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魂(楚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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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Re:Re:Re:真正的推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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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年11月24日16点29分 |
转几篇对之进行探讨的相关贴供参考
ellry(埃勒里) (本届新人王) 题 目: “你知道我的方法,华生” 发信站: 【推理之门社区Tuili.Com】 (发表於 2002-10-15 1:57:0) “你知道我的方法,华生”
“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骑马拉着,那骑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凶手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这仅仅是几点迹象,但是这些对于你们两位也许有点帮助。” ——《血字的研究》 这是一段令人着迷的话,当苏格兰场的警官们面对少得可怜的线索正束手无策的时候,福尔摩斯一席话让众人惊讶不已,后来的事件发展也确实证明了福尔摩斯的推断的正确性。福尔摩斯的演绎法深深的吸引着每一个读者,而从此以后,演绎推理都在侦探小说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因此很有必要讨论一下福尔摩斯的演绎法。
福尔摩斯说:“这是我的一个古老的格言:当你排除了不可能因素后,剩下的东西,尽管多么不可能,也必定是真实的。”(《绿玉皇冠案》;参照《四签名》、《皮肤变白的军人》、《布鲁斯——帕廷顿计划》)排除法就是福尔摩斯演绎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这样解释,最佳假设是那种最简单和最自然的,是最容易以及可花费最少力气加以检验的,而且它将有助于我们去理解尽可能广泛的事实。 如在《四签名》中名为《演绎法的研究》这一节里的一段中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讨论。 华生:“……你方才谈到观察和推断,当然,在一定程度上,这两方面是彼此关联着的。” 福尔摩斯:“没有什么关联。举例来说:观察的结果说明,你今早曾到韦格摩尔街邮局去过,而经过推断,却知道了,你在那里发过一封电报。” 华生:“对!……但是我真不明白,你怎么知道的……” 福尔摩斯:“这个太简单了,简直用不着解释,但是解释一下倒可以分清观察和推断的范围。我观察到在你的鞋面上粘有一小块红泥,韦格摩尔街邮局对面正在修路,从路上掘出的泥堆积在便道上,走进邮局的人很难不踏进泥里去,那里的泥是一种特殊红色的,据我了解,附近再没有那种颜色的泥土了。这就是从观察上得来的,其余的就都是由推断得来的了。” 华生:“那么你怎么推断到那封电报呢?” 福尔摩斯:“今天整整一个上午我都坐在你的对面,并没有看见你写过一封信。在你的桌子上面,我也注意到有一大整张的邮票和一捆明信片,那么你去邮局除了发电报还会作什么呢?除去其他的因素,剩下的必是事实了。” 然后,华生竟向福尔摩斯提出一个甚至更为辣手的问题,而当这位大侦探又再次得意洋洋时,华生要求他解释其推理过程。福尔摩斯回答:“噢,那是幸运。我只能说那是机率的结果,我并未料到会如此准确。”华生接着问:“这是否只是猜测?”他答道:“不,不,我从不猜测。这是一种极坏的习惯,足以破坏逻辑的推理。”他称华生“没有了解我的思路,也没有观察到广泛推理所可能依赖的那些细微事实”。 福尔摩斯尽管做了这样的否定,但他的观察力。他的如华生所说的那种“体察细节的特异天才”以及演绎推理的能力,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形成于一系列复杂的猜测的过程中。例如在上例中,福尔摩斯只能猜测华生实际上是进人了邮局,而不只是在邮局前行走。