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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u 美政府不敢轻易突破宪法封杀维基解密 
[ 2010-12-8 14:05:00 | By: speechless ]
 

2010年12月08日00:02  法治周末  薛洪涛

 

挑战新闻自由边界

  维基解密初始于2006年,当时挂在“阳光通讯社”主页,2007年1月正式独立出现。没有总部、没有传统的基础设施,仅仅依靠服务器、5名全职员工和全球800名兼职志愿者来运转。这个创建时间极短的网站致力于揭露政府、企业的腐败行为,每天贴出30份以上的机密文件。

  基于生存的需要,维基解密的整个架构设计极为巧妙,能够最大限度地规避审查。它的服务器设在瑞典和比利时境内,两国都有全世界最严密的保护消息来源的法律。在瑞典,法律禁止政府和其他机构要求媒体交代消息来源。

  维基解密的工作流程十分隐秘,一般是用户的材料首先被送到位于瑞典的主服务器上,然后再被传到它设在比利时的另一个服务器上,之后再传到“另一个在法律方面提供保护的国家”。然后,这些文件将从“终端机”上被删除,储存到其他地方。

  维基解密整条渠道以及通过它所传输的资料都经过严格加密。每天,网站的5名核心人员都会更新和维护网站内容,将网友上传的材料去芜存菁,删除那些胡乱编写的所谓揭露性材料及伪造文件。数百名志愿分析人员帮助审核,这些人中既有法律人士,也有笔迹鉴定专家和视频加密专家。

  阿桑奇称,维基解密在全球各地有20多个服务器,以及数百个域名。“这是一个可以规避检查的系统。”他说,如果某个政府或者公司想要移除维基解密的内容的话,可能不得不几乎拆除整个国际互联网。

  为了防范不测,维基解密预留了“杀手”———将更多尚未公布的更加敏感的美国机密文件加密后,分散放置于部分秘密人士手中。目前已经有超过10万人获得了加密文件,一旦他和同事们遭遇不测,这些文件的关键部分将自动公开。此外,多家新闻机构也掌握有这些资料。

  在接连抖出让美国难堪的阿富汗、伊拉克战争的大量机密文件后,今年11月28日,维基解密公布的美国外交文件撕破了美国外交官员举止优雅、说话得体,具有绅士风度的假象,暴露了他们私底下的尖酸刻薄,甚至从事刺探情报的勾当。让人清楚看到美国驻全球各地大使馆如何在幕后进行见不得人的交易。

  除了国际和外交问题外,2009年11月,维基解密还曝光了“9·11”事件发生当天,美国民众通过手机发送的超过50万条短消息的内容。

  由于多次公布猛料,美国《时代》周刊刚刚评出的美国历史上十大泄密事件,有四件与维基解密有关。

  虽然维基解密不肯透露文件来源,但被捕的23岁美军情报分析员曼宁或许能够解答人们的部分疑惑。在维基解密网站今年7月公布美国阿帕奇直升机2007年在巴格达滥杀无辜的录像后,长着一张娃娃脸的曼宁就被逮捕了。至今,他仍被关押在弗吉尼亚的匡蒂科海军基地。

  曼宁被控下载超过15万份国务院文件并泄露一些密电。作为情报分析员,曼宁有机会接触到大量在美国军方机密电脑网、保密IP路由网(SIPRnet)里的机密文件。但没想到,曼宁窃密事件败露,是因为在网络聊天室,向黑客朋友拉莫炫耀窃取文件“轻而易举”,而遭拉莫举报。

  维基解密的大胆爆料使其毁誉参半,引发巨大的争议。支持者认为,“维基解密是在个人自由和集体安全间大胆的博弈。”但反对者认为,今非昔比,“9·11”事件后的美国,国家安全被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媒体有义务帮助国家一起维持秩序和安全。

  皮尤人民与新闻界研究中心近日对1000人的调查显示,53%的美国受访者认为,维基解密的所作所为损害了公共利益,并不是正确的事情。它在最近公布美国外交机密文件后,就遭到多国领导人的谴责。

  虽然遭受到了质疑与抨击,但维基解密并不孤立。它选择了与传统新闻媒体合作,多次把机密材料提供给世界著名媒体分享,不但使其泄密更加方便,也让泄密的信息披上了新闻报道的外衣。

  曾任教于香港树仁大学的著名传播法学者、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生导师魏永征教授对《法治周末》记者说,虽然新闻自由在美国具有充分的法律保障,但是没有司法判例确定为了保护新闻自由可以泄露国家秘密,“如果证明新闻确实危害了国家安全,那么它不能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禁止令”。

  魏永征说:“互联网有利有弊,既能推动舆论监督,做有益的事情,同时也可能发生泄密、侵犯隐私、传播虚假信息、语言暴力等问题。这次事件会引起各国关注,会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

