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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维的侦探手记II——美国袜子之谜(中篇)
 作者:hitachi41  人气: 6033  发表于: 02年12月22日20点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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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丝袜之谜

我三十岁了。真是一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我恍惚地望着泉那对深黑色的眸子,大声问她:“没有搞错吧,今年可是二○○二年。”
“对啊,我知道。”
“可是我是一九七三年出生的。”我掰着手指给她看,“这就是说我是二十九岁,不是三十岁。”
“可是我们这一直是过虚岁的啊。”泉嫣然而笑,像骗小孩一样的对我说,“我到了一月份也三十了。我都不急,你急什么啊?”
“我的心态还很年轻嘛……”我嘟嘴,“我觉得我今年才十八岁而已,不对不对是十五岁。要不我过了生日减一岁,二十八怎么样?”
“你。”泉涨红了脸,想笑又笑不出来,最后干脆装成生气的样子。下旨道:“总之这个月底,农历正好二十六,给你过三十岁生日。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说了要好好摆几桌。你自己挑地方吧。还有你的那些狐朋狗友,要喊谁,你自己打电话。”
“可恶,就找那帮家伙来笑话我。”我想起了一头青发的橘右黑、尖牙利嘴的狄斌,还有看似老实其实一肚子坏水的陈尘。“唉,人啊,为什么老是喜欢自虐呢。”
“没的商量?”
“没的商量。”
不得已,挂起了投降的白手绢。
三十一号的晚上,在我家附近新开的湖滨酒店里,我预期地成为了众矢之的的受“迫害”对象。丝毫没有同情心的老同学们彼此默契地在我面前卖弄起他们从高中时代练就的铁嘴钢牙。
橘右黑说:“你不知道我们的网维先生是多么的有心计,当年为了追我们的江泉小姐,愣是在文理分班的时候选择自己成绩较差的文科,而放弃了优势明显的理科。也不知他从哪里探来的情报,知道江泉选择的是文科。”
“这个么……”当年唯一知道真相的叶月说,“网维他那时候请我吃了一碗馄饨面。”
“什么?”这一下轮到泉大叫了,“竟然一碗馄饨面就把我给卖了。”
“现在知道交友不慎了吧。”狄斌揶揄着说,“不过说起来的恶友,也非你老公莫属。其实啊,当年橘右黑也是对你很有意思的。结果网维知道了,就假装是无意泄露着说:我听说江泉要报理科,这一届的理科班可有的瞧罗。果然橘右黑上当,毫无犹豫地报了理科。”
“哪里啊?”死要面子的橘右黑板脸说道,“我这是成人之美罢了。谁都知道,我们网大侦探可是对江小姐一见钟情啊。”
“是啊,瞎子都看得出来的秘密。”一直以茶封口的陈尘突然插话说,“我记得有一节课,网维他总共向右转头九十多次。(高中里,江泉坐我的右边)平均一分钟两次,连上课的李老师都不可思议地注视起他来了,他自己竟然还不自觉。”
真不知道这样的老古董说的是真是假,不过在如此猛烈的火力攻击下,我却只能再次投诚卖国。一次又一次地叫服务小姐端上酒水,为了只想要封住他们的口舌。但是即使如此,已经遭到重创的伤口又受到了我那个同样八卦的妹妹——网狐的窥探,她探过身子,冲着嫂子耳语说:“我哥高中的时候真的有这么丢脸吗?我还以为他一直是好学生呢?”
泉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谎道:“你哥高中时候怎么样,说起来我还真没注意呢。那时候我可是标准的好学生哦。”
“告诉你网狐,你哥在高中时代是个标准的坏学生。”橘右黑睨眸着眼睛,奸笑。
“真的吗,哥?”这个丫头竟然就这么随声附和了下去。
“网狐!”脑细胞在酒精的麻痹下,不冷静地指挥着嘴巴说,“你管他是真是假。”
“喂喂,网维,是怕你在高中时代的丑事被你妹妹知道吗?”伪善的橘右黑握着高脚酒杯走到网狐身边,悄悄冲她耳语。而丫头竟然被逗得哈哈大笑。
我本来就非常的不悦,现在是更加的生气了,有些丧失理智对她说:“小狐,你明天还要上课吧。现在都快九点了,还不回去。不好好上课的话,会考不上的大学的。”
在座的所有人都扭着脖子像看猴一样的看我。网狐和泉更是惊讶地张开了嘴,但说不出话。
“啧啧赜。”叶月咂咂嘴,冲泉嘟囔说,“可怜这个男人将来的孩子吧。”
于是乎,在座的各位找到了共同的话题,一起就孩子问题向我发炮。
“说的也是啊。维儿,你已经三十岁,你妈也退休了。你现在生孩子的话,妈也有空帮你带了。”
“不管怎么说,你儿子将来一定要继承Speed-Net。你爸还可以再拼个二十年。虽然儿子是个不肖子,但至少还有孙子可以期待。”
脏话在我心里上窜下跳了不知多少回,我异常没有理性的转过头去,回了一句自认为犀利却最为白痴的话:“你以为你儿子一个人就能生孩子啊。”
一语言毕,哄堂大笑。回过味来的我羞得只想找个地洞钻,只是泉的脸蛋比我得还红。
但是,我俩的恶梦并没有结束。听了我刚才那话的江老夫人,对着她所宠爱的孙女,慈祥而带有建设性地说:“小泉啊,你就算工作忙,也不能不顾家啊。你阿婆当年在解放上海的时候,还忙里偷闲得和你爷爷生了你爸呢。”
“忙里偷闲得和你爷爷生了你爸……”真亏这老太太说的出。泉听了这话,脸更红得像是个红鸡蛋。她默默无语地别过头,看着窗外十几米外的金鸡湖面,十分艰难地维持她的矜持。
“网维,你那还有什么新出的侦探小说啊。借我几本看看。大脑长时间不受训练,会变迟钝。”还是张刑够意思,帮我扯开了话题。
“怎么,最近没什么案子吗?”
“大案是没有,小案子轮不到我忙啊。你看,都有空来给你过生日了。你说我是不是很闲啊。”他干笑着,“不过我可不是对这样的现状不满,我宁可就过这样的日子到退休。”
“你以为可能吗?我可不对我们这里治安乐观。说不定这时候就在城市某个角落里发生着什么谋杀案呢。”
所谓的乌鸦嘴,一定就是特指我刚刚所说完的这句话。

一个看上去像是经理的中年女子走进包厢,径直地走到了我的位子边,带有些隐秘地问我道:“请问你是网维先生吗?”
“是的。什么事?”我感到有些不愉快,心想,“是要我买单了?”
事实当然是不。那位女经理在得到了我肯定的答复后,松了口气,转而以更加诡秘的口气对我说:“我知道,现在来打扰你真的很不好。但是现在我们楼上出了件案子,所以……”
“案子,什么案子?为什么不报警?”
