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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Re:总第514期谜题评谜投票贴(人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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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Re:总第514期谜题评谜投票贴 12年04月06日22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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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惯例,对本期谜题作以下评论:
说实话,当看完谜题篇时,很茫然,首先是关于涉及事件的细节几乎没有,但摄像头的存在使走廊成为密室这一点尚且交代得比较清楚,根据事件发生后完全没有提到警察对相关人员进行的讯问内容,现场的鬼面具和血字完全有可能是刻意嫁祸,死者是心脏病发作而死,似乎一切都在指明这是一场意外…可是,作者偏偏在谜题篇的最后斩钉截铁地说找到并且逮住了真正的凶手,因此我绞尽脑汁发挥想象去找凶手,这一点也是我一再强调的…最后答案并不是意外,那么作者也就没有坑爹…就算答案是意外也会欣然接受,大不了说作者坑爹,有意误导。在满怀期待地看完解答篇后,我万万想不到的是解答篇竟然如此的荒谬,没错,就是荒谬!其荒谬之处可以大致概括为以下几点:
1.作者给出的证据-面具中的眉毛,一是谜题篇中根本未提到,二是事实上,这所谓的证据根本什么都证明不了。
2.死亡后咬破死者手指(我们假设死者死亡后凶手立即咬破死者手指,此时应该还是会流血的),很好,这样一来凶手的唾液必定会残留在手指上,这才是所谓的证据,可是作者根本就没理会这一点…当然了,张建杰改动血字这一点几乎不可能…
3.走廊的摄像头的死角造就了壁虎式的作案手法。作者居然会认为摄像头有那样的死角,如果有那样的死角,那我只能说那走廊两侧摄像头完全就是摆设,毫无意义,走廊自然也不是密室!
4.毫无逻辑性。这也是最荒谬的地方,当然,有了前三条的存在,这条也就顺理成章地存在了,如此荒谬的线索和证据,还必须要得出结论,那毫无逻辑就显得相当重要。否则就必须考虑重写答案了。遗憾的是,作者最终给出的是如此荒谬的解答…
看完了解答篇,我曾努力试着找一下本期谜题所谓的亮点,但我失败了…我甚至一度怀疑作者是仿照那篇作品(最早是柯南君在回复中提到),又因发现自己在谜题篇中指出确有真凶,才将意外死亡的结果生硬地改成谋杀,因为我想只有这样才会得此骇人的解答。
好了,说了这么多,也该结束了,我只是说出自己的想法而已,并无他意。希望作者以后多加努力,相信一定会创作出优秀的谜题…
[此贴被Holmeszyx于2012-4-6 22:20:43修改过]






除去所有不可能,剩下的即使再难以置信,那也是真相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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