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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我为什么迷恋《褐衣男子》?(未读勿进)(二)
 作者:葛城美里打开葛城美里的博客  人气: 2675  发表于: 05年09月08日01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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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小说的灵感大约来自于阿加莎•克里斯蒂之前的旅行:随大英帝国巡视团周游各个殖民地,其中包括本书的重要舞台——南非。她的第一任丈夫阿尔奇为巡视团担任财政顾问。在南非时,象大多数富有浪漫情怀的女性小说家一样,她在游览中就在脑海中构思种种情节。旅行结束之后,由于阿尔奇的失业她的家庭经济陷入危机,为了多少赚点儿钱她决定静下心来写点儿东西——成果就是今天我们所读到的这部《褐衣男子》,当时她把它命名为《米尔庄园的秘密》。在她的自传中,是这么记叙这个题目的来源的:
周游世界之前,我们去贝尔彻家吃饭。他曾鼓励我写部以他的家米尔庄园为背景的侦探小说,“《米尔庄园的秘密》,这个题目相当不错。你觉得如何?”
我表示同意,并说《米尔庄园的秘密》或《米尔庄园谋杀案》做题目都不错,我会考虑他的建议的。周游世界时,他时常谈起这件事。
“告诉你,你如果写《米尔庄园的秘密》,得把我写进去。”他说。
“我想没法把你写进去。我对真人真事无能为力,书中人物只能靠想象产生。”我回答他。
“胡扯,我不在乎是不是像我,可我只想在侦探小说中充当一个角色。”
他不时地问道:“你那本书动手了吗?是不是有我?”
有一次,我们说恼了,我说:“有你。你是个冤死鬼。”
“什么?你说我是被谋杀的家伙?”
“对。”我说,心里直好笑。
“我可不想做冤死鬼,”贝尔彻说,“我不会是冤死鬼——我要当谋杀犯。”
“你怎么要当谋杀犯?”
“因为谋杀犯在书中总是最有意思的人物。你得把我写成谋杀犯。阿加莎——明白吗?
“我明白你想做一个谋杀犯。”我一字一顿地说。最后,我一时妥协,答应把他写成谋杀犯。
当然,后来这本书历经了《新闻晚报》提议的《女冒险家安娜》这个俗气书名之后,由阿加莎•克里斯蒂自己改为了《褐衣男子》。但是——感谢米尔庄园!它使得我们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世界中拥有了一位最有魅力的罪犯——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关于爵士的原型贝尔彻,阿加莎是这样描述的:
那个曾经彬彬有礼地在我家聚餐的贝尔彻再也不像个朋友了。他举止粗鲁、傲慢、专横、不体谅人、而且在细微琐事上斤斤计较。
而尤斯塔斯爵士的秘书佩吉特的形象,大概是直接化用贝尔彻的秘书贝茨先生:
贝尔彻的秘书贝茨先生是一位面无笑容,轻信他人的青年。他是个很不错的秘书,可惜长得像旧戏剧中的恶棍:乌黑的头发,犀利的目光,一副恶人相。
“像个地地道道的恶棍,是不是?”贝尔彻说,“你觉得他随时都会割断你的喉咙。实际上,在你相识的人中,他最让人尊敬。”
这对雇主和秘书!
在写作过程中,阿加莎的想法发生了变化:
我试着写了——两章后,发现如果围绕贝尔彻展开故事要讲得动人真是难上加难。写到他总带有主观看法,把他写成一个十足的笨蛋。突然我脑中冒出一个想法,这本书用第一人称写,分别由女主角安娜和反面人物贝尔彻轮流讲述故事。
“我相信他不愿当个反面人物。”我怀疑地问阿尔奇。
“给他加上个什么头衔,”阿尔奇建议道,“我想他会喜欢的。”
于是他被命名为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而一旦我让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自述他的故事,人物就变得栩栩如生了。他当然并非贝尔彻,但他言谈中夹杂着贝尔彻的口头禅。讲述着贝尔彻的某些经历,他也善于吹胡子瞪眼,书中活现了一个狂妄而有趣的人物。很快,我忘掉了贝尔彻,好像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自己在写小说。这大概是我惟一一次把我熟悉的人写进书中,我觉得并不成功。贝尔彻没有活起来,可是被称为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的人却被赋予了生命。我突然发现这部书的写作充满了乐趣。
不仅仅是她的写作:事实上,在阅读的过程中同样充满了乐趣。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象安妮所评论的那样,“许多罪犯都是象尤斯塔斯爵士那样兴高采烈的胖乎乎的人。”的确,尤斯塔斯爵士自己也在日记中郁闷地记录:“在理发中心适合我穿的戏装只有泰迪熊款式。在英国冬天的夜晚,我不介意同一些年轻美貌的姑娘在一起装狗熊,但在赤道上这可不是理想的服装。然而,我逗大家乐了好一阵子,赢得了‘带上船’的头奖。”作为一位风度优雅温和的老绅士,尤斯塔斯爵士最吸引人的当属他的风趣幽默,在安妮的讲述中他的一言一行都故作夸张,在他自己的充满了机智的嘲讽和评论的日记中诙谐妙语比比皆是,而表情阴郁、固执认真的秘书佩吉特就成了他揶揄戏弄的理所当然的对象。
(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的日记)
这星期真开心。我做了我想做的一切,不想做的一件也没做。但当我睁开眼睛,发觉佩吉特今天早晨九点站在我面前时,我知道自由结束了。
“亲爱的,”我说,“葬礼已经举行了吗?或者今天上午晚些时候才举行?”