此外,华生还可能走进邮局去会一个朋友,而并非去办事,如此等等。因为这些猜测正是在该情境中最合理的了。《血字的研究》中也声称:“我就是利用这种淘汰一切不合理的假设的办法,终于得到了这个结论,因为其他任何假设都不可能和这些事实吻合。”他的名言是:“当你把一切不可能的结论都排除之后,那剩下的,不管多么离奇,也必然是事实。”(《皮肤变白的军人》) 综上所述,他的推理可能基于以下的形式: 1) A、B、C三种论断(这是由其他的原始资料证明出来的) 2) 去掉A(通过观察的证据) 3) 去掉B(通过观察的证据) 4) 因此C(结论) 而且,这使他能以最小的逻辑负荷达到这样一步,按此,他可以通过进一步地观察,检验从他的假设中推出的预断,并因此而大大减少可能的结论的数目。换言之,福尔摩斯不仅选择最简单和最自然的假设,而且也将一假设分解为最小的逻辑组成部分,每次只检验其中之一。福尔摩斯采取华生为了办理邮务而走进邮局的假设,从而推演出这类邮务或许是发信、买邮票、购明信片,或许是发电报。然后他系统地检验这些可能性中的每一种,终于得到了正确的结论。当有好几种可能的解释时,“人们企图一个一个地加以检验,直到一个或其中一个解释具有令人可信的根据为止”(《皮肤变白的军人》)。
福尔摩斯也相信演绎法中研究细节对顺利破案的重要性,他声称他的方法“是靠从观察细小的事情当中了解到的”(《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这可从《身分案》中的一段文字加以详细说明: 我说:“你似乎能在她身上看出很多我看不出来的东西。” “不是看不出来,华生,而是不注意。你不知道该看那里,所以忽略了所有重要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使你认识到袖子的重要性,从大拇指指甲中看出问题,或者在鞋带上发现大问题。好,你从这个姑娘的外表看到了什么呢?你描述一下吧。” “喔,她头戴一顶蓝灰色的宽边草帽,帽上插着一根砖红色羽毛。她的短外套是灰黑色的,上面缝缀黑色珠子,边缘镶嵌小小的黑玉饰物。她的上衣是褐色的,比咖啡色深,领部和扣子上镶着窄条紫色长毛绒。手套是浅灰色的,右手食指已经磨破。她穿的什么鞋我倒没有注意观察。她稍微有点发胖,戴着下垂的金耳环,总的气派看来是相当富裕的,神态是平平常常,舒舒服服,自由自在的。” 福尔摩斯轻轻地拍着掌,抿嘴微笑。 “华生,我不是奉承你,你进步很大。你的这番描述确实很好。你固然忽略了所有重要的东西,但是已经掌握了方法。你观察颜色的眼光很敏锐。老弟,你决不可依靠一般印象,而要集中注意细节。我首先着眼的总是女人的袖子。看一个男人,也许以首先观察他裤子的膝部为好。像你看到的那样,这个女人的袖子上有长毛绒,这是透露痕迹的最有用的材料。手腕再往上一点的两条纹路是打字员压着桌子的地方,看来十分明显。手摇式的缝纫机也留下类似的痕迹,不过是在左臂上,离开大拇指最远的一边,而不是像打字痕迹那样正好横过最阔的部分。我然后看一看她的脸,见鼻梁两边都有夹鼻眼镜留下的凹痕,我大胆提出近视和打字这两种说法,这似乎使她感到惊奇。” “这使我也感到惊奇。” “可是一点不错,这是很明显的。我接着往下看去,很惊奇,又很感兴趣地观察到,尽管她所穿的两只靴子,并不是彼此不同的,而实际上却不是一对。一只靴尖上有带花纹的皮包头,另一只却没有。一只靴子的五个扣子中只扣了下面两个,而另一只则扣上第一、第三和第五个扣子。喏,当你看见一位青年妇女,穿戴得很整洁,但出门时却穿着不配对的靴子,靴上扣子只扣了一半,那说明她离家时非常匆忙,这不能算是一个什么了不起的推断吧。” “还有呢?”我问道,我的朋友透彻的推理,经常引起我强烈的兴趣。 “顺便说一说,我注意到她在走出家门之前写了一张字条,但是这张纸条是在穿戴好以后写的。你观察到她右手套的食指那个地方破了,不过你显然没有看到手套和食指都沾上了紫色墨水。她写得很匆忙,沾墨水时笔插得太深了。事情一定发生在今晨,否则墨迹不会清晰地留在手指上,这一切虽然都很简单,但却很有趣……” 不仅如此,对于犯罪现场他也总是亲自查看,仔细搜索任何细节。而且“福尔摩斯的每个最细微的动作都具有它实际的而又明确的目的。”(《血字的研究》)放大镜是他最常用的物品之一,这在他的前辈,诸如杜宾、克夫探长身上是没有的,而在他之后,此类物品就成为了侦探必备的行头。 《血字的研究》中,接着华生的眼睛,首次对此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他说着,很快地就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工具,在屋里默默地走来走去,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一次竟趴在地上了。