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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男子偷窥女邻居被判强奸罪(人气:2147)
 米田共和国国王便叔打开米田共和国国王的博客
1 楼: 男子偷窥女邻居被判强奸罪 09年04月16日10点26分


便注:不要被标题蒙蔽住了,偷窥不是最终目的,而是意图强奸的准备工作。

 家住成都新都区的李某暗恋邻居刘某。他趁刘某丈夫不在,潜入刘某家院落内,然后爬上一棵树窥探刘某在家的一举一动。李某在树上艰难度过4个多小时后,意外遇到闪电雷雨。刘某察觉到李某的行为并报警。近日,新都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缓刑1年。

  据新都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去年4月17日晚,李某在家喝了点小酒后,仗着“酒胆”,趁夜翻墙进入刘某家。当他准备进入刘某客厅时,发现刘某正在客厅看电视。李某赶紧收住脚步,爬上刘某院落中的一棵树伺机而动。

  闪电“赶”他回家

  他在树上艰难度过4个多小时后,天气突变。在一阵电闪雷鸣中,刘某家的院落被照得如同白昼。刘某受惊之下,无意间发现躲在树上的李某。李某知道事情败露,再也没有机会下手了,跳下树逃回家中。次日早上,李某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带走。

  “我爬上树,确实想强奸她。”面对民警,李某坦白了他爬上树的主观意图,表示愿意接受刑法处罚。

  新都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翻墙进入刘某家,企图与之发生性关系的目的很明确。因天气突变,他自觉地终止了犯罪行为。但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其从主观上终止了犯罪行为,可对其依法减轻处罚,法院据此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缓刑1年。

  为什么要判他强奸罪?

  川大法学院副教授莫晓宇认为,李某爬上刘某家的树,已经接近了刘某,事实上已为实施犯罪创造了条件。从刑法规定上讲,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形态。而我国刑法对故意犯罪的打击起点,就是从犯罪预备状态时开始的,李某的行为同样构成了强奸罪。因为天气突变,李某中止了犯罪行为,然而天气不足以使李某停止其强奸犯罪行为本身。李某放弃继续犯罪逃离现场,确实出于主观选择结果,因此符合刑法上犯罪中止规定。所以,法院的判处结果并无不当之处。据《华西都市报》


网友观点

dayoo628841:强奸的定义:在不愿意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无论男或女采取上述手段进行非法性交,都可构成强奸罪.而何谓性行为--男方的阳具插在女性的阴道内,为之性行为.那个儍瓜爬上树上,只可告他意图强奸大树,还要棵大树有个洞,否则只可告他非礼大树,分明给公安切生猪肉入罪,这个还是人治社会吗? 还有那位9up的法律教授d言论,存无法律知识基础. 如果有人从亊陌生拜访,分分钟给人起诉强奸罪,入屋行刧,意图杀人全家...,如果这那个儍瓜手上有枝玖瑰花就変成浪漫满屋了.

dayoo628808:给法官提个醒,判案究竟是以事实为根据还是以口供为根据?一个在树上一个在屋里就成了强奸罪,二人要是到了一块按你的逻辑就成了杀人罪了?

dayoo588713:那以后女同志要像中东那样的着装和包头,不然搞不好会给人判引诱教嗦他人犯罪。

dayoo628856:法官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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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米田共和国国王便叔打开米田共和国国王的博客
2 楼: Re:男子偷窥女邻居被判强奸罪 09年04月16日10点28分


沈彬:“偷窥判强奸”不是思想犯罪

  去年,成都男子李某,夜里趁邻居刘某丈夫不在家,翻墙进入其院中。当他准备进入客厅时,发现刘正在看电视,于是爬上院中的一棵树“窥视”,在树上度过4个多小时后,突遇电闪雷鸣,李某被发现,随后逃回家中。次日,李某被民警带走,交代说:“我爬上树,确实想强奸她。”近日,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华西都市报》4月14日)

  这则新闻在网上变成了“偷窥被判强奸罪”的论战——确切地说,是网友们一致将砖头扔向法院,质疑判决的公正性,谓之“思想犯罪”。“法官,这是你的不对了,他想强奸,只是一个构思,还没有成为事实。”这是一则模仿电影《大话西游》的典型网友质疑。遗憾的是,这个辩解不能成立,任何刑法知识合格的法官都会认定构成强奸罪(虽然不是既遂)。

