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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侦探小说史上的丰碑(人气: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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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侦探小说史上的丰碑 01年04月16日00点10分


侦探小说史上的丰碑
作者:吴岳添

注:这是群众出版社,1998年1月第1版《亚森·罗平探案全集(一)》中的序。

自古以来,史诗、悲剧、喜剧、诗歌都被认为是重要的体裁,小说则是不登大雅之堂的野草,直到十八世纪还被文艺理论家们冷眼相看。不料小说后来居上,因为它不仅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神话传说,而且恰恰由于不受任何文艺法则的限制,使它得以自由发展,随着资产阶级的兴盛而日益繁荣,终于在十九世纪的文坛上占据了最重要的地位。有趣的是,小说的体裁的内部似乎也有等级之分:被奉为正宗的是以巴尔扎克为代表的现实主义小说,以雨果为代表的浪漫主义小说,还有以左拉为代表的自然主义小说,以及本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新小说等等,而侦探小说则被视为小说中的“下里巴人”。然而历史又一次嘲弄了人们划分体裁等级的愿望:当十九世纪的小说名著已经成为经典,现代的新小说也业已衰落的时候,只有侦探小说始终拥有最广大的读者,它作为通俗文学的一个重要方面,总是生气勃勃,几乎具有永恒的魅力。

提起侦探小说,人们自然会想到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实际上在西方世界里,英语的侦探文学确实拥有一定的优势,因为它有着较长的历史和较为广泛的国际影响。文学史上第一部真正的侦探小说,是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1809—1849)的《莫格街凶杀案》。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也早在十九世纪末期就使福尔摩斯成了家喻户晓的大侦探。在英、美、德等国都有大量研究侦探文学的论著,使法国的侦探文学相形见细,根本原因在于它很少被译成外文,因而在国外影响甚微。其实法国的侦探文学不仅同样丰富,而且更有自己的特色。

一八四六年六月十一日,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被一位匿名者改写后,刊登在法国的《日报》上,题目是《法庭大事记中独一无二的谋杀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这个故事又以三种不同的版本分别在其他报纸上发表。因此爱伦·坡的这篇小说也可以说是法国的第一个侦探故事,但它的意义更在于表明法国读者的兴趣有了转变。在十八世纪末法国大革命之后,惊魂未定的贵族和资产阶级追求精神刺激,于是大量的恐怖小说应运而生。这些小说情节离奇、想象怪诞,一时大为流行。但人们不可能长久地迷恋鲜血、暴力或谋杀,而是更乐于在理性的范围内去看待犯罪这一社会现象,这就是侦探小说兴起的根本原因:读者关心的不再是作案而是破案,他们感兴趣的不再是罪犯而是侦探。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了法国侦探文学之父埃米尔·加波利奥(1835—1873)。

爱伦·坡的侦探故事曾被法国大作家夏尔·波德莱尔(1821—1867)译成法文,但是在此之前它们就对加波利奥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加波利奥早年默默无闻,一八六六年因在报纸上连载侦探故事《太阳》而一举成名,此后发表了一系列侦探小说,例如《巴黎的奴隶》(1868)、《勒科克先生》(1869)、《地狱生活》(1870)、《脖子上的绞索》(1873)等等。它们比柯南道尔创作福尔摩斯探案的时间要早得多,并且从一开始就显示了与英语侦探文学的区别:爱伦·坡和柯南道尔集中表现破案过程个冷静的推理逻辑,而加波利奥则是集十九世纪一切文学形式之大成,使他的小说成了社会生活的画卷。造成这一区别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报纸的连载形式,这种形式产生于法国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当时报刊业飞速发展,竞相用连载故事的趣味性争取读者,大仲马(1802—1870)的《三个火枪手》(1844)和《基度山伯爵》(1844—1845)就是这类连载小说的典范。一部小说要想连载下去和吸引读者,就不能过分简洁地仅限于案件本身,必须描绘读者感兴趣的社会生活,在艺术手法上要不断设置悬念和伏笔等等,所以评论家马里尤斯·托班指出:埃德加·爱伦·坡和加波利奥都是侦探小说之父,但是“前者搭起了侦探小说体系的构架,后者则赋予了它血肉、气息和生命”。

