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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冰晶室谜案 
[ 2013-2-19 14:45:00 | By: 希特勒的爱 ]
 

                          1.  ……

 
 
 
[书评]如俄罗斯狼一般残忍——《44号孩子》 
[ 2011-8-20 15:54:00 | By: 希特勒的爱 ]
 
             如俄罗斯狼一般残忍
                       ——《44号孩子》
   曾问过一个朋友对这本书的印象,他说:“如俄罗斯狼一般残忍。”
   《44号孩子》是英国汤姆·罗伯·史密斯的处女作,虽说是处女作,但翻开第一页,作者的才华和水平就显露无疑,作者用自信满满的笔触将读者带回战后苏联的岁月,无情地把读者吸引到氛围浓重,引人入胜的故事中,无法自拔。
    有人说这是部恐怖小说,有人说这是部悬疑小说,甚至说是历史小说。但它的确获得了英国推理作家协会钢匕首奖、日本《这本推理小说了不起》年度评选第一名。
……
 
 
 
[短篇小说]【MADE IN希魔】汪的故事(新手求指点、求捧场、求调教,各种求)
[ 2011-8-7 15:43:00 | By: 希特勒的爱 ]
 

       月有一个特点:何事长向别时圆。虽说今日是2月14日情人节,但它依旧是弯弯的。


     午夜12:00了,老公也不知去了哪里,说是要给我一个惊喜,却还不见他回去。我实在是等不及了,想了想,还是去找他吧,他应该就在对面的酒店。


     那家酒店是我们经常光顾的地方,酒店后面有个门常是开的,进入后便到了厨房。那里有许多美味的食物,厨师们常常给我们许多带肉的骨头,想必是从正门进的那些花哨的直立行走的哺乳动物吃剩下的吧。那真是群令人费解的生物。每天总有几个家伙站在酒店门口却从不进入而用那粲然的笑容对待每一个穿着笔挺西装进门的家伙,而有一次我们从正门进时,他们不但没有露出半点笑容,反而对我们拳脚相加。而且,他们还给我们起了一个令人厌恶的名字——狗。其实,我们有自己美丽,无与伦比的名字——汪。



……
 
 
 
[书评]上天不会隐瞒真相——怿陀使《雪人》 
[ 2011-8-6 15:40:00 | By: 希特勒的爱 ]
 

        人类是那么虚伪、荒唐,而人类制造的雪人却那么纯洁、善良。


  《雪人》是怪陀使所著的短篇推理小说,讲述了一场因背叛而发生的谋杀。


   故事以安徒生的童话《雪人》中对雪人的描写:“他的眼睛是两块三角形的瓦片做成的。嘴是一节旧的小耙,所以他有牙齿。”作为楔子。



……
 
 
 
[书评]【元首吐槽】之《杀人之门》——喜欢诡计的你一定会有杀人的冲动! 
[ 2011-7-30 23:09:00 | By: 希特勒的爱 ]
 

       我勒个去,当初我兴高采烈的买了一本东野圭吾的《杀人之门》然后屁颠屁颠的回家了。


   仔细品读东野的作品是一种乐趣,但我没想到, 坑爹啊!!!


   这种感觉就像你为你的女朋友辛辛苦苦挑了半年生日礼物,当你把这礼物交给她时却发现她是个男的。这时你会选择洁身自好还是继续和他海枯石烂下去?当时的我不是我的小脑被大脑强奸就是大脑被小脑性骚扰,我竟然执著的搞起了基友——读了这本书!



……
 
 
 
[短篇小说]14号杀人事件 
[ 2011-5-8 11:17:00 | By: 希特勒的爱 ]
 
        春天的生机不仅体现在冒着萌芽的柳树上,也体现在爱情里。被你爱的人爱上,天下最幸福的事情莫过如此,虽然这也并非是长久的,是什么呢?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惨淡的夜景与煞白的月光...”天啊,为什么刚刚结婚的我脱口而出的竟是这么不吉利的形容词?太诡异了,都怪这倒霉的夜班。“我这惨淡的人生啊......”

