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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看边说]在废墟残桓中祭奠,《孔雀祭》读后

可阅读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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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发表于 2013-2-27 14:16:00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边看边说]读《千岁兰》 

最初知道文泽尔这个名字是在推门的原创版块里,当时文泽尔先生发了冷钢的一些章节,由于是长篇,也就没有都念下去。去年冬天回国淘书的时候发现了这本《千岁兰》,作为第一本完整阅读的文泽尔的作品,文泽尔先生创作小说严谨的态度令我受益匪浅。一个有着严密社会结构架空却又与现实挂钩的自由意志市,一段在真真假假,虚幻与现实,真相与疑问之间转换的故事,还有一个令人叫绝的好莱坞式的结尾,综上原因,使本书成为在下推荐的收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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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发表于 2009-3-29 11:10:00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边看边说]读金圣钟《钢琴杀人事件》 
其实我不该打破不买除欧美与小鬼子以外国家的侦探小说这条戒律的,而残酷的事实也证明,这条戒律目前还是要长期遵循下去地.本书的作者,金圣钟,被称为韩国推理悬疑小说第一人,韩国家喻户晓的推理小说家,曾获各项文学大奖.在我看来,这位大叔最大的贡献就是出资建造了韩国最早最大的推理文学专业图书馆.综上述而论,推理文学在韩国的发展远远不如那些整天泪眼婆娑的言情剧.

书中以第一人称自述,讲述了我,一个中年郁郁的大学哲学系教授,与八卦小市民般已不相爱的妻子和一个不怎么漂亮的女儿过着平凡且枯燥的日子.故事的开始易于住在楼上,一个漂亮时髦但过气的女钢琴家离奇的死亡.从我的角度来看,妻子天天念叨着杀人事件,我却莫不关心.我不喜欢钢琴,也与钢琴家不熟,唯一有的间接联系,就是我的女儿曾在钢琴家的门下学习钢琴.钢琴家的死,自然牵动了整个楼道,也牵出了这次事件的负责警官,我的大学同学.

故事至此.不难看出在这出推理剧中牵涉到的嫌疑人范围并不广.其中牵扯到的人物也都是街坊邻居的三姑六婆,闲来无事好事的家庭妇女.而这种第一人称的叙述开场,不禁让我想起了阿婆的<罗杰疑案>,开始,我对凶手的认定,便是我,大学教授.

这个本是简单的故事并没有之间描述下去办案的经过.而是插入一段我与我的学生,外遇的小插曲.着重描述了我对生活的绝望和与没有丝毫感情的妻子共度的枯燥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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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发表于 2009-2-20 20:36:00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边看边说]近在生活,读姜宇《致命之旅》 

这次带来的书本来就不多,除了在群里谜案推荐的黑克.塔伯特的两部作品外,只有两本推理系列的书籍,《致命之旅》就是其一。对于作者姜宇并不是听闻的很多,整本书由6个中短篇组成,很适合阅读,于是也就一口气看了下来。相当成熟的文笔,流畅的叙述铺陈,最吸引人的是贴近生活的情节。这一切,促成了这本十分值得一读的《致命之旅》。

故事的主角,也就是我们的侦探,叫做吴天柱,小罗庄人士,在化工厂做过调度,开过小店,暗恋村里的寡妇。不同于那些有着天赐的外貌和智慧的大主角,小吴的长相,有点对不起这个男主角的称号,在与此书同名的中篇里就对他的外貌有这样的描述,一双蛤蟆眼和满脸的青春痘。也不同与那些性格奇特脾气古怪的侦探,小吴完完全全就是一个能在我们身边找到的一个不起眼的普通人,好赌,也有七情六欲。也许正是这样,才能够在作品中与我引起共鸣,我想我要的不是一个圣人般的侦探,用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向我说教。有了这样的男主角,故事也就发生在一个平常的小村庄,不是有些离奇的校园推理,也不是暴风雪山庄。在这样普通的设定下,故事本身却流露着让人难以抗拒的魔力,或许是时下千篇一律的受日系或欧美小说影响的设定模式,这样的小说反而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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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发表于 2009-2-13 11:45:00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边看边说]推理,漫漫阅读 

