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
还是这样的帖受欢迎.......
卖淫不属于犯罪,而仅仅属于违法行为,毕竟在国外很多地方,卖淫是合法行为
而按照中国对卖淫的定义来看,卖淫是为获取物质报酬(金钱、礼物等)),以交换的方式有代价的或有接受代价之约的与不固定的对象发生的性行为,
于是这就成了一个如何解释的问题了,不固定对象概念模糊,而获取物质报酬什么的,似乎保姆本身就是为了照顾老人起居什么的,性行为什么的只是附属的可有可无的一项,实在不知道如何界定,中国是大陆法系,这种没有明确规定的东西,似乎也只能“法无规定视为合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