“报警……”那女人为难道,“我们是五星级的大酒店,如果被人知道这里出了人命案……”
“五星级酒店出了人命案就不用报警。”张刑斥责着站起来,还从身上掏出了警证给她看。
这位女经理禁不住警察就在身边这样的事实,全身发抖。可见她实在是缺乏一个机灵的头脑,难道她就想不到我的朋友里面应该就有警察在啊。当然我并没有要为这责怪的她意思,她应该受到责备的就是这种不想找警察而要以其他方法来处理案件的想法。
“发生了什么案子,快带我去现场。”张刑转头看我,眼中带有“你的预言可真准”这样讽刺的意思。“走吧,网大侦探。人家可是特意来找你的,你不去也不好啊。”
就这样,摆脱了生日席上的“喜气”后,我踏入了一片死寂的氛围中。不过,实话实说的话,比起刚才在饱受攻击时闻到的酒香、菜香,我更喜欢现在鼻孔边血腥的铁锈味。
案发现场是饭店三楼的309房间,属于中等豪华的双人房。与其他饭店的房间没有许多特别的不同,唯一例外的是房间面北有一个向着金鸡湖的大阳台。这个时候阳台的大门敞开着,飕飕的冷风从相隔了二十多米的湖面吹来。房间里面乱成一团,所有的抽屉都被翻出,里面的东西被杂乱无章地随意抛洒在地板和床上,看上去就像是有被人洗劫了一番。
“还是先打电话把小二他们都叫来吧。”张刑毫无表情地看了一眼混乱的现场,将视线转向倚在卫生间盥洗台壁上的女尸,拿出他的手机。
“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啊。”我指着一张歪斜着还没从墙上掉下来的巨幅照片感叹,那是一个穿着晚礼服,引吭高歌的艳丽女人。可是这个女人在死了以后却不能使我再次感怀,那实在和我这几年看过的其他尸体没有啥区别。
身子毫无美感地靠在盥洗台边,脑袋非常戏剧话地偏向一边,金黄色假发的发丝零乱的披在她的脸上,一只右手捂着被鲜血浸黑心口,左手耷拉在地上。一个做得古里古怪,带着金色鸟嘴,黑色羽翼的面具丢在旁边。她的身上穿着一件性感的白色连衣晚装,使之看上去给我产生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奇怪了,我总觉得好像在哪见过这么打扮的女人。”我对张刑说。
“是啊,我也有这种感觉。但是我确实不认识她。”他托起她的脑袋,将画着浓黑眼圈,摸得猩红烈唇的脸朝向我,“你认识她?”
“不认识。”我摇摇头,退出卫生间。“还是先看看房间吧,这么乱,难不成是抢劫杀人不成?”
“有点像。”张刑在里面说,“手上的戒指和脖子上项链都以暴力的方式抢走了。网维,查查看地板上哪里有占有血迹。”
我按着张刑的建议查看了一下房间,在抽屉下面、床沿、阳台的栏杆上都有已经凝固变色的血迹。
“这只皮夹上也有沾到。”张刑不知从哪个旮旯的地板上捡到了死者的钱包,从里面抽出了她的身份证。“项颖颖,女,汉族,一九七八年九月十三日生,四川成都人。呵呵,这样一来,调查的线索可是有了哦。”
“从她身边的人查起吗?”我不置可否地摇摇头,“即使没有身份证,也可以从饭店登记上查到她的情况。张局长,问个问题,小偷是如何进入这个保安严密的五星级饭店的呢?”
“保安严密可说不上。”张刑回头望了一眼匆匆赶来面呈菜色的保安们,“如果有人打扮整齐,穿着光鲜,还不大摇大摆地走进来。知道现在哪里的小偷最猖狂吗?”
“哪里?”我觉得今天晚上,我有些迟钝。都是生日惹得祸。
“机场。”他咯咯咯地笑,不知是不是因为占了我的上风的缘故。
我觉得进行现场调查推定死亡时间等此类具有重大意义的事情实在不应该有我来负责,还是交给张刑这个家伙来处理比较好。不是好长时间没有接触案件了吗,现在正好给他发挥。我么,还是去和那个找我的客房经理聊聊,了解一下我关注的细节比较好。比如说,是谁发现的尸体?
诚惶诚恐的客房经理听我这么一问,赶紧回答说:“其实是二楼的房客报告的服务台。他说自己看见一个男人从三楼阳台上爬下来,然后又跳到了一楼的园子。”
“哦,是二○九房间的客人?”
“对,一个叫李麦秸的美国华侨。”
“他现在在哪里?我想去见见他。”
“他……”客房经理梅平有些困扰,想了一下说,“他还在自己的房间里。他不是一个好接触的人。”
我冲她笑笑,说,“见了再说,带我去吧。”
“等等,我也去。”我转过头,只见张刑走了出来,并顺手把门拉上,他对一个站门口的报安说,“现在在得到我的许可前,任何人不许再接近这扇门。还有,等警方来了,立刻叫他们去二楼找我。”
“张局长。”走在楼梯上我对张刑说,“你有没有发现这个现场疑点很多,有很多根本不合逻辑。”
“是的。凶犯的行为有些违背常理。他进入有人的房间盗窃,被发现之后杀人灭口,杀人之后又顺势洗劫死者身上的财物,沾了一身血迹,但却不因此慌张,反而还敢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翻箱倒柜。还有最关键的是他怎么进去的?房门没有被撬锁的痕迹,如果他可以掩人耳目,从房门悄悄的溜进去,为什么杀了之后,不从原来的通道离开,而要大张旗鼓地从阳台爬下去?难道他原本也是从阳台爬上去的,如果真是如此,那么那个李麦秸为什么只看见他爬下,不见他爬上。当然也许在听了那人的话后,这些迷题可以解开。”
“呵呵……张局长果然厉害。虽然这些违反逻辑的疑点不是不容易解释,但是这件案子给人的感觉确实奇怪。五星级酒店里的抢劫杀人案,简直就是侦探小说的情节嘛。那些现场留下的疑点,像是凶手故意留给侦探的迷雾;死者也像是扮演着什么角色,死在了舞台上。”
说话间,我们已经走到了二○九房间的门口,先我俩一步的梅平经理正在敲门。
“谁?”里面传来的话语很是生硬,但充满磁性的柔软。
“李先生,有警察想向你询问一下刚才你看到的事。”
“刚才我看到的事?我不是都已经告诉你们了嘛。”他的话里面充满不满,但还是开了门。一张奶油小生的脸探了出来。“谁是警察?”
“我是。”张刑走上一步,“听说是你向客房部报的案,对不对?”
“是。 ”他点点头,有一些踌躇,这时一个引人注目的男人向这边走了过来。他是个四十多岁的白人男子,身材高大,穿着深灰色的长大衣,系着领巾,带着大帽子。在我看上去就像是个大战前的美国人,颇有戏剧色彩。他看见我们这些人站在209门口,便开口问道:“马吉(Margie的音译),发生了什么事?”他操着自己那夹杂着美国西部特色的方言问。幸好,我还能听懂。
“班森先生。”李麦秸回答说,“这两个是警察,楼上发生了案子。他们是来了解情况的。”
“案子,什么案子,哪里发生了案子?警察有什么事要问你?”他又改成了有些洋泾浜的中文说。
“班森先生。”李麦秸摇了摇脑袋,打着兰花指的手将门拨开,对我们说,“还是进来讲吧。”
和309室完全相同的房间格局,连混乱得程度也与之不相上下。书、光盘、衣裤、袜子、领带……所有这些不规则德撒落在这个房间的空间内,表现出单身男子不检点的生活。梅平女士有些不敢相信地瞅着这个房间,自尊心受到了重创。
“哦,两位是作家吗?”我看着那台还打开着的笔记本电脑,问,“李麦秸是班森先生的秘书吧。”
“你怎么知道的?”李麦秸迟疑了一下。
“用我小小的方法。”我尽可能放慢语速,希望他能听懂。“哈利·班森先生,一个神秘小说的畅销书作家。我有在网上看到过这本新出的《底比斯的诅咒》中文版的简介,想拜读一番,却不知哪里有买。”
“呦。真没想到,竟然在这里也有我的读者。”班森脸上扬起放荡的笑容,“如果你想看的话,我可以送你一本。”
“那真是谢谢了。”我表现出我的谦逊,然后话锋一转,把它引向案子,“李先生是在什么时候看到那个强盗的。”
李麦秸舔舔嘴唇,说:“今天晚上,按照计划我在把班森先生新作的最后一稿整理出来。当时就坐在面向阳台的那个写字台边。大概八点三刻的时候,我听到阳台那边有声音,我就抬起头来看。这时就见一个穿着闪亮的黑色衣服的人从上面的阳台爬下来。”
“等一下。”张刑打断他,走到写字台边,坐下来,看了一眼外面明亮的草坪路灯,“这里距阳台连三米都不到,光线也很足。你有没有看到那人的脸?”