推理——我的心路里程

最早接触的推理自然是《福尔摩斯》,莫名的不知从哪里听说了,就吵着老妈买,现在收藏在家的有三个版本。第一个版本是儿童简易版,基本是以连环画的形式,通俗易懂,不暴力,很和谐。出现在我家的年代不可考,估计在小学低年级阶段。第二个是黑色硬皮版本,忘了哪个出版社的了,中规中矩,没有错字,是佳节送人的最佳选择。出现年代约在初中左右。最后一个版本是A3大小的硬皮英文版,费了很大力气从福尔摩斯的老家贝克街搬回来的,由于英文水平有限,基本没有拜读过,纯当收藏。出现在我家的年代是2005年暑假。对于新手来说,《福尔摩斯》的确是首选,没有多余累赘的描述,也没有那些学术性的卖弄,平易近人。是推迷人手一本的必备书籍。


日后便接触了《柯南》,《金田一》等一些列的动漫。不得不承认,任何事情是都有利弊的,但私以为推理的动漫化还是利大于弊。至少看了柯南的小年轻,会从柯南逐渐深化到阿婆等等。而期间看的《一分钟探案》之类的休闲小品就不一一提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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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发表于 2009-2-11 10:12:00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乱涂乱写]猜凶游戏 
        公司里出了人命,死的是顶头上司。我在准备好辞职信前,就被叫到了会议室。
  上司死于氰化物中毒,毒就在他平时喝茶的杯子里。我想起几分钟前我们还聚在一起开了个小小的茶会,大家一起把杯子放在桌子上,一起泡了茶,不过每个人的杯子是一样的啊。
  经过一点时间,参加过茶会的人就一一被拣了出来。大家坐成一圈,在明亮的会议室里。不过会议室一直都是明快的气氛,因为没有人为上司的死感到伤心。如果今天不死那就是明天的事了。大家都恨不得他快点死掉。暴躁、小气、贪心,似乎世上一切缺点都集中在他身上。不过我们还是硬撑着笑脸按照他的心意每天午后开一个茶会,人,真是很奇怪的动物哎。
  查案的人问了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我却还想着上司的尸体躺在办公桌的样子。今天大概是有人忍无可忍了吧,我想道。原本我还打算离开这个让人作呕的地方,现在是不必了。我悄悄地把辞职信撕成碎片。
  “杨瑞先生,杨瑞先生。”我听见有人在叫我,我把目光向四周扫了一遍。那些公安盯着我,小雪则露出担忧的神情。
  “是,您说什么?”我露出抱歉的微笑。
  “请你把喝茶的事说一遍好吗?”
  “好的。”
  我如实说了。我们是在中午12:30左右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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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发表于 2009-2-6 21:26:00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边看边说]《恶意》之读后感(可能涉底,慎入) 

《恶意》——一个被凶手精心编写的剧本

印象里,东野圭吾写了一本令人捧腹后又可以深思本格发展未来的《名侦探的守则》,相较他另外的两部作品,有东野式转折结局的《放学后》以及揭露社会黑暗面的《湖边凶杀案》,《名侦探守则》似乎更能吸引我。在谜团里加入社会派般的写实,也一直是东野令人称道的风格。最近有幸拜读了其另一作品《恶意》,书不是很长,绝对是可以一口气读完的,读完之余,我不禁对东野的崇敬又多了三分。恰到好处的描写铺陈,可谓真正一波三折的真相,当然还少不了东野固有的对社会现象的深思。

本书有两条主线。一是以一个儿童作家在案发后详细记录案发当天及后续发展的手记,讲述了基本案情与后续。二是负责此案并且与此儿童作家曾经同任一个中学老师的警官的角度,记录了破案的过程。一个成名小说家之死,之后牵扯出的一段有关过去以及真相。其实本书的乐趣不在于如何推理出凶手和作案手法。甚至在全书的第二章的时候,作者已经将凶手公布给了读者。作案的手法也不是惊为天人,但由于本书的重点不在这两个方面上,也就可以简单略过。留给读者的谜题是,作案的动机是什么。不像普通小说案犯被捉住然后真情告白一般,真正的真相还是留给了读者以及故事中的刑警去抽丝剥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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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发表于 2008-5-18 20:04:00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乱涂乱写]苹果花的恶意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靳羽微微地望了一眼正在由玫瑰红转为橘红的阳光,嘬了一口茶。
“故事?”我觉得他一定又是想打发我回家,冷笑着说:“仙神鬼怪的故事我已经听厌了。”
靳羽笑了起来:“你还记得那些故事吗?好了,今天要讲的故事,是关于一个倒霉蛋。”