       我叫李天逸,现在是个保安,与大多数人一样,现在的工作总与以往大相径庭。我曾是一名警察,人人景仰,光辉与荣耀并存,然而,在我就职的三年里光枪就丢了三次。

       第一次是在打黑行动中,我追那个带枪的犯人追到了一个农家小院,我听到了霹雳般的枪声,全身一惊,跑进去,犯人翻墙跑了,只有一个受伤的老妇和几个孩子躺在血泊中。幸好孩子没事,可他们对我显出敌对的目光,对了,我穿着便服,枪又和犯人的枪是一样的啊!我恍然大悟,把枪扔到地下,背起老妇就往医院送,完全忘了枪。

        第二次是在缉毒行动中,对方高居山洞,背水一战的他们打上了我的同事,然后嚣张地大喊:“放下你们的枪,否则,会死很多人!”我不知怎么,鬼使神差的把枪扔在了地上。然后就被列为“重点狙击对象”’幸亏队友的掩护,不然此命休已......

         第三次,我去执行一个重要的儿童汇演的安保工作。看节目的小朋友们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我和我的枪身上。他们注视许久,终于,一个却生生的声音问我:“叔叔,能不能把你的枪给我看看?”声音很小却天真无邪。我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败在了她那水汪汪楚楚动人的眼神上。我一边把枪递给她,一边给他们讲我的故事。我们玩得很开心。这时,局长突然说有重要的是找我,我匆匆赶去,忘记了借出去的枪。

         之后,我就被局长炒了。无奈的我给自己找了个学校保安的工作。我那时想:要是世界没有枪就好了。正值血气方刚的我,极度失意,人生也跌入低谷。直到遇到她......这是一个让人心动的女孩,如初夏时天边的云彩。她有着那么忧郁的秋季的眸子,她虽是个演员,却时刻保持纯真。她二十三岁,第一次见她时,她有着明亮的额头和微黄的蓬松长发,颈部肌肤显出年轻特有的骄傲的瓷白,穿着打领结的衬衫,黑色的百褶裙,及膝袜裹住纤细的小腿。使我神魂颠倒。

       她不爱财,也不在乎别人对她的评论,所以她才肯嫁给身无分文的我。虽然她只是个小剧团的演员,但她的演技炉火纯青,刚工作便是剧团的一把手。她说过:“我工作,只是因为喜爱。”我觉得,她不管干什么,都是因为爱。

       在我最消极的时刻,是她的鼓舞才使我重拾信心,敢重新面对人生。

       慢慢了解她,我才知道这个叫夏佳的女孩不但天生丽质而且博学多识。我曾在她的书架上看到过弗洛德的《梦的解析》,布里吉特·奥贝尔的《楼梯》,还有法医学、解刨学、犯罪心理学、占星术、菜谱……等一系列书籍。这也是我对她更生爱慕之情。

       我真不知道她脑子里哪根筋断了,会爱上我。我曾经问她为什么,她说那次儿童汇演,她候场的时候,见我和小朋友们玩的很傻,很天真,她喜欢这样的人。这么说来丢枪还丢值了。

      “我回来了”我有气无力地说道。昨天真倒霉,做了一晚噩梦。

      “区区一个夜班就把你累成这样?!”她略带讽刺之意:“亏你还当过警察。”

       我真想把昨晚诡异不激吉利的噩梦告诉她,可想想她今天还有个重大聚会,便没有打扰她的兴致。倒头就睡。

      “哈哈”她笑得很豁达:“那你就好好睡吧!一点钟我和同事聚会,我得准备准备”

       现在才7点,准备什么啊。这女人真是麻烦,出去玩一趟还要那么准备,真是不可理喻。不管了,睡觉要紧。

    “这是哪里”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却看不到自己。四周一片死寂,黑暗铺天盖地而来,把我包围,使我压抑,令我窒息。而我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等待,等待被黑暗吞噬。它又袭来,它在撕裂我。我大惊失色,睁开眼,辛辣的阳光直刺眼睛。低头看看表,都四点五十了啊!

     她应该回来了,“咚咚咚”是她!  

她回来了,但脸色并不好看。我刚想问怎么回事,却被她抢先了:“老公,你可真是,也不陪我逛逛商场。我今天可窘大了——我居然和同事厸怡撞衫了!”“这...”我反驳说“可不关我的事。我可是个大忙人...”

