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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阔讲座】《推理小说名词的误读》 
→地窄 发表于 2009-3-9 16:49:00

今天讲座的所要讲的内容,是推理小说名词的误读。不仅是要回顾一下一些很著名的对推理小说的错误认识,也要说明一下目前还在流行的误读。
    说到我个人碰到过的误读,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福尔摩斯。一般而言,不少人入门书都是从福尔摩斯开始的,而老福在世界范围内的丰功伟绩和响当当的名堂,也造成了一个错觉——那就是,侦探小说是发源于柯南·道尔,是柯南.道尔创造了推理小说或者说侦探小说,他是侦探小说之父。而如今我们都知道了,侦探小说这个门类的始作俑者是埃德加·爱伦·坡这个歌特色彩很浓烈的诗人。

观众发言
宫保鸡丁:不少人认为推理就像名侦探柯南这样的
清秋书:顺提下坡对现代物理学也有贡献 

    把一个门类的始作俑者搞错了,看起来并不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但是如果反过来,有许多入门新人把福尔摩斯当作侦探小说的范本,当作最根正苗壮的榜样,是会限制自己的视野的。
    鸡丁提出的这个现象也很好。这也是一种先入为主的想法。可能你会冲着福尔摩斯的名气去看,但是你不那么喜欢,而又因为他是侦探小说的范本,于是可能一杆子打翻了一船推理小说。
    把这种以讹传讹的误解个例拓展开去,就会发现每一种说法对于对推理小说毫无概念的读者而言都很重要,因为入门者没有一个标准去检验获得的信息是否正确。
    黄金三大家,阿加莎.克里斯蒂、艾勒里.奎因、约翰.迪克森.卡尔,被称为代表了黄金时代的三位作家。通常情况下,一谈到欧美侦探小说黄金时代,就一定会抓出这三位老人家当代表。但除了艾勒里.奎因,其他两位的作品凡事看过的大部分都不喜欢甚至厌恶。以至于,有一段我以为黄金时代的作品,不过就是这三位那样的花头,没有什么新奇好玩或者有吸引力的地方。

观众发言
清秋书:其实金田一少年更适合作入门指导。

    后来,在读了《杜姆多夫事件》、《来自另一个世界》,得知了《Duels of Shadow》等短篇之后,我才豁然发觉欧美推理小说里诡计很糟糕是一个错误的理解。短篇小说都很注重TRICK的设计。随后又是《陆桥谋杀案》、《箭屋》这些玩味起来颇具启发性的作品。

    从我自己的例子来说,可以看到大多数主流意见未必适用于个人。而国内的很多说法也都是来源于欧美早期的评论界,并没有经过国内读者自己的检验,更不用说还有早年一部分国内著作里有着一些赤裸裸的错误。
    我个人总结下来,国内读者对于书的理解,没有必要和国外的评论家的思路一致。这样可以免于误读,或者将推理小说泛神化。

观众发言
    老蔡:这是目前推理研究圈子里的普遍现象,比较推崇国外研究的翻译,国内的大部分研究者的理论也是来自于国外,很少原创的
说到神化,不得不再谈一下另外一个概念:新本格。

新本格推理在很多推理迷与杂志的合力推荐之下,现在已到了推理圈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街头巷尾人人得而谈之的可喜状况。然而在当初只有重度推理迷推崇这一文体的时候,路人甲先生就撰文《浅谈日本新本格推理》(推门日本推理版有)指出了新本格推理并不是百战百胜的。这篇文章的另一层深意,其实是要将套在新本格推理头上的光环消除。

一个最具有说服力的现象是,在日本的畅销小说排行榜上,通常都不见新本格推理的踪影。相反都是在新格律系谱之外的通俗推理作家是榜上的常客。

现在大家常说,国内推理状况不好,本格推理在中国不好发展,推理迷素质有待提高云云。其实在日本新本格推理情况也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纵使是有偏执狂性格的日本人,也只有一小部分的推理迷注重本格推理。因此将新本格推理捧得如此之高,只怕会摔得更重,这也是一个广泛的误读。

