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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理小说正名 (浏览次数:1931)
发表于2011-10-31 21:08:00
为推理小说正名

 


 

引言

  其实很早就想来谈一谈这个话题,原因很简单,一直以来,特别是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会问我一些类似的问题,比如说:“我觉得这本书不是推理小说,你觉得呢?”、“这样的书也算是推理小说吗?”、“这部作品可以算是恐怖小说,不能说是推理小说吧?”,如是等等。今年上半年的时候,我在新浪开通了微博,并且定期在微博上更新一些我对阅读过的作品的短评,如果有心人去注意一下我微博上的评论,就会发现这样的问题还真是不少,甚至还有网友为了什么才是推理小说而争得面红耳赤,这更使我动了要把这个问题好好谈一谈的念头。

  这次“推门之声”的讲座给了我一个机会,与其说是机会,还不如说是逼迫我静下心来好好的想一想这个问题,应该从哪些方面来探讨,如何才能让听众(读者)在听(看)完之后,不是一头雾水,而是真的就能对推理小说有一个明明白白的认识呢?

  为了理清楚这个问题,让我们先从推理小说这个名词的由来谈起。

 

 

推理小说名词的由来

  推理小说这个名词原本是没有的,最早是叫侦探小说,我们暂且不去谈论侦探小说的源头在哪里,比如说是《一千零一夜》,还是《圣经》中的该隐,又或者起源于中国古代的公案?但大部分国人都是认可侦探小说是舶来品,这和爱国不爱国肯定没有什么关系。1841年爱伦·坡的短篇密室作品《莫格街凶杀案》被认为是现代侦探小说的起点,从此也就有了侦探小说的说法,而侦探小说在欧美一般被称为“Detective fiction”,或者称为“Detective Story”。

  除了“Detective fiction”之外,同时还存在有另外两个名词,“Mystery fiction”和“Crime fiction”,按照字面的意思,前者是“神秘小说”,后者是“犯罪小说”,而实际上“Mystery fiction”也普遍被翻译成“推理小说”,而“Crime fiction”也经常被译作“侦探小说”。

  那么“Detective fiction”、“Mystery fiction”和“Crime fiction”之间有些什么联系和区别呢?要讲清楚这个问题还真是有点复杂,我一直试图用最简单的语言来描述这三个名词,当然使用的语言越简单,结果就可能是描述的不完整或定义不清晰,不过如果因为我的简化可以让大家迅速搞清楚这些概念,我想也算是一件善莫大焉的事吧?

  我们先来看看“Mystery fiction”,“Mystery fiction”在欧美常被作为“Detective fiction”和“Crime fiction”的代名词,Mystery原本虽有神秘的意思,而我觉得在这里可以更多地理解为是“谜”的意思,简单地说,一部拥有谜团的小说,就可以被称为“Mystery fiction”。

  “Detective fiction”,顾名思义了,Detective是侦探的意思,提到了侦探,不管这个侦探是专业的,比如说是警察、法医、检察官或者私家侦探,还是业余的,比如学生、教师、医生等,围绕一个案件进行调查并最终得以解决的小说,便可以称为“Detective fiction”。

  “Crime fiction”,这个最好理解,“Crime”直译就是犯罪的意思,这样的作品主要描写罪犯以及他们的犯罪行为、犯罪动机,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称为“Crime fiction”了。

  Mystery、Detective、Crime在欧美都是定义比较松散的类型,它们描述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互为交集,但又不完全重叠,在欧美通常又被互相替代使用,并没有很明显的界线划分,比如美国作家“密室之王”约翰·狄克森·卡尔就通常被称为“Crime writer”(犯罪小说作家)。

  “Mystery”这个词传到日本后,变成了“ミステリー”,于是“Mystery fiction”就成了“ミステリー小説”,而“Detective fiction”则被译作“探偵小説”,而在中国,由于引进欧美侦探小说的时间比日本更早一些,因此还有“神秘小说”、“探案小说”等多种译法,当然使用最多的译法还是统一译作“侦探小说”。

