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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阅读随笔  

写推理评论的第一守则就是不能泄底,因为这不仅是对作者的尊重,也是对读者的尊重。虽然一部小说被人透露了凶手或诡计会降低阅读的乐趣,但这种行为并不会真正损害一部好作品。在我的阅读经历里,悲剧系列和国名系列中最最经典的三部——《X的悲剧》,《Y的悲剧》,《希腊棺材之谜》都因种种的原因在阅读结束之前知晓了答案,可这并没有妨碍它们成为我心中Top5的前几名。

 

每个人阅读推理小说都有其目的。所谓“真正的诡计”本身并不好定义,譬如谈及《X的悲剧》,有人会说其中有“密室”杀人,“无面尸”,“死亡留言”等等诡计,在我看来,所谓的密室杀人似乎并不符实,“无面尸”诡计更是老套,非此即彼,没有推理,甚至更好猜。最后的“死亡留言”对于整个故事也并没有太大帮助,顶多是增添了戏剧效果。又或是以“六重解答”闻名的《毒巧克力命案》,此书以推理得名,但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作者设计了一个惊人的诡计,他把所有重要的线索和推理藏在了六个迥然不同的推理过程, 这其中诡计设计最看重的想像力恐怕也不是哪个作者轻易可以达到的。再比如像《绿胶囊之谜》这样的作品,其中的诡计单个看来都不是很出彩,但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就能起到1+1>2的作用,从整体上给人以神秘传奇的色彩。有些时候我们看完一本期待以久的书却大失所望,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标准,另一方面则来自于夸大其词的宣传造势,这种所谓的商业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书的销量,却无助于读者公正平和的评价一本书。

 

诡计来源于凶手,而推理出自侦探,诡计的解答需要推理的帮助,而推理的内容却不仅止于解答诡计。如果把诡计比作一处宝藏,爱好诡计的人喜爱的是宝物本身,而喜爱推理的人则不会在意宝藏的价值,而是享受寻找的过程。谈到推理,不论方法和手段是什么,严密性就是它的终极目的。诡计的现实性,往往也是一些读者在意的地方,但我想大部分时候我们都不会去追究,因为诡计要的就是出其不意,惊世骇俗,它的根基并不在逻辑上。一部小说如果拥有了一个“异想天开的诡计”,本身就已经占了优势,因为即使抛开所有的东西,他仍然能给读者以震撼,但若少了所谓“华丽的诡计”,简单的推理便不再能吸引读者,没有坚固内核的推理恐怕也只是哗众取宠。作者唯一坚持的只有对解谜过程的不断完善和丰富,其中的诚意有多少,读者自会予以公正的评判。这不仅是作品保持长久魅力的原因之一,也是奎因无人能望其项背的所在。

 

一些读者认为意外性是推理小说中最重要的指标,对那些能在最后几张纸把结局来个底朝天的作品爱不释手,但这本身也与个人的阅读经历有着一定的关系,纯粹的原创诡计毕竟只是少数,大部分都只是一个“母诡计”的变种,其内在核心并没有本质的改变。S·S·范达因的《格林家杀人事件》算是我最早期阅读的作品,当初看到其中对于手枪的描述时就已经猜到了诡计和凶手,但这也只能说是福尔摩斯中某个案件对我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启发。我能猜出凶手,可以说是简单的诡计造成,可这并不能抹煞作品本身的优秀。“绝世推理”也许言过其实,但正是因为这部作品,让我第一次理解了“推理小说”这四个字的意义,第一次真正体验了推理探案的乐趣。

 

有些作者为了保持意外性,或多或少会隐藏重要线索。处理的好,可以成为优秀的叙述性诡计,处理不好,就会偏离推理小说的主题,成了悬疑小说。国名系列的《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中,由于关键线索的提前曝光,很容易让人产生虽不严谨但目标明确的联想,所谓的谜底也就提前出现,意外性大打折扣。作品本身的意图是想把凶手的名字留到最后一刻才曝光,可一部作品面对的是近百年或更长的历史,面对的是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想让每个读者满意确实很困难,更何况还要考虑与推理过程间的平衡。预料之中的结果需要别的优点去弥补,无意或有意中,我似乎觉得只有奎因有这样的自信,抛开一切带你去体会那种融于故事情节中的纯粹的思考和探索。

 

意外性其实是一个很尴尬的指标,它只存在于第一次阅读。我并不否认像《占星术杀人魔法》这种作品的成功,虽然我提前被泄底,但对于没读过的人来说,在诡计和意外性方面它完全担当得起如今泛滥成灾的“宏大”两个字。可我又觉得它似乎没有写成长篇的必要,压缩成《会奔跑的男尸》那样的篇幅可能更合适。当初徘徊在书店的书架前,考虑是否买下《斜屋犯罪》的当口,无意翻到了书中斜屋的示意图,顿时没了购买欲望,想想如果是短篇,或许还会花点时间阅读,长篇大论的还是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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