   “明天陪我逛商场!”女人发飙就是管用,我服服帖帖的答应了。

    这下可麻烦了。我心中暗叫不好,这一陪,不但钞票会一去不复返,我整个人也会妈了个逼——麻痹的。“唉,我命由她不由我啊!”我低声长叹:“我非死得连渣儿都没有”。仰望天空,蔚蓝的天空没有一点点衬托,连点渣儿都没有,空洞,茫然,无所依傍,令人心中顿生寒意。

   “到底会遇到什么呢?”我心里隐隐感到不安。

   “嘀咕什么呢?明天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如若想反,我就把你凌迟了!”

    老婆发话了,就不要胡思乱想了。等待吧,愿上帝保佑商场全打折,阿门。

    我水深火热的,她到清闲,又玩起了电脑。

    第二天下午:

   “哎呦......”我呻吟着扛着足足有一头大象那么重的衣服,颤巍巍的迈进家门。我回头对她说:“逛就逛吧,你这一天足足去了30多个商场,把咱俩这累的,何必呢?!”

   “我就喜欢这样,爱咋咋地,这就是你平常不陪我的代价!”这态度傲慢的,媳妇就是媳妇啊。

    明天又是星期一,没得睡了......

    可是谁会知道,明天会有什么恐怖的是等待着我呢?

三月的清晨,春风吹着并不枝繁叶茂的柳树,不发出一点声响。高中的学生没有小学生那样的嬉戏,耳畔什么都听不到,一片死寂压抑着我。我静静地听,想听到点什么,把我从死寂中解脱出来。一声刺耳的境地划破寂静,如闪电般撕裂了我的心。“出...什么事了?”

    我跨出值班室的门,只见一人缓缓从警车中下来,脚步那么沉重,定海神针与其相比,如芝麻一样无足轻重。身边又传来匆匆的脚步声,脚步是那么快,飞奔的子弹也不过如此。

    沉重脚步声的主人是公安局的老局长:方矩;匆匆脚步的主人是学校的生物老师。看来她是报案者。生物老师背后,校长、主任……全来了。似乎出了很大的事,我便也跟了过去。

    局长认出了我:“小李,你在这工作?”

    “是啊,出什么事了?”我有些担心,但愿出事时不是我值班。

    校长见我和局长认识,对我礼让三分,让出了一席之地。接着,生物老师一边讲情况,一边带我们去案发现场。

    “我今天照例打开实验室大门,”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扑鼻的仅是浓重的血腥味,呛人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而实验室的地面上却并没有血迹,就在我慌乱的打开窗户时,发现……”她哽咽了一下:“实验室内的人体模型多了一具......只可惜学校没装监控录像。”

    我们这时已经走进实验室。一片凄惨的场景映入眼帘:原本被存放在玻璃储藏柜内的人体模型已经被搁置在一边,而玻璃储藏柜内却崔放着那名女人的尸体,尸体从正中间划开一边保持着皮肤原状态,而另一边所有的皮肤全部被剥离干净,裸露在空气中的血管和肌肉正散发至令人窒息的......

    “大家都先退出去。”局长带着满脸凝重说:“不要对任何人透露此案情。法医和勘察组立刻进行检查,临快核实死者身份。对了,小李,你过来。”

    “我?”虽然就职期间破获过30多起案件,但几年不干被点到名,还是不免有些惊讶。

    我们走到楼道窗口,“你怎么看这起恶性杀人事件?”局长很严肃,谁碰到这种事又能高兴起来呢?

    “凶手似乎就是那个变态杀人狂吧。”我笃定的说。

    “那十三起凶杀案的凶手?”局长对我的的肯定表示肯定:“的确啊......”

    这个诡异的变态从13年前一年作案一次,这13起案件一直都还在侦破中,今年又来了第14起。

    一年前,丛牧别墅区13号有凶杀案发生,当警察推开那扇门时,却发现别墅内一个人都没有,没有发现报案人也没有尸体。但从进门开始,所有人都感觉到整个别墅内弥漫着一股香气,那是丰盛佳肴发出的。在客厅的长桌上,警察们果然发现一桌的美味佳肴:排骨汤,红烧肉.......每一盘都散发着诱人的色泽和气味。就在警察纳闷那个报案人所说的凶杀案究竟是什么时,有一个警察在厨房的某个橱柜内发现了已经被窃得无法辨认的头颅和一些尸体的残块,就在大家四散寻找尸体的剩余部分时,某个细心的警察发现一盘类似鸭脖的菜里,某一截“鸭脖”上,戴着一枚戒指.......

