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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完全复仇手册第六章(人气:539)
 486255花样神探
1 楼: 完全复仇手册第六章 10年06月28日16点56分

以「超法」对抗「无法」
  
不管是学校或社会中,都有横行霸道、不讲道理的人存在。
例如不良团体组织,在商店行窃、抢劫、恐吓、勒索,无所不作。
其中最令人厌恶的是「欺负人」。因为他们心中无所归属,所以一定要
  极力向大众展示自己的能耐。
有时就发生类似「山形的地毯卷人杀人」事件。警察方面办事不
力,无法予以制止,而发生少年集团杀人事件。杀了人还强迫同学充
当提供不在场证明的证人,真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家伙。
还有就是飙车族,大家一定都有过噪音干扰的经验,他们也是会
  杀人的团体。
一九八九年,在片濑江岛车站,一名播报飙车族新闻的每日新闻
  社记者被飙车族以铁管杀害。一九九一年在品川也是同样的事件,一
  名七十二岁男子命丧黄泉。同年十一月,在上野有一名过马路的行人
被飙车族以铁管和金属棒打击至死。
   无赖的行为只有流氓才会做。停车的两辆车故意让正要停车的宾
士轿车擦撞,再索赔高额维修金。渴望和女子高中生发生关系,贪图
拉皮条酒吧的巨利,设计使身边的一人落网。为此而痛哭的人一定很
  多吧!
这些无法者还能让他们任意而行吗?警察是不会介入民事纠纷,
  根本不必渴望他们伸出援手。所以只好自己出马来制裁这些非人道的
  人。
   要点就是以恐怖对付恐怖。
  
  
手段一「使对方蒙羞」………………………………………〔合法或不起诉〕
  
  
行窃、于公共场合中耍流氓的人,他们本身的犯罪意识非常薄弱,所以我们的
  报复手法就是让他们知罪。
  
  
⊙事件档案---偷窃实况录影带⊙
  
一九九二年一月,在福岛县岩木市里的一间书店老板实在受不了中学生持续在
他店内行窃,乃将偷窃当时被监视摄影机所录下的犯罪实况编辑成录影带,以「看,
  小偷! 」的名称公开销售。
录影带才发行一个月,就已卖出一百卷以上,得到很大的回响。因把小偷的脸
显现出来,在当时成为热门话题。
   效果很好。录影带发售后,偷窃情况减少,也有几名学生前来道歉。可是一旦
停止发售录影带,马上故态复萌,老板只好再开始发售录影带。
可是福岛地方法务局和市教育委员会皆以「有侵害人权之虞」、「违反少年法精
神」的理由予以抗议,要求停止录影带的发售。可是书店的权利该摆在何处呢?难道
  就一直坐视不管吗?
因此,为了使学生的道德感觉醒,一定要清楚地跟他们说明。有偷窃习惯的中
学生,滥用自己是少年的权力,借着有少年法的保护,而不知悔改。就算被店家抓
到了,也是假哭耍赖地说「我以后一定不再犯了,请允许我付钱买下这本书,不要把
  我当成小偷看待。
他们全都是得过且过,口头的警告就像是对牛弹琴。
接着来谈谈中学、高中生的惯窃犯问题。我念书时曾在便利商店打工,好几次
都抓到偷窃犯,很悲哀的是,几乎全是熟面孔的惯犯。下次他们何时要再行动,我
  也能观察出来。或许他们会为没有被发现而心满意足吧!可是站在商店的立场,怕
引起骚动而影响生意,因此只能默默承受。
重要的是要随时掌握让犯人被抓的证据。若只是想给孩子警告,不妨利用福岛
  书店老板的方法。到那时,那些惯犯学生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将被贴上耻辱的标记。
  
让许多不认识的人看清自己犯罪的行为。内心中的羞辱和恐惧,正是对自己所
犯下的卑劣行为而付出的痛苦代价。
这个方法还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不必在乎法务局的「停止发售」通知。只是有
侵害人权之虞的话,并不会被判刑,一定行为皆属合法。
  
  
  人头照照片公开
  
利用店里的监视摄影机拍下惯犯的照片,再张贴在店里面,并写封布告。其内
容如下:「最近本店遭窃频繁,决定借录影机来抵制犯罪行为。」布告内容旁边不要
写上任何字,只需贴上惯犯的照片即可。这只是间接警告而已,然后马上消息就会
  传布,使得当事人无地自容。若可能的话,不妨和附近其他的商店老板携手合作,
把各店铺的惯犯照片一起贴在店门口或收银机旁,保证效果奇佳。
  