“看到了,但不清楚。”李麦秸露出不满的表情,“那人头上套着丝袜,根本看不清他的脸。还有,他嘴里还咬着一把血淋淋的匕首。”
“嗯?”张刑和我对了一眼。
“简直是侦探小说中的情节。”我咕哝着,又追问了一句不是问题的问题,“那么就是说,你连那人是男是女也看不清啦。”
“应该……是个男人吧。”他的回答极不自信。
“班森先生。”我问他,“你穿的这身衣服,真是很奇怪啊。这有什么意思吗?”
“呵呵……”他怪笑着,从衣袋里摸出了一个单片眼镜,“今天是十月三十一日,在我们美国今天就是……”
“万圣节前夜。你该不会装扮的是埃勒里·奎因吧?”思考的半径延长开去,记忆的触角触动了一个女性的名字——玛丽莲·梦露。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在看到楼上的死尸后觉得眼熟了。
“是的,我刚刚去楼上参加万圣节的化装舞会了。后来听说楼下发生了什么事就下来看看,没想到这件事还真和麦秸有关。”
李麦秸的眼神有些异样,问我说:“先生不像是警察,你到底是谁?”
“鄙人姓网,单名一个维字。”
“网维!”他惊讶地呼道,“那个逮住了魔术师的大侦探?”
“哦,你在说什么,马吉?”班森先生以英文问道,李麦秸就同样用英语回答了他的疑问。
“网维,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对啊,哈利,他还是个侦探小说家。”
听懂这样的说明,使我深深地困惑。
“李先生。”张刑问话说,“那么就是说今天晚上你在房间里整理班森先生的稿件,而班森先生则去楼上参加化装舞会了?”
“是的。”
“班森先生是和哪位舞伴一起参加的舞会呢?”
“嗯……”神秘小说家露出难堪的神色,身子向阳台那边退,“我和水沂小姐一起参加了舞会。”
“水沂?”李麦秸一瞬间显得很生气的样子,但很快又恢复了常态,“那位水小姐是谁?”
“餐厅的服务员。”哈利·班森不知为什么竟然背转过了身子,将目光射向楼外荡起微波的湖面。他在回避什么呢?
一阵紧蹙的敲门声,打断了我进一步的沉思。典超刑警站在外面,露出兴奋的表情对着他的队长说,“张大,我们来了。”
“很好,马上给我去现场侦察。”他站起身,看着我问,“怎么样,网维,还要去看看吗?”
“我想去一楼的草坪看看,也许那里可以发现一点线索。”
张刑点点头,表示同意。于是我们兵分两路,当我走到楼梯口后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我忘拿了那本哈利·班森送我的小说,于是我折回二○九室的门口,刚要敲门,却不料听到房间里面正进行着一场精彩的漫骂。
“那个水沂和你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今天晚上你们会一起去跳舞。你不是跟我说一个人出去散散步吗?”
“马吉,你给我闭嘴。我和水沂的事你管不着。”
“管不着,你说我管不着。难道你喜欢那个女的?”
“我说过了,这不用你管。”
“不用我管。好啊,原来你早就想甩了我了是不是,你这个混蛋东西。”
“马吉,你跟我冷静点。虽然我们俩彼此喜欢,但是毕竟我们都是男人,作为一个畅销书的作家,我需要有一个家庭,这些你能给我吗?”
“家庭?畅销书作家?别忘了,那些把你推上畅销书宝座的书是我写的。如果没了我,你什么都不是。”
“真的吗,马吉?你太自以为是了,告诉你,我早已经和好莱坞签了字,那些故事将在今后五年内分别搬上荧幕。也就是说这些书已经够我吃这一辈子了。”
“好啊,原来你来中国之前就有预谋了,原来你早就想甩了我。是不是,你还想杀了我不成?”
“……别开玩笑,马吉。好聚好散不行吗?离开了我,你也可以成为一个畅销书的作家,你也可以找个漂亮的女孩,组成一个家庭。你先好好休息一下吧,我再出去走走。”
我赶忙退开几步,再装作急急赶来的样子,等他打开房门。哈利·班森吃惊地望着站他面前的我。他先是用英语问我话,我假装听不懂,然后他改成了生硬的汉语:“网维先生,你怎么会在这,有什么事吗?”
“嗯,班森先生,你刚才送我的那本书,我忘记拿了啊。”我这说的可是实话。
“哦,这样啊。”他对我笑笑,请我进屋去拿。
房间里的李麦秸同样诧异地看着我,看我拿起这本“忘”在沙发上的《底比斯的诅咒》。我忽然想起,传说中无敌的底比斯圣军,不就是一对对的同性恋吗?不过他们之间可没有这两位这般龌龊的关系。
“网维先生。”哈利·班森又叫住了要离开的我,问,“我能问一下饭店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案子吗?”
“怎么,班森先生对这个很感兴趣吗?”
“这个……”他憨厚地笑起来,说:“一个神秘小说家,你们是不是把这个叫做侦探小说?”
“对。”
“你看,一个侦探小说家,怎么会对真实的案子不感兴趣呢?刚才听马……麦秸说网维先生本身也是侦探小说家,你应该也有和我同样的感受吧。”
“是啊。”我表示赞同,问,“班森先生认识三○九房间的客人吗?”
“三○九的客人是谁啊,他发生了什么事吗?”
“她被人杀了。”我轻描淡写的回答没有减轻对他的冲击,一下子他的脸色凝重起来。
“被杀了?”不知是不是在问我,“那个被杀的人是谁?”
“只知道她叫项颖颖。”
“项颖颖……”哈利想了一会说,“她是顶楼旋转舞厅里每天唱歌的歌手啊。”
“是吗?”我忽然想起这么个问题,既然项颖颖是饭店舞厅的歌手,那么客房经理是没有理由不认识的啊,但是她为什么不说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如下:“你们刚才没有问我啊。”她一副受伤害的样子回答我们,使我和张刑两个气得差点晕过去。
“那么你就说说这个项颖颖的事吧。”
“说什么?”
“你所知道的事情。”
张刑有些不满意地看看跟在我身边的哈利·班森,这位神秘小说家很是知趣地找了个借口,回楼上舞厅去找他的水沂了。
梅平经理仍然一副不安的样子,稍许表现出了她的不耐烦:“张刑局长,你这样大张旗鼓地在饭店里办案,你让我怎么向总经理交代啊。现在这件事还被外宾知道了,他又是个写小说的,如果把这件事写成故事传出去。我们饭店以后还怎么做生意啊。”
“这一点你倒放心。”我说,“如果这里真被写成一个谋杀案的现场,相信今后的顾客会有成倍的增长了。东方快车你知道吧?”
“知道。”她点点头,不知是不是真的明白我的意思了,但是她终于算是开始向我们讲述她项颖颖的事情了。
“她是我们饭店舞厅的歌手,在这里已经做了两个多月,住在三○九房间。”
“两个月来一直住那?包房?”我问。
“对。”梅平回答道,“不过不是她自己的钱,她哪里来那么多钱。她勾引人家外国老板。让他听她唱歌,给她捧场,给她包房。下贱啊……就这样的人还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故作清高,平日里对我们这些人都是不理不睬的。当然,我们也没有去故意讨好她的理由。我敢说,虽然她在我们饭店里唱了两个月,但和她真正说过话的人不超过一两个。”
“这一两个人包括你吗?”
“不。”她非常肯定地回答我。
“那么这一两个人是谁呢?”
“洪斌赫,给她伴奏的钢琴师。还有一个叫水沂,饭店餐厅的服务员。”
“又是她。”张刑轻轻地哼哼了一声,继续问,“那个外国老板是哪里的,叫什么名字?”
“好像是美国人,叫安德森·桑戴克。”
“在哪里上班?”
