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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Re:“临时性强奸”---祝贺又一当代新名词诞生了-zz中新网(人气:16)
 潜伏继续潜伏
11 楼: Re:“临时性强奸”---祝贺又一当... 09年11月03日17点34分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的。(百度搜索)

2人为什么不算轮奸!是一起搞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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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狩猎者狩猎者打开狩猎者的博客
12 楼: Re:“临时性强奸”---祝贺又一当... 09年11月04日09点43分


法官还是满有创新能力的吗!!问题的关键是这是一起典型的轮奸行为.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判决最少应该是10年以上的刑罚,可是法官就判了一个3年刑罚.3年可是强奸罪的法定刑的起点.还有就是一点就是他们的补偿行为得到了家属的谅解,这个是很让人难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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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丝如雪打开青丝的博客
13 楼: Re:“临时性强奸”---祝贺又一当... 09年11月04日12点08分


看到这个新闻,都临时性的想去操他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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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in4689玄月
14 楼: Re:“临时性强奸”---祝贺又一当... 09年11月05日09点22分


怎么会这样?:j






  我颠覆了一整个世界,只为摆正你的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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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不深笨笨的
15 楼: Re:“临时性强奸”---祝贺又一当... 09年11月05日19点16分


这个社会,是怎么了。。。:a






脑子比较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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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魔小丑恶魔小丑
16 楼: Re:“临时性强奸”---祝贺又一当... 10年03月20日19点29分


法律又多了个漏洞 犯罪又多了种可能。。。






因为执着所以才有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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