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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正的魅力——读《法国粉末之谜》  

曾经视之若珍宝,过后弃之如粪土;曾经跟随它亦步亦趋,过后敲碎它挣脱束缚。是写作圣经,还是创作桎梏?没错,我说的就是范达因的“推理小说二十条”。1930年,奎因兄弟选择相信前者,并在纽约第五大道建立了一座唯有依靠理性与逻辑才能走出的迷宫大厦。

 

一直喜欢用典雅质朴来形容这部作品,它是古典推理中纯粹正统的典范,也是侦探小说中自然天成的代表,没有阴森的气氛,没有恐怖的情节,没有离奇的谜团,没有宏大的诡计,有的只是公平的线索,细致的调查和严谨的推理。那些冗长恼人却必不可少的细节描述,那些平淡无奇却至关重要的情节铺陈,那些读者可以无视但作者决不能省略不写的证言证词,它们就像藏身于宏伟大厦中的钢结构,虽然看不见甚至被看客忽视,但少了它们,再伟大的建筑都只是空中楼阁。这些都是本作屹立几十年不倒的坚固支撑,却也不幸成了今日它“不好读”的原因所在,但我以为读推理小说不只是为了看一场好戏,更能与侦探和作者一同思考,不仅认真检视作品中的推理过程,也能去体会作者“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写作思路,而这也正是我乐此不疲重读推理小说的动力之一。

 

我们也许可以包容各类诡计中的不合理,却永远无法原谅依靠推理行文的作品中的逻辑漏洞,但这恰是此类作品的幸运所在,因为诡计可能过时,但推理永远不会。

 

附本作简要推理过程及个人的一点思考:

A

A1. 弗伦奇夫人拿着的公寓钥匙失踪不见了。

A2. 作案时间在午夜后不久,而橱窗中没有照明设备,凶手和被害人无法进行正常的见面交谈,凶手更无法完成行凶过程。

A3. 弗伦奇夫人用来涂抹双唇(尚未修饰完)的口红在寓所内被找到。

A4. 弗伦奇夫人中枪后曾大量失血,而在没有照明设备的橱窗中,凶手不可能擦干净所有血迹。

A5. 橱窗距夜班总管办公室不到五十尺,周围又有人定时巡逻,但没人听见枪声。

A→展示橱窗并不是真正的凶杀现场,尸体是被凶手转移到这里来的。

B. 守门人没见有人从他守的门出来&其他所有出口都紧锁&货运门十一点半就上锁&凶案发生于十二点→凶手必须在店里待到早上九点开门才能出去

C.除值班室的电话外,店里的其他电话下午6点时后就都处于停机状态。

D.桌上的备忘录写明第二天早上9点韦弗和弗伦奇先生会来寓所(凶手不能预测韦弗将提前多长时间来寓所,实际上韦弗8点30就到了)。

E. 橱窗展示表演每天十二点上演。

F. 案发第二天的贩毒行动被中止了。

G.韦弗在斯普林格下班后才将第六本原书拿走&斯普林格下班后整晚都未曾和任何人会面,说过话,打过电话→斯普林格当晚不可能知道贩毒地址已被泄露。

H. 书挡底座上的毛毡被更换了&毛毡和浆糊在楼下的柜台→即便凶手将尸体转移至橱窗后不再藏身于寓所,他也必须再次回到寓所更换毛毡。

I. F&G→凶手看到了桌上的五本书,意识到以书传递地址的方式被人发现了&凶手在凶杀之夜的前五周都没有来过寓所。

J.B&C&I→凶手必须等到早上九点商店开门时才能给毒贩通风报信。

K.D&J→凶手想推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即便电话在早上8点重新接通【夜班员下午5点30接班,日班员早上8点30接班→商店员工上班时间为早上8点30-下午5点30(商店营业时间为早上9点-下午5点30,电话线下午6点切断,据此推测电话线重新接通最早也要到早上8点】后凶手可以到自己的办公室打电话,仍需先把尸体移出寓所,同时凶手还必须考虑到如果电话没人接或打不通,要留出时间溜出商店亲自去通知同伙。注:若写明是早上8:30电话线重新接通,则凶手绝不可能在不移出尸体的情况下打电话通知同伙)

L.A&E&K→凶手和商店之间有着某种联系,案发后他必须在场以防被人怀疑。

M. A1&其余五把钥匙或在其主人身上或处于不可能被凶手使用的地方。

N. 寓所的门是自动上锁的。

O. 夜间守门人每隔一小时就在楼内巡视一圈。

P. H&M&N&O→凶手没有同伙。

Q

Q1.残留烟蒂的形态与卡莫迪小姐的抽烟习惯不符。

Q2.帽子放入帽盒的方式与绝大数女性的习惯不符,但与男性的习惯相符。

Q3.鞋子放入鞋架的方式与绝大数女性的习惯不符。

Q4.盥洗室里剃须刀中的刀片失踪了。(如果是弗伦奇夫人用的,刀片不会失踪)

R. P&Q→卡莫迪小姐没有来过寓所&凶手是男性。

 

两个小漏洞:

1. 尸体身上那条绣有玛丽昂名字缩写的围巾在最后的推理中没有提及。

2. 奎因在推理过程中把更换书挡底座的毛毡与发现五本书的时间顺序写颠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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