“不知道。”梅平抬脸看看墙上的挂钟,“十点了,我现在必须去看看今天的业务状况。”
张刑一挥手,示意她可以离开。“小璐,是不是?我是张大,马上帮我调查桑戴克公司的的安德森·桑戴克的资料。”
刚吩咐完毕,法医罗明医生,从309房间的卫生间走出来,“张大,死者的死亡原因已经查明,是失血性休克。死亡时间为今天晚上八点半到八点四十分之间。要再精确点的话,尸体需要带回去解剖。”
“那就回去干吧,大罗子。”张刑表示满意,“现在是九点三刻刚过,离案发时间一小时左右。我在进入案发现场时注意过时间,是九点零五分。这就是说如果李麦秸讲的都是实话,那么那个被看到人就是本案最大的嫌犯。”
“是啊,脸上套着丝袜,嘴上咬着匕首。”我不由得苦笑起来,“怎么看这件案子都不像是入室抢劫杀人案。糟了……”我拍拍脑袋,跳起身子,“我忘了要下去查看草坪了。”
“呵呵……网维啊,早知道今晚上你脑子不灵光,我已经派小二他们下去查看了。”
“是吗?嘿嘿……”傻笑也难以掩盖我的无地自容,不过这不都怪橘右黑那帮家伙吗?要不是他们刚才耍我,我借酒浇愁浇迷糊了。要不然还能这么逊。

“这件案子的关键,到底是什么呢?”我们这么思考着,一个耀眼的女孩出现在了门口。
是的,这个女孩很耀眼,但不是说她长得光彩夺目,事实上她是那种看了使人赏心悦目的清纯女孩,但不是漂亮。她穿着一身翠绿又显透明紧身衣,背上有一对蜻蜓般的翅膀。她摇晃着自己头上那对精灵触角,小心翼翼地开口说,“请问,班森先生在吗?”
我与张刑相识一笑,彼此都已经估摸到了她的身份。“水沂小姐吗?”
“是啊。”她抬起脸来,看着脸色凝重的张刑,问,“你怎么知道我是水沂的。哦,对了,是班森先生告诉你们的。那么他人在哪呢?”
“哦,他不是去舞厅找你了吗?你没碰到他吗?你要找他干什么?”
“向他说拜拜啊。”她有些丧恼地说,“这个汤姆大叔,真是太让人难找了。”
“怎么,好姑娘难不成要回家睡觉了?”我调侃地问。说完,才觉得有吃她豆腐之嫌。我思忖着这话被泉听到的后果,不想这个女孩却没心机地回答我说:“是啊。严厉老爸的严格规定,我可没有胆量去破坏它。”
“呵呵……”我尴尬地笑,“班森先生上去找你好一会时间了,怎么你没碰到吗?”
“没有。”她说,“我不是楼上下来的,我是从二○九过来的。哎呀,说起来那个阴阳怪气的秘书真是可怕啊。不过问他班森先生在不在,他就对我虎视眈眈的,一副想要吃了我的样子。不过好在我有魅力,他最后还是告诉我说班森先生可能在楼上。”
她讥诮地笑着,扬扬自得。怎么看都还像是个女孩子,一个尚不更事的年轻女孩。
“啊呀。我必须回家了啊。可是班森先生?对不起,如果你们待会儿碰到班森先生,能代我向他说声拜拜吗?”
“当然可以。”张刑点点头,“不过我想也许你现在还不能回家。”
“我不能回家。为什么?”年轻的女孩问。
“是这样的。”张刑的古板脸变得和颜悦色起来,说,“我知道你和项颖颖小姐比较要好,所以想问你一些有关她的事。”
“是颖颖姐的事吗?对了,她人呢?为什么不问她自己啊。”
“怎么,你难道不知道她遇害了吗?”
年轻的“精灵”一下子愣了神,下颚抖动起来,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颖颖姐她遇害了?就是刚才的事吗?难道他们说楼下出了案子就是指颖颖姐啊。”
“是啊。”我点点头,“班森先生不是还为此下楼来看了吗?”
“是吗?我不知道。他只和我跳了两三个舞,就找不到人了,我后来一直跟洪斌赫,他是我同学,在一起玩。我是要回家才想起和班森先生说一声的。可找了他半天也没找到,还以为他下楼了呢。啊,对了,这个我已经和你们说过了。哎呀呀……如果现在不能回家,我爸爸一定会骂我的啊,这可怎么办?”
“这样好了,你先跟你爸爸打个电话,等帮张局长他们办完事后,让他开车送你回去,这样你爸爸就不会骂你了吧。”
“嗯,这样的话,我不是坐警车回家。哇,被人看见了,不会认为我是被抓的吧?别人该不会认为我做‘鸡’吧。”她咯咯咯地笑起来,拿起房间的电话。
张刑和我看着这个口无遮拦的女孩,只想笑。
“其实我和颖颖姐也不是很熟,但她在这没有朋友。除了我和洪斌赫,没有人跟她说话的。他们都看不起她,认为她钓老外。不过他们根本不知道颖颖姐她可怜着呢。她原来是音乐学院的学生,唱歌一流,完全是大歌星的水准。可是她因为在毕业前得罪了学校的导师,连毕业分配也没轮到。男人是不是都这么下流啊?”她似乎说得气愤了,眼睛鼓了起来,“然后她就自谋生计,在许多酒吧和歌厅走做过,但是都没做长。她说了那些地方太脏,是不能做长久的。每次做了几个月就换地方,她很有野心,希望能遇上有慧眼的经纪人,可惜老是事与愿违,碰到她的人,对她自身感兴趣的比对她的歌感兴趣的多。后来,她参加了中央电视台举办的青年歌手卡拉OK大赛,想以此脱颖而出。但是没想到是,那个她有得罪的导师恰恰是评委,就这么连准决赛都没进入地被淘汰了。她于是就离开了那个令她待不下去的地方,到了我们这来说。她对我说,她想去国外发展,或者去港台。”
“嗯。”我们表示理解,“那么桑戴克先生就是她为了出国钓的大鱼啦?”
“不是啦。”水沂否定说,“桑戴克先生是颖颖姐的好朋友,其实是桑戴克先生是颖颖姐的干爸爸。”
“啊。”我大吃惊,“桑戴克先生他几岁了?”
“大概有五十几岁了,比我爸爸大几岁,但看上去老许多。不过,听颖颖姐说桑戴克先生家还有个就是九十多岁的老父亲。”
“嗯。那么你知道项颖颖她有没有男朋友呢?”
“她。没有,尽管她经常和一些外国小伙子一块玩,但没有一个是她的男朋友,也没有情人。她这个人就这样,看上去冷冰冰的,但和她接触后就知道。她是个很好的人,可是这样的人,怎么会被人杀死呢?”
“是啊,我们也不知道。”我说,“能带我去找你的同学洪斌赫先生吗?”
“你是说我同学。可以啊,反正你们到时送我回家就可以了,嘿嘿……”圆溜溜的脸蛋笑起来,像童话中的小猪芬蒂克。

我在这个“小精灵”的指点下在,终于从昏暗、荒诞、嘈杂、诡秘的舞厅中找到了“猫王”先生。他推推他的眼镜,诧异地看着水沂,问:“你不是要回家吗?怎么又上来了。”
“颖颖姐姐她遇害了,所以警察要我帮助他们。”
“什么,你是说楼下发生的事件是有关项颖颖的?难怪,难怪……”
“难怪什么?”我问。
“难怪今天晚上没有看见她。本来她对我说,今天要装扮成玛丽莲·梦露来这唱歌,可是一直没有出现。你看,好端端的一个化装舞会,变成‘鹦鹉’ 的做秀晚会。”他恶毒地瞪着舞台的中心。就见一个身穿五彩羽衣,脸戴插着羽毛面具的女人,正在那引吭高歌。她的身边献着媚的,是一只“豪猪”。“该死的女人,自以为是的女人。这唱得的是什么东西啊。”“猫王”生气地挥着他的手臂,“我们不说这个了。我想请问项颖颖她是怎么死的?”
“被人用利刃刺穿的心脏。因为有目击者看到有人从她的阳台翻下,很可能是抢劫杀人。”
“抢劫杀人?五星级酒店里发生抢劫杀人案?”他怀疑道。
“对啊,警方也不确定。所以我们不排除有人故意谋杀,并制作抢劫杀人的假相。但是目前警方掌握的线索不够做出任何一项确定的推断。所以我们希望得到她身边的人的帮助。洪斌赫先生,你能帮我们什么吗?”
