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妒名律师(天妒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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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
Re:Re:Re:国人从来不缺少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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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09月22日16点31分 |
【earthmoon在大作中谈到:】 > >【天妒名律师在大作中谈到:】 >> >> 月饼吃多了,打个饱嗝再吃六感兄的佐餐 >> >> 。。。。等鉴定结果吧,18刀500多针,失血过多尚未脱险,很黄,很毒,很暴力 >> >>15岁。。。根据刑法十七条规定:已满14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 >> >>鉴定结果是重伤的话,刑法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希望那位母亲脱险。 >> >> 这佐餐我吃不下了。。。 > >律师啊,适用法律错误! > >人家是台湾同胞……:a
呃....我确实没留意到是台湾同胞,地月兄细心
台湾的刑事责任能力划分跟大陆有少许不同,大陆地区刑法将刑事责任年龄分为三部分:未满十四周岁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已满十六周岁的,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台湾地区未满十四周岁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和八十周岁以上的,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已满十八周岁未满八十周岁的,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此案中二人皆未满十八岁,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台湾的刑法应怎么判决就不得而知了,我对台湾刑法很不了解,隐约记得好像有一条“伤害或加暴行于直系血亲尊亲属罪” 地月兄如果对台湾刑法有所了解,请不吝赐教,多谢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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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云南人,我4岁开始跟着父辈在森林里打猎,7岁就骑大象上学,12岁精通各种毒品鉴别,13岁的成人礼必须能够干掉3斤包谷酒,14岁左手香烟右手砍刀打天下,18岁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单兵轻重武器射击操作,20岁看破尘世回乡修房子干麻将,深藏功与名!有时候我太低调了。我是云南人,我为自己带盐,偶尔也带些花椒和辣子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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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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