  二战结束之后,日本发布了“当用汉字表”,废除了很多汉字,其中就有“探偵小説”中的“偵”字,1946年,木木高太郎为日本雄鸡社编辑科幻小说丛书和侦探小说丛书,在江户川乱步以及水谷准的建议下,这套丛书第一次正式使用“推理小说”这个名词,木木高太郎撰文提倡日本作家都来写“推理小说”,他的本意是想开拓侦探小说创作的新领域,但阴差阳错,最后“推理小说”并没有成为一种新的类型,反而成为“探偵小説”的替代名词而逐渐流传了开来。

  由此可见,侦探小说和推理小说是完全相同的概念。

 

 

国人对推理小说的理解

  推理小说这个名称传入中国比较晚,大约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事情,在此之前,只有在民国时期,中国才有侦探小说这个名词,而且民国时期我国的侦探小说事业的发展也并不比日本落后多少,1949年建国后由于文艺政策的变化,“鸳鸯蝴蝶派”受到打压,侦探小说被禁止发行和销售,国家也明令禁止引进除社会主义阵营国家之外的通俗小说。取而代之的则是鼓励创作反特小说、公安小说,引进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作品,这些基本上都是为意识形态服务、为政治思想工作服务的文艺作品,中国侦探小说的发展因此停滞不前。文化大***结束之后,我国才陆续恢复引进欧美以及日本的通俗小说,翻译家在翻译日本的推理小说时,直接照搬了日文的汉字“推理小说”,而另一批译者在翻译欧美作品时,仍按照原来的习惯翻译成“侦探小说”。由于“推理小说”和“侦探小说”在汉字字面意义上的差异,使很多读者错误地理解为“推理小说”和“侦探小说”存在不同,依据“推理”这个词的汉语词义,把“推理小说”理解成依靠逻辑推理来破解案件的小说,之后流传开去,使很多人产生了错觉。久而久之,“侦探小说”、“推理小说”似乎就变成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了。这种情况延续至今,且有愈演愈烈、进一步分化之势,此处先且按下后文再表。

 

 

本格推理是推理小说中的特例

  前面我们说到,由于汉字“推理”的表面含义带来的错觉,使很多读者认为“推理小说”就是指以解谜为重点,注重逻辑推理的破案小说。而这个概念恰恰正是日本“本格推理”的定义,也就是传统的推理小说,如果放到欧美,就是“古典推理”(Classic murder mystery novels)的定义,日本的“本格推理”与欧美的“古典推理”,其本质是一样的,它们都是以使用逻辑推理的手法来破解谜团,因此它们属于推理小说中的一个特例,但并不是推理小说的全部。

 

 

当代推理小说的定义

  到底什么才是推理小说呢?特别是推理小说在经历了一百七十年的发展之后,它的含义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如何来正确定义当代推理小说呢?

  为了帮助大家搞清楚这些内容,我们先对一百七十年间欧美和日本推理小说中常见的类型做一个简单地梳理,这里的类型排序比较随意,所以请大家只关注内容,忽略编号排序的问题:

 

1、  本格推理(古典推理,Classic murder mystery novels)

  “本格”在日语中有“正宗、正统”的意思,本格推理或古典推理也是大多数读者心目中的典型推理小说类型。代表作家如欧美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因、约翰·狄克森·卡尔,日本的浜尾四郎、横沟正史、高木彬光等人。主要的写作模式有如不可能犯罪、密室杀人、暴风雪山庄、孤岛模式、童谣谋杀等很多种,还有如奎因的“挑战读者”模式等等,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是以解谜为主线剧情的推理小说,且绝大部分作品都与谋杀有关,偶尔也会被称作“纯推理小说”。此类小说在欧美几乎已经停止发展,仅有法国作家保罗·霍尔特等少数古典派仍坚守古典推理阵地,前景是岌岌可危。但是在中国和日本,还是有相当多的作者坚持创作本格解谜作品。

 

2、  硬汉派(冷硬派,Hard-boiled)