“我谈不上能不能帮忙?”他说,“我认识项颖颖也不过半年。她以前的事我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她很不幸,受到了别人的阴损。于是就到我们这个城市来了,希望遇到伯乐。”
“那么她可有遇上呢?”
“有。”钢琴师说,“桑戴克先生,也就是项颖颖认识美国朋友。他很赏识项颖颖,说要带她去美国。他说她很有可能在百老汇发展。”
“那么这位桑戴克先生现在人在哪里呢?”
“他吗?回美国了,要过了圣诞节再回来。”洪斌赫说,“那天晚上他来舞厅,还请了我一杯马蒂尼酒。”
“怎么?他不会是拜托你照顾照顾项颖颖吧?”
“有那么一点。”他回忆说,“我们都知道项颖颖这个并没有很多朋友,如果真要算上的话,这个饭店里也就我和水沂两位了。”
“没有其他人了?”我问,“刚才我在楼下调查时,发现班森先生似乎也对项颖颖满熟的。”后面的一句话,是显然的谎言。
“不是吧。”他咋舌道,“班森那个家伙,也就昨天和水沂一块上来玩的时候,和项颖颖她攀谈了几句。”
“真的是这样?”我问他,也像是问我自己。“这样就是说没有动机了?”这样的结论是不置可否的。
“那么再问一下。今晚上既然有化装舞会?为什么项颖颖她没有来呢?她是这里的歌手不是吗?”
“对,是这样的。他昨晚上原本说会给大家带个惊喜,但是没想到……”
“好吧,这么说今晚上八点半到九点半之间,你一直在舞厅吧?”
“是这样的。”
“有人证明吗?”
“证明?”他抬起眼来,盯着我看,“难不成你是怀疑我?”
“怀疑?”我有些无可奈何地说,“现在根本就是一团糟。但我想如果你有不在场证明的话,就先给出的比较好。”
“可以。从八点半开始,我就一直和水沂在一起,直到她要回家。”
“真的?”我问在一旁的女孩子,“你同学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她急切地回答着,凑过来的脸几乎撞到我。
“可是你不是说你曾经和班森先生跳过舞吗?”
“那是在之前来,那个班森跳了几个舞就不见了。”她的脸有些红了,那是因为对着洪斌赫,“洪斌赫他是个诚实的人,他从不说谎。”
两个年轻人彼此看着,两只手拉在了一起。
我一笑,明白了。“既然如此,我还是回去等待警察们的线索吧。对了,我想警方可能还要干一会儿,你们就继续在这好好玩吧。对了,如果你们可以不妨去找找那个像幽灵的哈利·班森。”

“网维啊,你可回来了啊?江律师可是等了你一小会儿啰。”张刑看我回来,嘲讽地说了一句,然后埋下头去,继续看他的报告书。
我努努嘴,看着正在翻箱倒柜的泉。奇怪地问她:“你在干什么呢?”
“找袜子。”她这么回答我,手下的活可没停下,“从楼上下来的吗?有没有碰到狄斌他们?”
“怎么,这几个家伙去参加化装舞会了?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他们呢?回家了吗?”
“你还能想到啊。”泉突然抬起头来,手里面握着几双丝袜。她的脸又似乎扳起来了,带着少许责备的语气说,“一听到发生了案件,跑得比兔子还快。爸爸和妈妈的脸色可难看了,还要把那一帮子狐朋狗友交给我来应付。”
“嘻嘻……他们人呢?”我吐着舌头,向老婆大人赔罪。
“爸妈、小狐和爷爷奶奶分别打车回家了。至于你的那帮好朋友们,此时正在楼上的旋转舞厅参加化装舞会呢。你没碰上他们算你幸运,少了一顿调侃。不过他们可说了,等着你待会儿去给他们付账。”
“哈哈……那就让他们好好去玩吧,我可没有去给他们付账的义务哦。”
“未必哦。”泉继续说,“狄斌他让我带话给你。”
“什么话?”
“他说:‘泉啊,好好告诉你老公哦,我Beyond News明天的专题新闻,就是五星级酒店的谋杀案,希望他这位公民侦探在我报道之前好好的调查出个真相。’”
“这混蛋。”我骂了一句,回到了我刚才的问题,“你在找什么丝袜呢?项颖颖的?”
“是啊。”她将手里握着的丝袜,放在灯光下照,然后说,“不是。”
“什么不是?”我问。
她不睬我,继续说,“看来我的判断没有错啦。”
“是啊,江律师说的不错。”张刑回答道,“抢劫杀人的可能性可以基本排除了。”
“你们到底在说什么?”我生气了,虎起脸,看一唱一和的两人。
“嘿嘿……江律师,你老公生气了。我看你不妨把我们知道的告诉他吧。我再去找那位梅平女士问问,这个饭店里还有哪些美国客人。”
泉点点头,将刚才找出的丝袜放回去,走到我的身边。向我转述他们所掌握的线索。原来典超刑警的搜查成果在一刻钟后呈献了上来,正和李麦秸讲的一样,找到了一对肉色的长筒透明丝袜,一把长约十五厘米的锋利水果刀,一件黑色闪光面料的夹克和一副白手套。其中透明丝袜是在草坪上发现的,而其他东西是在饭店的垃圾箱里找到的。
“哦,这就是说李麦秸讲的是实话啦。”我摸了摸光滑的下巴。
“嘿嘿。不错,那又如何?”泉又开始那种令我讨厌的奸笑了。
“如何?你说典超是在草坪发现的丝袜,而其他东西是在饭店的垃圾箱里找到的。是不是?”
“对啊。”
“这就奇怪了。为什么要把这些东西分开扔呢?”我问我自己,又顺手从桌上拿起那只装着丝袜的塑料袋。“W-o-n-d-e-r-Bra……”我读起上面没有撕掉的商标,得不出任何有用的线索。“泉,你是怎么从这丝袜上得出不是抢劫杀人的结论的?”
“品牌。”她回答我说,“WonderBra是美国著名的丝袜品牌,有Vanityfair专卖店专卖。国内需要网上定购或者托熟人代买。一般的抢劫犯怎么会有这样的丝袜啊。”
“原来如此。”我大悟,“所以你刚才在找项颖颖的丝袜,为的是排除这只丝袜是属于这个房间的。”
“果然聪明。”她夸奖我,“不愧是我的老公。”
“那当然了。”我乐陶陶地吹嘘起来,“我肯定我一定在午夜之前找到谜底。不会再给橘右黑那帮家伙以损我的机会了。”
“那么,你是已经有思路啦?”泉似乎又开泼我冷水了,“张局长他现在可是连嫌疑犯人选都没有呢?原来以为项颖颖的那个美国朋友可能涉案,没想到局里小何打电话来说那个美国桑戴克公司中国分公司的总代理已经在前天下午乘东航的飞机回国了。”
“是啊,他要过了圣诞节才回来。”
“怎么,你知道?”
“对啊。洪斌赫他告诉我的。”
“那么你现在是有足够的线索啦?”泉拖长她的语调,“你不会告诉我说你已经知道谁是凶手了吧。”
“这个么……泉,你说这件案子里面什么地方比较古怪呢?”我反问她说。
“那个套着丝袜的杀手啊。如果他是蓄意谋杀,并要掩人耳目的话,为什么不带个面具呢?今天是万圣节前夜,顶楼又有化妆舞会,他如果带个面具进进出出的话,绝对不会引人怀疑。但是他却是套个袜子。”
“对啊。但是还有第二个重要的疑点:丝袜是在草坪上发现的,但是凶器、手套却是在垃圾箱里发现的。他又为什么要分开扔呢?”
