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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完全复仇手册第二章(人气:509)
 486255花样神探
1 楼: 完全复仇手册第二章 10年06月28日11点55分

绝不原谅学校

欺凌、暴力、中伤、虚待、嫉妒……等人类负面感情充斥的空间。
学校是怨恨之底的沼泽。
一九八六年,东京都富士见中学里发生学生鹿川因受欺凌而自杀
的事件。全班同学和老师都参加了丧礼。真是个活生生的地狱……惊
栗是邪恶的待人态度。他们全员可说是集体杀人凶手。可是在短暂的
悲伤之后,同班同学就将他藏在记忆的角落,如今也该都已成为「优秀」
社会人了。
一九九○年七月,神户市某高中发生「校门压死人」事件。
八点半将门关上,在那样的不规则降下状况中,高中一年级女生
因此命丧黄泉。与其指责校门晚了一分一秒关上,应该有更多讯息要
告诉我们。
现在不记得被害人名字的人一定很多吧!此时除了受到法律制裁
的男老师外,当时指导这扇笨蛋校门的学校关系人,如今仍应继续从
事「教育」工作吧!
一九九三年一月,引起全日本震撼的山形县欺凌「地毯卷」杀人事
件……。以主嫌之名被逮捕的三名少年有不在场证明,法院也否定了
他们的自白任意性,事实上是无罪。当时,父亲在会面时所说的话至
今仍在胸中回荡。
「那么,是谁杀了我儿子……」
欺凌是「被动损失」,自杀是「死亡损失」,校规是「被束缚损失」。
说得更明白些,已经没有忍耐的必要了,即使现在开始仍来得及。
在「校规」之名下,学生如囚犯般地被管理,甚至是像引起死亡之
事件的家伙呀!人像只蝼蚁,任意被人欺凌。即使把同伴逼死,仍能
怡然地继续人生旅程的家伙呀!对于这些坏蛋,被害者由无怨恨、到
感受到屈辱,因屈辱而累积成怨恨,只有复仇一途才可让对方明了你
心中的感受。
手段一「血的抗议」…………………………………………〔合法或不起诉〕


⊙事件档案---女学生硫酸自伤事件⊙

一九九三年三月,骇人听闻的事件跃然版面。一名中学三年级女学生为抗议长
期所受的欺凌,竟以硫酸泼自己的身体。
事件发生地是北海道千岁市市立中学。据报导,屡受欺凌的是这名少女和其他
三位同年级的女同学,而欺负她们的也是同年级的五名女学生。
自前一年五月左右起就饱受欺凌。在走廊或厕所内,老是以「白痴」、「下流」、
「死人」之类的恶言骂人,父母也曾好几次向学校报告这种情况,而学校总是以「争吵
」做为说明借口,不再进一步处理。
这四名女生以「被欺负」的理由不参加九月的毕业旅行,之后仍继续受欺负,甚
至被打。
就这样一直忍耐着,在三月二日的中午休息时间,四人中的一人从理化教室拿
出实验用硫酸,在厕所内以硫酸倒在自己的左腕上。据说烫伤治愈要一个月以上的
时间。
四个人后来也没有参加毕业典礼。
将身体弄伤来抗议,这是不足取的范例,可是却造成学校痛苦的一击。这事件
引起媒体的重视,学校的疏忽受到责难,对老师具有复仇性效果。
另一方面,对于那五位一直欺负人的坏同学,一定也造成血气般的冲击。虽然
当事人想轻笔带过,可是终究成为大新闻,对于欺负人的学生也达到复仇效果。
身的受伤,带给对方地位和精神上的损失。这就是「血的抗议」。


血的抗议,依事行事

首先来谈谈以身体抗议的方法。必须要符合三个条件才行。第一是轰动、震撼
的效果。只是以刀割伤身体,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小。如果像前面所述的事件,媒体
一定是以「硫酸」而大作题材,总之就是愈稀奇的方法愈好。
第二是不要太痛,换句话说就是不要到致死的程度。即使有流血,也不要流个
不停。而本文所介绍的「血的抗议」可用「以身作抗议」来代替。大前提就是,即使有
失误也不可致死,请切记。死了,或许可成为暂时的悲剧主角,但不久马上为人所
遗忘。而且你死了,使你痛苦的人仍活在世上。一想到此,就不可死。
第三是利用大众媒体。想办法让自己成为注目的焦点,试着抗议性自杀,这样
的内容将传送至新闻、杂志、电视上。至于书写方法的详细情形已在第一章「媒体丑
闻」中叙述过,请参考。
重点就是不可匿名,学校全名要详尽,若能有刊载自己照片的学生手册或校长
姓名,更容易被采信。
当然连欺负你的对方真名也要告知。如此一来,媒体一定蜂涌而至,对方将为
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而震撼不已,有了以上三个先决条件,请再看下列的方法。

(1) 绝食
这是最没有痛苦且曝光程度高的抗议方法,可是要费工夫寻找合适的场所。
家中绝食不可能上报,也得不到信任。不妨到学校门口绝食,因学校害怕引起骚动,
反而更好利用。
当然要举着抗议的口号牌或旗,最好有同伴陪伴。可是如果是单独一人,没有
任何媒体介入的话,复仇效果不佳,要亲身面对任何媒体,才有效果可言。
可是媒体会因你是未成年人而隐藏姓名,且不刊登照片,只是听过就算了。
使是告发文书,也会予以保密,若能克服害羞心理,校门前的效果最佳。
欺负人的同学之过份行为,即使不被媒体公布,全校也会视之为恶人。
有的学校会叫男老师把绝食的学生强硬拉走,此时一定要大叫「暴力」,以示抗
议。
尤其一旦成为校内或城内的大话题后,受欺凌的现象自会消失,站在同一线的
朋友会愈来愈多,但可能要忍受一段时间面对别人好奇的眼光。
有个更有效的做法就是,若对方即将参加入学考试,不妨写告发信到他所志愿
的学校,对他的将来一定有影响。

(2) 公开预告「跳楼自杀未遂」
首先送告发信给大众传播媒体,并在告发信中加注「X月X日将从XX大楼跳楼
自杀」的自杀预告。
若没有引来骚动的话,在行动前先以匿名电话告知「在XX大楼有名女子意图跳
楼自杀」。
然后再爬到大楼屋顶平台,那幢大楼都行,就是不要找偏僻的地方,尽量在容
易有人起哄的都市闹区。为了不马上就被警察抱下来,在突出于栅栏部分的屋顶最
恰当,站在栅栏外侧,警察就必须越过栅栏才可救人。
利用栅栏和警察拉拉扯扯,以便拖延时间、引人注目,当然事前必须作番实地
调查。等到媒体来到,就会对你所告发的事实大加宣扬,并找学校或欺负你的人采
访,突显出暴力学生和学校教导无能的问题,千钧一发之际,你获救了。