    前年9月12号,一名叫:余韵蓝的女性尸体被发现在郊外的一座中世纪城堡中。尸体躺在城堡中存放的铁处女中。铁处女这种刑具是一口人型棺材,只是他的棺材盖上有许多细长的铁针,当盖上盖子时,棺中的人便会被刺的千疮百孔,鲜血直流,直至血流尽而死。而且这些针位置可以移动变化,以保证可以避开人的死穴达到折磨任致死的残忍目的。

    .......

    局长被这个凶手气的恼羞成怒:“这个凶手就是个精神病!杀人之后残忍地碎尸,甚至不惜花费更多时间来架设案发现场华丽的布局,而不是迅速抹去指纹逃跑。他就是个疯子!”

    “叮铃铃”我的手机响了“对不起,”我不好意思,惭愧的走到一旁,按下接听键说:“什么事,老婆?我这出事了...”
    “我这也出事了!”她抢着说:“我们一个同事失踪了!”听得出来,她很焦急。

    “她是?”我问。

    “就是和我撞衫的那个厸怡。”

    “死者身份确认了。”一个年轻人的声音传来:“死者厸怡,阳光剧团演员,24岁,尸体被肢解为14份......”

    “你的同事,”我有些哽咽:“可能已经命丧黄泉了...”我蹦完了最后一个字。

    “什么?”她惊讶中夹杂着恐惧与悲伤:“你在学校?我们马上来!”

    我妻子的朋友,我工作的地方,凶手究竟是什么意思?我究竟在经历什么?

原本明媚的阳光被纷乱的浮云遮住,心中原本光明的世界升起一轮黑色的太阳。

   “厸怡!”是夏佳的声音,她十分焦急,似乎很在乎这个同事。

   “请不要接近死者。”工作人员很淡定。

   “老婆,来录一下口供吧。”我把她与她的同事叫到隔壁一间教室。

   和往常一样,口供总要问这些问题:“请问你们最后一次见她是在什么时候?”

   “在聚会结束的时候。”夏佳说:“大约下午三点半。”

   “不,”一名同事争议道:“我最后一次见她是在四点半,她走得很匆忙,与我擦肩而过却连声招呼都没打。”

   “对了,”另一名同事补充道:“那天晚上,她还上QQ和我们聊天呢。并没有任何异样。”

   “也就是说,案发时间只能在星期天到今天凌晨之间了。”局长接着问:“星期天你们有与她联系吗?”

   夏佳略带悲伤地说:“我给她打过电话,但没人接。”

   “案发时间你们都在哪?”

   “我和老公去购物了。”“对,”我补充道:“整整12个小时啊!”

   “我在家。”“我去健身了。”“我去了图书馆。”......

   “那,你们谁知道死者有没有与哪个外科医生之类的人发生过矛盾?”

   “这......”大家议论了一会得出了答案:“我们不这道,她从来没有提过。”

   法医和一名警察沉重的走来,眉头皱得就像个死结。“死者身体上没有任何打斗或挣扎的痕迹,尸体中有渌仿和大量防腐剂,和有一些其他化和物。因为进行过防腐处理,所以无法准确确认具体死亡时间。”法医先开了口,紧接着警察说道:“尸体及周围没有任何指纹,没有脚印,也没有其痕迹。”

   “唉,又是一个迷啊!”

   “第一案发现场会不会不在这呢?”

   “不好说,但如果在,就应该有痕迹。”

   “走吧,不要打扰学生们学习了。”

    起身,正要走,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吸引住了我。定睛,仔细看,这......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眩晕,脑子乱成了一堆麻,我感到有东西在颅骨里如暗涌般欲裂而出,头皮在剧烈地起伏。这个东西逐渐俘虏了我的每一个脑细胞,令我无法思考,只是漂流在空洞的洪流上,如一叶孤舟随波逐流。