当我走在上班路上的时候,我又隐隐约约想起我所经历过的人生。
当然,我不是在装老成,我只是想知道,究竟,还有人比我还要倒霉吗?
记得有一部日剧里的男主角说过: 世界上有没有神我不知道,但是如果有的话,他一定是自以为是,喜怒无常又坏心眼的。回眸一下我的人生就知道了。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我激动的捧住了笔记本电脑的屏幕,对我来说,这正是对我现今为止的人生的概括。
神,一定不是公平的对待每一个人的。
如果你不信,各位看官——
请看:
10岁:那年的一个夏天,我把吃剩的面包扔进了家里的鱼缸,撑死了姥爷心爱的大锦鲤。因此惹得姥爷心脏病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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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发表于 2008-2-17 18:50:00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乱涂乱写]铃兰 


卓鳞伤的第一次出现是在一个不怎么明媚的清晨。
外面的天色有如灰暗厚重的帷幕,并不像一个闷热夏天的开始。在于家别墅的大花园里几株异常艳红不知名的花朵争奇斗艳,却也不能给这沉闷的舞台添加任何生气。而在血红帷幕后面,躺在白净房间里的尸体似乎才是这出灰色舞台剧真正的主角。
“被害者叫于雄,58岁,是某大学的物理教授,被害者在今天早晨6:30的时候被女儿保姆发现死在自己的书房里,死因是因为钝器击中头部致死,凶器大致也能确定就是旁边碎掉的花瓶了。”张帆偷偷伸了个懒腰,用极其缓慢的语气说道。他是在12天的魔鬼加班后回家途中被叫过来的,尽管有千万个不原意,但最近局里就是缺人手,这是队长的话。
“噢。”卓鳞伤此时正摆弄着共振原理的试验器材,并没有把他的话听进去多少。
“大姐,你是来帮忙的,快点开始吧,我已经撑不住了。”张帆一把把报告塞进她手中,抱怨道。
卓鳞伤笑了笑,问道:“家里有什么人吗。”
“有保姆,好像叫李妈吧,还有死者的妹妹,她是和他丈夫长期住在这里的,死者的学生,女儿。”张帆说道,“这么大一个家就住这么几个人。”
卓鳞伤扫完报告点头说:“那按照惯例一个个来吧,先是……”卓鳞伤在名单上犹豫了一会,说道:“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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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发表于 2007-1-17 7:43:00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乱涂乱写]无题1 
算起来这是我第2次到唐人街。

在黑夜衬托下的辉煌依然没变,整条街都是金色与红色的协调。街头和街尾的牌坊被缠满了耀眼的彩灯条,灯笼、元宵灯、龙饰都残留着过年的味道。不大的街道两边是名字幽雅诗意的餐厅,萦绕不去的油烟味道伴着透明窗子里的叉烧,可亲的开门小弟会一口一口的叫着美女。到过的几家杂铺充满了破旧味道的港版杂志和漫画书,老板会操着广东口音的普通话与你拉天扯地,心情不错的时候买一张过时的国语CD也是一个可取的消遣。我对唐人街那些针对老外的高消费餐厅并不是恋恋不舍,只是当你走在这里放眼望去的时候,你会自豪的感到,这里就是我们的天下。

到伦敦不久的我就被苏卅带到唐人街一家叫翠圆的餐馆品尝他们的招牌——海蛰手撕鸡。我无法忘记那次次吃完饭的满足,有部分的原因是因为付帐的不是我,更多的是那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亲切感。那时苏卅摸着我的头说,以后一年只能来这里一次。

今天是3月27日,一个在平凡不过的日子。由于时间的缘故,我在客观事实上提早了一个小时下课。苏卅就在此时撞上枪口,他比划着要去见的学长是个多么伟大的人,蹭饭之余我还不忘记说,记得这次要点鱼香茄子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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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发表于 2006-4-3 16:22:00 | 阅读全文 | 回复 | 引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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