(3) 服药自杀未遂
仍是送告发信给传播媒体后,再进行药物自杀未遂。药物就是在鹤见济的《完
全自杀手册》中所记载的「旅行明西亚」其成份中的「吉弗恩喜多拉敏」有抗组织胺剂
作用,会出现中枢神经抑制和兴奋的混合症状,严重刺激脑部而深度丧失知觉。
重六○公斤的人只需卅八~六○锭,就陷入「深度睡眠」状态。
可是事实上有人服用四○几锭失败而获救的例子。然而症状严重,全身无力,
无法站立、握手,结果被妻子发现,赶紧叫救护车送至医院洗胃、尿道插管,才得
以生还。
虽然不曾有人因此而丧命,但为安全起见,服用量少较好,而且当然要在容易
被人发觉的场所服药,枕头旁放封遗书效果更佳。可是药效因人而异,不敢保证是
否无后遗症。
最后一句话就是,「血的抗议」一定要有众所皆知的意义。因此即使只是用菜刀
切手指头,只要场所够震撼的话,就可营造效果。当然事前一定要通知媒体。

 
  




  

 


  



 

高级
 
自杀未遂者(当然是伪装)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即使被知道是事先计画,顶多受
些责难而已。而大家一旦明白真相,自会对你寄予同情,而欺负人的对方将会引起
共愤。
所以即使觉得有点羞耻,也请考虑行动,情况将大为逆转;一味地忍让,只是
助长恶势力而已。


手段二「集体抗争」…………………………………………〔合法或不起诉〕


学校是个有许多不合理规定的地方。教师们借着「校规」之名来管制学生、压抑
他们的意志。
然而,这些「校规」,仍有许多尚待考量之处,在此介绍一些例子:

●学生禁止打三分钟以上的电话。 (兵库县多纪郡中学)
●禁止在校内食用非学校所供应的食物或便当以外的食品,饮料亦禁止。 (兵库县内
中学)
●校内禁止和异性谈话。若要交谈,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许可后在谈话室内交谈。
(东京都共学高中)
●裤子必须为白木绵,深色系。 (都内板桥区的中学)
●厕所卫生纸用量一次限定为三○公分。 (奈良县的中学)
●向老师或客人打招呼时,首先要和对方正面保持两桌面距离,然后眼睛注视对方,
上身往前下倾三○度,静止数秒后再抬身,速度约是一个呼吸。 (东京都的中学)

这些规矩简直愚蠢无比。其中像「吃午餐时别忘了感谢五谷,静静地嚼食,八分
饱,饭后漱口。 」、「学生禁止叫外送食物」、「小号三○秒、大号三分钟」等等,全
是令人喷饭的规定。
这些规矩全部不符现实。
那么国外的情况如何呢?

●女学生不可怀孕,男学生使人怀孕无罪(肯尼亚的小学~高中)
一年间有一万名女学生因怀孕而遭退学。
●校内禁止喝酒,抽烟要在吸烟室抽(法国的中学)
法国人对于抽烟、喝酒,没有年龄限制。
●禁止携枪、毒品至学校(美国)
治安不良情况下的美国校规。

还真是稀少,针对此要如何对抗呢?在此举个好例子以供参考。


⊙事件档案---教师弹劾⊙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发生在鹿儿岛市市立中学的事件,二年级的十四名导
师跪下向学生们谢罪。
事情的开端是午休时,有八名二年级男学生用卫生纸包住身体在玩,而被老师
纠正。就此看来好像老师是对的一方,然而这事件实际上是学生在渲泄心中所累积
的怨气。
据学生们说,以前在学校举办篮球大赛时,别校学生书包内的钱包和手表失踪,
有六名在附近的二年级男学生被怀疑。而学校的厕所标示牌不见时,竟把全体二年
级学生当作犯人看待。
以前接受过老师指导的上一年级学生也因愤怒而卷入此事件中,集体蜂拥至教
职人员办公室,命令十四名老师下跪赔罪。

姑且不论谁对谁错,但是若要对抗校规,倒可使用这种「集体抗争法」。个人展
开抗议活动的话,学校会要求秘密呈报,且通知表手续繁杂,但是若是集体抗争的
话,老师就处于弱势了。
为什么他们要有这些「校规」呢?会想有所反抗的人一定很多吧!
静冈县某中学,有学生对老师说「因为是生理期间,所以身体检查时想穿灯笼
裤」,可是老师却只回答说「若没有连裤袜的话就不行」,而命其当场脱下灯笼裤。
位教育者,竟是位不解人情味的冷血教师。
然而面对那样的校规机器人,若想有所抗议行动的话,如何开始较好呢?
第一是「署名行动」。
招募同伴,尽可能以将要毕业的三年级学生为中心。若是三年级学生已经决定
参加的话,就可给予老师压力,且内定被取消的话,可向教育委员会或相关单位提
出申告,而学校方面害怕生事,就会息事宁人。
中心人物最好秘密招募署名。全校有三分之二的人署名时,首先向PTA或家
长们通知此次署名意旨。
要阐述自己的理由。若是反常的校规,必须得到家长们的谅解,再拿出大家的
署名书的话,就会说「只有我家的小孩没有参加」,很有可能加入行列。
让学校和PTA陷入因境,若只有学生可能无法加以镇压,有家长们加入更有
利,但有时也不见得有效。不妨试试以前名古屋市内的高中女学生们的方法。


⊙事件档案---灯笼裤废止运动⊙

一九八七年七月,这所高中规定要穿灯笼裤,前年还说穿紧身裤也行,所以女
学生们皆强力反击,并开始签名活动。
对女学生来说,灯笼裤形同内裤,露出大腿令人羞耻,且会使生理期间行动不
安。
又有研究报告指出灯笼裤的松紧带太紧,对健康不好。也有许多类似石川县内
的高中报告指出,换成短裤使得每位女学生看来更活泼。
会对这些理由极力反驳者大多是体育老师。他们老是将「符合身体机能」挂在嘴
边,可是一旦叫他们穿韵律服做体操,却总穿长裤。女学生们觉得「不过是让体育老
师养眼罢了」,未必不是如此。
可是这些体育老师完全不顾女学生们的署名书,竟硬性通过规定,对于不肯穿
灯笼裤的学生,则罚兔子跳。
并宣布自明年起,六月~九月要穿灯笼裤。女学生们再次发起签名活动,约有
七成学生加入,可是再度被拒绝,她们最后只好使出杀手□,向大众传播媒体投书。
于是学校突然软化,穿灯笼裤的规定被取消了。
前面早已阐述过投书传播媒体的功效之大。
说明理性的抗议活动却得不到回应,媒体也会来取材。
最好尽量事先告知传播媒体「X月X日将在校门口抗议」,请他们来采访。
若是在美国就会接受面谈,听听抗议者的意见,就可以传达对学校的不满。
好选出一位思绪清楚的代表人发言,说话歇斯底里的人反而会造成反效果。
一旦聚集了所需的大众媒体后,全体再至教职人员办公室或校长室进行交涉,
不要单独行动。
因此出现了鹿儿岛下跪事件的「集体抗争法」,利用压力解决问题。
若是个人行动的话,当媒体离去后,可能会受到阴险的报复,所以人愈多愈好。
一进入团体交涉阶段,接下来的就是不断地向校长和老师们提出质询。问他们
学校规定的基础根据何来,若是答不出来,瞬间以照相机拍摄,而决定胜利关键。
同时也要先研习有关的法律常识。日本学校教育法第一一一条规定「校长和教员
在教育上认同必要时,可对学生和儿童施以惩戒,但是禁止体罚。 」体罚内容如文部
省(教育部)所规定。
「体罚内容是指身体性质方面」,例如殴打、踢人等对身体直接侵害的内容皆是,
罚跪、罚站、留校、疲劳空腹等使肉体痛苦的方式也属体罚内容。
因不遵守「反常的校规」而受到体罚的话,可根据这条文控告对方违反法律、侵
害人权;老师大多是具有法律素养的人,此招非常有效。


