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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太难(纯小说版,短篇)
 作者:hitachi41  人气: 3684  发表于: 02年01月25日11点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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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太难

霍秋林在六岁的时候,第一次把家里的那只小花猫给杀了。
杀了它不是因为其他,只是因为它昨晚上跑到了隔壁小白家,整整一夜没有回到霍秋林身边。
所以霍秋林杀了它,用木棍把它的脑袋敲成稀糊。
这件事给霍秋林带来了两个教训:一,尸体是很难看的,不管它活着的时候有多漂亮,一旦变成尸体就变得万分丑陋,所以一定要把尸体处理干净,以便自己不会再看到;二,杀戮之前一定要为自己准备好不在场证明,不然的话,一旦尸体被发现,自己就很容易被别人怀疑。
牢牢记住这两个教训的霍秋林,以后又不少次的杀了小猫小狗。理由只有一个——我喜欢它们,但是它们不喜欢我,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
霍秋林默默地驾着他的摩托车,开回职工宿舍。他已经完全准备好了,木棒、蜡烛、汽油、打火机……一切都已经在脑中盘算了良久,慢慢地考虑每一个细节和偶然。现在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只要一到那里,趁她不注意时敲上去;然后将一段蜡烛来点燃汽油,同时再赶快回家洗漱完毕,把所有的证据都扔掉。最后再驾车去一趟电视台,和大家打打招呼,亮亮相,最后再去接妻子回家。这样就没有人会怀疑他,而且还有了一个不错的不在场明。
这真是一个完美的计划。墨镜可以遮挡住他脸上的紧张,却挡不住他心里的兴奋。

桑雪是K市电视台经济部节目主持人,电视台的四大美女之一。她模样俊秀,身材高挑,是电视台里难得一见的漂亮姑娘。桑雪巾帼不让须眉,不但在平时的工作做得服服帖帖。还曾经有一次还把自己乔装成传销者,潜入K市某传销公司卧底,配合公安部门侦破捣毁了K市有史以来最大的非法传销案,解救传销者200多人。
这件壮举使她闻名于全市。当然有这样的勇气和智慧,桑雪也得益于她平时所爱好的那一书架上排排侦探推理小说。
现在才刚刚起床,桑雪也顾不上洗漱,就迫不及待地将昨天买来没有及时处理的几本旧侦探小说放到灭菌灯下。
“咚咚咚……”有敲门声。
桑雪知道那是刚打电话来说有事要和自己商量的霍秋林,便匆匆停下手中的事,戴上眼镜,跑去开门。
“桑雪,还在睡懒觉吗?”霍秋林吃惊地盯着桑雪的脸问道。
“不是,已经起来了,忙点事呢。”她领着霍秋林进入屋子,问,“你找我到底是有什么事?”
“是关于广告的事。不急,等你洗漱完毕再说好了。”
“好,自己坐啊。那里有烟。”
“谢谢。”霍秋林心怀鬼胎地跟在她后面,在趁她洗脸不曾注意时,猛然抽出木棒向她的后脑砸去。
“啊——”桑雪大叫一声,转身惊问,“你干什么?”
“我喜欢你。我不能得到你……所以我要杀了你。”丧失理智的霍秋林捂住她的嘴,一下紧接一下地向可怜的姑娘头上捶去。
一滴血溅落到了地上,然后是……第二滴、第三滴、第四滴……
死尸是难看的,不管她身前有如何漂亮。现在的桑雪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句没有气息的丑陋的躯体。霍秋林看着她仍在淌出鲜血的喉管,摇摇头,准备点火。
终于把所有的都做完了,虽然在点火时发生了些意外,但是那却已经无关紧要了。
他骑着他的摩托车,去医院接他妻子。