加波利奥有一些继承者,不过法国的侦探小说作为一种体裁,是直到二十世纪的头十年才确立起来的。在侦探小说的发展过程中,小说家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福尔摩斯是英语侦探文学的典型人物一样,勒布朗塑造的侠盗亚森·罗平是法语侦探文学中的一个不朽的形象。

勒布朗于一八六四年十一月十一日生于法国诺曼底的首府鲁昂,父亲是个船东,兼做煤炭生意。勒布朗于一八七五年进高乃依中学学习,成绩优异,先后得过三十多个奖。更巧的是大作家福楼拜的弟弟就是为他们家看病的医生。尤其是为了替福楼拜的塑像揭幕,‘左拉、龚古尔和莫泊桑等著名作家都亲临小城,引起轰动,爱好文学的勒布朗竞悄悄地跟着他们上了返回巴黎的火车,想给他们念念自己的手稿,只是由于他们都需要休息才未能成功。勒布朗的父亲通情达理,送他到巴黎去学习法律,使他有机会出入文人聚会的黑猫咖啡馆,并且开始为报刊撰稿。实际上,在成为侦探小说家之前,他已经发表过一些小说,如《夫妇们》(1890)、《一个女人》(1895)和《死亡的杰作》(1897)等等,而且获得成功,萤声巴黎,得到了莫泊桑的肯定和支持。只是由于他后来在侦探小说方面的成就太大,所以他前期的作品才往往容易被人忽视。

一九○五年二月,著名的出版商皮埃尔·拉菲特创办了杂志《我知道一切》,要求勒布朗写一篇冒险的小说。勒布朗应约写了《亚森·罗平被捕》,内容是一艘大型客轮从法国的勒阿弗尔驶往纽约,在海上遇到风暴。当时船上正收到一则电讯,说大盗亚森·罗平就在船上,化名为R……这时通讯突然中断,船上一片混乱,凡是名字以R开头的旅客都受到怀疑。直到终点,亚森·罗平才被认出,并且被送进了监狱,其实他就是讲这个故事的人,所以读者都想不到他会是亚森·罗平。这个故事受到读者的欢迎,拉菲特要求勒布朗接着写下去,但是勒布朗拒绝了,因为侦探小说当时在法国不受重视。拉菲特并不气馁,再三要求,勒布朗坚持不干达六个月,最后说他已经把亚森·罗平送进监狱了,无法再写。拉菲特答道:“没关系,让他越狱好了1”勒布朗就在一九○五年十二月写了第二个故事:《亚森·罗平在狱中》;后来又写了第三个故事:《亚森·罗平越狱》;以后就不断地写下去,所以我们可以说勒布朗是亚森·罗平之父,拉菲特则是亚森·罗平的教父。顺便说一句,皮埃尔·拉菲特是一位卓有远见的出版商,与龚古尔文学奖齐名的菲米纳奖就是他创立的。

从一九○五年至一九二九年,勒布朗创作了以亚森·罗平为主人公的作品共有二十二卷之多,其中包括十六部长篇小说,三十七篇中短篇小说,四个剧本①(①考虑到体裁的统一,本全集没有收入剧本。—编者注)。一位作家能有如此丰硕的成果,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但是人们也许并不知道,勒布朗在这漫长的数十年中是承受和克服了多么大的痛苦。他于一九OO年患了肠炎,虽经过治疗却每况愈下,日益衰弱。他是个极为敏感的人,往往会对着夕阳热泪盈眶,因此对自己的健康不佳深感沮丧,以致容易疲倦,一天只能工作一个多小时,客人来访时他多说几句话就会满头大汗,双手冰凉。所有关于亚森·罗平探案的小说,是他在夜间失眠时构思的。其中最后一部小说是《亚森·罗平的巨大财富》,写于一九三九年,当时勒布朗由于脑充血而体力不支,靠着女儿玛丽·路易丝的协助才得以完稿,两年后他就因肺充血去世了。