  美国政府束手无策

  泄密事件之后,虽然美国政府各个部门出来谴责维基解密,奥巴马总统也很愤怒,但却无计可施。一方面阿桑奇不是美国公民,维基解密服务器也不在美国;另一方面,美国政府无法使用“防火墙”之类的技术手段屏蔽维基解密网站,这些不是美国政府不想做,而是法律不允许它这样做。美国法律对新闻和言论自由的严密保护不是美国政府所能撼动的。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展江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行政当局和媒体在法律面前平起平坐,除了法律和广播电视领域之外,它没有限制媒体的其他手段。如果诉诸法律,美国政府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证明责任,要向法院证明言论和报道对国家造成实际危害并非易事。

  面对法律,美国政府对维基解密网连篇累牍地刊登它的外交和军事机密文件无可奈何,对一个飘忽不定的网络黑客干瞪眼。

  这场风波最大的苦主,在被弄得超级尴尬、颜面丧尽之后,也只能从自己做起,忍气吞声地做自我批评———美国政府表态将会强化内部资料控管,包括减少可存取机密内容的人数。为尽快平息这场风波,国务卿希拉里过去一周相继致电12国领导人,就泄密事件表达歉意。

  魏永征说,美国与所有国家一样,都十分重视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保护,但美国采取的不是全民保密制度,除非触犯《间谍法》等规定,媒体和个人没有为政府保密的义务。

  以1971年6月发生的“五角大楼文件”案为例。当时《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公布了一个名为埃尔斯伯格的人提供的一批国防部关于越南战争的决策文件。尼克松政府认为文件是政府机密,关系国家安全,将《纽约时报》告上了纽约地区的联邦法院,请求法院禁止报纸刊登相关报道,获得支持。《纽约时报》随即将此案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由于政府无法证明报道对国家安全造成了实际损害,联邦最高法院判决政府败诉。美国政府只能坐视《纽约时报》披露越战机密文件而无计可施。

  魏永征特别强调,世人对此案存在误读,似乎美国为了新闻自由可以不顾国家安全,但9位大法官没有一个说新闻自由比国家安全更重要。判决书只是说政府“未能承担证明事先限制必要性的责任”。

  魏永征说:“美国只有政府官员、对国家宣誓过的人才有保密义务,媒体和老百姓不是保密义务承担者,除非他们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国家秘密再泄露。”据了解,在保密的事情上美国对官员的要求非常严格,对媒体普通人要求很宽松,不追究他们的泄密责任。

  在这次外交文件泄密过程中,美国媒体也跟着起哄,大肆报道。阿桑奇是外国人美国没办法,而对于本国媒体,美国政府也没辙。宪法第一修正案及其相关判例是美国政府阻碍媒体表达自由的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

  展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美国建国后形成了媒体独立于政府的传统和一系列新闻自由的原则,美国政府轻易不敢也没有能力去突破宪法《第一修正案》,而一旦被扣上了违宪的帽子,它就会吃不了兜着走。”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只有短短的45个单词,却成为美国言论自由的基石,这主要归功于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他们透过相关判例对言论自由的原则进行了深刻阐释和制度性创造。其中影响最大的包括1919年的“申克诉合众国案”、1964年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和1971年的“五角大楼文件案”。

  其中,联邦最高法院通过“《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确立了“实际恶意原则”。这个裁决确定了新闻界能够完全地、无拘束地报道和评说公共事务,甚至是在战争期间,包括对政府和官员进行批评,从而为新闻媒体建立了一道免受政府权力侵害的“防火墙”。

  展江认为,美国政府对媒体和网站泄密没有办法十分正常。美国是个法治国家,只有法律才管得住媒体,美国开国理念就包括新闻和信息自由,目的就是防止政府信息不公开。新闻媒体可以挖掘传统保密范围以外的所有政府信息,公众、网站也都可以公布,美国还为此在1966年专门出台了当代第一部《信息自由法》,这对于一个普通法国家来说是非同寻常的立法行动。

  不但美国政府没有办法对付媒体,有时候政府官员向媒体自曝家丑,这使得政府在与媒体较量时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水门事件”就是一个典型。1972年6月17日,5名来自共和党尼克松竞选班子的成员,潜入华盛顿水门大厦的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办公室,在安装窃听器并偷拍有关文件时当场被捕。

  《华盛顿邮报》两位年轻记者伍德沃德和伯恩斯坦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得到了告密者“深喉”的帮助。根据“深喉”的情报,记者将调查的矛头指向了白宫高级人员,从而揭开了时任总统尼克松指使共和党“暗探”窃听民主党大选情报的政治丑闻。1974年8月9日,尼克松终因“水门事件”丑闻而宣布辞职,两名记者一举成名。

  时隔32年,美国《名利场》杂志抖出了惊天谜底:年届九旬的联邦调查局原副局长马克·费尔特终于现形:“我就是‘深喉’。”

  相比之下,维基解密所处的环境更加凶险。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被卷入,这个非常另类的互联网站和势单力薄的阿桑奇,不仅要面对当今世界最强大的美国,而且也不会得到其他国家政府的支持。尽管如此,西方国家政府要想彻底灭掉它也很困难。

