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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气:7308)
 风岚真相何止一个?
1 楼: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06年08月02日21点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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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向来是宣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证。
但是,有时这种宣称,却有值得怀疑之处。现试举两例:

例一:
上次去检察院实习,发现同样情节的交通肇事犯罪,所不同者,一人有钱,一人赤贫民工。有钱者,掏钱赔偿死者,于是乎逮捕也免了,上庭也是缓刑。无钱者,赔不出来,立即逮捕,上庭判的实刑。几年。
同样的过失犯罪,有钱一切好办,没钱乖乖坐牢。尤为可怜的是当检察官提审时问民工可有钱赔。他问:“多少?”答曰二十多万一条命。民工哭曰:“卖了我也凑不出两万多快啊。还二十万?!”他家有老父老母,娇妻幼子,还有幼妹(收养的),全靠他一人养活。现在少了这个顶梁柱,不知他家人如何生活?要知道他开摩的就是为的养家糊口啊!
试问,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乎?抑或金钱面前人人平等乎?

例二:
还是上次去检察院实习,发现差不多的盗窃案,外地人一律批捕。本地基本都可取保候审。
问起,则曰本地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外地人弃保难觅影踪。
但是单位图方便,就可以草菅犯罪嫌疑人自由吗?刑诉对于逮捕与否,不是这么规定界限的吧?
试问,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是户籍面前人人平等?

一介法律学人,热血尚未冰冷。试作不平之鸣,请有识之士斧正。


[此贴被风岚于2006-8-2 22:10:22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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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lie V. Chang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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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乡东乡好爱好爱张靓颖喔打开东乡的博客
2 楼: Re: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06年08月03日20点41分


平等只是相对的概念~
试问~哪里有绝对的平等~

别想太多,这样自己可能好过一点!






泰戈尔对东乡说: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和死,而是我站在你的面前,而你不知道我爱你.
东乡坚定的回答他:是的,东乡最爱张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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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岚真相何止一个?
3 楼: Re:Re: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06年08月03日21点57分


【东乡在大作中谈到:】

>平等只是相对的概念~
>试问~哪里有绝对的平等~

>别想太多,这样自己可能好过一点!

我决不是追求绝对的平等,甚至也不喜欢。我所希望的,只是机会的平等。一个人生下来,智商180,另个人80,怎么可能平等?但我们不能因为他智商低就歧视他,剥夺他发展的机会。这就是平等了。在比方说一个人生在富豪之家,另个人生在穷苦人家,又怎么可能平等。只要不是像印度以前那种种姓制度,低阶层人永无出头之日就是平等了。就像很多人如林肯、洛克菲勒均出身寒门,却仍能获得通过个人努力而出头的机会,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平等。
但今天,是社会上一些制度阻碍了这种机会平等。当然现在中国也有人白手起家,通过个人奋斗而获得成功的,我也只是希望国家和社会能给个人提供尽量公平的发展机会而已。像教育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户籍自由流动、城乡平衡、西部开发之类。
也许很多人觉得眼不见心不烦,不愿去想,甚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只要世上每个人都这么想,就永远不可能有改善的一天了。而相反,并不是要大家舍己从人、牺牲自己的利益去照顾别人,只是希望能有更多人在照顾了自己利益的同时,关心一下别人。所谓“利人不损己”而已。毕竟我们不能忘记一位天主教牧师的话:"他们(德国)反犹的时候,我不是犹太人,没有站出来;他们反共的时候,我不是共产党,没有站出来;现在他们反天主教,我是天主教徒,却没有人和我站在一起了。“所谓唇亡齿寒,我们都无法孤立于世啊!每个人都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社会才会变得更美好。比比远古和封建社会,今天已经很好了,而这些都是由于人类的努力。所以我们也应该继续努力才对,相信明天一定会更好!
顺便说句,我其实是利己主义者。但我相信,只有在不损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大家互相多为对方考虑,多做看似无关自己的好事,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利益。
不知列位以为然否?






Leslie V. Chang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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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乡东乡好爱好爱张靓颖喔打开东乡的博客
4 楼: Re:Re:Re: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06年08月03日22点17分


老兄说的道理没错~
东乡表示赞同!