观众发言
便便:读者和写手都需要共同成长的。现在国内狂热推理fans声音太大,反而给大家一个重本格的错觉……
我们继续谈神化的主题,就又要谈到一个人物,岛田庄司。对于这个人的误读则是多如牛毛。

我们首先将岛田庄司和新本格推理这两个概念放在一起看。岛田庄司究竟是不是新本格推理作家呢?如果要按照主流理论的定义,岛田当然不是新本格推理作家。因为新本格是由1987年绫辻行人发表《十角馆杀人预告》才出现的概念。也就是说,在1987年,新本格推理作家只有绫辻行人一个人。而之前出道的人均不属于这一作家系谱。

而值得玩味的是,当初之所以给出“新本格”这个说法,是讲谈社为了包装绫辻行人出道而进行的商业宣传。说得不好听点,新本格在呱呱诞生的时候,它的妈妈就是一场商业炒作。

它不是以一种理论为构架,也没有作家群共同发起,而仅仅是出版社宣传策略的无心插柳柳成荫。而岛田庄司在其中当然是起了很大的作用,因为他是要以复兴本格推理为目标的。但是,我们还是不要忘记,新本格的“新”,其实很大程度上指“时间”,而非是指风格。所以,新本格推理的光环是有必要去掉的。因为在初期阅读体验高涨之后,如果再抱着如此高的期待继续,那么很快就会陷入失望与深感乏味的境地中去。

观众发言
老蔡:按照路人甲的讲法,新本格的名词最早是松本清张年代的东西,呵呵
岛田庄司也是这样一个有趣的状况。皇冠出版社在出版岛田庄司系列的时候,曾将它冠之以“推理小说之神”的名号,听起来气势磅礴、君临天下。而内地的推理迷也接受了这一称号,并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以为这是一个共识。

不过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这个神话最终还是消失了。在日本,岛田庄司并没有“推理小说之神”的名号,这个是纯粹基于商业考虑创造出来的宣传语。

还有一个有趣的误读不得不谈,就是一度广为人知的“岛田庄司四大弟子之说”。具体的说法是,新本格推理作家第一世代的作家当中,绫辻行人、法月伦太郎、歌野晶午、我孙子武丸(应该是这四位),都拜岛田庄司为师。当然,又是路人甲先生告诉我们,这个说法又是错误的。事实上,岛田庄司只是为他们起了笔名或者推荐他们出道,而并没有拜师这一说法。据我所知,日本推理界拜师的有两组,海渡英佑拜师高木彬光。有栖川有栖、二阶堂黎人、芦边拓拜师鲇川哲也。
再提一个路人甲先生普及的常识。本格这个词,在日文中的意思是“正统”,是一个蛮常用的词汇,并没有特指本格推理小说的意思。因此,其实所谓本格作品,本格小说之类说法,是相当别扭而且不知所云的。

日文词汇上,还有一个范围更大、争议性更大的问题,当然在我眼中,这个又是一种误读。也就是:推理小说 侦探小说 MYSTERY NOVEL 这三个概念。

侦探小说在辞源上,是欧美的detective story翻译而来,福尔摩斯就是经典的detective story。

侦探小说在日文里反过来写成“探侦”,这个着实令我纳闷与不理解……不过暂且不用管他。侦探小说在战前一直在日本使用,因此也划分出了本格侦探小说和变格侦探小说的概念。这个不是重点,重头戏在于战后,“侦”字在日本被废止则搞出了名堂。

有人提议用“推理”来代替“侦探”,来形容这个文体的小说。期间还发生过推理小说专指现实主义推理小说演变成特指社会派推理小说的演变过程,不过这个略去不谈。

当中国在80年代初又开始引进侦探推理作品的时候,率先引入眼帘的,就是日本的“推理小说”。于是,争论的一个要素就出现了。由于推理小说这个名字相当程度上是个“泊来语”,并非基于对作品特质的形容,因此总有人提出“推理小说不‘推理’怎么叫推理小说?!”

