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侦探小说的文学艺术与刑事案件的科学逻辑推理  
2、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与“硬汉派”
    自《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以来,摸仿者不计其数,有的把福尔摩斯的逻辑推理绝对化,使破案的侦探成了一架“思想机器,”在第一次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美出现了数以千计的侦探小说,掀起了“侦探小说黄金时代”,谋杀案成为每部小说必不可少的因素,人们关心的不是善与恶是与非的争斗,而是案件的侦破,多数作家只把创作当作娱乐读者的猜谜游戏。这一时期有两大特点:一是短篇侦探故事遂渐被长篇侦探小说所取代。二是这类小说确定了格式(如一九二八年英国成立的“侦探小说作家俱乐部”订立了作者不能向读者隐瞒线索,不能靠“神意”、“直觉”、“偶然事件”破案等等)“黄金时代”侦探小说家数目众多,风格也不竟相同。如英国的阿茄莎?克里斯蒂、陶洛赛?赛伊尔斯、玛嘉利?阿灵厄姆。美国的艾勒里?奎恩、厄尔?斯坦利、加德纳等颇富盛名,至今拥有广大的读者群。

    在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最有艺术成就的首推英国侦探小说女作家阿茄莎?克里斯蒂。她是世界上第一位侦探小说女作家,被世人美誉为“侦探小说女皇。”她一生创作了六十多部侦探故事,塑造了蓄着八字胡的比利时侦探赫卡尔?波洛和头脑敏捷,坐在屋里结毛线破案的老小姐麦波尔的艺术形象。其特点是:摒弃了早期侦探小说黑白分明的是非观念,浪漫主义的耸动性和过于明显的侦查线索;每部作品,不论长短,都出现了谋杀,但作者只是借用一个案件的侦查和解决智力比赛的猜谜游戏,克里斯蒂善于运用扑朔迷离的布局,充满疑虑的人物,创造许多假象,最终提出一个叫读者拍案惊奇的结局,有人把克里斯蒂比作一个手法灵活的魔术师,尽管你紧紧盯住她的每一个动作,最后她还是能变出一个让你大吃一惊的东西来。如《东方快车上的谋杀案》、《十个小印第安人》都是精巧的构思,出人意料的结局。

    三、四十年代美国出现了“硬汉派”侦探小说,(日本称“变格派”)之所以称“硬汉”是因为侦探们在侦查破案时更多的借助于拳头和手枪,其作品充满凶杀,暴力场面。强调写神奇冒险的情节和变态心理,表现侦探个人的英雄主义。“硬汉派”侦探小说家中艺术成就最高首推美国的达谢尔?哈梅特和雷蒙德?昌德勒,在哈梅特的侦探小说里侦探多为英雄加盗匪的角色。昌德勒笔下的侦探也是经常动用枪械、出生入死的亡命徒。在他们笔下侦探不是万能的英雄,他们有自身的弱点,常常陷入尴尬境地,警察不是法律的维护者,警察常常与黑帮勾结,黑帮与政客狼狈为奸。他们的侦探小说善于使用生动的对话,通过对话描写人物,推动故事情节发展,文字洗练,推动情节快速直观,犹如电影镜头。创作态度严谨,作品勾勒出美国社会的全貌。如哈梅特的《血腥的收获》、《玻璃钥匙》,昌德勒的《永远再见》、《长眠不醒》就显示了他们各自的特色。

    间谍小说是侦探小说中的一个分支,在结构和手法上和侦探小说大同小异,间谍小说往往是在谋杀、盗窃背后隐藏着重大的作案动机,常常牵涉到国家利益,以势利庞大的国际斗争为背景的间谍小说,显然比纯粹描写谋杀案更能吸引读者,间谍小说中成就最大的要数英国间谍小说家弗莱明创作的《“00七”系列》,小说塑造了英国间谍詹姆斯?邦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超人式英雄,小说不仅有惊险剌激的打斗、枪战场面,而且还涉及了现代高科技侦查技术和间谍所使用的杀人武器。小说不仅写了国与国之间的间谍战,还反映了国际恐怖集团的犯罪活动。弗莱明的小说无疑是间谍小说中的经典之作,从一九六六年起他的小说陆续被搬上银幕,使广大观众领略间谍这个陌生世界。

    一九九六年,美国现代侦探小说作家丹?布朗创作了《数字城堡》,是密码侦探小说推向了新时期。所谓的密码侦探小说,顾名思义***是破案的关键。这类型小说作者往往以作案者的角度设置一组或几组神秘数字或其它特殊符号作为侦破案件的关键。侦破者只要窥破密码,所有事物的神秘现象也就迎刃而解了。

    二00三年,丹?布朗精心构思的《达芬奇密码》位居畅销书榜首,这两部侦探小说开劈了现代侦探小说创作新路径,打破了传统侦探小说创作模式,是现代高科技与文学艺术的结晶,他在惊险、恐怖、悬疑不断的探案故事里巧妙地融入了现代符号学、密码学、数学、宗教、美术、电脑网络等现代高科技。《达芬奇密码》于二00五年拍成电影,在世界各地上映,同年票房稳居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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