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满(月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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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转移】《逻辑的独白》评(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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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12月15日21点55分 |
本文被【老蔡】从【会客大厅】版转移而来!
《逻辑的独白》评 很短的一篇文章,但是能登上《推理》就肯定有自己的优点,不过这里我并不是来展现这篇小说的优点的,而是提出自己在阅读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大家一起探讨,因为自己的智商和智商的局限性,其中肯定有许多不足和纰漏,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指教。 (1)小说中的“我”在愤怒时将自己的“指甲插入肉里,渗出一丝血液”,此处我就不是很明白,文中的“我”需要对手掌作用多大的力才能将指甲插入肉里?有需要多锋利的指甲才能将手掌心弄破呢? (2)文章提过小区里每栋楼的出入口都有摄像头,而之后的行文中提到“我”两次经过车库是为了造成曾经空手经过摄像头的假象。可是“我”是怎样经过自己楼下的摄像头而不被发现呢,是不是也两次经过呢?如果是的话为何没有提?好吧,如果在“我”是轻松躲避了楼下的摄像头而且没有必要二次经过,但是“我”怎么应付警察的询问呢?说我从其他地方进入的车库不是从家里出来的,可是小说里有提到“我”打算以“空手出门”为由应付警察,前后思考不太一致。 (3)韩小孟在递烟给“我”时,发现掌心有伤痕,这个像上帝一样的小孟是怎么发现的呢?我给人递过烟,不过也看过。我们可以假设当时是这样的:韩小孟坐在副驾驶①韩小孟坐在副驾驶上递烟,A,韩小孟将整盒烟递过来,并漏出其中一颗给“我”,“我”必需很配合的伸出右手,但是可以想象,此时“我”用食指和拇指将烟拿出来,手背对着韩小孟的呀,怎么能看见手心呢?B韩小孟直接递上一支香烟,“我”可以选择用食指和中指去夹烟,也可以用拇指和食指去拿,但是不论哪一种都不太可能漏出掌心,可小孟同学确实实实在在的看到,不明觉厉。当然,小孟在副驾驶上的情况也存在,但“我”可以用左手拿烟呀!这样不是更方便吗,用右手拿反而觉得很别扭,之后韩小孟又很神奇的从伤痕分析这是指甲造成的,考虑到当时是夜晚,又是在车内,不知道光线如何,我想车里的光堪比手术室中无影灯发出来的光,韩小孟的眼比显微镜还要牛。 (4)韩小孟得出“吃面食更不可能接触到油渍”的结论也很奇怪,如果“我”吃泡面不小心将泡面打翻在身上就有可能沾上大量的油渍并且换衣服。还有一个推理是从杂乱未干的头发上得出不可能是见情人,我觉得有些突兀。当然啦,这是以“我”有情人为前提来推测,至于韩小孟是怎么看出有情人的就不知道了,回到见情人的问题,如果是刚刚洗完头而情人急忙召见,没时间吹头似乎也能说得通,毕竟“情人眼里出西施”嘛。 当然,这样很短的一篇小说不能苛责作者再从什么情节,人物方面做到完美。反正让我写这样的小说,我连写都写不出来。不过我想这并不妨碍一个喜欢推理小说的人发些牢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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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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