推理小说,的确从字面意思上来讲,必须注重“逻辑推理”,而其他的要素则不重要,毕竟人家脸上就大大写着“推理”两个字,你还能要别人干嘛。但是,正如前面所说,“推理小说”它不是一个原发性的词语,不是一个文体出现之后根据它本身的特点概括起来给出的一个名字,它的出现不仅是舶来的,更尴尬的是“推理小说”是在特殊情况下对“侦探小说”的一种代用。

而在欧美情况就不一样了,在detective story之外,还有一个说法就是mystery novel。

我们面前这个文体,非常特殊,拥有过好几个名字。和好几门文体都是相似形甚至是连体婴儿(譬如悬疑小说、恐怖小说)。

因此,我个人认为,最能够概括我们都热爱的这门文学体裁的叫做就是MYSTERY NOVEL。也就是以“谜”为核心的小说都是推理小说/侦探小说。不管这部作品里有没有注重逻辑推理或者存不存在侦探或者探案过程

这个个人意见,仅供参考。但是,仅仅根据字面意思来判定这个小说本质,并且按照它的字面意思来建立这门文体的必要要素,我觉得的确是一种误读。

互动:

暗夜花儿开:推理,这个词在日语里写作什么?
CASE:我印象中就是这个汉字,因为我看到过“创元推理文库”,并没有用假名来写。
暗夜花儿开:我在网上看到,变格派又称为浪漫派,这个你怎么看,Case?
CASE:这个我都不敢下定论了,上次我的一个说法被PUPU爷爷批驳得体无完肤。
讲座的最后,讲一个轻松一点的误读

人人都爱叙述性诡计(好吧我承认不喜欢的各位表来扔番茄)。叙述性诡计的发端是什么?

啊啊啊?阿加莎克里斯蒂的《XXX案》?

哎,你又搞错了。这个虽然是最著名的叙述性诡计作品,但比它早的作品还有呢。不仅可以追溯到莫里斯.勒布朗,最远连喜欢在结尾上摆读者一道的契诃夫都利用过叙述性诡计哦。

讲了这么几种推理小说名词的误读,当然是不全面的,但是也可以归纳出如下的类型:
1、信息不全面导致的误读
2、信息错误导致的误读
3、夸大性的说法导致的误读

信息不全面和信息错误,很大程度是难以避免的。不过第三点则可以从我们自己着手,在充满赞许赞美赞扬赞颂甚至上升到魔幻般礼赞的文字中,还是要提防那是一种夸张的“叙述性诡计”哦。

好了,今天的讲座就到这里,谢谢大家的热情参与。再次感谢大家。散会~

互动

老蔡(8669659) 21:00:52
瑞典火柴

便便(411805524) 21:01:45
应该在纯文学里有叙述性诡计的先例,作为一种叙述上的技巧

羽扁豆花园(68274317) 21:02:01
插言,就是勒布朗那篇“叙述诡计”让我迷上亚森的……

暗夜花儿开<blossomindark@hotmail.com> 21:01:57
说起误导,我记得以前在网上看绫辻的小说,说什么叙事性诡计,还说他的小说是新本格。于是我就认为新本格就=叙述性诡计。后来听说岛田大爷的小说也是新本格,于是错误的认为他的小说也是叙述性。顿时对这个名字失去了兴趣

便便(411805524) 21:02:46
新本格被我们插入了很多新元素。就像语言一样,是会发生流变的……

暗夜花儿开<blossomindark@hotmail.com> 21:04:57
这倒认为这种误导,在中国更严重一些。比如说大家都说XXX的推理小说写得好。很多不明的人就去读。错误的以为中国的推理小说都这样呢

 

感谢便便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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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阔讲座:推理小说常用桥段知多少 
→地窄 发表于 2009-3-9 16:37:00

