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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在c007上逛时看到的——《环球》专访何家弘 中国私人侦探业何处去?(人气:419)
 ryohen匿名
1 楼: 在c007上逛时看到的——《环球》专... 05年04月30日19点30分


《环球》专访何家弘 中国私人侦探业何处去?
作者: 杨士龙

  中侦网讯: 我们究竟应该怎样看待和对待私人侦探?中国私人侦探业将向何处去?私人侦探的兴起对于我们这个处于快速转轨中的社会又意味着什么呢?《环球》杂志记者为此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博士何家弘教授。

  《环球》杂志:谈到私人侦探,很多人都会自然地联想到侦探小说大师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目前,中国的私人侦探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
  何家弘:中国的私人侦探的形象目前是十分尴尬的,它没有合法身份,还处于半地下状态。因为公安部早在1993年就发通知,“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据估计,目前全国这种侦探所有2万多家(只是个估计,因为关于私人侦探所的判定还没有个统一的标准),虽然这些机构实际的业务范围往往都属于私人侦探的性质,如婚姻家庭纠纷、经济债务纠纷、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纠纷等类案件中的调查取证等,但一般都打着“咨询服务”和“社会调查”的招牌,没有一个真正叫私人侦探所的。

  《环球》杂志:公安部发出禁令10多年来,在我国的很多城市,比如北京、成都和沈阳,类似的组织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该如何解释这一现象呢?

  何家弘:市场经济的规律之一是有需求就会有供应。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和法制建设的进步,国人在面对纠纷和解决纠纷时的证据意识也有很大提高,“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中国社会中已经存在着对证据调查服务的市场需求,但对这种不断在增长的需求,职责和负担已然非常重大庞杂的政府部门根本无暇顾及,或者说没有能力做出积极的回应,民间的资源也就被市场规律调动起来,私人侦探便在中国应运而兴了。

  现在,随着汽车热的出现一些大城市就产生了与路和车有关的“职业人”,包括为外来司机引路的“城市向导”和专门帮新司机练车的“私人陪练”同样,私人侦探也是一种新行业,只不过其牵扯的问题更复杂。当然,这些服务都应该是法律所许可的,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的。但这并不等于说,老百姓做每一件事情都必须事前得到法律或者政府的许可。对于老百姓来说,只要是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可以做的事情。况且,公安部1993年的那个通知其实也不是法律,只是公安部发给各公安机关的一个内部通知。

  《环球》杂志:那为什么我们单单对于私人侦探这个新行业的存留问题争论了十几年还没有停止呢?

  何家弘:首先我觉得“私人侦探”的提法不太准确,叫“证据调查人员”或“民间调查人员”,或许更好一些。当然,“侦探”二字更吸引眼球,媒体和行当里的人也喜欢用这个词,但这种称谓并不利于它在社会上确立一个正面形象。因为侦探给人的印象是和犯罪打交道,跟刑事案件打交道。其实我国的这些所谓的私人侦探都不和刑事案件打交道,我也不主张他们介入刑事案件,因为那是由公安部门负责的。

  再就是,我们还有不少人没有摆脱传统思维模式的束缚。这些年来,在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下和社会大同的理想指引下,我们中国人形成了一种依赖政府的行为模式和思维习惯。然而,政府的资源是有限的,能力也是有限的,管得太多,就会顾此失彼,反而造成社会管理的无序或混乱。我认为,我国这些年在社会管理问题上的教训之一就是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

  如今,我国正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社会管理模式也要做相应的调整,政府职能观念也要有相应的转变。有些事情必须由政府来管,有些事情则可以由民间来管。这可以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并提高社会管理效率。私人侦探以商业方式介入社会法治秩序,应当可以成为对政府管理社会职能的补充。

  《环球》杂志:但不可否认,中国目前的私人侦探业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也是不少人主张予以取缔的理由。

  何家弘:私人侦探的工作本身也有两面性,既有维权的一面也有侵权的一面。一方面,它满足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它有可能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毫无疑问,当前中国的私人侦探业存在不少问题,例如,从业人员缺乏专业培训,而且良莠不齐;调查行为缺乏明确规范,时有侵犯人权之争;行业管理缺乏法律定位,犹如地下活动;业内人士缺乏长期考量,导致收费混乱。

  但是,存在问题是否就必须封杀呢?我不敢苟同。我们首先应该承认私人侦探的合法地位,让其从“半地下”经营转变为“地上”的公开经营,然后引导其发展,规范其活动。我们可以通过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加强对私人侦探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加强对私人侦探机构的注册登记和业务范围管理,使私人侦探得以良性且有序的方式服务于社会。

  《环球》杂志:您觉得中国私人侦探从“地下”走到“地上”还需要多长时间?