不过,还是要劝老兄一句:别想的太多,这样自己会舒服一点~






泰戈尔对东乡说: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和死,而是我站在你的面前,而你不知道我爱你.
东乡坚定的回答他:是的,东乡最爱张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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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炊老炊打开老炊的博客
5 楼: Re:Re:Re: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06年08月03日22点24分


【风岚在大作中谈到:】

>【东乡在大作中谈到:】
>>
>>平等只是相对的概念~
>>试问~哪里有绝对的平等~
>>
>>别想太多,这样自己可能好过一点!

> 我决不是追求绝对的平等,甚至也不喜欢。我所希望的,只是机会的平等。一个人生下来,智商180,另个人80,怎么可能平等?但我们不能因为他智商低就歧视他,剥夺他发展的机会。这就是平等了。在比方说一个人生在富豪之家,另个人生在穷苦人家,又怎么可能平等。只要不是像印度以前那种种姓制度,低阶层人永无出头之日就是平等了。就像很多人如林肯、洛克菲勒均出身寒门,却仍能获得通过个人努力而出头的机会,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平等。
> 但今天,是社会上一些制度阻碍了这种机会平等。当然现在中国也有人白手起家,通过个人奋斗而获得成功的,我也只是希望国家和社会能给个人提供尽量公平的发展机会而已。像教育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户籍自由流动、城乡平衡、西部开发之类。
> 也许很多人觉得眼不见心不烦,不愿去想,甚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只要世上每个人都这么想,就永远不可能有改善的一天了。而相反,并不是要大家舍己从人、牺牲自己的利益去照顾别人,只是希望能有更多人在照顾了自己利益的同时,关心一下别人。所谓“利人不损己”而已。毕竟我们不能忘记一位天主教牧师的话:"他们(德国)反犹的时候,我不是犹太人,没有站出来;他们反共的时候,我不是共产党,没有站出来;现在他们反天主教,我是天主教徒,却没有人和我站在一起了。“所谓唇亡齿寒,我们都无法孤立于世啊!每个人都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社会才会变得更美好。比比远古和封建社会,今天已经很好了,而这些都是由于人类的努力。所以我们也应该继续努力才对,相信明天一定会更好!
> 顺便说句,我其实是利己主义者。但我相信,只有在不损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大家互相多为对方考虑,多做看似无关自己的好事,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利益。
> 不知列位以为然否?
在我国,即是宪法中也没有写到人人平等吧。在法律面前,中国人生来就不平等,所谓平等不不过是口号而已。中国人三分之二人口生活在农村,(我就是一个农民)。农民生下来就不算是共和国的公民。农民在徒迁、就业、升学、福利等多方面根本就与城里人不在一个水平线上。说实话,这不是法律上平等不平等的问题,而是制度的缺陷。所谓平等,只不过是特权阶层玩弄人心的一种把戏。楼主不要当真。
真正的民主是自由、人权、民主与公正,是各阶层站在一条起跑线上竞争,是各阶层的和谐共处而不是憎恨,更不是三分之二的农民被隔离在文明之外。封建社会主义加官僚资本主义大杂烩制度绝对生产不出民主与平等,最后只能产出顺民与暴民。中国的历史就是最好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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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舞跑步进入秋天
6 楼: Re: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06年08月03日23点30分


法学学生在上宪法课的时候,老师必然会对你强调一个知识点:法律上的平等是司法的平等,而不是立法上的平等。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做不到立法的平等,只是我们国家的情况更其严重罢了。这一点形成的原因我不想多说,只能说这已经不是我们法学所能解决的问题了。对于我们这些信仰正义的法律工作者,这是我们不愿去触及的而且也无可奈何的痛。
至于楼主所说的情况,则是司法上的不平等,这是比立法上的不平等更容易为人发现,也更加令人愤慨,毕竟这是一个个具体的鲜活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而这个问题的解决,法学能作的也是很少的。说句实话,我们这个应该是离正义最近的群体,其实是离正义最远的,我们每天接触的就是大量的制造不正义。我们能作的就是坚持自己对正义的信仰,同时告诉公众记住一句话:为权利去斗争。真正的平等还要靠绝大多数人的努力去实现。
再说句公道话,这些年在至少在大中城市,这种司法腐败已经收敛了很多。而立法上的不平等也在慢慢的改善,楼主说的不错,从自己作起,大家共勉吧。