推理小说常用桥段知多少

讲座人:天阔(Case)
整理:暗夜花儿开


今天,我们要讲的题目是:推理小说常用桥段知多少
在说之前,大家都知道哪些比较常用的桥段?
(听众:密室、不在场证明……)
这些都属于诡计,而不是情节发展所需要的桥段
所谓推理小说常用桥段,水天一色大姐有一个非常精辟的说法:
见面-谈话-吃饭-睡觉-砸门-见尸
重复N次以后,侦探出面解开案情
那么除了一个非常少年金田一式的流程之外,还有什么其他常用桥段呢
隆重推出第一个常用桥段:
1、自杀者的遗书
有时候在案情进展到最后的时刻,都会有关键嫌疑人自杀,并且留下遗书,承认自己是凶手云云
当然,大家都知道,这个遗书肯定是假的,自杀的人其实是被谋杀的
2、苦肉计
这个更是普及率更高,是最为著名的凶手定律,街头巷尾人人皆知
如果小说当中有人受伤未死,放心,那个人有高达百分之九十八的几率是凶手。
(听众:还有百分之二捏……)
至于那百分之二?哦,大概是龙套被打晕了
(听众:尤其其他人都死了,而就他活了下来时)
3、说谎的人
这个常见于阿婆的作品,为了刻意增加作品和人物之间关系的复杂度,常常是嫌疑人们排排坐,温白温的轮番说谎,是你方唱罢我登场。
不是看见了某甲看见某乙在深更半夜从死者的卧室神出鬼没不敢说,就是某丙发现丈夫其实欠了死者一大笔钱
4、乱伦
(听众:这个好!!!!!)
谁说乱伦这种桥段是日本战前变格派的经典桥段,这一极具话题性爆炸性惊悚性眼球效应性心潮澎湃性的做法广泛见于战后的作品。
横沟正史的作品,被称为哥哥姐姐爸爸妈妈永远搞不清谁是谁的作品
夏树静子的作品,被称为,哎~那个时代,还不就是这一套么~ 的作品
更不用说绫辻行人某部长篇巨作,在新世纪继续不屈不挠不卑不亢地继承了这一优良传统,乱出了风格乱出了水平乱出了灌了老多水却依旧津津有味的某部巨作。
5、可怜的告密者
(听众:告密者在五页之内必死,尤其是告密告到一半,还没有说出谁是凶手的时候)
这个没啥好说的,但凡神神秘秘扭扭捏捏,要想勒索凶手又想告诉侦探的告密者,大约都是要领便当的
多显见于欧美黄金时代。代表作《尼罗河上的惨案》与《玫瑰山庄》(A.E.W.梅森)
另外他的名作《箭屋》,也有可怜的告密者……其实人家也就知道得多了些,没准备告密……

6、侦探是凶手
(听众:二十条好像不允许……)
这个看起来是叙述性诡计,但大家仔细想一下的话,还是能找出不少作品有这个桥段的,不想不知道,一数,这作品还真不少
不过鉴于这个是见光死,就不举例了……
(听众:这往往在小说中有两个侦探的时候,最常见)
7、鬼使神差的巧合
(听众:我想起了《奇想·天恸》,某年某月某一天晚上,发生了多少事啊)
这个巧合不同于岛田庄司笔下那种天马行空(也可称为唬烂)的巧合做造成的惊天动地的诡计
而是……
某A扎了某B一刀,某B没死,正巧某C来到了现场,补了一刀
某D原来想做一个不在场证明,结果因为种种原因,现场搞成了一个密室
这种鬼使神差的巧合,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结果与初衷大相径庭
代表作《北方夕鹤2/3杀人》

8、富翁的书房
(听众:有机关?)
年过七旬的富翁,家财万贯,经调查有五个儿子和六个女儿……
结果大儿子欠了一屁股债,二儿子和三儿子争宠,四儿子是浪子,小儿子天生弱智……
这不是阿加莎的吗
六个女儿,大女儿私奔了,二女儿几乎不回家,三女儿……
最要命的是,在一个大家齐聚家里的夜晚,富翁被发现死于书房。而那份遗嘱,不是从保险箱里消失了,就是被人涂改了,要么就是富翁突然脑残在死去的那个夜晚修改了遗嘱,要么就是一份新的遗嘱留在了现场……
一家子人争夺遗产,这种肥皂剧最喜爱的题材,在推理小说中也是屡见不鲜,而通常都是由富翁暴死于书房开始的。
其中最有趣的,大概应该是《死了七次的男人》,事情的真相绝对出人意料,比之一般的争夺遗产题材的作品有趣得多。

