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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读书活动]哈米特:破坏者与道德者
 作者:ellry打开ellry的博客  人气: 2981  发表于: 03年11月07日22点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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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米特:破坏者与道德者

台湾 詹宏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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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詹宏志的《詹宏志私房谋杀》。是詹宏志为哈米特《玻璃钥匙》写的导读(因为没有收录为《马尔他黑鹰》写的导读)。对于哈米特以及硬汉派写作精神的分析非常不错。因此把它扫出来,给大家看。

因为版权问题,请勿转载。

——ell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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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者汉密特

一百五十年的推理小说历史中,创作的名家巨匠固然多如过江之鲫,但如果要在当中挑出「经典性」的人物,恐怕也只能找得出「三大圣哲」。

为什么是「三大圣哲」?借用写《四大圣哲》 一书的哲学家雅斯培(Karl Jasper)的概念,真正的经典人物就是那种断裂原创、丰富多义、意蕴无穷,使你必须「时时回去」的人,每当世界觉得思想走到了尽头,你再回去「叩问」这些经典人物的作品,就会发现他们的思想另有可能的意义,只要你问了新问题,就又能激发你的新思想。推理小说领域也是如此,当中也有三位「典范性」的人物,可以禁得起你一而再、再而三地「回去」找他,而他总能重新提供新灵感与新出路,让新的创作得以再度发生。史家与论者一般认为的推理小说「三大典范性作者」,指的就是爱伦坡(Edgar Alen Poe,1809—1849)、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O)、以及本书的作者达许·汉密特(Dashiell Hammett, 1894—1961)他们当中,一位是推理小说的「发明者」,一位是推理小说的:兀成者」,一位则是推理小说的「破坏者」。

但汉密特究竟「破坏」了什么?借用艾勒里·昆恩「之一」(Ellery Queen是两位作家共同执笔的笔名)的费德瑞克,丹纳(Frederic Dannay,1905—1982)的说法:「是态度上的变化,更甚於情节上的变化。」(The change is not much one of plot, but of approach.)

艾勒里·昆恩在这裏说的,approcah一词并不好译,它指的是对待推理小说的途径与方法,或者说是「取向」:汉密特对待推理小说的「取向」,与柯南道尔以来把推理小说当做心智游戏的概念很不相同。汉密特其实对人生和推理小说都极认真,他不把推理小说只当娱乐看待,倒是认真当成反映社会、观照人生、甚至是陈述道德理念的严正艺术来写:一求真,「游戏」(假)的性格就消失了,小说虽然还可以娱乐,但本质(或原意)就大不相同了。

另一位评论家基亭(H. R. F. Keating,1926—)则认为要了解汉密特作品必须先了解他的生平,甚至他的时代背景:汉密特虽然从小有才气,却十几岁就离开了学校,历尽了社会沧桑,做了多种下等阶层的工作(其中包括真正的私家侦探社采员),是少见的生活经验无比丰富的作家。在一九二二年,他开始尝试写作:他投稿给当时的廉价大众小说杂志,以在侦探社工作的经验为题材,想写「真正的」侦探小说。但真正的侦探大多不是「神探」,而是没有「正当职业」的失败者;真正的侦探办的案子也不是「奇案」,而是社会暗角的龌龊勾当;人生失败的侦探社采员所办的龌龊案子,如何能成为智慧超群的神采的表演?他至多只能「尽忠职守」,财富、势力不能收买他的「办案伦理」。就是这样与传统不同的「取向」(approach),使他打开一场惊天动地的推理小说革命来。

·道德者汉密特

在汉密特的小说中,侦探或其他主角所经历的,常常不是与机巧犯罪斗智的「推理」,而是一场又一场与道德角力的「洗礼」。

在汉密特的心目中,社会上的日常犯罪多半没什么「创意」或「才气」;查办犯罪案件的困难不在犯罪的「巧思」,而在阻碍「了解」的「既得利益」。当一个案件发生时,如果当事人或关系人牵涉到一位有权有钱的人,社会上就会有很多的力量阻挠这个犯罪的侦办;也许是警察不想办,也许是证人不肯说,也许是其他的遮盖谎言与势力扭曲,案子难破的原因在此,而不是犯罪行动多么神奇。(我们不也是生活在这样的经验中吗?台湾的桃园县长刘邦友血案,不但是多人死亡的滔天大罪,而且有活口,有目击者,案子仍然破不了,极可能不是犯罪者太聪明,而是利害纠结太深太广。)