“也许他一开始不想扔掉的,后来因为发生的事情出乎他的意料,才不得不扔。”泉这么对我说。
一语惊醒梦中人。“难道……”我兴奋地跳起来,“难道是这么一回事。老婆啊,你真是太聪明了。”
“怎么了,真的找到谜底了?”泉关切地问道。
“应该是吧。我就说嘛,怎么看这个案子,都像是小说里发生的事。那具尸体,那些线索,那些嫌疑犯?现在我要去找张刑,然后把那些嫌疑犯们都找来,来一个超级大揭密。”我越说说兴奋,游戏的心态也越来越强。
“要我帮你一块去吗?”
“不不不 。”我摇起手指,把扶摇直上心头的鬼注意告诉她。

梅平在服务台前看到我时,脸上那瞬间露出的表情是深深的厌恶。但转而又变成了一副讨好的样子,问我说,“网维先生,你来有什么事吗?”
“嗯,知道张局长他在哪里吗?”
“他啊,去找史密斯夫妇了。现在也许到旋转餐厅去了吧。”她低着头,欲言又止,想问我什么,又拿不准注意,但是最后还是问了,“那个女人的死和美国人有关吗?”
“哦,为什么你这么说。”我不露声色地问她。
“那个警察不是在调查我们饭店的美国人吗?”她走出服务台,带着夸张的语气说,“呵呵……这个女人啊,一定是到处招蜂引蝶,才引来这种结局,活该。说不定是被那位桑戴克先生找杀手干掉的呢。”
我怃然。“不是吧,这么逊的杀手。竟然爬阳台,难道不知道会被人看见吗?”
“也许他不知道楼下有人在?”
“不对,如果真是职业杀手的话,动手之前会对这里做出充分的调查,然后制定完美的计划,决不会在现场显露这么多的线索和证据。”
“哦,这么说的话,难不成网维先生你找到真相了?”
“还差几点。梅平……小姐。”我斟酌着说,“我想你应该还没有结婚吧?”
额头的皱纹蜷缩起来,她的嘴角下垂着,“怎么,网维先生认为我结不结婚和本案相关。”
“呵呵……”我苦笑起来,心想,“就是这样的嫁不出去的老女人才会对像项颖颖这样的女孩特别厌恶。对了,这是不是也可能引发动机呢?”
“我想知道李麦秸向服务台报案的具体情况,当时是谁在这边值班?”
“是我和刘亚欢。”梅平回答我。
“这就是说今天晚上在出事之前,你一直在这个服务台啦?”
“对。”她疑惑起来,似乎捕捉到了我撒在“大量问题”这张网中的重点。“刘亚欢和我两人可以相互作证。”
“哦,那很好,既然如此。那又是谁接到李麦秸的电话的呢?”
“还是我。她在电话里冲我喊着,说什么一个浑身是血的杀手从楼上的阳台上爬了下来。一开始我还不相信,但我还是亲自和一个保安去看了。结果发现那个李麦秸说的竟然是真的。”
“于是你就来找我了。你怎么会知道我会在饭厅的呢?”
“吃晚饭的时候在饭厅门口看到了庆祝你三十岁生日的招牌。”
“是这样啊,庆祝我三十岁生日的招牌。我猜我自己此时脸上的表情一定是愕然。
当我在顶楼的旋转舞厅找到张刑,才知道刚才那引人注目的“鹦鹉”和“豪猪”原来就是史密斯夫妇。这个时候,张刑正一脸愤恨地呆立在他们的面清,听着那只五彩大鹦鹉的高声叫嚷。
“警察,警察又怎么了?告诉你,我可是美国公民,我有美国绿卡。”那个女人身子抖动起来,买力地发挥着自己的演技。好把别人的目光都引向自己。“你有什么权利来调查我。”
“史密斯夫人。”张刑是在拼命忍耐着自己的怒气,压着心中的火焰,一字一句地说,“我不是调查你们,只是想问你们夫妇几个问题。再者,在这里我绝对有权利做我的事。”
“哼。你这是侵犯我的人权。在我们美国,只有律师在场才回答警察的问话。”那个说着一嘴劣质广东话的女人,竟然说出“在我们美国”这样的话,真使我觉得恶心。我生气的走上前,说,“如果你愿意去警察局协助调查的话,警察们会允许你请律师的。如果你们找不到律师或者没钱请律师的话,我也可以给你们介绍一两位。”
半路杀出的程咬精吓了那个“香蕉人”一大跳,她看着我,一下子不知所措起来了。“哈尔。”她操着半生不熟的英语,唤她的丈夫。大豪猪移动着自己笨重的身体,每走一步,就使边上看热闹的人后退了一大片。他走到我面前,于是用英语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位先生来了好久,一直在和我夫人说着什么,现在你又过来了。发生了什么事,你们找我们又是为了什么?”
他倒是文质彬彬的样子,于是我简化了问题,只告诉他说,楼下发生了案子,想问一下他们自从如住了饭店后可有发现丢失了什么东西。
他点点头,和他妻子说了几句,然后那女人转过头来,对我说,“不是说楼下发生了案子吗?”
“是的。”我回答她,“因为我们在现场发现了一只高级的美国产的袜子,所以想问一下住饭店的人有没有发现过丢过这东西。并无他意。”
“这样啊。”那女人又夸张地笑起来,对着张刑拍肩膀说,“警察同志,你何不早说啊。你知道,配合警方办案,在我们美国,也是公民应尽的责任。”
这个女人……“那么你们有没有丢失什么东西呢?”
“没有啊。”那女人说,“要不我现在再回房间看看,如果发现丢了什么马上来告诉你。”
“不用了。”我说,“我们当然相信你们的话,很感谢你带给我们帮助。”说完,我拉着张刑赶紧跑。跑出几步,一句英语刺激了我敏锐的耳朵:“一个中国的菲洛·范斯啊。”
“哈哈哈……网维啊,你小子真厉害啊。才说了一句话,就把那女人的态度给完全给扭了过来。”
青色的长发飘到我的眼前,我一阵目眩,才想起光顾着调查案件,忘记了这楼上的龙潭虎穴了。我对橘右黑瞪着眼睛,反诘他说:“你这热闹看得不错啊。”
“我们怎么是看热闹呢?”他说,“我们这是在观赏名侦探网维的现场探案嘛。怎么样,什么时候可以给我们几个看结局啊?”
“结局吗?当然是马上了。”我这样的回答,倒是真正地出乎他们的意料。
“怎么,网维你已经知道这件谋杀案是怎么回事了?”张刑问。
“是啊,如果你现在去把梅平、李麦秸、哈利·班森、水沂和洪斌赫聚在一起的话,我就可以马上给你来场完美的推理秀。至于你们……”我回头看着我可恶的狐朋狗友,说,“你们要看的话,就买张千八百元的一等票吧。”
看着他们几个耿耿于怀的脸,我开心地走下楼去。

那些个恶魔,真是令人讨厌。原以为刚才楼上的那句话已经赢得了胜利,没想到被狄斌那小子一句话,整个局势又被扭转了过去。他说:“网维啊,你要知道即使名演员也是有预演一说的。所以看在老朋友的份上,我们就帮你检查一下预演质量啦。你不但不应该收我们门票,还应该请我们吃饭才是。”
“我昏。”我这么回答着,看他们大摇大摆地走进三○九的房间。
“小泉呢?”叶月问。
“她……”我刚要回答她,就看见张刑带着“疑犯们”走了进来。于是我使了个颜色,示意他们不要再说话。他们很默契地点点头,坐到了房间的一角。
那五个人在张刑地安排下坐在了阳台边的沙发下,他们身后是从湖面吹来的阵阵凉风,配合着整个房间昏暗不明的光线,把整个房间变得阴气沉沉,充满诡秘的气氛。不错,这样的效果正是我所希望的,是我这场“万圣节演出”所必须的环境。
“班森先生。”我站在橘黄色的射灯下面,就像是舞台的中心一般。我淡淡一笑,开口说,“我记得你刚才跟我说,像我们这样的侦探小说家,对真实的案子是非常感兴趣的。那么如果说我们现在把项颖颖的这个案子作为一个推理小说的素材来利用的话,你会怎么进行创作呢?”