  硬汉派是上世纪20年代末期就出现在美国的一种推理小说流派,当时正值古典推理的黄金时代(Golden Age),以解谜为主的推理小说非常盛行,但有些作家对推理小说总是围绕着解谜来兜圈子非常不满,于是兴起了一场“反传统推理小说”的运动,并写出了一种全新的推理小说模式,这种小说主要以描写艰苦的环境和打斗的场面为主,将案件解决的重点从解谜转向了情节发展。早期硬汉派最著名的代表作家是达希尔·哈梅特、雷蒙德·钱德勒等,硬汉派作家在古典推理黄金时代结束之后逐渐成为主流,涌现出很多诸如多萝西·B·休斯这样的名家,二战后硬汉派更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几十年间出现了一大批知名度很高的作家,比如弗雷德里克·布朗,还有目前在中国市场知名度较高的美国作家劳伦斯·布洛克、苏·格拉夫顿等等。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的硬汉派作家都排斥谜团或逻辑推理在小说中的作用,比如说詹姆斯·M·凯恩等就能很好的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

  硬汉派通常也会被译作冷硬派,日本也有同类的推理小说,日本这一流派的代表作家如生岛治郎、北方谦三、大泽在昌、逢坂刚等等。

  硬汉派推理小说大多以私家侦探为主角,该流派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后又衍生出很多不同的流派,之后再为大家介绍。

 

3、变格推理(変格ミステリ、奇妙な味)

  变格派推理大家应该很熟悉,它是日本推理小说的流派之一,特点是注重描写科学幻想、变态心理,内容大都阴森恐怖,荒诞不经,手法夸张。“变格”一说最早是由江户川乱步提出来的,原意是推理小说中包含科幻、恐怖等内容,作品的风格诡异,或者风格比较混沌或根本没有风格。更主要的则是变格推理小说是把逻辑推理放在次要的位置或根本就没有逻辑推理。变格派作品大部分是短篇,这些小说常常用揭示人物的心理变态来突破传统手法,有的作品中甚至还会出现神鬼妖魔。“变格派”的代表作家有小酒井不木、大下宇陀儿、梦野久作、海野十三、小栗虫太郎、久生十兰等十几位。这一流派在战前的日本很受欢迎,二战后逐渐消亡,但最近几十年在日本又有抬头之势,当然现在已经不被称作变格派或者变格推理,有相当一部分变格推理的常用元素,实际上也就是SF或者恐怖的元素,我们可以在新本格推理中找到。

 

4、  社会派推理(社会派推理小説)

  人们常认为日本社会派推理的出现加速了本格推理的衰败,其实这种看法是有错误的,社会派的出现其实早在二战前就有了,1935年,江户川乱步等人就开始在推理小说中引入社会问题,战后的1955年,大下宇陀儿就写出了《虚像》,社会派推理就初见雏形。但它实际上仍是从本格推理中衍生出的一种新流派,五十年代后期,推理作家松本清张提倡“复兴本格”,并陆续写出《点与线》、《眼之壁》等经典作品,产生了“新本格派”(与后文“新本格派”的概念不同)和“新社会派”两个名词。社会派推理是以振兴本格推理为目的的“第二波本格”,松本清张认为推理小说不应有幻想元素,应将原有本格推理以破解犯罪手法、破解“谁是凶手?”为重心转向以研究犯罪动机为重点,由于这类作品思想性比早期本格推理作品要高,现实性更强,更贴近民众的生活,因此在日本受到了极大的欢迎。由于社会派的出现,推理小说的思想性和文学性被大大提升,迅速占领纯文学市场,使之成为日本的主流文学类型之一,代表作家有早期的松本清张、水上勉、黑岩重吾、有马赖义,中期则有森村诚一、西村京太郎等人尝试本格推理与社会派推理的结合,后期则有宫部美雪、桐野夏生以及目前在中国大红大紫的东野圭吾等都写过很多出色的社会派推理小说。在中国,有很多推理小说爱好者并不喜欢社会派推理,其原因恐怕就是觉得诡计比较弱,但我们不能否认社会派推理在日本推理发展中所起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这种作用至今仍没有消亡,社会派推理还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占据推理小说的半壁江山。



5、新本格派推理(新本格派ミステリ)