9、怪异的公馆
这个不需要我多做解释了,自从那座倾斜五度的房子出现之后,这种不符合建筑规范的屋子就一次次跃然纸上
推荐两部大家不太在意的:A.A.米恩《红屋之谜》以及罗纳德.A.诺克斯的《陆桥谋杀案》
怪异的公馆也分为三种:1、岛田庄司常用的,以奇特的建筑造型作为诡计实施的必要条件 2、绫辻行人常用的,纯粹是塑造异常气氛 3、作为获取线索所必要的条件

10、完美犯罪者
此类角色在动漫中人气颇高,高远遥一是个中翘楚
躲在人背后,煽动他人心中的邪念,然后操纵其他人犯罪(通常附送诡计)
当然,怪盗KID也可以算。毕竟也是出道至今也没有被抓到过。
代表作:某人最后一部小说……
(听众:附送诡计赞的 还有侦探学院里的冥王星)

11、炫学
有的时候炫得津津有味,有的时候让人头皮发炸
炫学从不同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分法
譬如与案件的诡计是否有关,与案件的线索是否有关,系统还是零碎,生僻还是熟悉等
(听众:杜撰的文字游戏算不算?)
(听众:我觉得没啥关系……完全可以拆开来写嘛)
嗯,确实可以拆开来写,但作品本身是与线索有关的
小栗虫太郎的炫学则是大包大揽,包罗万象
他的作品里,炫学的知识是诡计构成的要素,又是提示线索的道具,有时候很系统有时候零碎,有的时候是生僻的知识,比如脑部疾病、精神疾病、不知道哪本书里才会提到的化学物质,又有的时候是很熟悉的初中物理化学知识(这样出来的诡计很赞)
岛田庄司的炫学则是塑造气氛而表达个人观点所用,为人诟病的就是和案件都没关系
京极夏彦的炫学,和整个作品密不可分,缺了炫学,内容就无法让人理解。
总体而言,我还是喜欢小栗的炫学
(听众:我不太喜欢,买的是推理小说,又不是十万个为什么,相关的东西自己可以到网上查嘛,也不用他来说那么详细)
推荐看一下《圣阿雷基赛修道院的惨剧》(小栗虫太郎)
(听众:我最讨厌的就是,只要是涉及密室的,我是说国内原创的
总是把密室讲义讲一遍,无聊极了。)
嗯,这个倒是,大家都知道的东西就算了。生僻一点比较好

12、致敬
致敬也是常用的桥段。这里又不得不谈一下密室讲义
《九九神咒》是向《三口棺材》致敬
然后又不得不谈一下无人生还
《十角馆杀人预告》是向《无人生还》致敬
(听众:《新·东方快车谋杀案》(森村诚一)是《东方快车谋杀案》的致敬作)
北村薰的《日本硬币之旅》还有有栖川的国名系列都是向QUEEN的国名系列致敬
对,致敬在推理小说中也是相当常用的
(听众:还有悲剧系列,夏树的,阿刀田的,是向奎因致敬的)
不仅是作品的形式,作品的内容也有包含着让人马上联想到致敬意味的
(听众:致敬万一写不好,岂不成抄袭了?)
这个通常都不用担心
(听众:为啥?)
因为每部小说在谜题设置上才是最重要的,致敬通常只是将原型作中最精髓的地方抽取出来,但在谜题设计部分仍旧保持原创。
(听众:那我们每次创作推理小说,岂不都是向爱伦坡致敬的?)
 脑髓地狱就不是啊
包括叙述性诡计为主轴的作品,也并非继承了爱伦坡的精神