   “你怎么了?”是夏佳略带甜蜜的声音。

   “没什么。”我默然拿起那枚戒指,悄悄走了。

 证据!我需要证据!我需要证据来证明不是她干的!虽然这件事屹今为止这有我知道真相,但这不一定就是真相。事情背后总是有玄机的,只要找到证据,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她出去了,而我要做的就是在她回来之前找不到证明是她杀的证据。

   我老早就知道她有一个秘密小箱子,里面不知装了些什么东西,这一次,看个究竟。警察嘛,小偷抓多了,自然学会了小偷的伎俩,开门撬锁对于我来说简直是小事一桩。之所以以前不去撬,是因为我懂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不去关注它,你就会幸福的。为了幸福。

   为了幸福可以不知道,但为了幸福同样也可以知道。神秘的箱子很精致,红色檀木做的,锁是个小巧的银色小锁。轻而易举,撬开它。“太好了!”这里没有我要找的凶器或渌仿。里面只有一本笔记本,只有大概一个巴掌大小,黑色优质皮革封面,这类型的笔记本在外面的文具店到处都有出售。

   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我拿起箱子里的笔记本封面触感非常光滑,我随手翻动,发现整本本子大约只用了一半。

   我翻到最后一篇:

   映入眼帘的是娟秀的行书,一看就知道是她字体:

2010年7月13日           星期六           晴

    我想是该结束了,我以来度假为借口来到吴雨晴家。

    雨晴家很富有,虽然有请钟点工为她打理,但是更多的时间,雨晴要一个人面对宽阔的别墅,在自己脚步声的回响中生活。所以我的到来对她来说期待已久。

    当她背对着我,为我做布丁蛋糕时我从刀架上拿起一把锋利的刀,缓缓的走向雨晴

     ......

     手中的日记本,俨然是一份菜谱。记录着从身体的哪个部位取多少“材料”,然后加以多少的辅料进行烹饪,我看着那些娟秀的文字却感觉它们仿佛是血淋淋的器官在跳舞,而我的胃也产生共鸣似得跟着不断蠕动,阵阵恶心此起彼伏地涌上喉咙,让我感到一阵刺痛。

   接着翻到了第一篇:

2009年9月12日            星期日          阴

   这是第一次,很有意义的第一次,我讨厌那些虚伪的人。

   她的名字叫余韵蓝。我约她去郊外的一座中世纪城堡。

   用渌仿弄晕余韵蓝后,我将她的衣服全部脱光,直到什么也不剩下。

   我轻轻地,缓缓地将她放入城堡中存放的铁处女中,我听着她平缓的呼吸声,然后从外面合上盖子。

   ......

   日记的后半部分记录着她怎样避开要害部位,慢慢折磨死那名叫余韵蓝的女生。

   令人背脊发凉的是这些描写都仿佛只是在折磨一只小动物,丝毫没有任何感情色彩掺杂在她的文字里。七页的笔记让我的内心感到被黑暗浸透般的恐惧。

   杀人后残忍的碎尸,甚至不惜花费更多的时间来架设案发现场的华丽布局,而不是迅速抹去指纹和痕迹逃跑。世界上真的有人会这麽做,而这个变态杀人狂也许就是我那美丽、可爱、娇嫩、完美的妻子。

   难道那个变态凶手真是她?为什么这里只有两篇日记?凶器又在哪?

   “你都看到了什么?”熟悉的声音却像过了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般不真切地传来,望过去,她面无表情,定定地站在门口,昏黄的房间惬意地将我们两个人封进一个密不透分的沙漏之中。兰花飘逸的香气若有若无,而时光便也归于更漫长更安静的寂静。

   “真的......是你?”

   “无可厚非,的确。”

   “怎么可能?!星期天你明明和我在一起的啊!”

   “障眼法而已。”

   “果然。那天你很早开始准备,就是为了准备刀、渌仿和与厸怡一样的衣服,首饰。同学聚会后,你邀她一起去母校看看,你们很容易便翻过了校园低矮的围墙。用万能钥匙之类的进入实验室旁边的教室。那是你们曾共同学习的班级。用渌仿之类的把她弄晕后你又把她拖进实验室残忍的肢解。”