  
  进一步向对方索回货款
  
对付这种惯窃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使其蒙羞」。一旦决定向对方复仇,就彻
底让对方蒙受被社会所抹杀的羞辱。这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首先将防盗摄影机的影像制成照片。惯窃犯通常找同样的地方下手。在彼处先
设置好可以拍到犯罪人脸部表情的防盗照相机。接着瞬间拍照,再尾随其后。
拜托工读生帮你看店,拿着望远照相机跟踪惯犯,确认他家地址。然后记下日
  期向对方拍照。此乃为了下一个步骤展开时,让他没有脱逃的机会。
   接着向对方的学校或公司进攻。最好带着你所拍下的照片前往。
若是公司的话,则事情简单多了。在其他职员面前拿出证据,要求对方付费赔
  偿被偷的损失。有证据的话,对方就无话可说。即使对方予以否定,但传闻马上就
会在公司内被散播,造成对方职业生涯提早结束。
若对方是学生的话,先把附有录影带的告发文寄到教育委员会。然后再采取进
  一步行动,效果倍增。
   可能的话选择上课时间。如果可以进入校内的话,到对方教室里跟导师说「请付
赔偿金,否则将把受害情况公诸于世。 」让其他学生听到你们的谈话。于是谣言将在
学校中流传,不久对方家长也会知道。
最后到校长室,当你提出证据时,对方或许会将之毁灭,可是就给他们最后宣
告:「已经有一份资料送到教育委员会了。」不管是上班族或学生,只要是有名的公
司或学校,就将告发文送达大众传播媒体手中。
没有防盗摄影机的话,就采用以上的方法。逮捕现行犯的条件就是要把事发状
况照相存证,然后把照片贴在店内。或许对方会生气地对照片乱涂乱画,不妨采用
游击战法,只在深夜才贴照片,效果也不错。
  
  
手段二「绊倒飙车族」………………………………………〔十年以下徒刑〕
  
  
天下的毒贩、飙车族都该遭天谴。例如前述的片濑江岛和上野事件中,飙车族
不仅只是噪音的来源,简直可说是死亡集团。千万别惹他们注意,否则围攻你,用
  铁棒将你殴打致死。
对于这种人,惟有复仇一途才可解决。
  
  
  混入异物
  
若你家附近是飙车族聚集的场所,首先请采取以下手段。等那些人离开他们的
摩托车或汽车时,施些小技俩以报仇。
最古典的作法是将砂糖倒入油箱内。砂糖燃烧会产生炭化现象,使引擎受损。
他们所心爱的数十万日元宝贝,如今从内部开始变成破铜烂铁。
若是汽车的话,采用学校篇的方法,将异物放入消音器,将使排出气体逆流,
  令对方焦急不已。
若是不采取混入异物法的话,尚有别的办法。拿把铁钳将制动器软管剪掉,或
是涂强力胶于把手或驾驶盘上,让对方在飙车时,只要一握住制动器,手指就再也
张不开,或者使得对方因此而轻微骨折。
  