包括哈利·班森在内的所有人,都是一副大吃一惊的模样,显然他们不曾料到,我竟然会说这样的话。
“网维先生……”哈利·班森说,“我不太明白你在说什么?你能再解释一下吗?”
“当然可以。我的意思是说像这种发生在五星级酒店里的极其戏剧性的谋杀案,实在是像你我这样的侦探小说家创作侦探小说所难求的体裁。像爱伦·坡的《玛丽疑案》,范达因的《班森杀人事件》和《金丝雀杀人事件》,许多脍炙人口的名篇都是根据现实的凶杀案来改编的。”
他点点头,看来是明白我的意思了。“你的意思是说你想根据这个案件写篇推理小说。可是网维先生,写小说的事和这位警官先生把我们聚在一起,调查这个案子是不是不应该混为一谈?”
“不。班森先生。”我摇摇手,将食指摆到嘴边,“我的意思是说,如果这样的案子发生在书里,书里面的侦探会怎么破案呢?当然我们得先设定一个非官方的侦探,你们看,如果我来担当这一角色如何?”
坐着的水沂笑起来,“如果你是侦探,那我们五个人不就是嫌疑人啦。嘿嘿……真够刺激的。我们伟大的侦探先生,快开始你的推理吧。”
梅平和李麦秸不约而同地瞪了她一眼。
“水沂小姐不要急嘛。你知道吗?侦探小说的创作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的。早在侦探小说初期的古典时代,就有美国的侦探小说家SS·范达因先生制定了侦探小说创作二十守则。”
“哦,二十守则?怎么样的守则啊?”
“呵呵……范达因认为推理小说是一种智性游戏,但更像一种竞赛,作者必须公平地和读者玩这场比赛,他必须在使用策略和诡计的同时,维持一定程度的诚实,绝不能过分到像玩桥牌时作弊一样。他必须以智取胜,透过精巧又不失诚实的设计引起读者的兴趣。因此,写推理小说有着极其明确的守则存在,虽然是不成文的规定,但约束力十足,每一个受人尊敬或懂得自重的小说作者,都得服膺这些守则。
“其中的第一条是: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代清楚。在这里,坐着我的我的四个朋友。在案发的时候,他们正和我还有负责调查此案的张刑在一起吃饭,所以确定是与本案无关的人,现在不妨就把他们作为这部《五星级酒店谋杀案》小说的读者,向他们公布我们已经掌握的全部信息。”
于是张刑代替了我,向在座的讲述我们踏进这个房间以后的调查经过,以及我们所有掌握的线索。说罢,他看看我,等我下一步的行为,虽然此时此刻他并不明白我在打什么算盘,但还是非常信任我,放任了我的肆意妄为。
“怎么样?狄斌、陈尘,你们是不是已经清楚了这个故事的所有细节?”
“我想如果我的速记没有错误的话,我对你们现在掌握的每个细节我都清楚了。”狄斌如此回答。
“很好,你很快就会用上你的速记的。又是一起收视率可以破三十点的Beyond News,话归正传,侦探小说二十守则二: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的诡计愚弄读者。我想这里面是肯定没有可疑的欺骗或者不正当的诡计的,因为我不是本案的作者,而我所掌握的也是和你们一样多。三,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演。对于这一条……”我转过身来,对着水沂和洪斌赫说,“还好正在恋爱的是你们两位,所以这不会干扰我对本案理性的分析。但是在这我愿意遵循侦探小说另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每一个案子结束后,成全一对恋人。请不要怪我八卦,但是做做月下老人也是我的嗜好之一,这也是波洛大叔的嗜好之一。同样,既然我说了要过过做媒人的瘾,你们自然不在我的怀疑之列。也就是说你们不属于本案的嫌疑人。”
一下子,两人欢喜三人愁起来。梅平双手紧紧抓着一块手帕,关节都发白了。
“四,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所以我和张刑警官不可能是本案凶手,事实上我们两人也有相当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五,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这个对我来说是一定的,我绝不是靠意外或者胡乱的猜测才知道本案的凶手的。六,推理小说必须有侦探,侦探不侦查案情就不能称之为侦探。这个在一开始我们大家就默认了嘛,我就是负责本案的侦探,而且我也一直在调查这个案件。七,推理小说中通常会出现尸体,尸体所显露的疑点愈多愈妙。在本案中,负责担当尸体这一角色的是我们可怜的项颖颖小姐,至于现场的疑点则是多得数不清,初看此案的现场,我和张刑举证根本就是无从着手,不过好在我们还是抓住了此案的一些关键。”
“哦,关键是什么呢?”水沂问。
“我想是袜子罢。”梅平插我的话说,“张刑局长和网维先生对于袜子的调查可是相当仔细的,”
“不错,袜子,一对非常漂亮的WonderBra牌丝袜,如果你们愿意将此案称为‘美国袜子之谜’,我也是不会反对的。相反,对于又俗又滥的某某杀人案件,我更喜欢这个名字。好了,现在回到第八条,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虽然我本人对于吸血鬼、武术之类的东西也非常干兴趣,但要通过这些来破案,我却还不能做到,我只能依靠我平凡的逻辑推理来破解案情。第九条,侦探只能一名。哎呀,这里除了我以外,似乎确实是没有第二名侦探啊。”我卖弄了一下嘴皮子,然后立刻严肃的扳起脸来,“十,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分量的角色才行。十一,那些做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十二,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十三,推理小说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组织、帮会或黑手党之类的犯罪团体,否则作者等于在写冒险小说或间谍小说。十四,杀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须合理且科学。十五,谜题真相必须明晰有条理,可让有锐利洞察之眼的读者看穿。十六,过长的叙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过度的气氛营造或是在一些旁枝末节上玩弄文字,都不应该出现在推理小说里。十七,不可让职业性罪犯负担推理小说中的犯罪责任。十八,在推理小说里,犯罪事件到最后绝不能变成意外或以自杀收场,这种虎头蛇尾的结局,等于是对读者开了一个不可饶恕的大玩笑。十九,推理小说里的犯罪动机都是个人的。
“虽然范达因在的十五条里说迷题真相必须有条理,可我发现他自己却不是个有条理的人,比如说这十条里面,其中的十四到十六条是对文章写作技巧的一些规定,而第十到十三,十七这几条则是对凶手或者说疑犯的规定。比如说凶手只有一名,不能是职业职业犯罪人士,不能是国际间谍、秘密组织的成员,又不能是仆人啊、管家啊、待者啊、秘书啊……瞧,这样一来梅平和李麦秸也就不能成为凶嫌了。因为他们一个可以算是管家而另一个则是秘书。然后的第十九条,我敢相当肯定本案凶手的动机相当自私而且在我看来甚至是变态。”
“哦,那么凶手动机是……”李麦秸的心里面似乎已经知道谁是凶手了,而其他人好像也不是什么傻瓜。
“网维先生……”哈利·班森想说话,但被我粗暴地制止了。
“还有第二十条,在说完之前,不要打扰我。”我一挥手,又开始滔滔不绝,“范达因列出了几项已经被用滥的手法,并认为一个懂得自重的侦探小说家一般是不会再次使用的。首先把案发现场所留下的烟头,和嫌疑犯所抽的香烟品牌做比较,借此找出凶手。因为我们在现场没有发现什么烟头,所以这一条我们用不上。其次伪造指纹。本案的凶手很狡猾,现场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指纹。还有用假人制造不在场证明,因为狗不吠,表示闯入者是熟人。我们已经调查了现场好几遍,没有发现假人,也没有发现狗,真是遗憾,这两条也用不上。一个无辜的人被认定是凶手,结果原来他是凶手的孪生兄弟或姊妹,或是长相极为酷似的亲戚。很可惜,没有发现什么双胞胎之类的,不然也许很有意思。用针筒注射或是在饮料中放入迷药。法医并没有从受害者体内检查到什么迷药。警察破门进入一间上锁的房间之后,谋杀才真正开始。据鉴定项颖颖的死亡时间是我们到达的前二十分钟里。用相关字来测试是否有罪或者使用密码或密语,最后被侦探识破。这个我倒是想试试,不过可惜也没有机会。”
我的语速越来越慢,事实上我此时正在侧耳聆听房间卫生间里的声音。听到一个轻微的门锁转动声,我开始了我的最后一击。“真是抱歉,我竟然忘了这一条。那就是作者不能用……”身后卫生间的房门打开了,“假装受害者的……”传来几乎听不清的脚步声“鬼魂显灵的方法……”一个身形飘忽到了我的身边,“吓得凶手自己招认。”她站到了那五个人的面前。
她身穿白色的性感晚礼服,头上披着短短的金色假发,一对乌黑浓郁的大眼睛透过戴在脸上的黑色羽翼面具,盯住了坐她前面的五个人。一时间那几个人的脸都变形了,连张刑和狄斌他们都显得非常吃惊。不过我发现唯独橘右黑的脸上很快抹过一丝恶意的微笑,显然他识破了我小小的诡计。
“哎呀呀……我向各位介绍,这位是内子江泉。”
“内子?”依旧脸色苍白的哈利·班森问道。
“就是妻子的意思。”我向他解释道,“她因为要和她的朋友们也就是我的朋友一起去楼上的化妆舞会玩,所以刚才一直在卫生间里化妆呢。”
“霍——”哈利·班森长出一口气,“网维先生你可真会开玩笑?”
