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作者: 主题: 内容:
 进入版区才能发表文章 
 您当前的位置: 推理之门 > 侦探推理 > 法律案例   【版主】:水晶鱼儿 字体大小:
[1] [2] [3]1页/共3页(总计29个回复) 下页
主 题: 关于奶粉案,明星无罪!(人气:1502)
 楚州狂生专玩打开楚州狂生的博客
1 楼: 关于奶粉案,明星无罪! 08年09月17日11点31分


关于奶粉案,明星无罪!

乱怪人啊!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





我们没有消失在人海,我们依旧在人海。
推理支柱和元老有一个多达200人的微信群,请加狂生的微信z2012997,拉你们进群。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推理之露麦子米打开推理之露的博客
2 楼: Re:关于奶粉案,明星无罪! 08年09月17日11点40分


但是 明星们作为代言人 是品牌价值的一部分






[大相国寺墙壁开示]
一个人精神的成长,是需要漫长时间的.不要急于向生活索取答案,知道自己的问题所在,安心现在出现的命运转机,等到水落石出之时,你会发现成长起来的精神力量,能帮助你找到圆满的答案.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西界之灵西西大少打开西界之灵的博客
3 楼: Re:Re:关于奶粉案,明星无罪! 08年09月17日11点59分


【推理之露在大作中谈到:】

>但是 明星们作为代言人 是品牌价值的一部分

明星不可能喝个两年奶粉觉得没副作用再来打广告吧






凶手有时不只一个但真相只有一个!!!
巴黎,LOVE FOREVER。
最近越来越没写作灵感了╮(╯_╰)╭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楚州狂生专玩打开楚州狂生的博客
4 楼: Re:Re:关于奶粉案,明星无罪! 08年09月17日12点22分


责怪明星是仇富心理








我们没有消失在人海,我们依旧在人海。
推理支柱和元老有一个多达200人的微信群,请加狂生的微信z2012997,拉你们进群。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凉琼鬼面牧童打开凉琼的博客
5 楼: Re:关于奶粉案,明星无罪! 08年09月17日12点58分


现在看来,连仇富都变得很正常了






无执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arthmoon地月打开earthmoon的博客
6 楼: Re:关于奶粉案,明星无罪! 08年09月17日13点01分


明星本来就是用来磨牙吐口水的。不然为什么他们赚那么多钱?

再不然让他们把广告费给我,大家都来骂我好了。






我路过山的时候山不说话 
我路过海的时候海不说话   
我乘着的毛驴一步一步滴滴答答  
我带着的倚天喑哑  
人们说我爱着杨过大侠  
找不到所以在峨嵋安家  
其实我只是爱山中的烟雾  
象十六岁那年绽放的烟花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紫砂月舞云袖
7 楼: Re:关于奶粉案,明星无罪! 08年09月17日13点02分


只要明星不是昧着良心做广告就好.

不能太片面地看问题。






    有一条河,名叫忘川。喝了忘川的水,会忘记一切
  喝了忆川的水,会忆起一切
  喝一口忘川的水再喝一口忆川的水,会忘记一切又忆起一切 
  忘记了一切在人世间的记忆,什么都是过眼烟云,似乎又回到了人生的起点,却又忘记了生存的意义。
  有过一切惘然的感觉吗?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狐狸之死danielfox
8 楼: Re:Re:Re:关于奶粉案,明星无... 08年09月17日13点33分


【楚州狂生在大作中谈到:】

>责怪明星是仇富心理

做广告无可厚非。。但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其他的话都是多余的。。






那个啥。。。什么也不说了。。貌似有点像历史人物的样子。。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K·H
9 楼: Re:Re:Re:Re:关于奶粉案,... 08年09月17日14点02分


因为喜欢明星所以会尝试或者更喜爱其代言的产品,爱屋及屋。

而且是有明星赚黑心钱。

邓婕还不错的。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Kurtsh421D打开Kurtsh的博客
10 楼: Re:关于奶粉案,明星无罪! 08年09月17日14点23分


所谓的明星代言,这个跟找个广告模特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区别只在于对产品本身的形象负责。当然,因为明星本身的行为问题,对产品作出负面影响,明星本人是要负一定的责任。相对的,如果产品本身出现了问题,那么明星本人因此名誉受损,生产商是肯定有责任。

这里面只反映了集团的实力问题。而且就法律本身而言,并没有规定广告方(包括:创意,制作人员,投放媒体)必须负法律责任~~这反映的只能是生产商的道德问题~~

而如果这个产品有问题,能通过质检投放到市场,这个就不是明星本人的问题,明星本人或者广告方是没有责任甄别生产商的产品质量的,而明星本人,大概也只能从道德的责任对该产品作一定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去衡量自己是否应该接这个广告。而生产商要做一个或者一批及格的产品来通过考核,这也很简单。明星本人是没有责任去监控该产品日后的生产质量。作为投放媒体,当然也只能透过某些检验及格证来认定该产品是否及格。这个就是关系~~问题在于,为什么一个质量长期有问题的产品,能得到相关的批文?这就耐人寻味~~

现在很明显是产品的检验,还有QC质检环节没有符合标准,或者中间有猫腻~~把责任推到所谓的明星身上是完全的无的放矢

哪个生产商这么笨找个明星(如成X)说,我们的产品用了会出问题的,但也请代言,你做企业你也不会这么傻~~






RIGHT NEXT DOOR TO HELL~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1] [2] [3]1页/共3页(总计29个回复) 下页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推理之门   |    将推理之门加入收藏夹
邮件联系:zhejiong@126.com  沪ICP备2021006552号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06128号  推理之门  版权所有 20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