  李某根本不是在“构思”,也不是“思想犯罪”,而是已经着手实施强奸犯罪的相关准备,夜里他翻进了院子,看到刘某醒着才没进屋,这已经具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而所谓“思想犯罪”是没有社会危害性的。你家后院半夜躲个人,还自称是来抢劫、强奸什么的,你也不会认为那是“思想犯罪”,等他真动了手,你才报警吧?!上世纪90年代的黑龙江吴海波案中,吴半夜执棍躲在他人院中,被抓,供述是“准备”抢劫,最高法编写的案例评析里认定:此属于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而不是未遂,依刑法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所以法院对李某的强奸罪判决也是基本正确的。

  按刑法“主客观统一”原则:在主观上,李某自己供述有“强奸”的犯罪意图;在客观上,他已经实施了强奸犯罪的相关准备,夜里潜进他人家中,爬树“偷窥”等待机会,其犯意绝不止于“偷窥”,而是要实施强奸行为。至于“强奸只是一个构思”——如果李某每天在床上“构思”,是永远不会被判刑的。

  但是这个判决违背了不少人的“正义直觉”,特别是还有最近的贵州“嫖宿幼女”案,“官员强奸变嫖宿,百姓偷窥变强奸”,又生出种种联想——但法律判决的基石应该是法律和法理演绎,而不是民意。

  每一个人都有言论的自由,但自由不代表正确,特别是在那些需要专业知识的情况下。法学,特别是刑法理论,积累了人类几千年的文明成果,其严谨的逻辑、缜密的思考,不是普通人的“正义直觉”可以取代的。法律视角当然不同于普通人观点的累加,甚至和普通人“直觉”相反。比如许霆案中,有网友断言,如果法院判决跟绝大多数人的意见相反,那就是错的。这就是“法治民粹主义”的表现了。

  人民有权制订和修改刑法,但人民无权任意修改法理和逻辑。古往今来的法治国家,莫不是由专业的法学家来执掌司法,按既有法律和法理判断,这才能保证法治的稳定和可预测性。(作者系上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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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州狂生专玩打开楚州狂生的博客
3 楼: Re:Re:男子偷窥女邻居被判强奸罪... 09年04月16日10点36分


【米田共和国国王在大作中谈到:】

>沈彬:“偷窥判强奸”不是思想犯罪

>  去年,成都男子李某,夜里趁邻居刘某丈夫不在家,翻墙进入其院中。当他准备进入客厅时,发现刘正在看电视,于是爬上院中的一棵树“窥视”,在树上度过4个多小时后,突遇电闪雷鸣,李某被发现,随后逃回家中。次日,李某被民警带走,交代说:“我爬上树,确实想强奸她。”近日,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华西都市报》4月14日)

>  这则新闻在网上变成了“偷窥被判强奸罪”的论战——确切地说,是网友们一致将砖头扔向法院,质疑判决的公正性,谓之“思想犯罪”。“法官,这是你的不对了,他想强奸,只是一个构思,还没有成为事实。”这是一则模仿电影《大话西游》的典型网友质疑。遗憾的是,这个辩解不能成立,任何刑法知识合格的法官都会认定构成强奸罪(虽然不是既遂)。

>  李某根本不是在“构思”,也不是“思想犯罪”,而是已经着手实施强奸犯罪的相关准备,夜里他翻进了院子,看到刘某醒着才没进屋,这已经具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而所谓“思想犯罪”是没有社会危害性的。你家后院半夜躲个人,还自称是来抢劫、强奸什么的,你也不会认为那是“思想犯罪”,等他真动了手,你才报警吧?!上世纪90年代的黑龙江吴海波案中,吴半夜执棍躲在他人院中,被抓,供述是“准备”抢劫,最高法编写的案例评析里认定:此属于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而不是未遂,依刑法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所以法院对李某的强奸罪判决也是基本正确的。

>  按刑法“主客观统一”原则:在主观上,李某自己供述有“强奸”的犯罪意图;在客观上,他已经实施了强奸犯罪的相关准备,夜里潜进他人家中,爬树“偷窥”等待机会,其犯意绝不止于“偷窥”,而是要实施强奸行为。至于“强奸只是一个构思”——如果李某每天在床上“构思”,是永远不会被判刑的。

>  但是这个判决违背了不少人的“正义直觉”,特别是还有最近的贵州“嫖宿幼女”案,“官员强奸变嫖宿,百姓偷窥变强奸”,又生出种种联想——但法律判决的基石应该是法律和法理演绎,而不是民意。