手段三「设圈套」……………………………………………〔合法或不起诉〕

一九七三年二月,当时现职为青山学院大学法学部的教授(时为六十三岁),被
即将毕业的女学生(当时廿三岁)控告他「在教室和研究室内施予暴行」。
女学生以学生身份出席教授的英语会话特别课程,教授以「语言能力好才找得到
好职业」、「希望帮忙收集报告资料」等为理由,将学生诱拐至教室并压倒施以暴行。
后来又以「向双亲告状」为理由,数日后又强行与之发生关系。
教授完全否认犯罪行为,强调是在两情相悦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但仍以暴行
伤害致伤罪、强奸、猥亵罪,被判刑三年。
教授失去了地位且和妻子仳离,并为了诉讼费用而变卖房子和土地,仍不断被
论罪,而于一九九四年一月因意外身亡。
一位具有大学长老发言身份的教授,突然在一夜之间因失足而断送人生,究竟
是否强奸呢?也无人敢确定。但至少是对世上那些色狼老师的最佳警惕。
亲密地和女学生并肩走路或拉手、换衣服时直盯着瞧、抚摸头发、乱开黄色笑
话……这全是色情行为,但男老师本身以为这只是「沟通行为」罢了!
而且不只是这些小小的猥亵行为而已,竟毫不知羞耻地强要「向双亲告状」、「会
影响成绩」来做威胁。继续保持沉默的女学生,如今全国里应有许多这种人吧!
为了她们,至此教妳们如何对付那种老师并使之入罪的方法。
就是使其「中圈套」。
最单纯的方法就是将写有「XX中学的XX老师连续对女学生做出猥亵行
为,XX中学全体致上」的告状信送到教育委员会。一旦开始调查,色情老师将可受
到牵制吧!
也有比这方法更激烈的「圈套」。


激照

就是利用照相机把色情行动的瞬间快速照相。作战方法首先锁定为老师的色情
行为而苦的女学生,或者愤恨老师的学生为目标,并和他们成为朋友。此复仇法的
连带游戏是重要的一环。
接着开始布下圈套。首先诱拐老师,最好是体育馆或实验室等人烟稀少的地方,
事先要找好容易拍照的「密室」。
接着当然事先把屋里的一个窗子打开。同伴就从此处偷窥,等待按下快门的一
刻。此时若房间暗而无法拍照清楚的话,就选择户外。
为了确保可以照相,最好选用价格高的红外线照相机。
即使是普通相机,也可用市售的红外线灯胆来取代闪光灯,而当作红外线照相
机使用。若是装上市售的红外线灯胆(五七○日元)拍照的话,即使很暗也能将对方
的脸清楚拍下。
将老师诱导至最适合同伴拍照的位置,然后再若无其事地靠近老师身体,解开
衬衫钮扣、拉下裙子拉链以挑逗老师。
如果本来就是一位常做出不轨行为的老师,一看到这种现象,马上就会想偷尝
甜果。如果老师没有反应的话,抓着老师的手倒向自己。此时要注意照相机一定要
正面面对老师的脸,尽量把老师的手碰在自己的胸前。
于是同伴透过窗子按下快门,可能快门的声音会使老师发觉他中了圈套。可是
若离开数公尺的话,就不太可能听见。要注意偷拍照片一定要拍到真正想要的东西,
但也要考虑到当事者的女性。
如果一不小心真的要假戏真做的话,同伴赶紧藏好照相机,打开窗子假装偶然
经过地叫道「老师,您在做什么?」趁老师走动时,赶紧离开以免照相机被抢。
和朋友一起把附有照片的告发信送至教育委员会,但是不可送到学校,学校有
可能想息事宁人,教育委员会或大众传播媒体都行。
于是就会有人来调查,为何以前早就有这种行为,而忍气吞声。因为谁都不相
信,就对大家说明想拍照取证的用意……。大家看了照片,再诉说连日所受伤害的
辛酸,大家就会觉得「不得已才这么做,否则怎能查出真象呢?」而对你寄予同情。
在行动之前,一定要对周遭朋友诉说因色情行为所承受的苦恼,一旦广为流传,
日后自有许多题材可取。
============================
窃听

接着要介绍的是一个人就可行动的「圈套」。对于老是趁旁若无人时而做出猥亵
行为的老师,「窃听」的方法最适合了。
若总是把妳叫到校内的某房间内予以猥亵的话,就在那房间内装窃听器,或是
对方的私人房间、理科教室、教师研究室等私人房间也最好安装窃听器。
若想更确实的话,如前面所述的圈套般,诱拐老师到仓库或器材室,让他说出
猥亵的话。
至于所需要的窃听器在东京秋叶原的电器街中就可轻松购得。此外,「RADIO
LIFE月刊」之类的杂志也常有邮购广告。
推荐AC电源型和伪装品型两种类。 AC电源型为插座增设用的三叉插座型,
就算电源被切掉,也不会令人起疑,而且可由电源或电气供给其窃听功能,具半永
久性性质。伪装品型可安装在桌灯、钢笔、收音机、桌历时钟内,不会令人怀疑。
但是电池只能维持廿四小时,这点须注意。
一切准备妥当,就等那名老师对女学生施暴的时刻,或者自己单独布局亦可。
或是有同学告诉你她所受害的情况,教她使用窃听器的方法,一旦被猥亵时就说
「XX老师请不要这样,不要碰我的胸部」等,表示情况的特定名词要出现,以便让
人知道老师究竟做些什么事。
接着再挑拨老师「要向教育委员会告发」,若是能让他说出如「让教育委员会知道
的话,妳就无法升学了。 」等威胁性的字眼更好。再依前述的方法将录音带公诸于世,
一定有效。
偷拍照和录音都是诱使敌人犯罪行为暴露的手段。 FBI也常以此作为搜证方
法,虽然卑劣但不算违法。但是若是被告犯罪不实的话,根据日本刑法一七二条的
「诬告罪」规定,可处十年以下徒刑。