  展江认为,一个在私生活领域中涉嫌犯罪的传奇人物和一个自诩信息自由和新闻自由的促进者,这是阿桑奇的独特角色。但是他在私人领域的问题与他可能对公共领域的贡献不是一回事。即使阿桑奇被引渡到瑞典受审,能否定罪也很难确定。

  阿桑奇在英国被捕后,如果不出现法律程序问题,预计他将毫无悬念地被引渡到瑞典接受审判。剩下的悬念,是在失去创始人阿桑奇之后,重压之下的维基解密网将如何面对眼前的一切。

当地时间12月7日上午,被瑞典司法当局指控涉嫌强奸罪和性骚扰罪、遭到国际刑警组织全球通缉的维基解密网创始人朱利安·阿桑奇在伦敦被捕。

  伦敦警方在随后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证实,现年39岁的阿桑奇于格林尼治标准时间上午9时30分左右在伦敦一个警察局现身。“基于瑞典当局对朱利安·阿桑奇涉嫌强奸的指控,伦敦大都市警察厅引渡和国际协助处将其逮捕。”当天晚些时候,阿桑奇将与他的律师一起前往威斯敏斯特地方法院,首次面见法官。

  在遭到国际刑警组织通缉后,即有消息说,阿桑奇就在英格兰东南部某地,当地警方已掌握了其确切的藏身地点及联系方式。12月3日,伦敦警察厅一名发言人说:“如果国际通缉令符合正常程序,并且瑞典向英国提出协助请求,我们在知其下落的情况下当然会对阿桑奇进行抓捕。”

  就在世界舆论密切关注英国警方将对阿桑奇采取何种行动时,12月6日,维基解密网站突然发布消息称,网站创始人阿桑奇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主动向警方自首,随后出席地方法院的庭审。

  扑朔迷离的通缉令

  今年8月,就在维基解密公布美军在阿富汗行动的机密文件后,两名瑞典妇女指控阿桑奇涉嫌强暴。瑞典检方随后立案指控阿桑奇涉嫌“强奸和性骚扰”并实施抓捕,阿桑奇否认检方指控。8月20日,瑞典检方发出逮捕令,但法院立即驳回了检方的指控,认定证据不足。

  但瑞典检方坚持,阿桑奇有逃亡的嫌疑,必须予以拘捕。11月18日,瑞典检方在取得法院同意后,再度发出逮捕令,并向国际刑警组织提出在全球通缉阿桑奇的请求。12月1日,国际刑警组织发布对阿桑奇的“红色通缉令”。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有人在瑞典指控阿桑奇犯罪,瑞典警方有权在瑞典逮捕他,他不在瑞典,瑞典司法机关也有权请求国际刑警组织通缉他。至于阿桑奇是否真的实施了指控的犯罪行为,只能等到他被瑞典法院审判以后才能揭晓。

  这位国际刑法专家表示,国际刑警组织是各国警察间的协作组织,应各国请求发布通缉令属于正常的职务行为。但该组织只有一个秘书处,没有专职警察,并且不具体实施抓捕,影响有限。

  据了解,国际刑警组织的通缉令是没有强制力的,各国接到通缉令以后,是否抓捕被通缉的嫌疑人,抓捕后会不会引渡给申请国,完全由各国自主决定。国际刑警组织对各国的逮捕申请只进行形式审查,并不进行实体审查。

  阿桑奇透过各种途径否认被指控的罪名,声称是因揭秘而遭陷害。在瑞典上诉法庭驳回了阿桑奇对逮捕令提出的异议后,12月2日,瑞典最高法院表示,拒绝受理阿桑奇就其逮捕令提出的上诉。这意味着,阿桑奇将无法再通过任何法律途径来要求撤销这项通缉令。

  阿桑奇的律师史蒂芬斯指控,瑞典检方根本没有依照欧盟法律正式告知阿桑奇涉嫌的罪名,就对他发逮捕令,“这是迫害而非起诉”。

  贾宇教授说:“阿桑奇被通缉,不排除是美国施加影响的结果。虽然国际法律问题离不开国际政治关系,但从法律层面还不能得出阿桑奇遭到美国陷害的结论,阿桑奇在瑞典被指控犯罪与美国是否迫害阿桑奇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知道阿桑奇涉嫌强奸指控的人并不多,但很多人都知道从11月28日起,阿桑奇创办的维基解密网站接连向美国政府丢下重磅炸弹,抖搂了美国2007年到2010年2月间的外交机密文件25万份。这些机密文件是274个美国驻外使领馆在过去3年发给国务院的秘密电报———

  2009年7月,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签署命令,要求美国外交官暗中调查联合国领导人和高级官员,收集他们详细的生物信息、通信时所使用的密码、信用卡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电话、传真和传呼号码等信息。

  上述指令显示美国利用其一万多名驻外机构工作人员收集了驻在国大量高度敏感的信息。指使外交官充当收集情报的特工,很容易引起驻在国的反感。

  这批文件还披露了美国和一些国家的幕后交易。比如,美国开出各种价码让他国接收关塔那摩监狱的在押犯。同时也证实了媒体对美国外交政策的一些猜测,如美国在荷兰、比利时、德国和土耳其这四国都部署了核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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