  新本格派推理实际上就是继社会派“第二波本格”之后的“第三波本格”。开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惊悚、幻想等战前变格派常用的元素被积极地采用,而不再重视犯罪动机、社会背景那样的社会派主题。岛田庄司被认为是新本格派的旗手,他作品的最大特点,便是他那些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诡计类型,他已经不满足于密室杀人那样的普通设定,而是列车在行驶中消失、死人也会奔跑、穿透水泥地的尸体等异想天开的主题,岛田庄司被尊为新本格旗手的另一大主要原因则是他在发展推理小说中所起到的带头作用,在他的带领和指引下,有相当多的日本年轻人走上推理创作的道路,其中如凌辻行人、雾舍巧等都是新本格流派的典型代表,其它新本格派代表作家如:折原一、歌夜晶午、法月纶太郎、有栖川有栖、我孙子武丸、山口雅也、麻耶雄嵩、二阶堂黎人、西泽保彦等等,可谓人才辈出。

 

6、舒适推理(Cozy mysteries)

  舒适推理是相对于硬汉派推理的一个类别,这种风格的推理小说一般具有以下特点,没有血腥、暴力与色情的描写,以斗智为主,案发地点往往环境优雅、舒适,有着典型的贵族情调,侦探的推理过程轻松惬意,这类风格的小说常常是古典推理的一个分支,以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如“马普尔小姐”系列最为典型。

 

7、法庭推理(Legal thriller)

  顾名思义,法庭推理是以法庭辩论为主轴,通常场景发生于法庭内,围绕一个案件来进行质询或答辩;在法庭上的推理过程常常是控辩双方各自寻找对方的漏洞,来探出一些蛛丝马迹,也可能是利用高超的控辩技巧,揭示出案件的真相。法庭推理的主角常常是律师,也可能是检察官,这一类型最早就是在欧美硬汉派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代表作家如斯坦利·加德纳、约翰·莱斯科瓦,日本的代表作家有高木彬光、大冈升平等,约翰·狄克森·卡尔经典名作《犹大之窗》也是法庭推理的杰出代表。法庭推理比较尊重真实的法律程序,在这一点上,它和下面要介绍的类型有相似之处。

 

8、警察小说(警察程序、Police procedural、公安小说)

  警察小说,也是推理小说的一种,它的主角一般都是警察队伍中的某一角色,故事也以反应他们的工作为主,与传统推理小说不同的是,警察小说更贴近现实中的警察工作,对办案过程的描写也更真实,不像传统推理小说中会出现很多有悖警方办案程序的事件,相同点则在于这类小说也是在寻找真正的罪犯或者事实真相,作品的描写主要是取证、尸体解剖、搜集证据、搜查令和审讯等等,也更多地依靠科学查证,而不是警察的逻辑推理能力。欧美的警察程序小说名家很多,如约翰·克雷西、艾德·麦克班恩、帕特丽夏·康薇尔等。日本的代表作家如横山秀夫、今野敏、高村薰等等。警察小说在中国则被称为公安小说,创作人群主要是公安系统的作家。

 

9、历史推理(Historical detectives、Historical whodunnit、歴史ミステリ)

  历史推理既是历史小说的一个分支,也是推理小说的一个分支,一般来说历史推理是古典推理或本格推理中的一个特殊类型,其主要特征是利用已知的线索来破解历史上的不解之谜或者对历史事件做出全新的合乎逻辑的解释,该类型作品的侦探可能是一个现代人,也可能是一个处于特定历史时期的人物,甚至是一个历史上真实存在的名人,比如苏格拉底、简·奥斯汀或者莫扎特等等。基本上没有以创作历史推理为主要类型的作者,但有很多名家都尝试过这一类型,比如约瑟芬·铁伊《时间的女儿》、梅尔维尔·戴维森·卜斯特《神秘大师阿伯纳大叔》、翁贝托·埃科《玫瑰的名字》、约翰·狄克森·卡尔《火焰,燃烧吧!》、莎拉·沃特斯《指匠情挑》等等,前几年的大卖作品丹·布朗《达·芬奇密码》同样也属于历史推理的范畴。日本也有很多历史推理的佳作,比如说陈舜臣《青玉狮子香炉》、海渡英佑《柏林1888》、森雅裕《莫扎特不唱摇篮曲》等等。