他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似乎把我们全都忘掉了;他一直在自言自语地低声咕哝着,一会儿惊呼,一会儿叹息,有时吹起口哨,有时又象充满希望、受到鼓舞似地小声叫了起来。我在一旁观察他的时候,不禁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丛林中跑来跑去,狺狺吠叫,一直到它嗅出猎物的踪迹才肯甘休的样子。他一直检查了二十分钟,小心翼翼地测量了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这些痕迹,我是一点也看不出来的。偶尔他也令人不可思议地用卷尺测量墙壁。后来他非常小心地从地板上什么地方捏起一小撮灰色尘土,并且把它放在一个信封里。接着,他用放大镜检查了墙壁上的血字,非常仔细地观察了每个字母。最后,他似乎很满意了,于是就把卷尺和放大镜装进衣袋中去。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中: 他掏出个放大镜,在他的防水油布上趴下来以便看得更清楚些,在全部时间里,与其说他是同我说话,还不如说他是在自言自语。……福尔摩斯继续往前跟踪,一直跟到那一边,然后再一次脸朝下趴在地上,并且发出了轻轻的得意的喊声。他在那里一直趴了好久,翻动树叶和枯枝,把在我看来象是泥土的东西放进一个信封里。他用放大镜不但检查地面,而且还检查他能检查到的树皮。在苔藓中间有一块锯齿状的石头,他也仔细检查了,还把它收藏了起来。然后他顺着一条小道穿过树林,一直走到公路那里,在那里任何踪迹都没有了。 他对此解释说:“有人说‘天才’就是无止境地吃苦耐劳的本领。这个定义下得很不恰当,但是在侦探工作上倒还适用。”(《血字的研究》) 不仅如此,福尔摩斯还借助侦缉队贝克街分队,甚至猎狗的力量帮助查找线索。贝克街小分队由一群穿破衣服的街头小流浪者组成,福尔摩斯评价他们说:“这些小家伙一个人的工作成绩,要比一打官方侦探的还要来得大。官方人士一露面,人家就闭口不言了。可是,这些小家伙什么地方都能去,什么事都能打听到。他们很机灵,就象针尖一样,无缝不入。他们就是缺乏组织。”的确,在《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等案件中帮了福尔摩斯很大的忙。
对于演绎的前提,福尔摩斯指出:“从依据不充分的材料中进行推理总是非常危险的。” (《斑点带子案》)他曾声称:“我决心不怀任何偏见”(《赖盖特之谜》;参见《修道院公学》、《海军协定》)。这点在推理中也相当重要,正因为如此,在坚持案例事实的客观性上,福尔摩斯与苏格兰场为代表的官方侦探意见常常相左,这也正是小说的买点之一。例如在《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中,福尔摩斯试图向雷斯垂德指出某些关键线索。巡官雷斯垂德照例不明白在福尔摩斯揭示的细节和所研究的罪案之间的关系。当他回答说“我伯我仍将持怀疑态度”时,福尔摩斯平静地回答:“你按你的方法干,我按我的方法干。”然后福尔摩斯向华生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检查了现场后,我获得了似乎微不足道的细节,并把罪犯的个性特征告诉了那个笨伯雷斯垂德。” “你是怎样了解到这些细节的呢?” “你知道我的方法。那是靠对细枝末节的观察获得的。” 在福尔摩斯的故事中,警察的判断往往错误的原因是办案开始时,他们总倾向于采取最容易说明少数突出事实的假设,而忽略了“细枝末节”,然后又拒绝考虑那些与他们的立场相悖的材料。福尔摩斯在《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中说,“没有什么比明显的事实更容易使人上当的了”。答案在获得一切证据之前也犯理论化的“重大错误”(《血字的研究》)。结果,他们开始“不知不觉地歪曲事实,以适应理论,而不是使理论适应事实”(《波希米亚丑闻》)。在福尔摩斯的小说中就充满着这种由于在方法论上的主要分歧而导致的相互不信任。在《赖盖特之迷》中,华生对一乡村警官福雷斯特说:“我总是发现在福尔摩斯的疯癫中自有成竹在胸。”对此,警官答复说,“有些人会说,他的方法就是发疯”。