>  每一个人都有言论的自由,但自由不代表正确,特别是在那些需要专业知识的情况下。法学,特别是刑法理论,积累了人类几千年的文明成果,其严谨的逻辑、缜密的思考,不是普通人的“正义直觉”可以取代的。法律视角当然不同于普通人观点的累加,甚至和普通人“直觉”相反。比如许霆案中,有网友断言,如果法院判决跟绝大多数人的意见相反,那就是错的。这就是“法治民粹主义”的表现了。

>  人民有权制订和修改刑法,但人民无权任意修改法理和逻辑。古往今来的法治国家,莫不是由专业的法学家来执掌司法,按既有法律和法理判断,这才能保证法治的稳定和可预测性。(作者系上海律师)


我学过法律,也考过司考,这很明显是强奸罪.
一点质疑的地方都没有







我们没有消失在人海,我们依旧在人海。
推理支柱和元老有一个多达200人的微信群,请加狂生的微信z2012997,拉你们进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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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雨谷雨打开谷雨的博客
4 楼: Re:男子偷窥女邻居被判强奸罪 09年04月16日10点37分


那如果嫌疑犯说自己只是“偷窥癖”,没有想强奸

是不是就算侵犯隐私权、性骚扰或非法入侵罪了?







  手   彳   忄   纟   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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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界之灵西西大少打开西界之灵的博客
5 楼: Re:男子偷窥女邻居被判强奸罪 09年04月16日10点40分


那小西以后就不去看对面的女生宿舍了……省的被判个轮奸罪……






凶手有时不只一个但真相只有一个!!!
巴黎,LOVE FOREVER。
最近越来越没写作灵感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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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蔡老蔡打开老蔡的博客
6 楼: Re:Re:男子偷窥女邻居被判强奸罪... 09年04月16日10点43分


即使是强奸罪也应加个未遂吧,很明显根据口供判罪,是否合理?是否应该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

那以后是否我跑到公安局说我想杀谁,检查机关就可以杀人罪起诉我?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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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田共和国国王便叔打开米田共和国国王的博客
7 楼: Re:Re:男子偷窥女邻居被判强奸罪... 09年04月16日10点44分


【谷雨在大作中谈到:】

>那如果嫌疑犯说自己只是“偷窥癖”,没有想强奸

>是不是就算侵犯隐私权、性骚扰或非法入侵罪了?

这是一个问题,如何认定他的主观犯罪意志?总不能嫌犯说啥就信啥吧。
如果嫌犯带个套套,倒有证据支持他意图强奸。
如果嫌犯没有强奸的能力,却说有强奸的主观意图,那怎么算?(想起 周星星 九品芝麻官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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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雨谷雨打开谷雨的博客
8 楼: Re:Re:Re:男子偷窥女邻居被判... 09年04月16日10点46分


【米田共和国国王在大作中谈到:】

>这是一个问题,如何认定他的主观犯罪意志?总不能嫌犯说啥就信啥吧。
>如果嫌犯带个套套,倒有证据支持他意图强奸。
>如果嫌犯没有强奸的能力,却说有强奸的主观意图,那怎么算?(想起 周星星 九品芝麻官的一幕)



恩,像老蔡说的,根据嫌疑犯自己的口供判定罪名,感觉不太妥当

案例中也没写有什么其他证据,这样的判决肯定会惹来非议的







  手   彳   忄   纟   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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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田共和国国王便叔打开米田共和国国王的博客
9 楼: Re:Re:男子偷窥女邻居被判强奸罪... 09年04月16日10点46分


【西界之灵在大作中谈到:】

>那小西以后就不去看对面的女生宿舍了……省的被判个轮奸罪……

一人 xx 多人 不叫做轮奸吧
多人 xx 一人 才是。






 
      信佛祖,便得永生。 
      信真主,便得永生。
      信耶稣,便得永生。
 只要相信,便能成真。只要相信,便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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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雨谷雨打开谷雨的博客
10 楼: Re:Re:Re:男子偷窥女邻居被判... 09年04月16日10点47分


【米田共和国国王在大作中谈到:】

>【西界之灵在大作中谈到:】
>>
>>那小西以后就不去看对面的女生宿舍了……省的被判个轮奸罪……

>一人 xx 多人 不叫做轮奸吧
>多人 xx 一人 才是。


我觉得他的意思是,在宿舍里偷窥……整个宿舍的男生集体被判罪,呵呵:e







  手   彳   忄   纟   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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