勒布朗在刚开始写作侦探小说的时候,尚未读过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所以他只是受到了爱伦·坡和加波利奥的影响,而巴尔扎克笔下的伏脱冷则给他留下了尤为深刻的印象。因此在把第一批侦探故事汇集出版,要起一个书名的时候,他自然地想到了用《侠盗亚森·罗平》,而且要使这个人物超过当时已家喻户晓的福尔摩斯。勒布朗不仅在小说中把亚森·罗平写成侦探之王,而且让他有机会与福尔摩斯较量并略胜一筹,有时甚至使两人发生冲突,当然战斗的结局总是友好的和解。除此之外,从小说的艺术手法来看,勒布朗也确实有不同于柯南道尔的特色。

首先是他笔下的人物的性格更加丰富。福尔摩斯是专门破案的侦探,完全是正面人物,而亚森·罗平则具有“侠”和“盗”的双重性。既是盗,就要盗窃,而要使他的盗窃得到人们的原谅,就要突出他“侠”的一面:他的盗窃不是出于贪婪,他从来不偷好人的东西,甚至相当慷慨地助人。不仅如此,他还保护孤儿寡妇,富有爱国主义精神,专门为社会清除罪大恶极的坏人,例如《八一三》中楚楚动人而又嗜血成性的多洛莱·克塞尔巴赫,《水晶瓶塞》中可怕的议员多布莱克等等。除此之外,他还爱开玩笑,富于感情,显得亲切迷人,应该说比专门严肃地破案的福尔摩斯更有魅力。

其次,福尔摩斯的破案主要是解谜,以解谜的方法和手段来吸引读者,而亚森·罗平则相反地置身于现实的事件之中,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战,殖民地的冲突,各种政治经济的丑闻等等。有时他甚至是不知不觉地被卷入了某个历史事件,但最终都靠着非凡的本领体面地摆脱出来。亚森·罗平以西班牙大贵族、俄国亲王、保安局局长等各种身分出现,不仅出乎读者的意料,增加了故事的趣味性,而且也使小说的社会背景更为广阔。亚森·罗平直接介入政治事件,成为法、德等国首脑的调解人,几乎掌握了法国的命运,既使这个人物的传奇色彩更加浓郁,也使各种重大事件的过程更为可信,因而更能引起读者的关注和兴趣。

最后是把现代与以往的历史和传说巧妙地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往往只注重情节的紧张惊险,只是孤立地描写案情,勒布朗则不仅关注现实的事件,而且往往涉及历史和古代的传说。他不是像大仲马那样凭自己的想象去重写历史,而是努力用现代的手段去解决古代的问题。例如《三十口棺材岛》讲的是一块被三十个暗礁包围的岩石,被称为“波希米亚国王石”传说病人被放在石头上即可痊愈,但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亚森·罗平发现了一艘装有这种石头而沉没的船只,最后终于弄清了这种石头具有放射性,从而解决了这个历史难题。由于这种别出心裁的写法,亚森。罗平的探案就不是为破案而破案,而是把案件与历史和现实有机地融为一体了。

在勒布朗之后,新的侦探小说家不断出现,其中最著名的是以塑造梅格雷探长而闻名的乔治·西默农(1903—1989)。西默农是高产的法语作家,不过他虽然曾久居法国,但是生于比利时的列日,也在美国住过十来年,最后定居瑞士洛桑,所以他应该算是比利时作家。而除他之外,法国的其他侦探小说家与勒布朗相比大多是无名之辈,不能相提并论。侦探小说之所以被人们轻视,原因之一就是数量多而杰作少,作家多而名家少;但也正因为如此,勒布朗的成就才更为难能可贵,不愧是法国乃至世界侦探小说史上的一座丰碑。现在我国法国文学界的一批南方同行们能够齐心协力,完成翻译《亚森·罗平探案全集》这一工程,是一件很有意义和值得庆贺的事情,因此我欣然写了一些感想,是为序。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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