那一天,
我踏进暮春的花园,
蓦然看见,
花雨中你飞舞的翩仟;
那一月,
我拍遍所有的栏杆,
不为望远,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携孤影独行向天边,
不为流浪,
只为贴紧你的温暖;
那一世,
纵歌纵酒纵流年,
不为醉倒,
只为梦中与你相见。


YENEDROLTOUHYTEAMOEARONYM



我的BLOG,没有意外,不会再搬家了:http://xixinrujing.wish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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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984444三昧真火
7 楼: Re:Re:Re:Re:法律面前人人... 06年08月04日09点13分


【东乡在大作中谈到:】

>老兄说的道理没错~
>东乡表示赞同!

>不过,还是要劝老兄一句:别想的太多,这样自己会舒服一点~


和很多法律专业系的同学们闲聊的时候,他们的意气风发,路见不平,冲天意气,很是值得敬佩一番,很是叫人感动。但不知这样的状态能维持到何时?当你们工作时,真正司法时,行政时, 也许就不会这样了。至少在现实中不会这样了。没权的时候,你们说话不算数,有权的时候,你们说话只因身在高层,身不由已!
当然,在法学界,你们说的事情天天有人在说,有人在推动,但是效果有多大?就不得而知了。因为没权,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也因为有权,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当你处在最高层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你的所做所为,早已偏离的法律和道德,因为是出于现实。只是局时,你们的法律专业知识,能为你们的所作所为,找到合理的说法罢了。
当真正了解到中国的过去和现在形成的原因,现状,深刻了解社会主义制度,你们才能了解,你们的知识,为谁服务,应当做什么和说什么。


现在,我赞成东乡兄的观点。






止戈

两只鸽子从你名字中间
飞上了蓝天
那些惊慌失措的面孔
在法律空白处与你相见恨晚
请原谅我们学习,成长的过错
请勾兑的针牵动关系的线
在光头和长发间无孔不入
你仍是站在法官和罪犯之间的中间人
风水的手天意的手
折开证据随意组合的手
移动条款的嘴淡化关键词的嘴
带着绳索,尺度,账号
把那些冤魂从鬼门关拉回来
鱼儿在法律的网眼中
自由地进进出出
想起您他们会心一笑
风和浪不过是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
余下来最好是停止干戈
因为即使是鱼死了
但网
没必要非破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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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炊老炊打开老炊的博客
8 楼: Re: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06年08月04日09点53分


【风岚在大作中谈到:】

>中国向来是宣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证。
>但是,有时这种宣称,却有值得怀疑之处。现试举两例:

>例一:
>上次去检察院实习,发现同样情节的交通肇事犯罪,所不同者,一人有钱,一人赤贫民工。有钱者,掏钱赔偿死者,于是乎逮捕也免了,上庭也是缓刑。无钱者,赔不出来,立即逮捕,上庭判的实刑。几年。
>同样的过失犯罪,有钱一切好办,没钱乖乖坐牢。尤为可怜的是当检察官提审时问民工可有钱赔。他问:“多少?”答曰二十多万一条命。民工哭曰:“卖了我也凑不出两万多快啊。还二十万?!”他家有老父老母,娇妻幼子,还有幼妹(收养的),全靠他一人养活。现在少了这个顶梁柱,不知他家人如何生活?要知道他开摩的就是为的养家糊口啊!
>试问,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乎?抑或金钱面前人人平等乎?

>例二:
>还是上次去检察院实习,发现差不多的盗窃案,外地人一律批捕。本地基本都可取保候审。
>问起,则曰本地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外地人弃保难觅影踪。
>但是单位图方便,就可以草菅犯罪嫌疑人自由吗?刑诉对于逮捕与否,不是这么规定界限的吧?
>试问,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是户籍面前人人平等?