手段四「讨人嫌」……………………………………………〔三年以下徒刑〕


受欺负时,报告老师是靠不住的。学校也一定不会向教育委员会报告,而以「内
部争吵事件」为由,淡化处理。
一九八五年,福岛县有位母亲因她念国中三年级的儿子受同学欺负而怒气在
身,竟和某位好朋友(黑社会份子)一起威胁欺负人的学生。因要求赔偿费一○○万
日元,而以恐吓罪名被逮捕,此案若是没有索钱赔偿的话,真可说是极具效果性的
复仇手段。
目前的欺凌手段变本加厉,常在对方的肉体上、精神上施以濒临死亡的虐待。
关于孩子之间的事,常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大人们就不得不挺身而出。
此希望那些有小孩因受欺凌而苦的父母们,能阅读本篇。
那么,怎样做才好呢?


利用律师

首先最简单,最确实的大人就是「律师」。一旦仰赖黑社会,往后恐怕反而纠缠
不清,使得全家人皆成为「另外欺负人」的手下牺牲品。若是律师只会收取最初的前
金和事后报酬费,绝不会再生枝节。
拜托律师后,把所有事情说清楚,再一起去拜访专门欺负人的学生家庭。和他
的双亲见面,并具体传达他的恶劣行为程度。告诉他的双亲,就法律来说已侵害到
人权,必须接受少年法等的处置。
最后再郑重警告,若以后再继续如此的话,不法行为若明显,可要求赔偿,只
要公开事实,对你的小孩未来将有莫大影响--给予对方没有胁迫性的压力,这些
事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对方的双亲一定感到很惊慌,平常欺负人也不致于演变到如此,可利用律师头
衔给人一种想像不到的无言压力。
可能令人觉得来意不善,可是利用律师却是合法的「讨人嫌」手段。这只不过是
在主张正常的权利,每个人都可如此做。
话说回来,受欺负的一方总是有这样的倾向,忍气吞声地等待暴风雨过去,然
而如此做只是更鼓励爱欺负人的虐待狂。
在此教导那些受欺负的小孩「一人讨人嫌复仇法」。


以「破坏东西」之名威胁
最简单的复仇法就是使加害者的所有物泡汤。教科书、笔记用具、书包、鞋子
……放到便器内,或和垃圾一起烧掉等等。这样做不会被当作犯人看待,可是有可
能受到更残酷的虐待,因此倒不如到他家去。
例如在对方的房间外徘徊,半夜时用大石头丢他房间,彻底让他知道想报仇的
心意。欺负人的小孩可能意外地以为你在和他玩,你也可能因而丧气地停止报复行
为,可是实际上成功的案例很多。
符合日本刑法二六一条的「器物损坏罪」,有可能将处三年以下徒刑或三十万日
元以下的罚金。


捏告(诬蔑)

间接的手法捏告犯罪事实,嫁祸于对方的方法。可能需要花些钱和使些小手段,
可是复仇确实性更高。
例如把稀释剂放在对方的桌内或橱柜里,并匿名向学校通报。甲苯酸稀料比漆
稀料使老师所受震撼更大。
在新宿西口或涉谷等地就可买到甲苯酸稀料。地下道入口附近若有莲蓬车或车
子停在那里的话,那个人就是贩卖者,握拳触鼻,就是欲吸稀薄剂的动作。
若是买不到,酒或香烟也行,但如果一定要引起老师的严格检查,还是甲苯酸
稀料较好。可是若对方本来就是穷凶恶极之人,效果可能不佳,这种情况下只好仰
赖警察了。
校内若要诬陷别人犯罪的话,比较会受到限制,因此往校外着手。校外是学生
最容易犯罪的地方,且诱因太多了。方法如下:
先准备一台照相机,一台即将丢弃的旧相机就够了。一切准备就绪,下课后跟
踪对方,当对方走进店内,就是下手的时机。若是书店,趁他拿起书的瞬间照相,
如果是便利商店,拿起任何商品皆可瞬间拍照。因为是在店里,所以不需担心光线
问题。
须注意的是,在拍照的瞬间不可让对方发觉,最好躲在角落里。同时若对方想
拿钱包而打开书包的时候,更是好机会。即使对方真的想买这个商品,可是看到这
些瞬间照片,会让人以为他在偷窃。
底片拿到距学校很远的冲洗店冲洗较好,最好多洗几张。也可利用影印店的彩
色影印机复制,但仍然是愈远的商店愈好。
将现场照片贴在画纸上,特地以马克笔在下方(笔迹不可被认出)写着「现场拍
摄」,连当事者姓名、学校名称都要注明。
等到入夜后,再将捏造完成的传单贴在对方家附近的墙壁、电线杆、布告栏上。
再来就会流言四起,逼得对方走投无路,想要证明这张传单不真实也很困难了。
平常行为不良的人,只要照片就足以采信。
趁对方把手伸入自动贩卖机取出口时瞬间摄影,捏造「自动贩卖机破坏狂」形
象,或者当对方打公用电话时瞬间取像,捏造「电话机破坏狂」之名。
如果有单眼望远镜的话,倒不如偷窥对方家中的情形,一旦他有不耻行为就瞬
间拍照。
自慰是国中生、高中生最常有的色情行为。
摄影成功后就开始散布消息,路边或学校内都可以,让对方身败名裂,一夜之
间他就由欺负别人变成受人欺负的角色。
可是有个问题待考量。
违反风俗的照片不可在街旁的快速冲印店冲洗,若拍摄到性器官更是不可能,
更遑论裸体拥抱了。可是仍有许多地方可以冲洗裸体照片,所以不必担心,但是为
了慎重起见,最好是外借设备在自己的私人工作室内冲洗。
虽然所费不赀,可是愈不可能让人看见照片内容(包括工作室的店员在内)。
若是事迹败露,依据日本刑法二三○条规定,触犯「名誉毁谤罪」,可处三年以
下徒刑、拘役或五○万日元以下罚锾,刑责愈重,自己所受的伤害也愈深。
此方法是针对学生的,针对老师的「讨人嫌」方法将在下一项中详述。


手段五「严重的恶作剧」……………………………………〔三年以下徒刑〕


一九九○年七月,在福冈市内的某中学发生「活埋学生」的事件。七名老师将涉
及恐吓事件的数名学生中已知道姓名的两位,活埋在沙滩的沙土中二○分钟,只露
出头部,强迫他们说出共犯者的姓名。
据说那两名学生,后来也加入格技场的暴力殴打事件。
以上行为已超出老师的权责,完全是流氓行为。对于这种劣根性老师,在此介
绍略有水准的复仇法。


