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K·H)
|
|
20 楼:
Re:柯南道尔爵士在《血字的研究》里...
|
08年04月19日20点52分 |
我觉得,这个不能算是漏洞,只能说是一次冒险的抓捕,我想用原文来说明问题。
HOLMES曾在原文中有这样一段话:“而且有事实证明,他还有一个和他一样机警的人在帮助他。只要这个凶手感觉不出有人能够获得线索的话,那就有机会可以捉住他。但是,只要他稍有怀疑,他就会更名改姓,立即消失在这个大城市的四百万居民之中了......如果我失败了,当然,没有请求你们(警方)协助这一层我不能辞其咎。但是,我准备承担这个责任......”
这段话,说明HOLMES也承认失败的可能性。
成功的可能性,我想同样用原文来说明。
罪犯的一段话:“他们是有钱人,而我是穷光蛋......当我来到伦敦的时候,我已经差不多囊空如洗了......赶车对我来说,就象走路一样平常......每个星期我要向车主交纳一定数目的租金,剩下的就归我自己所有。但是,剩下的钱并不多......最困难的事情是不认识道路。我认为在所有道路复杂的城市中,再没有比伦敦的街道更复杂的难认的了......直到我熟悉了一些大旅馆和几个主要的车站以后,我的工作才干得顺利起来。” 所以,罪犯几乎不认识路。HOLMES当时是派小分队队长(那个机灵的小男孩)去找他的,他完全没有必要把地址很详细的告诉罪犯,他可以带路。 伦敦有名的就是天气(雾都),能见度不高,如果不刻意留意门牌号的话,一定距离是看不清的。 罪犯估计不到HOLMES连他的名字都知道了,而且为了生计总得干活,所以他去了。虽然他上了楼,但还是可能错过门牌号(门牌号上也不一定有路名)。我记得好几个案子中,来找HOLMES的当事人就会在下面找好一会儿,经常有描写当事人找221B的文字。所以我觉得,当时的门牌号一定是不醒目的。
因此,这次抓捕只能说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的一次冒险的抓捕,他们没有别的机会了,但抓捕成功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
|
|
|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