刑警大队队长方林是在当天中午接到的报警电话,当时他正在和老朋友唐懿谈关于“裘音”出国后的事。于是匆匆忙忙地拉着手下范小莘,和唐懿一起到了案发现场。
他皱着眉头看着地上的尸体,不敢相信这个人曾经就是上次帮助他破获那起传销案的桑雪。
“方队长,看出什么没有?”唐懿同样看一会儿问道。
“现场太乱了,而且这里已经被人动过,一时间很难找到有用的东西。”方队长一边说一边走到门口,掏出一盒烟。“这件事必须马上解决,死者是市里知名的主持人。”
“我明白,方队长。她曾经帮你破获过那个非法传销案,对吧?”
“嗯。”方队长点点头,“那件案子市三个月前破获的,虽然所有罪犯基本落网,但还是有一两个漏网之鱼。我怀疑这件案子可能是报复。”
“不不,不是报复。我刚才特意留意的一下,大门的锁是好的,而死者死前正在梳洗。这两点可以说明,凶手是她熟悉的人。那人来找她,她迎他进去后自己去梳洗。却不料那人却是心怀歹意,跟在她身后偷袭了她。”
“你的意思是……?”
“死者是知名的女主持人,单位的红人,长得又漂亮。这样的人肯定有很多男的在追。”
“你是说情杀?”
“这是我到现场后的第一感觉。”唐懿点点头,向方林队长要了支烟,“刚才也对死者的家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财物丢失的状况。这就说明了不是为财杀人。”
“呵呵呵……”方林同意地拍拍唐懿的肩,说:“你威风不减当年啊,走再陪我进去看看现场。”
唐懿丢掉才抽了两口的香烟,跟着方林一起又一次对现场进行的检查,将一件件证物进行了查看:木棍、铁丝、空的雪碧瓶、女式眼镜架、眼镜碎片、打火机……
“队长,这个房间的物品是否列为证物?”范小莘站在房间门口问道。
“我看看再说。”方队长走到桑雪生前的写字台边,想要看看有没有与案件相联系的文件、书信。
一部诺基亚手记、一本厚厚的笔记、两支漂亮的金笔、两只台灯、还有四本打开的旧推理小说。
——她之前是在看书吗?不会同时看三四本啊。
站在身边的唐懿好奇地研究起桌上的两盏台灯。
——原来如此,是用紫外线灭菌灯消毒啊。
他离开书桌,又走到梳妆台边。
——照片、口红、面爽、眉笔、隐形眼镜。
又拉开一张小抽屉,看见里面有几件漂亮的首饰。
“小范,让家属再确认一下,有没有少了什么或者多了什么。”
“明白,队长。”


霍秋林望着宿舍院落里开满的警车,装作大吃一惊的样子问正上楼吕渐明:“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你不知道吗,你楼下的桑雪被人杀了?”
“什么,桑雪被人杀了?谁杀的知道吗?”
“不知道。警察们正在调查呢。”吕渐明正说着,唐懿走了上来。
“你们几位都是桑雪小姐的邻居吧?”
“嗯,是。”
“那么今天上午,你们有没有在家听到看到什么?”
“没有啊……我上午上班,刚回来呢。”吕渐明摇摇头,问霍秋林道,“你今天休息吧,有没有看到什么啊?”
“我。”霍秋林赶忙摇头,“我今一早就送我老婆上班去了,后来去电视台转了转,再去接我老婆回来。对了,吕主任我记得九点的时候你还让我送了趟房改办呢。”
“对对对。”吕渐明笑着说,“你这小子可是真恩爱你媳妇呢。不但上下班接送,还送衣送饭的。呵呵……快做爸爸了吧。”
“是啊是啊。”霍秋林不暇地点头,还偷偷地瞄了站在跟前的唐懿一眼。
“那真是恭喜你了。”唐懿看着霍秋林,忽然问:“你和桑雪熟吗?”
“嗯。”霍秋林退了一步,含糊地说,“我们是同事,关系一般,关系一般。”说完,回屋里吃饭去了。
唐懿呆呆地站了一会儿,离开时走廊里积了四五根烟蒂。