  
  到处挂上尼龙绳
  
这可说是最残酷的报复手法之一。
  
  
⊙事件档件---水元公园事件⊙
  
一九八四年五月在东京都葛饰区都立水元公园内,有几个人因受不了噪音的骚
扰,在禁止飙车族使用的徒步道上挂满一公尺高的尼龙绳,一拉扯则造成一名十七
  岁的摩托车骑士身亡。
根据调查,事情发生在深夜十一点四○分左右,利用黄色和黑色的尼龙绳绑在
分隔车道和行人道的铁柱上,以十公尺为一间隔。
事情发生的数分钟之前,并未看见尼龙绳,可见得其手法之俐落,在两、三分
  钟之内就挂满绳子。
被害的少年据说平常为人亲切、善良,可是当地四周的民众大多支持绳子的主
  谋人。孰是孰非,殆无定论。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方法用来对抗飙车族是最具效果的手段。虽然神奈川县等地
的警察也在取缔飙车族,可是成效不佳。飙车族总是霸占整条道路,于是利用同样
方式还治其身,高张逮捕之绳,轻易就可使对方俯首称臣。
在行动前一定要查探他们常走的路线,要确定对方无路可逃,而自己可以平安
  脱逃才行。
最好选择距离家中遥远的地方,准备比路宽更长的绳子。尼龙绳耐磨,即使被
  摩托车拉扯也不会断掉。
把绳子一端紧紧绑在电柱上,自己抓着另一端躲在阴暗处,等待对方出现。
度位于骑士胸部至脖子的地方,约为一公尺。
摩托车快速骑来,一接触绳子,一定造成强大冲力,可是绳子另一边早已牢牢
  绑在电柱上,另一边自己拉着。等对方靠近,一定要使劲拉好绳子。对方将因此张
  力而飞出。不仅身受重伤,摩托车也毁了,真是一举两得。对方的速度愈快,则所
  受的伤害愈大。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军亦曾利用相似的手法,他们是将高度符合搭乘吉普车
敌兵脖子处的铁丝网拉开布满路上,一旦敌军快速进攻,则一一人头落地。以铁丝
网来报复飙车族,也是不错的办法。因为晚上根本看不见铁丝网的存在,一碰到
  脖子,马上身首异处。
若是对方死亡的话,根据日本刑法二○四条的伤害罪,将处十年以下徒刑或三
十万日元以下罚锾,说不定罚锾比安装隔音设施所需的费用还便宜呢!
  
  
  弃置不管
  
有个方法可用来对付汽车飙车族。若自己情愿将4WD的车子搞成废车的话,
  就可采用「追撞法」。一发现对方踪迹,则加速去撞击对方。有可能会有车祸后头痛、
骨头痛之类的后遗症,或者失误而引起交通事故。
   问题在于车子的处理。一旦使对方受伤后,马上逃离现场,把车子丢弃在非事
  件现场警察署所管辖的区域内。隔天向车子丢弃现场所管辖的警察署提出车子遭窃
的报告,当然所报的遭窃日期一定要在事件发生的前一天以前。于是一名虚造的窃
  盗犯就被警方列为嫌疑犯。
万一在复仇时,有目击者看到车号,但若每个人的号码不相符的话,就不算证
  据。而且事实上在高速公路时,车内的人是无法把车外景象看得很清楚的。
这个方法其实是流氓的惯用手法,虽然不敢保证百分之百成功,可是知道亦无
  妨。
  
  
手段三「暗夜攻击」…………………………………………〔十年以下徒刑〕
  
  
一名作恶多端的坏人,是不懂得节制的道理。他们不仅在学校内逞凶闹事,一
  般人也常受其害。他们总以为自己是少年,有「少年法」做护身符。让他们从幻想中
  清醒,尝试恶梦般的现实滋味。
  
  
  ⊙事件档案---向中学进攻⊙
  
一九八八年七月,一名二十九岁男子持镰刀和菜刀闯入神奈川县的平冢市内的
中学胡乱砍人,而造成八名学生受伤,当场以杀人未遂罪刑被逮捕。
乍看之下似乎受害者是学生,可是经过调查,事情并非如此。
被这名男子所袭击的学生,过去五年以来一直欺凌位于同学区内的某座小学的
  儿童。每当他经过中学门口时,就被大骂白痴、笨蛋,或对之吐口水……。这名男
子的家中玻璃还被这些中学生打破呢!
小学老师中曾有人出面制止,可是这所中学的老师却视而不见,使得学生恶行
  愈演愈剧。这些现象他都看在眼里,有一天终于决定要教训这些坏学生。
他的主意和阅读本书以求得复仇法的读者是一样的心情,可是有一个缺点是手
法不够熟练圆滑,一旦决心如此做,该有更巧妙的方法。
  