根据事实进行一定的假设也是福尔摩斯的主要方法之一。对于假设法,福尔摩斯主张“科学地运用想象”(《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直觉”(《四签名》)和“猜想”(《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住院的病人》和《硬纸盒子》中福尔摩斯对于华生心理活动的准确猜测。雷吉斯·梅萨克在《“侦探小说”和科学思想的影响》(1929)里讨论《硬纸盒子》中福尔摩斯对华生心理的揣摩时说道,实际上福尔摩斯猜测华生在望着戈登将军的肖像或亨利·华德·比彻肖像时可能会想到许多事情。梅萨克正确指出,虽然福尔摩斯偶尔也承认某种猜测本能与其工作有关(如他在《血字的研究》中承认,他的“奇特的本能和观察的天赋”是来自一种“直观”——这种意见也反映在《四签名》和《雷神桥之谜》中),然而他仍“肯定了‘演绎法’的现实性”。梅萨克也申明,福尔摩斯的演绎法根本不是真正的演绎法,也不是真正的归纳法,“而是基于一种特殊事实的观察推理,它经过某种复杂的迂回通向另一特殊事实”。研究者彼埃尔·诺尔登总结过:“必须说,实际上福尔摩斯从观察中比从逻辑程序中得到更为确切的结果。”(《柯南·道尔》)马塞洛·特鲁奇在《歇洛克·福尔摩斯:应用社会心理学家》中也指出这位侦探的所谓演绎法或归纳法和试推法或猜测法之间的类似性。 不过,福尔摩斯也间接承认了假设的更危险的性质。人们必定情愿去想象首发生过什么,并按此猜测去行动,“权衡点滴证据,作出不同的假设,把它们对比一下,最后再确定哪几点是重要的,哪些是不真实”(《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福尔摩斯的方法还有很多。诸如“分析的方法”或“回溯推理”(向前推理),在《血字的研究》中他阐述道: “我已经对你说过,凡是异乎寻常的事物,一般都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能够用推理的方法,一层层地回溯推理。这是一种很有用的本领,而且也是很容易的,不过,人们在实践中却不常应用它。在日常生活中,向前推理的方法用处大些,因此人们也就往往容易忽略回溯推理这一层。如果说有五十个人能够从事务的各个方面加以综合推理的话,那么,能够用分析的方法推理的,不过是个把人而已。” 我说:“说老实话,我还不大明白你的意思。” “我也很难指望你能够弄得清楚。让我试试看我是否能够把它说得更明确一些。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如果你把一系列的事实对他们说明以后,他们就能把可能的结果告诉你,他们能够把这一系列事实在他们的脑子里联系起来,通过思考,就能得出个什么结果来了。但是,有少数的人,如果你把结果告诉了他们,他们就能通过他们内在的意识,推断出所以产生出这种结果的各个步骤是什么。这就是在我说到‘回溯推理’或者‘分析的方法’时,我所指的那种能力。” 这很类似于数学和哲学的方法:假设一个问题要被解决,我们去找出解决它的条件,并将它们化解成一些更加简单的适于解决的条件(诸如笛卡儿是这样解释的:“把每一个困难的条件尽可能的分划成若干最佳的最可能解决的”)。虽然它在很多方面类似于普通人日常生活中的思维类型,却需要一定程度的专门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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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首云(陇首云) 题 目: Re:“你知道我的方法,华生” 发信站: 【推理之门社区Tuili.Com】 (发表於 2002-10-14 1:42:0) 非常好的文章,对于一些概念的解释真是很不错。还有就是对于医生诊病过程的介绍。本人也有同样的感觉,柯南道尔所以能塑造出福尔摩斯,与他是医生有很大关系。这个关系其实并不指在小说中用了一些疾病和毒物的知识,最主要的就是故事中福尔摩斯的一些思维方式和行动模式是建立在医学实践中常常要用的系统思维模式基础之上的。
另外,这是什么书中的东东,怎么几次提到“第三章”?呵呵!
【ellry在大作中谈到:】 > >“你知道我的方法,华生” > >“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照他的 -------------- 《推理大观》:尽收世界推理名作简介,名家生平! 《作品评介》:评说天下侦探名作孰优、名家孰劣!