对车子动手脚

若是想报仇的那名老师开车上班的话,真是大好机会,不妨跟他开个玩笑。

(1) 消音器内塞入异物
首先的方法就是塞入异物于消音器内,像香蕉、马铃薯、湿报纸都行。再加上
车内充满废气瓦斯,全部变得黏褡褡,有效之处就是不容易排除。

(2) 在挡风玻璃上倒牛奶
最难清理的东西就是牛奶。在车窗玻璃上全部倒满牛奶,因为牛奶含有脂肪成
分,一旦附着上,就是以水冲洗也难以清除。
每天学校午餐的牛奶量应该很多,可多加利用。

(3) 在车身乱画
其他如用铜板、小石头、小刀等尖锐的东西来刮伤车身,这些都是老方法。
还有比刮伤更具效果的方法,写些猥亵的涂鸦,让车子无法在街上行驶。
或者拿喷漆写字也行,再加上「喜欢XX老师,毕业生XXX留」等字眼,搅乱
他调查的心思。


找碴!

以上都是间接报复法,接着介绍直接报复法。
在夏目漱石的「小和尚」这本书中,中学生们在主角新美老师所睡的蚊帐中,放
进一大堆的蚱蜢。在此就是要介绍足以引起骚动的作战法,若有同伴一起行动更好。
准备大量的粪便,先保管使其完全发酵。尽量贮藏在塑胶桶内,保持一段距离
放置在校园角落内。
接着等待老师要上大号的时候。只要老师一进厕所,其中一人就尾随其后,但
不可被发觉,假装在隔壁厕所大号,另一人则将保存的粪便拿来。
保持一段距离,确认老师的脚步声后,采取骑肩站立的姿势,越过厕所界限,
将大便往头倒下。
赶快逃跑,老师因为满身是粪便而不方便追人,这就是复仇法。倒在车上或摩
托车上也行。
前述的车子玩笑和使得衣服无法穿第二次的方法,可依「器物损坏罪」而判刑三
年以下或三十万日元以下罚锾。


播映色情影片

一九九三年二月四日,在福冈县太宰府市的市立太宰府东中学学校发生了一件
不合情理的事。
二年级女生的保健体育课自习时间,竟然有成人电视画面出现。
原专任老师请假,由另一位老师代课。为了让学生观看教学用录影带,而将录
影机从职员室搬到教室。上课之前学生将电源插上时,竟出现成人色情电视画面。
原来是前几天有另一位男老师私自将录影机带回家,并向出租店租借色情影带
观摩,没有注意到是否已将影带卸下,就这样又搬回职员室。
这名老师因观赏色情片而失去全体学生对他的信赖,不只成为大家的轻蔑对
象,且因为他私自把公物带回家使用,在职务上已经犯罪。所以,可利用这种方法
复仇。
赶快到录影带店买支A片,愈色情愈好。如SM、淫书研究、强奸、痴汉系列
等,女子高中生也行,最近流行的名字和脸部照片最恰当。
出租店因有记录租借人的资料,绝对不要去租。不妨去旧书店逛逛,既便宜东
西又多。东京神田神保町或早稻田的旧书店街,都有这类的专卖店。
再悄悄地安装在教室的录影机上。
趁老师尚未到的休息时间,随口说说「老师迟到了,先看录影带吧」,将全体同
学集合,开始欣赏。
在老师未到达之前,一定充斥着女学生的悲叹声和男学生的欢呼声。
「昨天最后一个使用录影机的人就是老师呀!」,让大家对行为者印象深刻。
等老师出现,再使出最后手段说「老师,看A片哦!」使老师百口莫辩。
若老师开始在找主谋者,一定要三缄其口。不仅如此,再向教育委员会或PT
A投书的话,问题更大,即使老师不被否定或解雇,大家也一定有所偏见:「他就是
在学校看A片的老师。
再向地方报社投书,保证更为轰动。
为确保成功,在实施前必须散播谣言,如「那个老师好像总在放学后看A片呢!
我没有敲门走进教室,他竟慌张地把录影机关掉,还瞪着我呢!他一定做了见不得
人的事。 」谣言散播的愈快,愈增加可信度。
而同时,这也是毁谤名誉的不法行为。


手段六「以牙还牙」…………………………………………〔十年以下徒刑〕


东京都足立区内的中学发生了凄惨的欺凌事件。被欺负的男生在女学生们面前
承受极度屈辱的恶作剧,用小刀割伤肛门,并塞进石头,女学生们竟边看边笑。
相反地在男学生面前,女学生命令受欺负的女生裸体,并拍照。
甚至于还有男学生被强迫在女孩子面前自慰;命令女学生把裙子往头上打结,
就像包头巾一样,再将把手插入其阴道内。
这简直和纳粹党的拷问行为没有两样,至于复仇法当然就是以牙还牙,令他尝
到终生难忘的屈辱滋味。


棒子暴行

在放学后回家途中袭击,准备铁棒和黑垃圾袋。若对方是女生的话,则准备剃
刀一把。
从背后接近,以垃圾袋罩头。让对方认不出人,再用棒子殴打其腹部。若殴打
头部或心脏的话,可能会致人于死地,所以一定只能殴打腹部下方。
等对方闷昏后,再取下垃圾袋并用剃刀划脸。可是只画一直线很容易就可治愈,
若是十字形、交叉形,即使治愈也会有痕迹。
尤其是想将让自己犹如生活在地狱中的对方一生瞬间变成黑暗,使其脸受伤是
最好的方法。
或者用烟头触其肌肤,即使只是在脸部作业,也足以使对方精神大受伤害。
这些行为皆触犯日本刑法二四○条的「伤害罪」,将处十年以下徒刑或并科三十
万日元以下的罚锾。


侵入暴行

此复仇法男女皆适用。将对方受屈辱的照片拍下,再公诸于世。
详细方法如下:

(1) 侵入法
首先突然闯进对方家中。然后仔细观察,趁家人都熟睡的时刻,找出对方房间
的位置并入侵。
准备的东西是胶带和打火机,还有就是电动按摩器和香蕉,以及袖珍型照相机。
当然要用连裤袜罩脸,以免被认出。
由厨房或玄关潜入最恰当,这样才不会和起床上厕所的人碰面。从隙缝偷窥,
由煮菜的声音来做好事前确定工作。
至于割开玻璃的方法可用「烧断法」。在玻璃上贴胶带,再用打火机加热使其有
裂伤再割开,比起用螺丝起子割玻璃,完全没有声音且更为简单。
潜入成功后,首先将厨房门或玄关的链扣拿下,万一被发现时,比较容易逃脱。
接着依你所调查的资料,往目标者的房间走去。
如果对方中途起床的话,就敲门诱拐他出来。看到对方探出脸来,就用高电压
枪敲击对方以致昏迷,在倒下的瞬间抱住他,以免倒地出声。

