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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征文19】1/5
 作者:drhorse  人气: 3709  发表于: 03年12月22日23点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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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这是一个扭曲的社会,因此很多原本正常的事情到了这里就变得不再正常。”
我合上书,开始注视起封皮上那块非常古朴的青褐色。一时间,我仿佛觉得它正在纸上融化,并且慢慢蔓延开来,开始吞噬起我那一年多的心血来。一年多来,我为了写书,失去了很多,也得到了很多。但最最重要的是,雯,我现任的女友,她出现在我的生命中。开始写书以来,我曾忍受过家人的嘲讽、朋友的不解、女友的辞别——在那个时候,我甚至觉得连窗外的公交车都在与我作对,让我不能安下心来写作。一切都讨厌得令人抓狂,直到雯的生命轨迹与我的发生了交错,一切才有了改变。
因此我把她放到了我的书里,让她作为一个唯一没有被污染的天使,默默看着这个肮脏的世界走向穷途末路。当然,我承认,我是把丑恶夸大了。但是,这个现实的社会也并不是一尘不染——到处是不安定的因素:赌博、毒品、走私、流浪汉、非法枪支……对了,就几天前,正是下班时间,在不远处高架桥下面的横道线上,有个男人突然拔出一把手枪,对他身前的一个女人连射五枪。可结果,女人命大,没有死,男人却死了:他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了自己。据说,他是把枪口抵住了自己下巴射击,就像刘德华在《无间道3》里那样;所不同的是,他当场死亡,死于自杀。
自杀么?这个时代难道流行自杀?网上到处是关于自杀的新闻,其中最著名的恐怕应该是今年的“愚人节自杀”,死者是张国荣。而发生在我身边的自杀也至少有两起:一是这个月月初,大学里的一个女同学似乎是因为网恋失败的原因从12楼蹦了下来;还有一起比较早,是今年元旦,隔壁小区有个漂亮的女孩子跳楼自杀,听说是她那新婚的丈夫由于交通意外而不幸丧命,她的精神因此受到巨大刺激才会自寻短见。
唉!现在真是走在马路上都会有生命危险:就算你安安分分地遵守交通规则,也架不住司机的横冲直撞。记得整好一年前,就在我家前面一条马路上,有个喝醉酒的家伙晚上开着车乱窜,连着撞死了四五个人,最后还竟然逃跑了——这则消息还是我前女友读报纸给我听才知道的——后来,那个家伙被逮捕时,人们才发现他竟然还是个书生气十足的人,据说还是某某公司的老板,因为失恋多喝了几杯才酿成了那起惨祸。本来估计他是足够判死刑的,但是当时有个“正义感十足”的年轻警察,竟然当场把这个肇事者从六楼窗口推了下去。结果,那名警察被判了死刑。按雯的话讲:太冲动了。
冲动?这个世界上还就是有一群冲动的人存在,我是最不爱和这种人群打交道的。究其原因是:太危险了。说不定什么时候,一个不留神说错话,他那边是头脑一热,我这边就不定落下个什么残疾。有朋友说,这种人结了婚以后就会收敛很多。我说,非也。记得有一次在《案件聚焦》里看到过,一对夫妇因为一件什么事,和一个什么公交公司的负责人谈判,结果好像是谈崩了,男的当时抓起桌上一只烟灰缸就拍那负责人的头,当场把对方就给拍翻掉了。据我医院里的一位朋友说,那名负责人现在还在他那家医院里躺着呢——可见,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所以呢,在我的朋友里,绝对没有冲动型的。
“在想什么呢?”雯轻轻拍了我的背。
“没什么,我走神了……”我转过头,正好看到她的脸,那是一道我永远看不厌的风景。
“圣诞快乐!”雯轻轻说道,递给我一块精致的巧克力。
“Merry Christmas!”我丢开书,将椅子转过来,仔细端详雯的打扮。“咦?这件白色滑雪衫?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你穿的那件吗?”
“你记性真好。”雯微微笑了笑。
“那当然,我还记得你这件衣服右边上臂袖子上还有两个钩破的小洞呢。”我很有些得意地看着雯,看着她翻转过自己的右臂,看着她颇有些惊讶地发现了那对难以察觉的小孔。
“真的呢!哎,别只顾一个人吃,也给我一块呀。”雯轻轻坐到我的身边。
“嗯。”我把才咬了一口巧克力递给雯,她只掰了一小块,放进嘴里,细细咀嚼着。
“我们是情人节认识的吧?”雯轻轻问道。
“对,”我的口中四处洋溢着巧克力那种浓郁的香味。“那可是我的生日。我怎么会忘记?”
“生日?”雯微微低下头,然后马上又抬了起来,脸上的微笑还没有完全消失。
“笑什么?”
“没什么呀,我给你讲个生日的故事吧。”
“嗯,我爱听。”
我最爱听雯的故事了。那段日子里,雯的故事优雅而婉转,甜蜜而辛酸,曾带给我无限的安慰。
“从前,有一对很要好的情侣……”
“有多要好?就像你和我?”
“……嗯,差不多吧。他们快要结婚了,男的说,‘就定在圣诞节吧,圣诞节是我的生日。’”
“女的怎么回答?”
“女的回答:‘不要,我想定在圣诞夜比较好,那样圣诞老人才不会再要隔一年才送来祝贺的礼物。’”
“真是不错的想法,既经济又实惠,很像你。”
“……别捣乱。”雯用长发轻轻抽了我一下。
“好好,男的怎么说?”
“男的说:‘嗯,可我本来想要圣诞节、生日、结婚日都放在一起,那样才不容易忘记……’”
“这一点不像我……”
“总之,那对情侣争论了很久,你猜最后怎么样?”
“最后当然女的会赢,那个男的那么笨……”
“错啦,”雯微微笑道。“最后男的说服了女的,因为他最后说了一句话:‘可是刚才已经过了圣诞夜了呀。’”
“哈哈哈哈,那个女孩子真像你,老是记错日子。可我会有这么笨么?”
“谁说那个男的是你了?故事还没讲完呢。”
“请继续。”
“那对情侣原本在公车上说话,忽然听见售票员阿姨说道:‘前面小区车站不停了,最近管得很紧,不好意思。’于是,很多乘客都极不情愿地被赶下了车,当然也包括那对情侣。他们都是那个小区的居民,因为小区和公交车队有些熟络关系,所以车队专门在小区门口设了一个临时站点。那天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说不停就不停了,幸亏前一站离小区门也不过才二三百米,只不过要过一条大马路。……可正当人们穿过马路的时候,有一辆轿车从后面窜了过来,一下子撞倒了好几个人,有一个小男孩、一个男青年、还有两个女孩子,还有、还有就是那对情侣中的男孩。原本那个男孩也不会被撞到,他只是为了保护他的情侣才会遭遇不幸。后来,那些被撞的人都先后死去了。嗯……故事快结束了,你在听么?”
“……嗯……怎么好像有些残忍?接下去呢?”我的嘴唇突然有些麻痒,头脑也开始迷糊起来。
“后来,肇事的司机被抓了,抓他的那名警察正好是被撞的其中一个女孩子的男朋友,结果他就直接把司机从楼上推下去……摔死了;被撞的那个男青年据说刚结婚不久,他的新娘不久也因为悲伤过度随他而去了;另一个死去的女孩子有个很要好的男朋友,他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把手枪,寻到了当天晚上赶乘客下车那个售票员阿姨,打了她好几枪,最后自己也自杀了,只是那个售票员阿姨虽然受了很重的伤,可结果终于还是活过来了;还有那个小男孩,才七岁,他的父母很难过……嗯……想追究公交车队的责任,结果跑到车队把人打伤了,听说给打成了植物人。还有那对情侣中的女孩,她……没有吵,也没有闹,她只是很伤心地在想:如果不是为了自己,男孩就不会被撞死;如果没有那辆肇事的轿车,悲剧也就不会发生;如果他们不被赶下车,轿车就撞不到男孩;如果公车没有突然不停小区站点,他们就不会被赶下车;那么公车为什么会突然不停呢?……有一天,她终于知道答案了:因为有个很自私、很自私的人写信举报了公车的那个临时站点——所以,所以,那个人才是罪魁祸首。本来,她随时可以对那个很自私、很自私的人进行惩罚的……嗯……但她还是忍耐了整整一年,因为她要在那个约定的日子对他进行惩罚。故事完了……听,钟声响了,十二点了。嗯?你在听么?……”
我……已经听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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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ert』于2003-12-25 16:04:00发表评论:

  • 佩服,佩服!
    佩服那个女的调查的那么清楚,更难得作者写的这么快又这么好.
  • liuyuhen』于2003-12-24 23:09:00发表评论:

  • 刚看的时候以为是《帷幕》快到结尾的时候觉得有点《东方快车》的意思了.......
    意识流~?飞天御剑流我倒是听过,这个......hoho老哥不要讥笑偶文盲.......
  • drhorse』于2003-12-24 22:45:00发表评论:

  • 【水天一色在大作中谈到:】

    >真是很厉害的故事,龙月兄的头脑和想象力没说的!实在是没有想到,居然这样都能联系起来。虽然没有看到传统的推理,但是这种感觉,实在是太棒了!

    >以前曾经读过一个故事,一些不相干的人,都面临着生活中的某个危机。后来忽然是发生了一件不幸事件,把所有人都牵扯进来,一切问题反而都解决了……有点类似,不过感觉你这个更精彩。

    >有点不明白,1/5是啥意思?

    多谢捧场。:e
    其实呢,“1/5”的意思可以根据大家自己的理解去解释,因为这个题目是我突发奇想出来的。:e
    我自己对它的解释是:对于同一桩惨剧,有五个人分别对他们各自认定的“凶手”作出了报复,而“我”的女友是这1/5。
    BTW,有个同事说我的这篇东东开头的地方有些那个什么“意识流”的味道,是真的吗?
  • 唐娜丽』于2003-12-24 18:20:00发表评论:

  • 【drhorse在大作中谈到:】

    >其实“判死刑”只是第一人称“我”的臆测,因此用了“估计”一词。不过还是长见识了,但那不是有法律漏洞么?是不是有什么情节特别恶劣的一说?

    嘿嘿
    回去翻了翻法条

    根据刑法第133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司法解释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所以对这个司机最多判7年,呵呵
    除非他故意利用汽车进行谋杀,才算故意杀人能判死刑的

    在这里也打个广告啦
    欢迎各位写手到法律案例版去寻找创作灵感和咨询法律问题
    别让法律版太冷清了呀~~~~
  • drhorse』于2003-12-23 20:00:00发表评论:

  • 其实“判死刑”只是第一人称“我”的臆测,因此用了“估计”一词。不过还是长见识了,但那不是有法律漏洞么?是不是有什么情节特别恶劣的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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