汉密特认为犯罪破案的关键,在於穿透这蜘蛛网般的「利益牵连」与「共犯结构」,进而得到真相;但是,穿透这些层层网罗的关键又在那裏?不是洞悉犯罪的「思索机器」,而是二晶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人格特质。为什么侦探不能了解真相?因为他会被收买(金钱、女色或其他弱点),因为他会被恐吓,甚至被饱以老拳或子弹相向。「好的侦探」的困难在那裏?依汉密特的看法,不在智慧聪明,而在道德人格。

汉密特有一次自己描述自己所创造的私家侦探说:「一个小人物日复一日在泥泞、污血、尸体与欺骗中前进,尽可能地麻木、粗鲁与犬儒,迈向一个晦暗的目标,除了他受雇尽职之外,别无督促或召唤他前进的理由。」

的确,汉密特为推理文学史「发明」了一种伟大而迷人的角色原型:「冷硬派侦探」(hard—boiled detective)。不像过去推理小说史上那样充满智慧而衣著光鲜的华丽神采,这些新侦探多半是浪迹街头的私家侦探社探员,这在社会上这并不是什么高尚体面的职业,和他们打交道的也都不是什么善类(包括案件委托人和案件侦查的对象);表面上看来,他们是社会上的失败者,而他们的工作内容也不见得令人愉快,每一次的发现或了解只会增添一分世界的丑恶;在汉密特和他的後继者笔下,他们常常也不是成功处理生活的人,或者酗酒,或者嗜赌,或者失婚离子,外貌沧桑疲惫,口中喃喃自语,灵魂深处则伤痕累累。他们在街头行走,早已老於世故(也洞悉一切虚伪),没有什么事吓得了他(包括拳头子弹),对世界上任何事他都自有一套犬儒式的评论,也自有一套行事的逻辑法则。但这些潦倒的冷硬派侦探却是「贫贱不能移」的英雄,他嘴裏不说美丽的大话(如汉密特说的「尽可能地麻木」),内心却把情义、责任和正义摆在第一;他们同情弱者和无辜者,经常不顾自己的安危努力去拯救或保护:他们更像现代社会裏无名的游侠,案子发生,他们基於某种理由(不限於汉密特说的「受雇尽职」,有时候是因为友谊,有时不过就是看不过去)伸手救援,当正义彰显或真相揭发之後,他们未必领到每日二十五元的工资就飘然隐去,十足高贵的骑士行为,有一位研究者曾经以「带枪的圣者」(Saint with a Gun)为题描述这些冷硬派侦探,确是一针见血的评论。

汉密特的小说,在最污秽的街头暗角仍有正义的光芒,在最平凡的欲望心思中仍有一丝道德的坚持。正直英雄的角色,并不是文学史上的创举;但把这样的英雄人物放到残酷大街上,放到私家侦探这种独特的职业上,却是史所未见。仔细阅读汉密特的小说,再对照汉密特自己宁愿入狱不愿出卖朋友的真实事迹,想像他一头白发的孤独身影,益发显出这些高尚人格品质的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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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文章:
  • flyinight』于2003-11-8 6:02:00发表评论:

  • 我看到的是冷酷无情的面具下面
    一颗颗无奈的心,,,
    这样的书中有太多无法坦白自己的人
    太多习惯自己撑下去的人
    具体的我的评论里面也说了,
    “硬汉”并不是好当的啊。。。。
  • dsky』于2003-11-7 23:50:00发表评论:

  • 要体会到道德二字,我现在根本没办法办到,至少读完了这本“缩写”的
    马耳他黑鹰我对人物最大感觉仍然停留在冷酷无情的层面

    【ellry在大作中谈到:】

    >哈米特:破坏者与道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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