“我开了什么玩笑了?”我突然严肃地反问他。
他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
“哈利·班森先生你是不是说我让我夫人假扮成项颖颖的鬼魂来吓你啊。你可千万不要这么说,要不然我们合作的这部侦探小说可就用上了这最后一条滥俗的手法了。”
“网维先生你!!”他又一次变了脸色,这一次是紫色的。“你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不是很简单吗?我刚才已经把你们之中的四个人排除在了凶嫌之外,那么剩下的就只有你一个了。也就是说,我指正你就是本案——杀死项颖颖的凶手。”
“胡说八道,荒谬。这是彻头彻尾地诽谤,我要控告你。”他怒不可遏,甚至可以说是歇斯底里。
“哦,你需要聘请律师来控告我吗?也许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位,我夫人就是本市最好的律师。不过我希望你在准备控告我之前,先听听我的推理。我说过我是一定会靠逻辑推理来指正凶手的。在本案中,现场的线索纷杂、混乱,很难整理出个头绪。但是根据李麦秸的陈述中我们却找到了两个看似矛盾却非常关键的线索:一,凶手在脸上套着一只美国丝袜从阳台上爬下去;二,丝袜和凶器分别出现在草地和垃圾桶里。为什么说这两处有矛盾呢?第一,如果说凶手是抢劫杀人,那么这样的强盗怎么会有一只国内买不到的袜子呢?而且据现场调查,项颖颖的行礼里面也没有同一品牌的袜子,酒店里也没有其他的美国客人丢失过袜子,这就是说凶手身边戴着袜子是蓄谋的,这是他杀人的计划之一。其次,既然这起案子是凶手蓄谋依旧的,而且他也能够悄无声息的进入三○九的房间杀死项颖颖,那么他在杀人之后却为什么又要从阳台上爬下去,自我暴露呢?这显然有违常理。而将丝袜和水果刀、手套分开丢弃更是使人捉摸不透的举动。我思虑了好久,得不出结果,直到我的夫人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
“哦,江律师说什么了?”
“他对我说:‘也许凶手一开始不想扔掉的,后来因为发生的事情出乎他的意料,才不得不扔。’是的,就是这个理由,我问自己,这起案件有什么地方是不一般的呢?答案是警察在案发后不久就到了现场。正是因为张刑局长和我的突然出现,使得凶手的谋杀计划出现了纰漏。”
“我们的出现使凶手的计划出现了纰漏。这话怎么说?”
“很简单,如果我们两不是在楼下吃饭,那么我们或者你到达现场的时间起码要比现在晚半小时到一小时。如果这个时候你到了这里,发现两具尸体,一具是项颖颖的,一具是李麦秸的,你会怎么调查?”
“当然是调查这两个案子是不是有联系。”
“不错,然后我们就会从报案的人嘴里听说李麦秸看到一个套着袜子的人从三楼爬下去,那个人的嘴里还咬着一把鲜血淋漓的凶器。并且警察很快又会在草坪上找到一对丝袜。那么这时候,警察会做出怎样的判断呢?”
“凶手杀了项颖颖,因为被李麦秸看见,而杀他灭口。”张刑恶狠狠地说出这样的结论。
“就是如此。我说过凶手杀死项颖颖是出自于其极其自私甚至变态的动机,其实项颖颖的死唯一的理由就是住在了三○九房间。”
“胡说八道,胡说八道……”班森狂吠道,“这是完全的胡说八道。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说的话?”
“证据吗?当然有了。知道我为什么刚才要以范达因的二十守则来推断这个案子吗?那是为了让你知道你自己策划的这个谋杀剧本是多么的滑稽,也让你自己知道一下你是一个怎么样三流的侦探小说家。我在楼下返回拿书的时候,正好听到了你在房间里和李麦秸的争吵。我无需在此将我听到的再说一遍,但我却知道你有足够的动机想要谋杀李麦秸。如果当时在二楼,你不是看见我和张刑站在二○九门口的话,想必你此时已经杀了他。正式因为我们在那,所以你才慌忙之中将水果刀和手套扔到了垃圾桶里,再假装听说发生了案件下楼来看看。怎么样,哈利·班森你还有什么狡辩的?我知道你这个时候你心面一定还非常不服,因为你的眼神中还充满了凶狠的杀意。那么现在我就让你心服口服,告诉你,因为你是头上套着袜子去咬那把匕首的,所以那双袜子上必定留下了你的唾液。这个可以检测出的唯一唾液就是证明你你三流的铁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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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雒郁汐』于2008-7-23 22:15:00发表评论:

  • 感觉好乱,不过,一开始就有感觉,知道谁是凶手。恩。感觉很灵。哈哈
  • 思田小惠』于2008-7-21 18:20:00发表评论:

  • 错字太多了砍了半天没明白
  • 鸭子』于2008-6-25 17:08:00发表评论:

  • 除了喜欢之外,实在没有言语了
  • wumi0212』于2002-12-26 17:09:00发表评论:

  • 【姜宇在大作中谈到:】

    >我觉得班森谋杀的理由不太充分。为了杀另一个人而先杀一个人,一般来说杀两个人暴露的可能性比杀一个人大得多,而且并不能保证李麦秸一定会看到。另外用刀杀人后弄得地上到处是血,衣服也会沾上点,衣服的处理好像没有提到。死者被夺了项链和戒指,这两样似乎更难处理,藏得不好,又是一条线索,至少在动机方面就值得怀疑。(嘻嘻,我看得不仔细,修改一下。不好意思。)
    >你提到的那二十条守则是真有的吗,那里的,介绍我看看。
    >有空多交流。
    不仅有“二十条守则”,还有“十戒”。
    相关文章请看“欧美中国”版的顶置文章
    推门这两个月也正在进行“守则月”活动,如有兴趣欢迎参加讨论
  • 姜宇』于2002-12-26 1:14:00发表评论:

  • 我觉得班森谋杀的理由不太充分。为了杀另一个人而先杀一个人,一般来说杀两个人暴露的可能性比杀一个人大得多,而且并不能保证李麦秸一定会看到。另外用刀杀人后弄得地上到处是血,衣服也会沾上点,衣服的处理好像没有提到。死者被夺了项链和戒指,这两样似乎更难处理,藏得不好,又是一条线索,至少在动机方面就值得怀疑。(嘻嘻,我看得不仔细,修改一下。不好意思。)
    你提到的那二十条守则是真有的吗,那里的,介绍我看看。
    有空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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