>一介法律学人,热血尚未冰冷。试作不平之鸣,请有识之士斧正。


>[此贴被风岚于2006-8-2 22:10:22修改过]

楼主的案例一说得是一富一贫二个肇事者所受得不公平待遇。若反过来说,把这一富一贫当作受害者,法院又会怎么判断赔偿金给受害者呢?
按条例:交通肇事者应该按被受害人的收入水平进行赔偿。也就是说,若同一起交通案子中死者是一城里人一乡下人,其赔偿金就会有四倍之差。自这一条就可以看出,咱们国家不但立法上没有写上平等,司法执行上更是没有写着平等。平等只是愚人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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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岚真相何止一个?
9 楼: Re:Re: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06年08月04日11点51分


【老炊在大作中谈到:】

>楼主的案例一说得是一富一贫二个肇事者所受得不公平待遇。若反过来说,把这一富一贫当作受害者,法院又会怎么判断赔偿金给受害者呢?
>按条例:交通肇事者应该按被受害人的收入水平进行赔偿。也就是说,若同一起交通案子中死者是一城里人一乡下人,其赔偿金就会有四倍之差。自这一条就可以看出,咱们国家不但立法上没有写上平等,司法执行上更是没有写着平等。平等只是愚人的口号。


别的暂且按下不表,上文您所说的我倒是觉得这才公平。试问,如果李嘉诚被撞死,他家人所受的经济损失大呢?还是失业者被撞死家人的经济损失大?
对死者的赔偿,不是买他的命,命是无价的。司法所能做的,只是弥补他家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而已。
说句实话,我倒是觉得赔偿金额总的来说过低不好,而不是赔偿金额有差别不好。






Leslie V. Chang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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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岚真相何止一个?
10 楼: Re:Re:Re:Re:法律面前人人... 06年08月04日12点08分


【老炊在大作中谈到:】

>>在我国,即是宪法中也没有写到人人平等吧。在法律面前,中国人生来就不平等,所谓平等不不过是口号而已。中国人三分之二人口生活在农村,(我就是一个农民)。农民生下来就不算是共和国的公民。农民在徒迁、就业、升学、福利等多方面根本就与城里人不在一个水平线上。说实话,这不是法律上平等不平等的问题,而是制度的缺陷。所谓平等,只不过是特权阶层玩弄人心的一种把戏。楼主不要当真。
>真正的民主是自由、人权、民主与公正,是各阶层站在一条起跑线上竞争,是各阶层的和谐共处而不是憎恨,更不是三分之二的农民被隔离在文明之外。封建社会主义加官僚资本主义大杂烩制度绝对生产不出民主与平等,最后只能产出顺民与暴民。中国的历史就是最好的写照。



宪法上原文是:宪法面前人人平等。其他很多法律上也有这句。
如果人人都不当真,现实永无改善一天。
再回想一下,中国的今天好,还是原始社会、封建社会好?过去特权阶级可以明目张胆的宣称人天然不平等,明目张胆打之、杀之、掠夺之……而今天,他们想这么做多少还得找个理由,多少还得承认“人人平等”吧?哪怕是口头上?有这样的改进,不是一些“当真”的人的奋斗成果吗?如果人人都不当真,可能中国的今天会更糟吧?
自由、人权、民主、公正当然很好,更好的是在一些国家已部分实现。但是我们同样不能忘记,就是在那些国家里,过去也是有人人不平等的黑暗时代。他们既然能够通过努力,争取到自由、人权、民主、公正的部分实现,恐怕我们也应该向他们学习吧?
自由、人权、民主、公正是不会从天上掉下来的,当然更不会从暴力中取得。我个人最佩服圣雄甘地,佩服他的和平主义精神,更佩服他的正义精神。如果每个人都不愿参政议政,都“莫谈国事”,甚至莫想国事,哪里来的自由、人权、民主、公正!12世纪英国民主的“大宪章”也是通过奋斗才争来的,美国“独立宣言”亦如此!
当然我在说一句,我绝对不是要大家不顾个人安危得失,一位为天下幸福公正而奋斗。没那个道理。我是个人主义者。而且我相信也只有每个人先保证了自己的利益,才能更好的照顾他人的利益,并进而照顾全社会的利益。
只是,在不损己的前提下,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好不好?也关心一下别人,利一下别人。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这就是了。






Leslie V. Chang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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