佩吉特不喜欢干巴巴的幽默。他只瞪着我。
“你知道了,尤斯塔斯先生?”
“知道什么?”我恼火地说,“从你的脸上的表情看,我猜你的一位近亲今天上午将要被埋葬。
(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给安妮的信)
我听说他——或者更准确地说,佩吉特夫人——那天生下了第六个孩子。英国很快就会完全由佩吉特一家组成了。
作为本书中最大的幕后黑手,隐没在迷雾背后策划操纵一系列罪恶行径的神秘的“上校”,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得到的评价的确众口一词:每一个牵连其中的人都愤慨地承认他是个犯罪的天才,没有人能够击败他。即使是最不幸的受害者哈里,也不得不感叹:“被敲诈威胁的人不但替自己除掉了敲诈者,而且嫁祸他人。这一招真是高明!上校解决问题的手法简洁明了,丝毫不拖泥带水。我再次成了他的牺牲品。”但是,“上校”既然布局如此缜密,为何从来不走到台前呢?对此,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自己是这样说的:“我是个喜欢过宁静生活的人。”“我生活的目标就是完全舒服。我花费大量脑筋、金钱朝此方向努力,但我不敢说我总成功。如果事情不是冲着我来的,那也在我周围发生,而且我经常不由自主地被卷入。而我讨厌被卷入其中。”但是,雷斯和安妮一针见血地指出,“有创造力的天才常和虚弱、胆小的体格相伴。”尤斯塔斯爵士胆小吗?显然!在决胜关键,被安妮举枪而对,“我想尤斯塔斯爵士和我一样害怕,他直打抖。”哈里上前一两步,尤斯塔斯爵士立刻钻到了桌子后面。安妮自己分析道:他企图谋害自己是因为“恐惧综合征”。苏珊娜则认为,尤斯塔斯爵士一生都受安全、舒适欲驱使。他有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因此一系列的恶行,包括谋害纳迪娜和企图谋害安妮等等,仅仅是害怕自身安全受到威胁的结果。在大量犯罪小说中,罪犯由于过度自信和强烈的表现欲而露出马脚落入法网的例子屡见不鲜。尤斯塔斯爵士为自己设下层层保护、布下重重伪装,在密不透风的假面背后,他的狂妄的成就感是如何释放的呢?日记,当然是日记,而且,这是一本写来为了别人读的日记。
“日记会显示你的莽撞,佩德勒。”
“我亲爱的雷斯,”我说,“我斗胆说我没你想的那么傻。我可能有莽撞之处,但我不会将它们白纸黑字地记录下来。我死后,我的遗嘱执行人将知道我对许多人的看法,但我怀疑这能否影响他们对我的看法。日记是记录别人的怪癖的有用工具——但不是记录自己的。”
“但有时会不知不觉地显示自我。”
“在心理分析专家眼中,一切都是罪恶的。”我颇具哲理地说。
那么,我们在阅读尤斯塔斯爵士的日记的时候,读出他不知不觉显示出的自我了么?天知道……也许我们从日记中获得的印象,正是爵士刻意为之?不过,由于尤斯塔斯爵士的特殊身份,一遍过后重读本书,揣摩他在日记中的叙述的微妙之处,确实也是阅读此书乐此不疲的原因之一。举个例子:哈里•雷伯恩自荐成为尤斯塔斯爵士的秘书要随行去南非,虽然哈里•雷伯恩并不知道眼前的爵士就是“上校”,但是爵士自己清楚认出他就是自己昔日的牺牲品。有趣的是爵士在日记中用欲言又止的笔调写道:“毕竟有这家伙和我同行或许好些,但我预感到越陷越深。就在我觉得得到宁静之时!”
也许,对于尤斯塔斯爵士的复杂感情,就象安妮在得知他成功脱逃的消息时的心情一样——“我心中暗自庆幸。直至今日,我还偷偷喜欢着尤斯塔斯爵士。我敢说这很可怕,但我确实崇拜他。他是个十足的坏蛋,但是很令人愉快。我从未遇到过有他一半有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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