  何家弘:规范私人侦探业的最好办法,就是给它个明确的身份,用法律的规定来约束它,这就需要制定取证调查法、民事调查条例等。但我国的立法任务很重,而且因为私人侦探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个很严重、很迫切的问题,可能它并没有被放在优先立法的单子上。再者,学界在这个问题上也还存在争论,还需要时间进一步讨论。我想,如果这个行当没有重大的、有影响的事件发生,它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会维持现状。但不管是快还是慢,中国的私人侦探业迟早是要走到“地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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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侦探这个词彻底失望了。

[此贴被ryohen于2005-5-1 20:47:38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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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ryohen匿名
2 楼: Re:在c007上逛时看到的 05年04月30日19点33分


不知发这些东西算不算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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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杂志:日本私人侦探爱使“美人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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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19:40 《环球》杂志

《环球》杂志驻东京记者/高红

  提起日本的私人侦探,许多人自然会想到日本推理小说和影视作品中塑造的各种各样的私人侦探形象。私人侦探属于特殊行业,但得到了日本政府的承认,也是对日本警察业务的一种必要补充。日本的警察无权介入民事纠纷,只负责处理刑事案件,私人侦探却既可以参与民事调查,又可以在不妨碍警察搜查的前提下从事刑事案件的调查。日本社会对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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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的需求很大,因此冠名某某侦探社、某某调查公司的私人侦探性质的公司也就应运而生。

  私人侦探帮他抢回了女儿

  R是一位在日华人,他向我讲述了他的亲身经历:R娶了一个漂亮的日本空姐,并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后来俩人闹婚变,离婚前,妻子突然带着女儿藏到外地,爱女心切的他,为了找回女儿,走进了朋友介绍的一家私人侦探社。

  看了R提供的材料后,侦探社收下10万日元定金(约合人民币7500元),让他回家等待。8天后,侦探社交给他一份报告,详细记录了他女儿现在所在的地点和活动情况,并附有多张照片作为证据。R说,他提供给私人侦探的材料没起到丝毫作用,私人侦探通过电话局查询到他妻子及其亲属的电话号码才找到线索,然后,赶到当地对妻子和女儿进行了跟踪,确认无疑后才通知他。

  R想要回自己的女儿,但妻子肯定不同意,日本法院怎么会向着身为外国人的他呢?于是他又请私人侦探社帮忙。私人侦探谙熟法律知识,告诉他:“在日本,诱拐罪与杀人罪一样严重,我们无法直接动手,但你是孩子的父亲,你有权抢回自己的孩子,而且这属于民事范畴,连警察都管不了你。”

  在私人侦探的周密筹划下,R和一名私人侦探乘飞机赶到女儿居住的城市。一下飞机,就租了一辆车,开往妻女藏身之处。为便于行动,私人侦探对R的穿戴进行了全面策划,让他穿上平时从不问津的色彩鲜艳的衣服,戴上从来不戴的礼帽、太阳镜,穿着不出声音的便鞋。R与私人侦探在妻女的藏身处“蹲坑”,等待女儿出来。私人侦探几次到楼道及周围望风,还使用了一些警察也经常使用的侦察手段,向R报告她女儿的动静。

  经过一下午的等待,天已经黑下来,终于等到女儿跟舅舅到附近的便利店买东西。在女儿跟着舅舅从便利店出来经过他们车子的一瞬间,私人侦探果断地说:“这是最后的机会了,R先生你必须动手了。”R随即下车,悄声跑上前一把抓过女儿,趁孩子的舅舅还没反应过来就将孩子塞进私人侦探紧跟着开过来的车里……

  R先生讲得很动情,我听得惊心动魄。私人侦探无疑为R先生抢回女儿立下汗马功劳,为此R先生也支付了一大笔钱:除了刚开始的10万日元定金外,在找到孩子藏身处后,又付给侦探公司60万日元。据他介绍,私人侦探通常3个人跟踪一个人,有时还会雇佣家庭主妇带着小孩盯梢,以掩人耳目。一个负责跟踪的私人侦探1小时的报酬是2.5万日元。在他抢回孩子的行动中,每雇1名侦探与他一起行动,一天就得支付15万日元,如果第一天行动没有成功,第二天就是30万,即以后每一天的费用成倍递增。此外,私人侦探的饭费、交通费、住宿费、私下打探各种消息所要支付的“礼金”等费用也均由委托人承担。因此,雇佣私人侦探必须准备很大一笔钱。当然,如果钱不够了,委托人也可以随时中止委托。

  私人侦探的是是非非

  在日本众多的私人侦探社中,从规模看,小的只有几个人,大的则有几百人,在很多大城市设立了分公司,形成一个调查网络,可以受理日本全国各地的调查乃至东南亚、美国、欧洲等海外的调查业务。不论大侦探社还是小侦探社,它们之间都可以建立协作关系。即便是从未开展过合作业务的侦探社之间,如果有需要,也可以临时联系,进行合作,到时按照约定的金额付钱即可。