(2) 暴行法
一旦昏迷,赶紧将之五花大绑。随手拿起毛巾或内衣塞入口中,再用橡皮筋捆
住,不要让他出声,但要注意不可罩住鼻子。
再用裤袜把手绑在身后,脚踝也要绑住,绑法就是绕一圈后扭紧再打结,这样
他就无法脱离。
如此就可任意处置对方。
首先趁对方意识未恢复之前,先拍摄各种姿势的裸照。
不管是男是女,裸照乃是人的一大屈辱。将香蕉插入肛门--回忆起自己所受
的屈辱,把这种姿势拍摄下来,心想对方「看了这张照片,一定羞愤至死吧。」
事情办完后,别忘了在他耳边威胁。
「若跟别人说起这件事的话,就把这些照片公开,到时候让你见不得人。」
再将对方打昏,解开他的束缚,然后逃走。
如果时间足够的话,在离开时将附近的抽屉弄乱,假装是小偷闯入的样子。
要对方不说出口,即使警察来了,也只是以为惯窃所作,可是别忘了把作案工具丢
进下水道内。
以上皆是极为残酷的复仇法。可是如果所受的屈辱一定要有所渲泄的话,就让
对方也尝到痛不欲生的经验。

, seout="this.style.backgroundColor=#fff">机使用。
若是装上市售的红外线灯胆(五七○日元)拍照的话,即使很暗也能将对方
的脸清楚拍下。
将老师诱导至最适合同伴拍照的位置,然后再若无其事地靠近老师身体,解开
衬衫钮扣、拉下裙子拉链以挑逗老师。
如果本来就是一位常做出不轨行为的老师,一看到这种现象,马上就会想偷尝
甜果。如果老师没有反应的话,抓着老师的手倒向自己。此时要注意照相机一定要
正面面对老师的脸,尽量把老师的手碰在自己的胸前。
于是同伴透过窗子按下快门,可能快门的声音会使老师发觉他中了圈套。可是
若离开数公尺的话,就不太可能听见。要注意偷拍照片一定要拍到真正想要的东西,
但也要考虑到当事者的女性。
如果一不小心真的要假戏真做的话,同伴赶紧藏好照相机,打开窗子假装偶然
经过地叫道「老师,您在做什么?」趁老师走动时,赶紧离开以免照相机被抢。
和朋友一起把附有照片的告发信送至教育委员会,但是不可送到学校,学校有
可能想息事宁人,教育委员会或大众传播媒体都行。
于是就会有人来调查,为何以前早就有这种行为,而忍气吞声。因为谁都不相
信,就对大家说明想拍照取证的用意……。大家看了照片,再诉说连日所受伤害的
辛酸,大家就会觉得「不得已才这么做,否则怎能查出真象呢?」而对你寄予同情。
在行动之前,一定要对周遭朋友诉说因色情行为所承受的苦恼,一旦广为流传,
日后自有许多题材可取。
============================
窃听

接着要介绍的是一个人就可行动的「圈套」。对于老是趁旁若无人时而做出猥亵
行为的老师,「窃听」的方法最适合了。
若总是把妳叫到校内的某房间内予以猥亵的话,就在那房间内装窃听器,或是
对方的私人房间、理科教室、教师研究室等私人房间也最好安装窃听器。
若想更确实的话,如前面所述的圈套般,诱拐老师到仓库或器材室,让他说出
猥亵的话。
至于所需要的窃听器在东京秋叶原的电器街中就可轻松购得。此外,「RADIO
LIFE月刊」之类的杂志也常有邮购广告。
推荐AC电源型和伪装品型两种类。 AC电源型为插座增设用的三叉插座型,
就算电源被切掉,也不会令人起疑,而且可由电源或电气供给其窃听功能,具半永
久性性质。伪装品型可安装在桌灯、钢笔、收音机、桌历时钟内,不会令人怀疑。
但是电池只能维持廿四小时,这点须注意。
一切准备妥当,就等那名老师对女学生施暴的时刻,或者自己单独布局亦可。
或是有同学告诉你她所受害的情况,教她使用窃听器的方法,一旦被猥亵时就说
「XX老师请不要这样,不要碰我的胸部」等,表示情况的特定名词要出现,以便让
人知道老师究竟做些什么事。
接着再挑拨老师「要向教育委员会告发」,若是能让他说出如「让教育委员会知道
的话,妳就无法升学了。 」等威胁性的字眼更好。再依前述的方法将录音带公诸于世,
一定有效。
偷拍照和录音都是诱使敌人犯罪行为暴露的手段。 FBI也常以此作为搜证方
法,虽然卑劣但不算违法。但是若是被告犯罪不实的话,根据日本刑法一七二条的
「诬告罪」规定,可处十年以下徒刑。


手段四「讨人嫌」……………………………………………〔三年以下徒刑〕


受欺负时,报告老师是靠不住的。学校也一定不会向教育委员会报告,而以「内
部争吵事件」为由,淡化处理。
一九八五年,福岛县有位母亲因她念国中三年级的儿子受同学欺负而怒气在
身,竟和某位好朋友(黑社会份子)一起威胁欺负人的学生。因要求赔偿费一○○万
日元,而以恐吓罪名被逮捕,此案若是没有索钱赔偿的话,真可说是极具效果性的
复仇手段。
目前的欺凌手段变本加厉,常在对方的肉体上、精神上施以濒临死亡的虐待。
关于孩子之间的事,常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大人们就不得不挺身而出。
此希望那些有小孩因受欺凌而苦的父母们,能阅读本篇。
那么,怎样做才好呢?


利用律师

首先最简单,最确实的大人就是「律师」。一旦仰赖黑社会,往后恐怕反而纠缠
不清,使得全家人皆成为「另外欺负人」的手下牺牲品。若是律师只会收取最初的前
金和事后报酬费,绝不会再生枝节。
拜托律师后,把所有事情说清楚,再一起去拜访专门欺负人的学生家庭。和他
的双亲见面,并具体传达他的恶劣行为程度。告诉他的双亲,就法律来说已侵害到
人权,必须接受少年法等的处置。
最后再郑重警告,若以后再继续如此的话,不法行为若明显,可要求赔偿,只
要公开事实,对你的小孩未来将有莫大影响--给予对方没有胁迫性的压力,这些
事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对方的双亲一定感到很惊慌,平常欺负人也不致于演变到如此,可利用律师头
衔给人一种想像不到的无言压力。
可能令人觉得来意不善,可是利用律师却是合法的「讨人嫌」手段。这只不过是
在主张正常的权利,每个人都可如此做。
话说回来,受欺负的一方总是有这样的倾向,忍气吞声地等待暴风雨过去,然
而如此做只是更鼓励爱欺负人的虐待狂。
在此教导那些受欺负的小孩「一人讨人嫌复仇法」。