   我顿了顿,接着说:“等完成后你便把自己化妆成厸怡的样子匆匆走去,为的是正好碰见那个每天4:30都会去饭店吃饭的同事,让她误认为你是厸怡。你回来已经4:50了,所以才谎称是因为撞衫而生闷气,去外面吃饭。也正是这个理由,让我帮你做了一天的不在场证明。至于QQ聊天,一定是你得知了她的密码,用她的身份聊天,蒙蔽他人。谁叫你演技那麽好”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

   “一开始。”可能是推理能力太强的副作用,我一开始就怀疑你:

    解刨学,法医学是这类书正是这一案件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而菜谱则是前起案件所必不可少的。除了这些以外,《Lolita》、《楼梯》这些多多少少和精神病有一定联系。或许是书中的人物能与你自己产生共鸣吧,看的书可以多少反射出你的心理状态。

    而确定是你,则是在录口供的时候,发现了结婚时我亲手为你带的戒指......”我开始有些啜泣:“为什么?”

   “不为什么。”

   “凶器在哪?”

   “在这。”她的声音十分恶毒,脸也显得扭曲,右手中闪出一把银光闪闪的小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我刺来。

 

            后记

   “春华小区604号发生火灾,导致一人死亡。死者夏佳,起火原因可能是电路老化。具体情况有待机一步调查。”

   “起火时你在什么地方?”

   “我在咖啡馆,我思考的时候喜欢安静优雅的环境,所以很喜欢去那家咖啡厅,那里能给我带来灵感。服务员们都可以为我作证。”

   “你带算怎么办?”

   “搬家。”

 

   街角的小咖啡馆,昏暗的灯光摇晃,钢琴奏着忧伤的旋律,羊皮沙发泛着岁月的苍白,咖啡升腾的雾气氤氲。

   我在这里熬过了漫长的两小时,服务员勤快的替我续了三次咖啡,饶有兴趣地看着我摊在桌上的推理杂志。

   啪——一个巨大的烟花在夜空中绽放,光芒四射,方向正是我所居住的公寓。我借着烟花的光,偷偷瞥了几眼家。

   终于,在又等了十分钟后,我拨通了119火警电话,然后,迅速赶到公寓。消防员来的时候,家中已几乎成一片汪洋火海,经过一阵扑救,火势终于得以控制,消防员抬出了烧得焦黑的妻子。

   那个人,根本不是夏佳!

   她的名字叫厸怡。

   夏佳曾对我说过,她讨厌厸怡一样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人。夏佳因为表演出色,得到了出国深造的机会,而就在那时,厸怡说她要去做整容手术,标准,就是夏佳。

   凶手是厸怡,用人皮面具和化妆术化作整容前的样子,骗了大家;还想用整容后的样子骗我。那天,可能的确是夏佳先下的手,但因为她有哮喘病,刺杀失败。厸怡便顺着夏佳原本的计划,残忍的杀害了夏佳。

   杀人的人怎么可能把戒指丢到案发现场呢?只能理解为凶手是厸怡,她要戴那个原是夏佳的结婚戒指时,被什么事情打断了,忘记了。

   凶手是厸怡,这也合理的解释了为什么下架的黑色笔记本上没有这一次的杀人案。厸怡不知道这个笔记本的秘密,她无法去续写。

   同样,她也不知道夏佳杀人的理由,只有一个——喜欢。

   而让我做出最后判断的,是她拿刀的动作:是右手,而不是左手。如果是夏佳,她会用左手,让警方误以为凶手是个左撇子。

   厸怡向我刺来,这无非是自找死路。她是无法对抗学过散打的男子。杀死她后,我将尸体放在床上,床头柜灯上的电线早已老化。我将一杯掺有大量白磷的半杯水放在电线旁,开大空调,当水全部蒸发后,白磷便会自燃。而所有的证据都随着这场大火灰飞烟灭。

   我从我的檀木箱子中拿出一本黑色笔记本,与夏佳的一模一样,上面记录了11起没被破获的杀人案,而那个凶手,就是我。我用这陌生的笔,继续写道:

2011年3月15日     星期二       晴

    ......


……
 
 
 
最搞的杀人方法——你懂得
[ 2011-2-28 15:57:00 | By: 希特勒的爱 ]
 

            首先,潜入仇人家,将仇人家的盛水容器里放入氢氧化钠,然后在水杯中放入硝酸铵。


            之后,在排风扇上涂上白磷。将煤气打开,使浓度足够着火,但不够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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