  
  使其双眼受伤
  
要有恒心地观察对方行为,注意其活动型态。接着就是找出对方独处的时候。
最好就是对方经常晚上出门,当他和朋友告别后,回家途中是下手最佳时机。
再来就是埋伏,选择不易被发现且容易逃逸的姿态。手上所持武器为空气枪。
一般玩具店皆可购得,若是在东京秋叶原店铺内,可买到更具威力的空气枪。
因为那儿都买得到,所以购得场所难以被设定,可说是最轻便的武器了。
装子弹于枪内,在深夜里等待对方回来。当对方一现身就尾随其后,等到彼此
接近,对方回过身来,拿起枪往其脸部射击。
打中肌肤的话,虽然也有出血的效果,可是决定性的伤害仍是在眼睛部位。
   以热水泼人亦有同样的效果。只要瞄准脸部,将让对方留下一生永难磨灭的悔
  恨伤痕。
少量的阿摩尼亚就可使眼睛失明,效果更佳。而且随处皆可购得阿摩尼亚水。
日本药局的阿摩尼亚浓度为一○%,和试药的浓阿摩尼亚水相比是太稀薄了,可是
已足够侵害到喉咙或鼻子等的黏膜。若是只有些微恨意,这样就够了。
眼睛黏膜对于阿摩尼亚的抵抗力极弱。即使只是微量阿摩尼亚水侵入,就会引
  起严重的结膜炎。阿摩尼亚水跑入眼睛后,若不马上以大量的生理食盐水洗净的话,
几乎都会失明,所以液体的阿摩尼亚远比气体阿摩尼亚危险多了。
可将漱口水和高浓度的阿摩尼亚混在一起,或是和金柑、薄荷混在一起,再拿
  给对方使用。
  
  
  护身用高电压枪
  
STUN GUN枪的「STUN」有着「使人气绝」的意思,电影「终极警探第
2集」就以此做为道具,它是美国所生产的护身用高电压枪。
一接触到上图的两根电极棒,对方马上呈现无抵抗状态。
电压强度为四○○瓦特至二○万瓦特皆有。电影中的对白说「连狗都要持续颤抖
  一星期」,并非言过其实。如今除了有可装入皮包内的型号外,尚有警棒型高电压枪。
警棒型的接触面积较大,适合近距离电击。便宜者只需一万日元左右,最贵约七万日
  元。威力大小不同,有的可透过厚外套或皮革通电,种类繁多。
   这个方法最好也在深夜进行。若想使对方承受较重伤害的话,请电击靠近胸部
  的部位。若只是想让对方有所恐惧或冲击的话,就电击其他部分。但是一定都不可
  以直接接触到肌肤。
   触电是最容易致死的行为。人体肌肤的电流抵抗力是一、○○○~二、○○○
欧姆,此时流经身体的电流为一○○毫安,这是可使心脏停止的最小电流量。若想
因心脏停止,这样的电流至少要持续三○秒才行。
高电压枪电压虽强,但电流是在一瞬间流过。而且因为其电流极微小,不会造
成后遗症或伤痕,也很难把对方吓死,除非对方原本就心脏衰弱。
想像「终极警探2」中使小狗和记者失去意识,这武器的威力一定极为恐怖。
  
其他道具中,十字弓是杀伤力高的武器。可是自从一九九二年的矢鸭事件、一
九九三年东京都内射杀女性事件发生以来,对十字弓取缔非常严格,很难买得到。
若不触犯枪械法的话,可说是最理想的武器。
前面的各种方法最重要的结论就是使对方无法反击。否则失败的话,对方将加
  倍地报复你。
流氓不怕势力,「恐怖感」才是他们的致命伤,以此法去压制他,他以后再也不
  敢欺负人了。
为何一定要趁深夜,对方单独一人时下手呢?容易袭击是当然的理由,可是还
  有个更大原因存在。对方喜欢成群结队,总是要在群众中夸耀自己的存在,而且对
  于伤害自尊的事异常敏感。
因此若在其朋友面前或群众面前进行报复的话,为了自尊心,对方一定强力反
  抗。这样一来,将失去自己优势,成为被欺负的对象。但深夜独行时遭不明男子袭
击,并不会使面子受损,对方不会反抗。
要复仇之前,别忘了要冷静分析对方,了解其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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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癫癫Dian打开癫癫的博客
2 楼: Re:完全复仇手册第六章 10年06月28日17点16分

是,对方蒙羞~~~


 


[此贴被癫癫于2010-6-28 17:15:54修改过]






【啊!推门闲聊区!】(19926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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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推门闲聊区!】一直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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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enge is a dish best served cold.复仇就要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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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枫關楓打开关枫的博客
3 楼: Re:完全复仇手册第六章 10年06月28日19点35分

我的挚爱


非常感谢,顶上去,刷....








【追求卓越】
【保持纯真】
【放飞梦想】
——枫月优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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