第二天,原先拟定的情杀侦察,产生了巨大的挫折。他们根据桑雪家人的反映和桑雪知情人提供的情况,先后找到了追求桑雪的有在K市经销酒类产品的梁奔,在某广告公司任负责人的宣雅天以及尹尹金行老板尹小万,最后还找到了多年前追求死者的在银行上班的钱春旺。但是经排查,他们全部不具备作案时间,于是都被排除了直接作案的嫌疑。
“怎么,那个姓钱的没找到证据。”方林队长不相信的问道。
“是,没有找到一点证据。”
“可是桑雪在前一天下午还去找过他,而昨天凌晨又给他打了电话。”方队长一拍桌子,烟灰缸上驻扎得满满的烟蒂全给震到了桌面,“他一定隐瞒的了什么,小范马上把他拘来,我要亲自审他。”
“不不不,等一下方队长。他不会是凶手的。”唐懿打断怒气冲冲的刑侦队长,说,“他只可能是引起动机的理由。”
“理由?”
“是的,想想看,如果钱春旺是要报复的话,为什么不在那天下午动手呢?也许是因为那时他知道有人知道桑雪去找他,不敢动手。那么他在第二天动手还不一样愚蠢地会被人马上怀疑。而且如果那天见面后,桑雪和他谈崩了的话,又怎么可能在五点左右打电话给他,这不符合心理。”
“那么如何才符合心理呢。”
“钱春旺和桑雪旧情萌发,而有人嫉妒了。”
“你认为还是在情杀方面?”方林问,“可是这方面我们已经完全调查过了。如果像你所说的连唯一的最有嫌疑的钱春旺都不可能的话,那么会是谁呢。”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我想他应该是桑雪的秘密情人。”唐懿说出石破天惊的话。
“秘密情人。”
方林一愣,范小莘禁不住哑然笑了起来。
“你们别以为我是说疯话,我说这是有根据的。你们想想,堂堂一个电视台名主持人,会在自己早晨刚刚起来,还没梳洗完毕的时候放一个陌生人进来。别说陌生人了,我感肯定即使是朋友也不会,除了家人和情人。而我之所以会说是秘密情人,这说明桑雪不十分重视他,但是他却市疯狂地单恋这桑雪,所以他现在听说桑雪和别人好了以后,就心存嫉妒了。要杀死桑雪,这个动机我想甚至还有些病态。但是在现场发现了汽油等燃烧物证明了我的推理。他要在自己心目中留下桑雪最美的倩影,所以想烧掉死后难看的尸体。”
“那么唐懿,你认为如何才能找到这个桑雪的秘密情人呢?”
“可以从三方面下手:一,桑雪生前遗留的书信;二,再和二老多谈谈,想办法弄清还有什么男人曾和桑雪有过接触;三,这一点也许是捷径,凶手准备的那么充分去杀桑雪,自然要先打个电话,确定她是否在家的。”
“你的意思是查找在案发前给桑雪打过电话的人。”
“不错,查找那个男人。”

下午,当侦察到的线索全部指向一个焦点时,唐懿的脑海中勾勒出了霍秋林这个男人的脸。
——“我今一早就送我老婆上班去了,后来去电视台转了转,再去接我老婆回来。对了,吕主任我记得九点的时候你还让我送了趟房改办呢。”
唐懿忽然间闪过那句话,然后喃喃地问自己道:“为什么上了一星期的班,不好好在家休息,反而到处乱窜,唯恐怕别人必知道他那时在哪似的。难道说他就是桑雪的秘密情人?”
“方队长。”唐懿道,“我知道凶手是谁了,但是我知道他十分狡猾,如果没有证据,他是不会承认的。”
“哦?”方林问道,“那么你有什么办法吗?
“也许我们可以在明天对相关人等进行一次犯罪心理测试。”
“犯罪心理测试?”
“对,就是这个。”唐懿拿起一支烟,点上,悠哉游哉地吸了起来。“告诉所有与此案有些关系的男人,我们明天要进行犯罪心理测试,等测试结束后,我将宣布凶手的名字。”
“真的能行吗?”
“当然,我以唐懿的名义担保。一定给你一个货真价实的杀人凶手。”