 

10、反推理(Anti-mystery、アンチ?ミステリー)

  反推理是推理小说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关于这一类型的定义也比较乱,说法不一。比如说如果本格推理是“侦探运用逻辑推理的技巧去解开案件的真相并找出凶手的身分和作案动机”的话,那么在作品中否定、破坏、嘲讽上述设定的推理小说就可以说是“反推理小说”,这类的作品最典型的就如罗纳德·诺克斯的《路桥谋杀案》。还有说如果推理小说中掺杂有很多艰深难懂的知识或是作者企图通过这种方法来影响读者的阅读体验(有些类似“炫学”的概念),那也可以算是一种反推理小说,比如“日本推理三大奇书”(对,没错,三大奇书)之类。再比如,“反”推理小说从字面上解释就是和传统的推理小说不一样。比如莫里斯·勒勃朗《亚森·罗平探案》、孙了红《侠盗鲁平奇案》等等。

 

11、日常推理(日常ミステリ、日常の謎)

  日常推理的说法起源于日本,最早出现在北村薰1989年出版的连作短篇集《空中飞马》(空飛ぶ馬)里,也称日常之谜,基本和新本格派推理属于同期发展,在漫画中也会使用这个名词。日常推理小说以解决发生在生活中的一个偶然事件或者谜团为主线情节。有许多日常推理小说同属于本格推理的范畴,比较知名的作品如北村薰的“春樱亭円紫”系列,加纳朋子的“驹子系列”,我孙子武丸的“人形”系列、仓之淳的“猫丸先辈”系列等等,撰写日常推理比较有名的作家还有若竹七海、北森鸿、光原百合、米泽穗信等等,台湾地区的林斯谚以及大陆的一些原创作家也创作过日常推理小说。日常推理的谜团主要是在人类日常生活过程中发生的,相对而言更契合实际,不像本格推理追求华丽的诡计,也不像社会派推理小说阐述沉重的社会问题,更不像硬汉派动不动就鼻子出血、肋骨被打断。

 

12、叙述性诡计(叙述トリック)

  叙述性诡计既是一种特定的推理小说类型,有时又可以作为一种诡计(Trick、トリック)单独地出现在某一类型推理小说中,叙述性诡计就是作者使用写作技巧、语言叙述技巧对读者设置陷阱,引导读者获得虚假的认知结果,以达到作者混淆事实、隐瞒真相的目的,常见的手法比如性别误导、年龄误导以及“作中作”的穿插误导等等。这类作品很多,阿加莎·克里斯蒂《罗杰·埃克罗伊德谋杀案》是最知名的一部叙述性诡计作品。在日本,折原一是此类诡计使用较多的推理作家。此外,横沟正史《夜行》、绫辻行人《十角馆杀人》等等都是叙述性诡计的经典作品。

 

13、青春推理(校园推理,青春ミステリ)

  青春推理是针对年轻人、学生的一种推理小说类型,主人公往往是和读者年龄相近的中学生、大学生,事件的发生地点一般是学校,因此有时也称为校园推理,代表作家如赤川次郎、石田衣良等,还有诸如米泽穂信的《小市民》系列等都属于青春推理的范畴。

 

14、旅情推理(トラベル?ミステリ)

  旅情推理是以交通工具(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等)为主要环境的,或以风景区、名胜古迹、旅游线路为故事发展主要地点的推理小说。日本推理小说中以旅情推理著称的作家主要有内田康夫、山村美纱,还有以时刻表诡计、火车背景著称的西村京太郎、岛田庄司笔下的吉敷竹史系列等等,他们的作品很多都属于旅情推理的范畴。

 

15、科幻推理(Science Fiction mysteries,SF推理)

