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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这个诡计是独创吗?(人气:694)
 荒芜之城打开荒芜之城的博客
1 楼: 这个诡计是独创吗? 13年09月12日00点51分

想到个诡计,是关于不在场证明的。
话说某人A被人发现死在了某地M,此时是十二点。而在这之前有人目击A曾出现在某地N,此时是十一点。然后侦探找来所有有杀死A的动机的嫌疑人,询问是否有不在场证明。一号嫌疑人说,十一点到十二点这段时间他在某地H,有众多证人作证,没有时间去杀人。二号嫌疑人则说,十一点到十二点他一个人在家,并无人可作时间证人。
由于嫌疑人一号的不在场证明完备,并无虚假,所以侦探偏向于怀疑人二号。但是嫌疑人二号却说自己发现了一个阴谋,他说嫌疑人一号的不在场证明不成立,并且杀死A的只可能是他两人中的一人,所以他认为嫌疑人一号是在陷害自己。理由是,他认为十一点的时候,有人目击A出现在某地N,他认为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得知当天出现在某地N的人不是A,证据是他找到目击证人证明当天有人驾车撞倒了A,但是A的尸体上并没有相应的伤痕(他看过A的遗体)。所以是有人装成A在十一点的时候出现在了某地N,而装扮成A的人就是凶手,因为其他人没有动机,只有凶手才有动机,目的就是制造A还活着的假象,以此来制造不在场证明。以上可以推断出,A在十一点前就遇害了,所以十一点到十二点的不在场证明不能说明问题。
侦探通过调查得知,在十一点之前最后有人见到死者是十点,于是侦探再次询问一号嫌疑人和二号嫌疑人十点到十一点的不在场证明。一号嫌疑人说,十点到十一点他独自一人,没人可作证。而二号嫌疑人说当时与朋友一起,很多人可以作证,完全不可能抽出时间杀人。
真相是:A是被二号嫌疑人所杀,十点的时候将A绑架,然后跟朋友待在一起,一直到十一点的时候装扮成A出现在某地N并且故意被车撞一下,十一点二十的时候杀了A,十一点四十的时候抛尸某地M。
以上的不在场证明,是通过逆向运用不在场证明里的误导案发时间诡计,以此从真实的案发时段的不在场证明,逆转到误导的案发时段的不在场证明。以此来误导侦探,产生一号嫌疑人杀害A并误导案发时间,为自己做不在场证明,并顺便嫁祸给二号嫌疑人的假象。
好像还没有看到过用了这个不在场证明诡计的推理小说,不知大家看过没?



[此贴被荒芜之城于2013-9-12 0:55:58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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茕茕白兔 东走西顾 衣不如新 人不如故~~~~




发挥才智 则锋芒毕露 凭借感情 则流于世俗 坚持己见 则多方掣肘 总之 人世难居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夜晚夜来后行打开夜晚的博客
2 楼: Re:这个诡计是独创吗? 13年09月12日07点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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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场证明呀不知道,绑架情节不稀奇,想到就写出来吧,兴许比原创此诡计(若是有)的文还要增色不少






  我活着已经死了
  我死了未曾活过
  我害怕挣扎在这条路上看不到未来的自己
  我害怕看到未来的自己依然挣扎在这条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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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雨画桥残雨画桥打开残雨画桥的博客
3 楼: Re:这个诡计是独创吗? 13年09月12日09点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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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错。。。就是不够惊艳。这种诡计就是置之死地而后生,和贼喊捉贼嘛,,相似类型的见过不少,一样的没见过。可以写写






尘满疏帘素带飘,真成暗度可怜宵。几回偷拭青衫泪,忽傍犀奁见翠翘。
惟有恨,转无聊。五更依旧落花朝。衰杨叶尽丝难尽,冷雨凄风打画桥。

吐米克斯之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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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羽王羽打开王羽的博客
4 楼: Re:这个诡计是独创吗? 13年09月12日10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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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出来吧,从宏观的构架来说,同楼上的观点,相似类型见过一些,但酒瓶可以装新酒,写出来以后有可能就有不一样的感觉了。






王羽林枫制造,我们不惜工本
QQ:王羽1091630479;林枫423577993
已完结作品:《木乃伊归来》《拈花折煞世人狂》《青衫湿遍·修罗祭》《倾国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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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芜之城打开荒芜之城的博客
5 楼: Re:Re:这个诡计是独创吗? 13年09月12日15点37分

嗯 既然诡计没撞车的话 我考虑把它写成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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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癫癫Dian打开癫癫的博客
6 楼: Re:这个诡计是独创吗? 13年09月12日20点32分

但是一号嫌疑人也可以反驳二号嫌疑人,那么引出个三号嫌疑人就更好了。二号绑架了A,然后乔装打扮A再去某地,然后回来再杀死A。但是,等二号嫌疑人回来的时候,发现A已经被杀死了,是三号嫌疑人干的。三号嫌疑人不是别人,就是目击A出现在N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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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芜之城打开荒芜之城的博客
7 楼: Re:Re:这个诡计是独创吗? 13年09月13日00点33分

加入第三号嫌疑人的话,有些问题:三号嫌疑人怎么会知道被害人A当时在哪?还有他在某地N看见凶手扮成的嫌疑人A怎么知道是假扮的?还有,他的杀人行为是有预谋的吗?
其实我这个诡计,主旨就是将不在场证明逆向使用。一般都是先杀人后伪造死者还活着,但是这个用法很多人都太过了解,所以就逆向运用,先伪造死者还活着,然后再杀人,到时候自行拆穿伪造死者活着的假象,就能误导死亡时间以及嫁祸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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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晴罗马谚宁打开永晴的博客
8 楼: Re:这个诡计是独创吗? 13年09月18日08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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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在场证明无爱啊……






湘南二货之一永晴【另一位是南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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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乱狂亂
9 楼: Re:这个诡计是独创吗? 13年10月20日14点22分

两嫌疑人可以合谋,互相作证






谋杀是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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