13、死而复生的人
这可以衍生出好多情节,身份替换、假死、复仇、唬人……
不过这个桥段使用得太多太烂,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在读者已经审美疲劳又变不出新花样的情况下,还是少用为妙
推荐一下《恐怖的人狼城》,哈哈
第一部有死人复活来杀人的桥段
 不过可以告诉大家解答非常烂

14、侦探插花
让一篇作品里,出现多个侦探
这个是扳回人气、引起粉丝无数尖叫的极好手段,不过要用得快、准、狠,不能多用
比较有名的是《龙卧亭幻想》,那个御手洗洁和吉敷竹史的共同探案吸引了一大票眼球。
不过到最后的结果只能证明岛田庄司真是够会玩市场营销的,讲谈社够会骗钱
这个在国内和日本推漫里比较常见
譬如修大人的《麒麟之死》
夏理雾棋童鞋也让夏理和陶川相遇
(听众:《重叠》)
(听众:像这种小说,一般,都会用“华丽”来形容)
名侦探柯南更不用说了,和同门的KID搭档。最近又是和少年金田一一起登陆游戏,而且马上就要和鲁邦三世共同在特别篇里登场。
(听众:这个好玩。)
我记得高木彬光也曾在《狐之密室》里共同祭出两个笔下的侦探
(听众:这有个问题,把别人的侦探拉到自己小说里来,算不算这种?法国人不是写了福2摩4和罗平在一起斗智嘛)
算的
(听众:程小青也写过)
还有一个偏一点的,横沟正史曾经让金田一耕助两度登上狱门岛
这个也算是在挖掘“系列”的价值,在本质上和侦探插花是具有同样杀伤力的
(听众:这也算?并不是两侦探啊)
不算,只是说杀伤力是一样的
嗯,侦探学院Q的特别短篇里出现的警官在《狱门塾》里也出现过,说明两个人是在一个世界观里的
除了“华丽的”,也可以用“梦幻般的”来做形容词
(听众:这倒和我在推门推广的差不多,侦探的世界要互通)
这种必须要慎重
用得次数一定要少
吊足观众和读者的胃口
15、回马枪
讲座要到了结尾,我也要说一下推理小说当中结局中的回马枪
这个也是最后一行的冲击力
事件本来已经解决了,但其实到最后一页,却发现……
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一切都和读者想得不一样
(听众:国产原创的很多人都好这口)
我倒不觉得,用的人不多
用得好的人更少
其实,我现在就能想到两位日本作家用得很好
不过鉴于会泄底,所以只说回马枪不和案件有关的
二阶堂兰子系列,除了第一作《吸血之家》外,作作都有回马枪
还有阿刀田高的部分作品
河狸最喜欢的西泽的那部作品,也是个中翘楚
啊,我也好喜欢那作品

1、自杀者的遗书
2、苦肉计
3、说谎的人
4、乱伦
5、可怜的告密者
6、侦探是凶手
7、鬼使神差的巧合
8、富翁的书房
9、怪异的公馆
10、完美犯罪者
11、炫学
12、致敬
13、死而复生的人
14、侦探插花
15、回马枪

今天的讲座,就暂时总结了这短短的十五条常见桥段

(听众:不错,总结的不错,CASE 15条)
其实15条比较杂,可以细分为作品的形式、内容、诡计这三大类
还有更多桥段今天没有提到过,希望大家可以继续补充常用桥段的类别,同时也希望创作者们本本作品都能够突破这些常用桥段
这个是读者最深切的希望
今天的讲座就到这里了,感谢各位的参与,谢谢啦
 鞠躬,下台

再次感谢暗夜花儿开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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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烈推荐《罪之法则》!非常厉害的一部国内作品。 
→地窄 发表于 2009-2-2 21:59:00
强烈推荐《罪之法则》!非常厉害的一部国内作品。
    
