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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华裔女律师命案结案陈词 检方推理法指证凶嫌
 作者:老蔡打开老蔡的博客  人气: 6234  发表于: 10年08月01日14点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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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美国《侨报》报道,美国华裔女律师赵霞命案的审理,经过将近7个星期的陪审员遴选、开庭审理等司法程序之后,22日进入了检辩双方结案陈词的关键阶段。由于被告蔡耀华4年前曾涉嫌杀妻受审,命案最终因陪审团无法达成共识而流审,这次蔡耀华再度成为杀人被告,面临“特殊蓄意谋杀重罪”的起诉,因此,当天检辩双方的结辩就备受注目,法庭挤满了聆听的人群。结辩结束后,陪审团将会在近日对被告蔡耀华是否有罪作出裁决。


  检察官使用推理法指证蔡耀华为凶嫌


  起诉被告的圣塔克拉拉县检察官威尔希(Brian Welch)在3个小时的结辩陈词中,列举了控方所掌握的一切证据,以严谨周密的逻辑推理,强有力地向陪审团证明了坐在被告席上的现年51岁华裔工程师蔡耀华,就是在2008年7月1日上午用手枪谋杀华裔女律师赵霞的凶手。


  威尔希首先从蔡耀华7年前因涉嫌杀妻而受审、后因流审而释放谈起,指出之后被告亡妻之母,通过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委托的律师赵霞等人,向被告提出“错误致死”的民事赔偿诉讼,数额为1500万美元。当时,被告刚出狱失去工作,无家可归。


  与此同时,被告在无罪释放后,不仅提出继承亡妻在上海的产业,也要求获得他与亡妻购买的人寿保险。但是,他的两项要求均遭拒绝。


  面对亡妻家庭的巨额民事赔偿,根本无力偿还的蔡耀华,从2008年3月起,不断以要挟和恐吓的手法,要求律师赵霞不要接手此案,否则将会“毁了你和你的前程”。被告还以跟踪盯梢的同样手段,恐吓受理此案的其他主要律师不要接手此案。


  面对被告威胁,赵霞并未就此而退却。为了自身和家人的安全,她不仅用手机把被告的模样拍摄下来,供家人认知以作防范;每次回家把车子停在远处,以防被告跟踪知道住处。同时,赵霞还于2008年6月向所在法院要求出具文件,勒令被告必须远离赵霞和她的家人。


  就在法院出具勒令文件后不久,赵霞还是死于被告的枪下,日期是2008年7月1日上午9时50分左右,地点是赵霞上班的律师楼的停车场。赵霞当时身中两枪,一枪从左耳射入穿过右肩,另一枪近距离射入胸部,当场倒地身亡。被告随即骑摩托车逃离现场。


  命案发生后的当天下午,被告蔡耀华在家中被捕,面临“特殊蓄意谋杀重罪”的起诉。


  威尔希随后指出,在命案发生的现场,有至少6位目击者看到整个枪杀过程。虽然多数证人无法确切直接指明和描述被告的具体特征,但综合分析发现,与被告的族裔、年龄、身高、体重、衣着等极为吻合,特别是现场拍摄下来凶嫌作案后逃走的录像、被告在作案时家中电脑无人操作、作案前经常去射击俱乐部练习射击、被告在网上搜寻枪杀赵霞相同品牌的枪支等等线索和证据,以及20多位相关证人出庭作证,都能从各个方面和角度充分证明被告蔡耀华是杀害赵霞的唯一凶手。


  检察官在法庭上明确指出,当要求终止亡妻家人向他提出的1500万元的赔偿民事诉讼无法撤销后,被告就对受理此案的律师之一赵霞萌起杀机,最终酿成这场悲剧。


  威尔希代表检方对被告提出“特殊蓄意谋杀重罪”的起诉,并呼吁陪审团对被告作出“有罪”的公正裁决,接受法律的制裁。


  辩护律师列举事实证明蔡耀华无罪


  在华裔女律师赵霞命案审理的结辩陈词中,辩护律师罗德瑞格兹(Miguel Rodriguez)为了证明被告蔡耀华无罪,也列举了不少的事实加以证明。


  罗德瑞格兹首先以被告在2003年妻子被害一案审理中最终无罪释放为起点,指出蔡耀华作为亡妻的第一继承人,有权利领到人寿保险他应得的部分。遗憾的是,他却被告知没有资格领取。在无奈的情况下,失业的他四处找寻求助,但都碰壁。


  针对控方所说的蔡耀华是杀害赵霞的凶手,辩方反驳道,赵霞并不是受理蔡耀华民事诉讼案的主要律师,而且经验不足,案件处理能力有限,因此,被告没有理由要谋害或是威胁恐吓赵霞,况且即使赵霞不接手此案,也不会影响对被告亡妻家人要求索赔1500万美元的民事诉讼。


  谈到被告与赵霞之间的关系,辩方强调,在2008年5月13日之前,也就是蔡耀华正式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被要求到县法院报到前,两人从不认识。反而是赵霞用手机在法院门外拍摄被告,引起了被告的反感和不满。


  由于辩方的结辩陈词时间有限,法官决定当地时间26日继续开庭,完成辩方的结辩陈词。


  出处:http://news.sina.com.cn/o/2010-07-24/135317857515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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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文章:
  • 83772』于2010-8-11 2:00:00发表评论:
  • 这嫌凶太那个作案明显了吧?
    宋世杰再世也打不掉啦
  • 癫癫』于2010-8-10 19:47:00发表评论:
  • 蔡耀华
    想得有点多
  • 红太狼』于2010-8-10 11:49:00发表评论:
  • 听起来,辩方律师所说似乎有点儿道理。
    被告无罪释放,为何不可以继承遗产?
    赵霞不是主要律师,为何只杀她?
    “被告还以跟踪盯梢的同样手段来恐吓受理此案的其他主要律师不要接手此案。”——这个应该有证人吧。
    如果罪犯真的对其他律师有恐吓行为,应该可以相信赵霞拍照和申请勒令罪犯远离,都是因为也遭到了恐吓。
    至于罪犯为啥单杀她,可能是拍照和勒令激怒了罪犯。
  • 吉如令』于2010-8-1 15:10:00发表评论:
  •    尸检痕检、排查走访、现场录像
      这些手段在实际的案件侦破中比逻辑推理更加重要。
      什么线索都没有的案子,推理能力再强也没用。相反,线索完备的案子,稍有一点逻辑思维就够了。
  • 刷新』于2010-8-1 15:00:00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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