  在新本格推理流行的当下,幻想元素的加入使得当代推理小说中科幻推理的比例越来越大,所谓科幻推理,应定义为具有科幻成分的推理小说,或者是具有推理成分的科幻小说。科幻,就是科学幻想,科学和幻想缺一不可。而似乎科幻和正宗推理小说所要求的严密的逻辑推理有矛盾。因此,可以这样来理解科幻和推理的结合,即科幻的手段、技术、情节不应该在事先未告知读者的情况下影响推理小说的结局。世界上最著名的科幻推理作家是发明机器人三大定律的艾萨克·阿西莫夫。其最著名的科幻推理作品有《钢穴》、《裸阳》以及《我,机器人》等,以撰写科幻推理出名的作家还有日本的星新一、中国的叶永烈等等。另外,如果作品中幻想的成分不包含科学的基础,则从严格意义上讲,应称作“幻想推理”而不是“科幻推理”,但当下似乎并没有分得特别清楚,此类纯幻想作品如西泽保彦的《死了七次的男人》。

 

16、另类推理(バカミス)

  另类推理是我提出的译法,是根据这类小说的特征进行的意译,另外还有“愚蠢推理”、“***推理”、“巴嘎推理”等多种译法,台湾地区有译作“白烂推理”。它是日本推理小说首创的一个类型。是“愚蠢的推理”(バカなミステリー)、“可笑的推理”(バカバカしいミステリー)的缩写。一般读者在看完此类小说后会产生“笨啊!”、“愚蠢啊!”、“怎么那么愚蠢啊!”、“简直就是胡说八道!”的感叹或评价。“バカミス”的出处来自于1995年版《这本推理小说了不起!》,在一篇介绍迈克尔·斯莱德《卡斯罗特》的文章中首次出现。之后在日本国内推理小说界就将那些使读者感到极端意外、极端无理的作品通称为“バカミス”。几年前甚至还出现了一本名为《愚蠢的世界》(バカミスの世界)的杂志,毎年还要选出一部作品颁发“バカミス”推理大奖,比如北村薰的《埃勒里·奎因最后的案件:日本硬币之谜》(ニッポン硬貨の謎~エラリークイーン最後の事件)就曾在2006年获此“殊荣”。大部分获奖的作者对获得该奖并不开心,甚至非常生气,因为“バカミス”这个词让他们感觉有点像推理界“金酸梅奖”的意思。但事实上并没有专写这类小说的作家,也没有人承认自己写过这类作品,一般都是读者或评论家为作品分类,就像“扣帽子”一样,比如我认为最近国内引进出版的仓野宪比古作品《雪盲》就可以算是一部典型的“バカミス”作品。

 

17、恐怖小说(Thriller ficition、怪奇小說、ホラー小説、惊悚小说)

  恐怖小说也被归入推理小说的范畴,恐怖小说的主题不固定,但意图在阅读过程中带给读者恐怖感,出于这种目的而创作的小说,就叫做恐怖小说。恐怖小说在日本,又称作怪奇小说。恐怖小说的内容常与超自然现象有关,也有以血腥、杀戮、变态行为的感官刺激来达到恐怖目的的写作手法,还有心理暗示等多种手段。欧美著名的恐怖小说作家如斯蒂芬·金,爱伦·坡的几篇推理小说也常被归入恐怖小说的范畴,而日本的代表作家如乙一、铃木光司、贵志祐介、平山梦明等,都是写恐怖小说的一把好手。

  恐怖小说也就是惊悚小说,是两种不同的译法,它有一个特殊的子类型,叫心理惊悚(Psychological thriller),心理惊悚也是一个范围广泛的定义,它具有恐怖、神秘的元素,有时候也会带上超自然(Supernatural)的现象,但其常用的手法是在情节发展过程中加入大量的悬念元素(Suspense element),小说的最终目标也可能是解决一个谜或寻找一件事物的真相,它所追求的是心理层面的刺激,而很少是感官层面的。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的电影是心理惊悚的典型代表,但是希区柯克本人却从没有写过这一类型的小说,倒是后世有很多人模仿这种风格写作,久而久之,倒也形成了一种流派。

 

18、间谍小说(Spy fiction、スパイ小説、Political thriller)