  日本私人侦探社接手的业务形形色色,五花八门,主要是民事纠纷。比如,调查夫妻一方的婚外情、寻找离家出走的人、对某个人或企业的信用进行调查、防止委托人被窃听和偷拍、帮助主人寻找丢失的宠物……甚至帮助委托人拆散人家的夫妻或情人,又承揽帮助昔日恋人、情人复缘的业务。

  日本的私人侦探主要由退休的警官、被开除的警官等有警察工作经验的人和私人侦探学校培养出来的新人组成。私人侦探不仅训练有素,而且还配有先进的窃听设备、摄影器材等工具,掌握先进设备的使用技术。除此之外,他们还要有高超的驾车技术、打高尔夫球、跳舞、游泳、外语等特长。

  私人侦探社在因特网上设有专门的网页,公开业务范围、咨询电话、收费情况等信息。它们也在杂志、电车上打广告,广告上大都写着“侦探”两个黑体字,下面是德国“黑贝”的头像。不过,信誉好的公司不用打广告也是顾客盈门,因为很多顾客都是经朋友介绍或慕名而来的。

  日本的私人侦探社良莠不齐。既有遵守法律,以诚心和信誉做保证兢兢业业工作的公司,也不乏以非法手段进行活动者,有的甚至是由黑社会参与的。

  近几年,日本的私人侦探还承揽了一种新业务,冠其名为“拆散屋”。自2001年日本的电视台播出与“拆散屋”有关的电视剧后,从事该项业务的公司大大增加,据业内人士说日本现有1000多家这样的公司。

  委托这种业务的人都是夫妻或恋人想赶走自己另一半的新欢,或者是夫妻一方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便委托专业公司实施“美人计”等手段,完成“拆散”工作。 据日本的电视台报道,一位女性的丈夫是公司老板,她为丈夫与公司里的女职员有婚外恋而苦恼,于是找到私人侦探社。侦探社接受委托后,派出了一名年轻漂亮、训练有素的女私人侦探,制造了一个天衣无缝的机会,与委托人的丈夫“邂逅”,然后步步深入,与其“谈情说爱”,直到让委托人的丈夫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主动与女职员分手才算完成工作。这位女侦探说,她入行以来,已使150多对婚外恋情人分手。

  日本社会和行业内对私人侦探的这种做法褒贬不一,日本警视厅责令下属的“日本调查业协会”对行业内进行监督指导,但是该协会会员仅占全国从事侦探行业人员总数的17%,影响力实在太小。

  日本的私人侦探在寻找线索时经常会借助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钻法律的空子,在行动上游走于法律的边缘。不过,私人侦探大都与警察有联系,警察破案有时也要求私人侦探提供帮助。此外,日本的侦探业内也有违反法律现象,如没有完全履行合同、行贿受贿、在委托人和调查对象之间周旋向双方收取费用等黑暗现象。近年来,委托人对侦探公司的投诉有增加趋势。日本警察厅曾试图通过立法来制约私人侦探的行为,并在2001年提出了有关法案,但结果不了了之。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60984444三昧真火
3 楼: Re:Re:在c007上逛时看到的 05年05月01日16点45分


私人侦探的合法性老生常谈,很多年过去了,还是这个样子,这是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所形成,但是禁令太久了,也不见得就好,同很多行业一样,总是不可能避开的,得有一个引导和规范的过程,可能在这个方面有些动作,希望这个动作是个快动作,不要是个慢动作。
调查业的同仁们顶了许多不应顶的东东,他们在很艰难的执著的做下去,我们在应忘了对此做出贡献的人,因为他们在这个处女地上守望,希望这个行业的阳光会升起,会走在阳光下。会为社会做出应做出的贡献,为经济的发展保航。
世界是复杂的,事情也是复杂的,但是事物的发展不以其简易而定,而是依社会发展而定,历史选择了什么,什么就有空间,什么事物存在,存在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有理的,心忧天下的调查业不用看心忧自己的眼神行事,不是调查业要走,要发展,而是必然会发展,因为大势所为,不因任何力量会停下,这是历史潮流吧。
有争论就有结果,虽然这个结果不见的会快,任重道远,希望耕于这个处女地的人们能心想事成。
也祝一路走好。







止戈

两只鸽子从你名字中间
飞上了蓝天
那些惊慌失措的面孔
在法律空白处与你相见恨晚
请原谅我们学习,成长的过错
请勾兑的针牵动关系的线
在光头和长发间无孔不入
你仍是站在法官和罪犯之间的中间人
风水的手天意的手
折开证据随意组合的手
移动条款的嘴淡化关键词的嘴
带着绳索,尺度,账号
把那些冤魂从鬼门关拉回来
鱼儿在法律的网眼中
自由地进进出出
想起您他们会心一笑
风和浪不过是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
余下来最好是停止干戈
因为即使是鱼死了
但网
没必要非破不可。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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