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rthmoon(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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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Re:Re:Re:审判崔英杰:凸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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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02月17日02点22分 |
【xiaoxin在大作中谈到:】 > >崔英杰案:真正的凶手不在现场 ... ... > > > > 崔英杰案,从现有的法律条款和司法“传统”来看,结合具体案情,对其处以死刑、“死缓”、无期徒刑,都应该在法官的视线之内;都不存在畸轻畸重的问题。
这个没什么可辩的。
> 但是,人们是从更广阔的角度来讨论这个案例的。人们对他投入了更多的同情,远远超出了法律问题本身;总体上,不外乎对现存法律制度的怀疑和抵触情绪。
用“人们”作掩护。不知李志强的父母是否包括在内? > > 有一部分法学家始终更愿意把法学纳入哲学的范畴。这样的思考也许会同意:崔英杰案:凶手不在现场 ... ...
哪些法学家? > > 凶手崔英杰当然是在现场,我们更愿意把他看成是“狭义”的凶手。
总之是凶手。 > > “广义”的真正的凶手就是歧视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早晨经常看见工商管理等执法人员如狼似虎,喝五作六的喝斥着驱赶着小商小贩,水果蔬菜常常滚了一地,像是在拍民国时期的电影。
有执照吗? > > 他们被人们大义凛然看了一眼,才住手。
作者YY吧?你“大义凛然”过? > > 中国有“轻商”的传统,“无商不奸”的说法,正是这种观念的反应。改革开放后,如果说对商人的观念有所改变,那就是“官商”的敬畏了。敬畏的是他们“手眼通天”势力,一夜暴富的“功夫”和挥金如土的潇洒。
是作者内心世界的真实写照。 > > 殊不知,按现代商业观念,每一笔交易都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元素。人们应该鼓励每一笔交易,巨大的GDP也正是由这些微不足道的交易构成的。
毒贩子也有功劳。 > > 我们常常犯的错误是,我们需要有人做卑微的工作,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他们,可是我们由莫名其妙的憎恨他们。我们有什么病吗?有!我们中毒太深,我们受到的常常是错误的导向。
你都说人家卑微了,还指别人歧视? > > 人们享受着社会发展成果,却对构成这些发展的不可缺少的小商小贩恨之入骨,折射变态的社会心理。
人们享受着社会发展成果,却对构成这些发展的不可缺少的城管恨之入骨,折射变态的社会心理。 > > “煤烟大王不知捡煤核老太太的辛酸”,我们都有生存的权利。不要轻易剥夺他人生存的权利,你轻易剥夺了他生存的权利,他可能就会剥夺你的生命。“武大郎服毒,服也是死,不服也是死”,有人会选择尊严的死。
警察叔叔抓贼时不要开枪呀。 > > 美国有个电影,叫《第一滴血》,反映的也是退伍军人在生存困境中的无奈和愤怒。崔英杰案,恰恰和《第一滴血》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一滴血》说的显然是军队把士兵训练成杀人机器 。 > > 生存,人的尊严,被严重蔑视的时候,别说一个城管,即使一个政权也都可能受到挑战。
图穷匕首见。 > > 我们对崔英杰案,是否应该多思考一些呢?死刑、“死缓”、无期徒刑的决定者们是否也应该手下留情呢?
等作者的亲人摊上这事再说吧。 > > 法律,从来就不应该是机械适用的。 >:( 这句话就不评论了。
闲着无聊,随便评评,楼主勿怪。
但与其煽情,何如讲理。:)
不要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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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路过山的时候山不说话
我路过海的时候海不说话
我乘着的毛驴一步一步滴滴答答
我带着的倚天喑哑
人们说我爱着杨过大侠
找不到所以在峨嵋安家
其实我只是爱山中的烟雾
象十六岁那年绽放的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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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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