※来源: 【推理之门社区Tuili.Com】. 人气指数:2人 回复 引用回复 打包 转载 修改
发信人: 楚魂(楚魂) 题 目: Re:“你知道我的方法,华生” 发信站: 【推理之门社区Tuili.Com】 (发表於 2002-10-14 10:0:0) 【ellry在大作中谈到:】 >
很好的一篇关于侦探思维方式、方法文章!我也谈谈我自己在这方面的几点心得体会!有些东东还远不够细化、深化,希望就教于老陇与ellry兄!
1、演绎法 我在很早前初读福尔摩斯系列时,对书中所强调的这种侦探的主要思维方法一直有些迷惑不解!——在我看来,福尔摩斯那种通过排除、从细微之处发现疑点的方法与传统逻辑中的演绎法实在是相去甚远!如果说就因为这种主要依靠排除或发现疑点后进行层层递归推理的方式里也有从“一般到特殊”从“普遍到个别”的成分,就把这种方法称为演绎法的话,那么这种下定义的方式也太过于大而无当了!
所以在这里我是相当认同梅萨克的这一观点的——“福尔摩斯的演绎法根本不是真正的演绎法,也不是真正的归纳法,“而是基于一种特殊事实的观察推理,它经过某种复杂的迂回通向另一特殊事实”。”
2、假设法 在侦探的侦破活动中,也包括其它具有一定对抗性特点的活动而言,构成其认知环境的特点或困难的最主要因素就在于事物本身信息本身的不全面性与真伪相间——各种线索纷繁芜杂、支离破碎!要在这样一种特殊的认知背景下有效地思维,其核心就在于不能被事物的个别表像或局部矛盾所迷惑,在树木里失去森林!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关键的就在于对事物的演变过程、对手的意图(而不仅仅是个别的行为)形成多个可能的假说式判断,然后根据每一种假说(体系)所具有的一些必然性征像、特点进行验证、排除!只有这样才能把实际思维中各种真假相间、支离破碎的表像性线索的干扰降到最低程度,实现认知、判断过程的一针见血与经济性原则!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在对抗性活动中,行动者的思维主要就是提出假说(对事物的演变过程或对手的意图)和验证排除假说的过程!
3、“回溯推理”: 受侦探案件侦破过程的特性所决定,侦探的思维从本质上确实应当具有一种“回溯式”的特点!——从现象到本质,从结果到原因!也正如文中所说,“假设一个问题要被解决,我们去找出解决它的条件,并将它们化解成一些更加简单的适于解决的条件”——进行一种类似于手段—目标分析的分析方法是解决这一问题比较恰当的方式!不过我的问题是:在某些情况下,如直接导向某一现象的原因或可能性比较单一的情况下,我们或许可以使用这种逆推法——层层限定逼近现象的根源!但在更多情况下,由于导向某一现象的原因或可能性较多,且难以穷尽时,那该怎么办呢?而且人脑毕竟不是数据库,从信息处理的角度不可能把这么多相关线索、内在联系全部都记住,这样一来在利用这种逆推法时出现思维卡壳就一点不奇怪了!
我个人曾试图通过编写一些特定场景、情况下某些特定情况及可能导致这类情况的常见原因表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这当然是个很笨的办法!不知老陇与ellry兄在这方面能否给我一些建议?
4、观察与医学实践中常常要用的系统思维模式! 我对观察与分析判断特定目标的特定背景及行为模式一直都有着很浓厚的兴趣!自己也总结过这方面的一些东东,不过程序性、方法性的东东比较多,真正可以直接应用的一些材料还不是很多!老陇实际工作经验很丰富,不知能不能从医生的角度对这类观察与分析谈谈自己的看法,我想肯定能让我受益非浅的!
5、其它 对侦探思维过程、方法、特点的讨论(也包括对思维方法、品质进行改进等认知心理学及认知策略方面的东东),我个人认为:在推理这个大范围之内,这些实在是一个具有核心关键性价值的主题!——对于提高我们自身平时分析推理能力也是关键之所在!在推门象ellry兄、fan兄、大力、乐阳兄等理科好的朋友,一般在逻辑学与认知策略领域也都受过专门的训练,所以我非常希望以后能向以上几位朋友在这方面请教,也希望与其它对这方面有兴趣的朋友进行较深入地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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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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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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