  间谍小说也是硬汉派推理的一个分支,它是着重于描写间谍工作的特殊小说体裁,常以军事间谍为主,工业或商业间谍也有,但相对较少。代表作如约翰·巴肯《39级台阶》,另外如艾瑞克·克利福德·安伯勒(Eric Ambler)、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都写过不少间谍小说。伊恩·弗莱明(Ian Fleming)的詹姆斯·邦德(James Bond)007系列使间谍小说达到了一个顶峰,撰写过间谍小说的作家还有约翰·勒·卡雷(John le Carré)等等,人数非常多。而日本的间谍小说代表作家如战前的山中峰太郎,其它如海野十三、大下宇陀儿、野村胡堂等都创作过间谍小说,战后的代表人物则有中园英助、结城昌治、三好彻、都筑道夫、福井晴敏等等。在中国,解放后出现的苏联式反特小说也可以算是间谍小说的一种,代表作如《国庆十点钟》、《羊城暗哨》、《秘密图纸》等,这类作品主要在上世纪50到80年代前期流行,而最近几年国内的类间谍小说又有流行之势,主要以谍战小说的形式出现,因为政治上的原因,背景多以古代、民国时期、解放初期为主,比如麦家的《风声》之类。

 

  其实推理小说的类型远不止以上这18种,如医学推理、倒序推理、爱情推理、灵异推理、体育推理、具有中国特色的武侠推理、反贪小说,以及日本独有的捕物帐推理小说等都是推理小说的子类型,今天限于时间关系,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但有一点要强调,这些类型只是一个大致的分类,实际的作品有可能被归类到若干个分类,如某部作品它即可以是本格推理,又可以是旅情推理,甚至还可以是叙述性诡计的作品。

 

  在大致了解了推理小说的主要类型之后,我们就可以更好地来理解当代推理小说的定义了。我认为,目前关于推理小说的定义至少有三种说法,我把它总结为推理小说的三个层次:

  第一层:狭义的推理小说,也就是说推理小说就是指本格推理,等同于欧美的古典推理,这是最多读者所认为的推理小说定义。

  第二层:广义的推理小说,广义推理小说包含了所有前面介绍的推理小说类型,这个范围是很广的,但却比较难以分辨,那么我们如何才能正确判断一部作品是否可以算作广义的推理小说呢?我这里有一个比较简单的方法,那就是只要是以刑事案件为主线剧情的小说,比如说谋杀、抢劫、诈骗、盗窃、绑架、爆炸、黑社会、恐怖袭击、***等等,不论这部作品是以作案手法为主要写作内容,还是以描写作案动机为主,或是以案件侦破过程为主的,哪怕只是描写犯罪者这个人物的,都可以算作推理小说,这就是广义推理小说的主要概念。

  第三层:最广义的推理小说,即在第二层广义推理的基础上,再加上有结局逆转或结局让人极度吃惊、极度意外的作品,哪怕这部作品从头至尾都与刑事案件没有任何关系或只有极少的关系,也算作推理小说,此类的典型如获得日本第52届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奖(长篇部门)的作品——东野圭吾《秘密》。

 

  世界上最权威的百科全书《不列颠百科全书》(原《大英百科全书》)中给出的定义是:“描写刑事案件(通常为凶杀案)的调查和破案过程。”显然这是第二层广义推理小说的定义。

  欧美或日本均普遍认可第二或第三层定义,而不仅仅将推理小说限制于第一层,这种想法在诸多的排行榜、推荐书单中表露无遗。美国推理作家协会(MWA)曾经评选过一个百大推理小说排行榜,看过这个榜单的朋友很多都觉得有些作品的上榜简直可以用“莫名其妙”这四个字来形容,但是当我们了解了推理小说的狭义、广义、最广义的三层定义之后,再来看这个排行榜,大概就不会有这样的奇怪想法了,比如说排名第九的达芙妮·杜穆里埃《蝴蝶梦》、排名第十五的马里奥·普佐《教父》、排名第二十四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排名第七十八的伊恩·弗莱明《来自俄罗斯的爱》等等。

同样的,英国犯罪作家协会(CWA)百大最佳推理小说排行榜中为什么会出现《枪杀希特勒》这样的作品,我想大家也都应该知道答案了吧?