当霍秋林听说第二天么进行心理测试时,恐慌了。他不明白那个和他谈话的警察是什么意思,犯罪心理测试又是什么意思。
——难道说他们想通过这种测试来调查凶手?
他问自己道,然后肯定地点了点头。
——不错,他们没办法了,所以才想用这种办法抓个替死鬼。我一定要不在测试时露出马脚,让他们没办法怀疑我。
——对了,我记得以前看过那些对待犯罪心理测试的节目,这真是太天助我也了。我只要假装答对几道,答错几道就可以过关了。对,不要表现的太好,也不能太差。
注意打定的霍秋林,天真的进入了幸福的梦乡。他却不知这是他最后一晚在席梦思上睡觉。

第二天的上午,除了霍秋林外,还有钱春旺、梁奔、宣雅天、尹小万,还有其他的几个邻居和与桑雪有同事关系的男人。
已经完全做好了心理准备霍秋林虽然说还有些紧张,但看到唐懿那张对他充满善意和歉意的脸,释怀了。
——果然,他们还没有怀疑到我呢。
霍秋林认真地听着唐懿交待的测试方法,心里面,哼起了小曲。
“你们要做的,很简单,只要用笔记下我拿出的桑雪身前的物品,大家把你们认为是什么写下来就可以了。比如说,我现在拿出一支笔,你们认为是圆珠笔就写圆珠笔,认为是钢笔就写钢笔。但是我提醒诸位,如果有人把这‘笔’写成粉笔。”唐懿抬起手中那支金属笔,假装威严地扫了他们一眼,说, “我就让方队长拘你们进去,跟他好好说说这是怎么回事?”
说完,他让范小莘举起一支口红。
“口红。”霍秋林认认真真的写下,心里面的小曲变成了国剧。
测试完毕,他纸上的十样物品是:口红、枕头、台灯、笔记、菜刀、墨镜、床单、麻绳、雪碧和毛巾。
他清楚的记得那个雪碧瓶是他带去的汽油,而菜刀是他从桑雪的厨房拿的。他满意地看了一眼自己的杰作,向学生一样兴匆匆地交上试卷,准备离开考场。
“等一下,霍秋林!!你还不能走。”
他一惊,心头震得直打颤,但依旧微笑着转过身。
“什么事?”
“我要宣布试卷答案啊。”唐懿奸诈地笑着,“我向方队长立过军令状,测试结束后,要交给他一个货真价实的杀人凶手。”
“呵呵,呵呵……是吗?”霍秋林傻笑着,回坐的原处。

“今天我让大家来这做这个犯罪心理测试,想必大家也明白我是为了尽快的捉到杀死桑雪主持人的凶手,大家这么配合帮助我的工作,我很感激。而且我可以告诉你们的事,在这里我已经找到了这个凶手。这个愚蠢的凶手自作聪明地认为可以蒙混过关,却不知道他的小聪明正是将他送到断头台的铁证。在这张纸上,我们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他把自己的名字划上了凶手的等号。”
说完,唐懿抽出其中的一张纸,将他们丢到了众人面前,
“看这里的第三个物品和第六个物品。小范同志出示的是一盏台灯和一个没有镜片的眼镜架。
“在第三项里面,所有人写的都是台灯。对此没有特别的,因为就是我本身在没打开过这盏灯之前也认为他是一盏台灯。”
“难道他不是?有人问道。
“不错,它其实是一盏紫外线灭菌灯。”
“啊……”有些人吃了一惊。
“大家不要惊讶。”唐懿摆摆手,拿起那幅没有镜片的空镜架说,“现在我们再来看看这副眼镜架。在这里,有三种答案:大多数的人说的是眼镜,有两人说的是眼镜架,还有一人说的是墨镜。
“说眼镜的人自然是最自然的联想;说眼镜架的人则可能是坐得太近,看到它没有镜片的;但是写墨镜是怎么回事呢?霍秋林先生请你说明一下好吗?”
霍秋林紧张了,他有些不知所措的站起来,说:“我不知道,我只是认为它是一副墨镜而已。”
“你只是认为它是一副墨镜,真的是这样吗?”
“是啊,当然是这样。”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会自然而然的产生这个联想的呢?”
“这个我不知道。”
“那好,我告诉你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那是因为你在三天前的早上八点钟去了桑雪家。当时她刚起来,就趴在书桌上把昨晚上新买的几本旧的侦探小说放在紫外线杀菌灯下杀毒。这时你来了,她就急急忙忙地戴上眼镜来开门。正是这副眼镜,因为它是一副在紫外线下会变色的眼镜,所以当她戴着这副来开门时,你看到她戴着的是墨镜。你不知道桑雪有一盏紫外线的杀菌灯,你也想不到它戴的这副眼镜是变色的。所以你认为当时看到的是一副墨镜,而你现在在这张纸上所写下的墨镜则是明白无故地告诉我们你是那个时候去找桑雪的人——是杀死她的人。这样的人有且只有一个,就是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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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鳞龙兽』于2003-8-4 17:01:00发表评论:

  • 紫外线杀菌灯不能直接照在人身上,否则会生病(射线诱发癌症)。那个灯怎么会放在卧室里面???而且和生活物品摆在一起???她也太大胆了吧????????????
  • huilh』于2002-1-25 11:29:00发表评论:

  • 还算可以!
    开头有点古龙的风格,而且凶手6岁有这样的思维吗?

    这件事给霍秋林带来了两个教训:一,尸体是很难看的,不管它活着的时候有多漂亮,一旦变成尸体就变得万分丑陋,所以一定要把尸体处理干净,以便自己不会再看到;二,杀戮之前一定要为自己准备好不在场证明,不然的话,一旦尸体被发现,自己就很容易被别人怀疑。
    牢牢记住这两个教训的霍秋林,以后又不少次的杀了小猫小狗。理由只有一个——我喜欢它们,但是它们不喜欢我,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

    【古典风筝在大作中谈到:】

    >【hitachi41在大作中谈到:】
    >>
    >>杀人太难
    >>
    >>霍秋林在六岁的时候,第一次把家里的那只小花猫给杀了。
    >>杀了它不是因为其他,只是因为它昨晚上跑到了隔壁小白家,整整一夜没有回到霍秋林身边。
    >>所以霍秋林杀了它,用木棍把它的脑袋敲成稀糊。
    >>这件事给霍秋林带来了两个教训:一,尸体是很难看的,不管它活着的时候有多漂亮,一旦变成尸体就变得万分丑陋,所以一定要把尸体处理干净,以便自己不会再看到;二,杀戮之前一定要为自己准备好不在场证明,不然的话,一旦尸体被发现,自己就很容易被别人怀疑。
    >>牢牢记住这两个教训的霍秋林,以后又不少次的杀了小猫小狗。理由只有一个——我喜欢它们,但是它们不喜欢我,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


    > 心理测验是个新的想法,挺让人害怕的。
    > 罗修的开头写的特别好,我觉得,挺老练的。:)
  • specter-xp』于2002-1-25 11:20:00发表评论:

  • 罗兄越写越老练了
  • 古典风筝』于2002-1-24 13:41:00发表评论:

  • 【hitachi41在大作中谈到:】

    >杀人太难

    >霍秋林在六岁的时候,第一次把家里的那只小花猫给杀了。
    >杀了它不是因为其他,只是因为它昨晚上跑到了隔壁小白家,整整一夜没有回到霍秋林身边。
    >所以霍秋林杀了它,用木棍把它的脑袋敲成稀糊。
    >这件事给霍秋林带来了两个教训:一,尸体是很难看的,不管它活着的时候有多漂亮,一旦变成尸体就变得万分丑陋,所以一定要把尸体处理干净,以便自己不会再看到;二,杀戮之前一定要为自己准备好不在场证明,不然的话,一旦尸体被发现,自己就很容易被别人怀疑。
    >牢牢记住这两个教训的霍秋林,以后又不少次的杀了小猫小狗。理由只有一个——我喜欢它们,但是它们不喜欢我,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


    心理测验是个新的想法,挺让人害怕的。
    罗修的开头写的特别好,我觉得,挺老练的。:)
  • holmos』于2002-1-23 17:09:00发表评论:

  • “唐懿呆呆地站了一会儿,离开时走廊里积了四五根烟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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