    就和《雨夜庄谋杀案》一样,这本作品圆了我一个梦吧。我很喜欢《推理之绊》还有《死亡笔记》这种智斗推理作品,那种大家你来我往见招拆招看谁抢得先机的智谋较量总是让人看得过瘾。所以我在前年曾经有过一个构想,能够融合智斗和本格推理,把这两样我很喜欢的推理类型放置入一部作品中。不过我很懒,构思到了一半就给放弃了,后来也没有想起来了。
    后来我看了普璞的《新七宗罪》(《罪之法则》的原名),开头还平凡无奇,可是读到罪之法则开始逐渐显露,并且成为几个人之间互相较量的规则时,情节变得处处机心,人物招招高阶。关于对罪之法则的种种攻略与利用让我惊叹。
    更妙的是,作者一开始的水泥密室诡计非常异想天开,有着不输给熊猫的想象力。这个诡计单独抽出来就具有足够的欣赏价值,不仅大胆而且挑战了人无法想到的心理死角。有趣的是这个诡计是在一次群聊时聊出来的,我恰巧提前预知了这个诡计,所以在阅读作品之前就有了阅读的保证。而这个诡计作为水泥密室自由进出的方法,也成为了规避自身嫌疑、与其他人较量的终极砝码之一。
    于是没有读到最后一行字,我就认定这是我最想看的智斗&本格推理小说,我一直期待能够出现的推理小说,再一次出现在我面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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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仅只可到此——《越界》读后感 
→地窄 发表于 2009-2-2 21:52:00
你不仅只可到此——《越界》读后感
  
  内容简介:
  桐野夏生的这部作品以一件杀夫案为中心而展开,主人公是一家盒饭工厂做临时工的四个家庭主妇。因夫妻打架,弥生失手勒死了游手好闲、寻花问柳的丈夫,其工友雅子劝说工友良惠、邦子替她将尸体肢解并处理掉。后因乌鸦在公园垃圾箱中找食,使碎尸案东窗事发,警视厅立即立案侦查。弥生和雅子等人隐瞒真相,相互包庇,得以蒙混过关。结果,经营酒吧、暗设赌场的老板佐竹却以杀人嫌疑罪逮捕。后因证据不足而被释放。出狱后的佐竹已名誉扫地,倾家荡产,心灰意冷,难以东山再起。他决心报仇雪耻,高薪雇人明察暗访,自己则摇身一变成为盒饭工厂的保安员,亲自跟踪调查,终于掌握了弥生杀死丈夫和雅子等人为其碎尸灭迹的全过程及一系列确实证据。于是出现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面:诱骗除掉邦子,掳走弥生的巨额保险赔偿金,最后与碎尸案的主谋雅子展开了一场灵与肉、生与死的殊死较量……。
  
  读后感:
  上帝耶和华用七天创世,至此人类之祖亚当和夏娃就住在没有原罪的伊甸园里。而耶和华从开始就在伊甸园立了一条铁律:两人不得偷吃树上的禁果。这就是《圣经》中人类最初的界线,界线的这边是伊甸园,界线的那边是未知的世界,只可知那里有着耶和华无边无际的怒火。
   然而,蛇诱惑了亚当和夏娃,他们越过了那条绝对不可越过的界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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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也是里程碑式的纪念日吧
→地窄 发表于 2009-2-2 21:04:00

推门开博了,要抢占话语权第一阵地了,要让童鞋们同志们大叔大妈们找到开口放话的地方了。因此有什么苦水有什么好话都使了劲地说吧。这本名著把你雷到了,该喷就喷。这本众口一词的烂作你明明觉得很好,该赞就赞。

博客里么,什么不能说不能讲的。顺便还能给自己策划的活动、写的新文、出版的新书打个广告什么的。什么什么?你成名之后要向老蔡收广告费。俗了吧,铜臭了吧,人家开出个专门的推理BLOG的空间不容易,全世界好像都还没先例呢。

你想想啊,那么多推理小说的阅读啊资讯啊感想啊研究啊,反正你瞧瞧那上面还有一大列下拉框里的各种标签,全都剧集在一个博客营地里,那是多么壮观的事情。

所以啊,各位趁早都把其他地方博客关了,圈子撤了,都来推门吧。外面乱得很,风景还是这边独好。

相信我,我是天阔,我是迷案,我是CA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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