  而在日本,像小松左京《日本沉没》这样的小说为什么会夺得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奖?伴野朗《五十万年的死角》为什么可以拿走江户川乱步奖?陈舜臣直木奖作品《青玉狮子香炉》为什么也会被称作推理小说?这本推理小说了不起!、周刊文春推理小说BEST10等诸多日本推理小说排行榜上为什么会屡屡出现根本不像推理小说的作品?相信你从今天开始,就不会再有这样的疑问了。

 

 

国内推理小说和悬疑小说的关系

  其实很久以来,中国读者对推理小说所产生的误解,原因之一是由于日本将侦探小说改称为推理小说的缘故,原因之二则是与日本、欧美等国家出于发展推理小说的目的、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不断拓展推理小说的范围有关。中国读者所产生的这些误解,除了造成前文所提到的推理小说的概念之争,更直接的结果可能就是悬疑小说的出现了。

  悬疑小说恐怕是中国的特产,因为我查了不少国外资料,似乎并没有找到这样的类型,与目前中国悬疑小说最接近的概念,应该是前文推理小说类型中所提到的恐怖小说的子类——心理惊悚(Psychological thriller),它有另外一个名称,一个在欧美都很少有人提到的名称:Psychological suspense novel,直译过来就是心理悬念小说,我们前面就提到过著名导演、悬念大师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悬疑小说这个名词在中国出现之前,世面上有一种书叫“悬念小说”,而且一般还都称作“希区柯克悬念小说”,作者或编者也常常标着希区柯克的名字,希区柯克是一个著名导演加群众演员,唯独缺少一个作家的身份,前面我们就说过他自己并没有创作过所谓的希区柯克悬念小说,世面上的这些作品,有的是挂羊头卖狗肉,有的则是译自希区柯克悬念杂志上所刊登的同人小说,也就是说是模仿希区柯克悬念风格所创作的作品。而欧美的心理惊悚(即心理悬念小说)正是大量运用希氏悬念的小说,两者可以说有很多的共同点。

  中国的悬疑小说实际上就是来源于更早出现的悬念小说,最早是谁开始使用这个名词的,怎么把“悬念”一词改称“悬疑”的,我没有进行考证,但年代不会很久远,其目的则可以推测为是商业的需要,这个新名词的出现,却使得中国的推理小说发展陷入了更混沌的漩涡之中。

  由于“悬疑”这个新名词的出现,各种相关名词也应运而生,“悬疑推理”,“推理悬疑”,“恐怖悬疑”、“悬疑恐怖”、“悬疑惊悚”、“惊悚悬疑”,市面上悬疑有悬疑的作家,推理有推理的作家,恐怖有恐怖的作家。

  另一方面,悬疑小说的历史也被一些悬疑爱好者陆续整理了出来,感兴趣的人们会发现,悬疑小说史实际上就是推理小说史。甚至连阿加莎·克里斯蒂也被改称为“悬疑小说女王”,这一切,都说明了什么呢?

  实际上,类似于欧美心理悬念小说的悬疑小说,原本就是属于广义推理小说定义中的一个类型。有人在给悬疑小说下的定义中也早已经清楚的将悬疑小说描述为是推理文学的一种。

  然而,即便大家都认可这样的说法,却还存在着一大怪现象,那就是自称悬疑作家的作者在作品中即使包含有本格推理的核心诡计,也不愿意说自己写的是推理小说,而自称推理作家的作者,更不愿意说自己写的是悬疑小说。于是,推理小说和悬疑小说在中国就成了两种不同的东西互相对峙了起来,而一些比较中性的作者便开始自称“悬疑推理作者”或是“推理悬疑作者”了。

  这恐怕就是当今中国推理小说和悬疑小说的尴尬关系了吧,其实仔细想一想,连恐怖小说也都是这样的,其实这些都是因为不了解推理小说而造成的问题。

 

  我想,如果中国的推理文学或者悬疑小说想要摆脱目前自娱自乐的境地,早一日走向世界,赶超欧美和日本,融合贯通大概是唯一的出路,也就是实际存在着的所谓不同类别、所谓不同门派的作家不再各自为政,而是联合起来,劲往一处使,共同去打造一片属于中国推理的新天地。

 

  所以,今天我在这里,要为推理小说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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