以「破坏东西」之名威胁
最简单的复仇法就是使加害者的所有物泡汤。教科书、笔记用具、书包、鞋子
……放到便器内,或和垃圾一起烧掉等等。这样做不会被当作犯人看待,可是有可
能受到更残酷的虐待,因此倒不如到他家去。
例如在对方的房间外徘徊,半夜时用大石头丢他房间,彻底让他知道想报仇的
心意。欺负人的小孩可能意外地以为你在和他玩,你也可能因而丧气地停止报复行
为,可是实际上成功的案例很多。
符合日本刑法二六一条的「器物损坏罪」,有可能将处三年以下徒刑或三十万日
元以下的罚金。


捏告(诬蔑)

间接的手法捏告犯罪事实,嫁祸于对方的方法。可能需要花些钱和使些小手段,
可是复仇确实性更高。
例如把稀释剂放在对方的桌内或橱柜里,并匿名向学校通报。甲苯酸稀料比漆
稀料使老师所受震撼更大。
在新宿西口或涉谷等地就可买到甲苯酸稀料。地下道入口附近若有莲蓬车或车
子停在那里的话,那个人就是贩卖者,握拳触鼻,就是欲吸稀薄剂的动作。
若是买不到,酒或香烟也行,但如果一定要引起老师的严格检查,还是甲苯酸
稀料较好。可是若对方本来就是穷凶恶极之人,效果可能不佳,这种情况下只好仰
赖警察了。
校内若要诬陷别人犯罪的话,比较会受到限制,因此往校外着手。校外是学生
最容易犯罪的地方,且诱因太多了。方法如下:
先准备一台照相机,一台即将丢弃的旧相机就够了。一切准备就绪,下课后跟
踪对方,当对方走进店内,就是下手的时机。若是书店,趁他拿起书的瞬间照相,
如果是便利商店,拿起任何商品皆可瞬间拍照。因为是在店里,所以不需担心光线
问题。
须注意的是,在拍照的瞬间不可让对方发觉,最好躲在角落里。同时若对方想
拿钱包而打开书包的时候,更是好机会。即使对方真的想买这个商品,可是看到这
些瞬间照片,会让人以为他在偷窃。
底片拿到距学校很远的冲洗店冲洗较好,最好多洗几张。也可利用影印店的彩
色影印机复制,但仍然是愈远的商店愈好。
将现场照片贴在画纸上,特地以马克笔在下方(笔迹不可被认出)写着「现场拍
摄」,连当事者姓名、学校名称都要注明。
等到入夜后,再将捏造完成的传单贴在对方家附近的墙壁、电线杆、布告栏上。
再来就会流言四起,逼得对方走投无路,想要证明这张传单不真实也很困难了。
平常行为不良的人,只要照片就足以采信。
趁对方把手伸入自动贩卖机取出口时瞬间摄影,捏造「自动贩卖机破坏狂」形
象,或者当对方打公用电话时瞬间取像,捏造「电话机破坏狂」之名。
如果有单眼望远镜的话,倒不如偷窥对方家中的情形,一旦他有不耻行为就瞬
间拍照。
自慰是国中生、高中生最常有的色情行为。
摄影成功后就开始散布消息,路边或学校内都可以,让对方身败名裂,一夜之
间他就由欺负别人变成受人欺负的角色。
可是有个问题待考量。
违反风俗的照片不可在街旁的快速冲印店冲洗,若拍摄到性器官更是不可能,
更遑论裸体拥抱了。可是仍有许多地方可以冲洗裸体照片,所以不必担心,但是为
了慎重起见,最好是外借设备在自己的私人工作室内冲洗。
虽然所费不赀,可是愈不可能让人看见照片内容(包括工作室的店员在内)。
若是事迹败露,依据日本刑法二三○条规定,触犯「名誉毁谤罪」,可处三年以
下徒刑、拘役或五○万日元以下罚锾,刑责愈重,自己所受的伤害也愈深。
此方法是针对学生的,针对老师的「讨人嫌」方法将在下一项中详述。


手段五「严重的恶作剧」……………………………………〔三年以下徒刑〕


一九九○年七月,在福冈市内的某中学发生「活埋学生」的事件。七名老师将涉
及恐吓事件的数名学生中已知道姓名的两位,活埋在沙滩的沙土中二○分钟,只露
出头部,强迫他们说出共犯者的姓名。
据说那两名学生,后来也加入格技场的暴力殴打事件。
以上行为已超出老师的权责,完全是流氓行为。对于这种劣根性老师,在此介
绍略有水准的复仇法。


对车子动手脚

若是想报仇的那名老师开车上班的话,真是大好机会,不妨跟他开个玩笑。

(1) 消音器内塞入异物
首先的方法就是塞入异物于消音器内,像香蕉、马铃薯、湿报纸都行。再加上
车内充满废气瓦斯,全部变得黏褡褡,有效之处就是不容易排除。

(2) 在挡风玻璃上倒牛奶
最难清理的东西就是牛奶。在车窗玻璃上全部倒满牛奶,因为牛奶含有脂肪成
分,一旦附着上,就是以水冲洗也难以清除。
每天学校午餐的牛奶量应该很多,可多加利用。

(3) 在车身乱画
其他如用铜板、小石头、小刀等尖锐的东西来刮伤车身,这些都是老方法。
还有比刮伤更具效果的方法,写些猥亵的涂鸦,让车子无法在街上行驶。
或者拿喷漆写字也行,再加上「喜欢XX老师,毕业生XXX留」等字眼,搅乱
他调查的心思。


找碴!

以上都是间接报复法,接着介绍直接报复法。
在夏目漱石的「小和尚」这本书中,中学生们在主角新美老师所睡的蚊帐中,放
进一大堆的蚱蜢。在此就是要介绍足以引起骚动的作战法,若有同伴一起行动更好。
准备大量的粪便,先保管使其完全发酵。尽量贮藏在塑胶桶内,保持一段距离
放置在校园角落内。
接着等待老师要上大号的时候。只要老师一进厕所,其中一人就尾随其后,但
不可被发觉,假装在隔壁厕所大号,另一人则将保存的粪便拿来。
保持一段距离,确认老师的脚步声后,采取骑肩站立的姿势,越过厕所界限,
将大便往头倒下。
赶快逃跑,老师因为满身是粪便而不方便追人,这就是复仇法。倒在车上或摩
托车上也行。
前述的车子玩笑和使得衣服无法穿第二次的方法,可依「器物损坏罪」而判刑三
年以下或三十万日元以下罚锾。


播映色情影片

一九九三年二月四日,在福冈县太宰府市的市立太宰府东中学学校发生了一件
不合情理的事。
二年级女生的保健体育课自习时间,竟然有成人电视画面出现。
原专任老师请假,由另一位老师代课。为了让学生观看教学用录影带,而将录
影机从职员室搬到教室。上课之前学生将电源插上时,竟出现成人色情电视画面。
原来是前几天有另一位男老师私自将录影机带回家,并向出租店租借色情影带
观摩,没有注意到是否已将影带卸下,就这样又搬回职员室。
这名老师因观赏色情片而失去全体学生对他的信赖,不只成为大家的轻蔑对
象,且因为他私自把公物带回家使用,在职务上已经犯罪。所以,可利用这种方法
复仇。
赶快到录影带店买支A片,愈色情愈好。如SM、淫书研究、强奸、痴汉系列
等,女子高中生也行,最近流行的名字和脸部照片最恰当。
出租店因有记录租借人的资料,绝对不要去租。不妨去旧书店逛逛,既便宜东
西又多。东京神田神保町或早稻田的旧书店街,都有这类的专卖店。
再悄悄地安装在教室的录影机上。
趁老师尚未到的休息时间,随口说说「老师迟到了,先看录影带吧」,将全体同
学集合,开始欣赏。
在老师未到达之前,一定充斥着女学生的悲叹声和男学生的欢呼声。
「昨天最后一个使用录影机的人就是老师呀!」,让大家对行为者印象深刻。
等老师出现,再使出最后手段说「老师,看A片哦!」使老师百口莫辩。
若老师开始在找主谋者,一定要三缄其口。不仅如此,再向教育委员会或PT
A投书的话,问题更大,即使老师不被否定或解雇,大家也一定有所偏见:「他就是
在学校看A片的老师。
再向地方报社投书,保证更为轰动。
为确保成功,在实施前必须散播谣言,如「那个老师好像总在放学后看A片呢!
我没有敲门走进教室,他竟慌张地把录影机关掉,还瞪着我呢!他一定做了见不得
人的事。 」谣言散播的愈快,愈增加可信度。
而同时,这也是毁谤名誉的不法行为。


手段六「以牙还牙」…………………………………………〔十年以下徒刑〕


东京都足立区内的中学发生了凄惨的欺凌事件。被欺负的男生在女学生们面前
承受极度屈辱的恶作剧,用小刀割伤肛门,并塞进石头,女学生们竟边看边笑。
相反地在男学生面前,女学生命令受欺负的女生裸体,并拍照。
甚至于还有男学生被强迫在女孩子面前自慰;命令女学生把裙子往头上打结,
就像包头巾一样,再将把手插入其阴道内。
这简直和纳粹党的拷问行为没有两样,至于复仇法当然就是以牙还牙,令他尝
到终生难忘的屈辱滋味。


棒子暴行

在放学后回家途中袭击,准备铁棒和黑垃圾袋。若对方是女生的话,则准备剃
刀一把。
从背后接近,以垃圾袋罩头。让对方认不出人,再用棒子殴打其腹部。若殴打
头部或心脏的话,可能会致人于死地,所以一定只能殴打腹部下方。
等对方闷昏后,再取下垃圾袋并用剃刀划脸。可是只画一直线很容易就可治愈,
若是十字形、交叉形,即使治愈也会有痕迹。
尤其是想将让自己犹如生活在地狱中的对方一生瞬间变成黑暗,使其脸受伤是
最好的方法。
或者用烟头触其肌肤,即使只是在脸部作业,也足以使对方精神大受伤害。
这些行为皆触犯日本刑法二四○条的「伤害罪」,将处十年以下徒刑或并科三十
万日元以下的罚锾。


侵入暴行

此复仇法男女皆适用。将对方受屈辱的照片拍下,再公诸于世。
详细方法如下:

(1) 侵入法
首先突然闯进对方家中。然后仔细观察,趁家人都熟睡的时刻,找出对方房间
的位置并入侵。
准备的东西是胶带和打火机,还有就是电动按摩器和香蕉,以及袖珍型照相机。
当然要用连裤袜罩脸,以免被认出。
由厨房或玄关潜入最恰当,这样才不会和起床上厕所的人碰面。从隙缝偷窥,
由煮菜的声音来做好事前确定工作。
至于割开玻璃的方法可用「烧断法」。在玻璃上贴胶带,再用打火机加热使其有
裂伤再割开,比起用螺丝起子割玻璃,完全没有声音且更为简单。
潜入成功后,首先将厨房门或玄关的链扣拿下,万一被发现时,比较容易逃脱。
接着依你所调查的资料,往目标者的房间走去。
如果对方中途起床的话,就敲门诱拐他出来。看到对方探出脸来,就用高电压
枪敲击对方以致昏迷,在倒下的瞬间抱住他,以免倒地出声。

(2) 暴行法
一旦昏迷,赶紧将之五花大绑。随手拿起毛巾或内衣塞入口中,再用橡皮筋捆
住,不要让他出声,但要注意不可罩住鼻子。
再用裤袜把手绑在身后,脚踝也要绑住,绑法就是绕一圈后扭紧再打结,这样
他就无法脱离。
如此就可任意处置对方。
首先趁对方意识未恢复之前,先拍摄各种姿势的裸照。
不管是男是女,裸照乃是人的一大屈辱。将香蕉插入肛门--回忆起自己所受
的屈辱,把这种姿势拍摄下来,心想对方「看了这张照片,一定羞愤至死吧。」
事情办完后,别忘了在他耳边威胁。
「若跟别人说起这件事的话,就把这些照片公开,到时候让你见不得人。」
再将对方打昏,解开他的束缚,然后逃走。
如果时间足够的话,在离开时将附近的抽屉弄乱,假装是小偷闯入的样子。
要对方不说出口,即使警察来了,也只是以为惯窃所作,可是别忘了把作案工具丢
进下水道内。
以上皆是极为残酷的复仇法。可是如果所受的屈辱一定要有所渲泄的话,就让
对方也尝到痛不欲生的经验。


[此贴被486255于2010-6-28 12:07:00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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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枫關楓打开关枫的博客
2 楼: Re:完全复仇手册第二章 10年06月28日19点30分

非常辛苦了,谢谢






【追求卓越】
【保持纯真】
【放飞梦想】
——枫月优关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我爱阿加莎打开我爱阿加莎的博客
3 楼: Re:Re:完全复仇手册第二章 10年06月28日19点59分

如果有心的话,请发txt文件的下载地址就可以了。没必要这么一章一章的发,而且就算是一章一章地发,那也得整合在同一帖里面。


不然,我也随便去找部小说,上百章,一章发一帖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我爱阿加莎打开我爱阿加莎的博客
4 楼: Re:Re:完全复仇手册第二章 10年06月28日20点03分




【关枫在大作中谈到:】非常辛苦了,谢谢

凭什么?难道这是他手打的?呵,不过复制粘贴罢了


这儿有全本提供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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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被我爱阿加莎于2010-6-28 20:04:43修改过]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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