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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有一天(我对许霆案的看法)(人气:1495)
 郑学华郑学华
1 楼: 有一天(我对许霆案的看法) 08年02月22日12点00分


有一天我上街头,看见钢琴商店(权用钢琴店,因为网上有人用到它)标价,钢琴700元.我买了一架.之后,我又买了几十架,几百架.我是故意的,也没有提醒商家,他标价错了,漏标了一个0.
我呀,是一个贪心的人那.
又有一天,我被捕了,之后,法律判我无期徒刑.
这是卡夫卡小说中的情节吗?不是的,我是一个中国人.我名叫许霆.
无期徒刑,这不是对我的判决,而是对中国法律的严判啊.
是中国人的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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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蔡老蔡打开老蔡的博客
2 楼: Re:有一天(我对许霆案的看法) 08年02月22日13点51分


郑兄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谁让你买了东西之后就逃了呢,不逃就没事了嘛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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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之门 老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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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感解离性同一性障碍打开第六感的博客
3 楼: Re:有一天(我对许霆案的看法) 08年02月22日13点54分


【郑学华在大作中谈到:】

>有一天我上街头,看见钢琴商店(权用钢琴店,因为网上有人用到它)标价,钢琴700元.我买了一架.之后,我又买了几十架,几百架.我是故意的,也没有提醒商家,他标价错了,漏标了一个0.
>我呀,是一个贪心的人那.
>又有一天,我被捕了,之后,法律判我无期徒刑.
>这是卡夫卡小说中的情节吗?不是的,我是一个中国人.我名叫许霆.
>无期徒刑,这不是对我的判决,而是对中国法律的严判啊.
>是中国人的悲哀啊.

说荒诞派文学的话,彭宇案更有可比性,简直就是加缪局外人一案的现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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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五十年,与天地长久相较,如梦又似幻;一度得生者,岂有不灭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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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学华郑学华
4 楼: Re:Re:有一天(我对许霆案的看法... 08年02月22日15点07分


老蔡说我干嘛逃,我赚飞了去,能不逃吗?天上几时掉下陷饼儿来啦?所以嘛,我心中也没数。我害怕呀。
后来,有几个律师到我家里去了,说我犯罪。我能不怕吗?律师跟我拍胸,说没什么,顶多就判那么一两年,而且还是缓期的。我有点不相信,律师说:我跟法院熟啊,只要拿出三五万,送送法官,这年头,没钱还真不行。
我说:钱嘛,我花了一些;而且我的朋友也判了几年,我是主犯,能从轻吗?
律师说:要不你就多出一些,破财消灾嘛。再说你从第二次取钱起就是故意的,法律上叫主观故意,所以是盗窃,而盗窃银行,罪加一等,按照法律规定:几款几条,至少是无期。
我想想,这么重的罪,就算我把所有的钱交出,怕也减不了罪,所以呀,我就跑。
另外,我还听一个航空什么的教授说,明摆的就是盗窃罪。还有一个广东省XX院的XX长,说如果判无期,就是最轻的了。大家想想,专家、律师、执法者都这么说,我还能怎么样。
法盲的人不仅仅是我呀,还有专家、律师、执法者,先生们,我能不逃吗?
中国的文化是从不尊重个体的人的,因此,这种文化是不人道的。这种文化不会产生公平、正义和民主。法律嘛,有两个功能,一是摆设着给人看的,二是为有钱有势的人服务的。我这样一想,还能不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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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学华郑学华
5 楼: Re:Re:有一天(我对许霆案的看法... 08年02月22日15点33分


【第六感在大作中谈到:】

>【郑学华在大作中谈到:】
>>
>>有一天我上街头,看见钢琴商店(权用钢琴店,因为网上有人用到它)标价,钢琴700元.我买了一架.之后,我又买了几十架,几百架.我是故意的,也没有提醒商家,他标价错了,漏标了一个0.
>>我呀,是一个贪心的人那.
>>又有一天,我被捕了,之后,法律判我无期徒刑.
>>这是卡夫卡小说中的情节吗?不是的,我是一个中国人.我名叫许霆.
>>无期徒刑,这不是对我的判决,而是对中国法律的严判啊.
>>是中国人的悲哀啊.

> 说荒诞派文学的话,彭宇案更有可比性,简直就是加缪局外人一案的现实写照。

六感兄所言及的“荒诞派文学”,在中国,这不叫文学,更不叫“荒诞派文学”,而是现实,冷酷的“荒诞派现实”,卡夫卡的表现主义是想象不到的,加缪的存在主义也是想象不到的。这些文学大师们,如果生活在中国的现实中,他就不用想象了,既无需“表现”,更不要“存在”。他们所看到的中国的“荒诞派现实”,只能令他们惊讶,所以他们所能写的,只能是“惊讶主义”。
我另想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为什么没有大家。我们的学界曾推出了某某,认为是有了多少年多少年的“古董”,但一个来自台湾的中国人不同意,那人就是李敖,李敖为什么会说中国没有大家呢?
是不是中国的国土不能产大家呢?
抑或是中国的现实不能产生大家呢?
中国的文学中,就在最近的几年,有一个文学家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能称得上“大家”吗?
可惜,后来有人跟我说,此君非中国人,虽然他在若干年前还是。
鲁迅说:这是怎样的悲哀呢?
鲁迅到现在一定还在说:这是怎样的悲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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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Re:Re:Re:有一天(我对许霆案... 08年02月22日15点54分


【郑学华在大作中谈到:】

>抑或是中国的现实不能产生大家呢?
>中国的文学中,就在最近的几年,有一个文学家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能称得上“大家”吗?
>可惜,后来有人跟我说,此君非中国人,虽然他在若干年前还是。
>鲁迅说:这是怎样的悲哀呢?
>鲁迅到现在一定还在说:这是怎样的悲哀呢?:(

艺术需要强烈的个性,这却往往是统治与政治的大敌。对个体来说,有时候这的确先是一个“国家或人民”而非“国家和人民”之类的问题。然而因为一旦第一项选错,很可能也就没有下面的选项了,——就变成了一个很难的问题。
扯远了。
中国的文化怎样,谁者不幸谁者幸,都是各自的存在着。议论起来,如果能减轻不幸者的不幸感,或加强幸运者的幸运感,当然是好的,可如果为了它伤了为生存而本来平和地跳动着的心——我的角度来理解——就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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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Re:Re:Re:有一天(我对许霆案... 08年02月22日16点07分


至于案件本身,我感觉就具体情节来说,用这个钢琴的例子比喻是否贴切,还是有小小的疑问。原因就是下面的这句话。

对于该案,我认为还有一点是可说的,那就是在现阶段来说,法官裁量权的弹性空间。显然这里面文章很大。无期和无罪往往在一上一下之间为法官的三寸不烂之舌所左右,——更大的问题在于,两个极端的判决都能找到法理上的依据: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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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学华郑学华
8 楼: Re:Re:Re:Re:有一天(我对... 08年02月22日16点23分


【第六感在大作中谈到:】

> 至于案件本身,我感觉就具体情节来说,用这个钢琴的例子比喻是否贴切,还是有小小的疑问。原因就是下面的这句话。

> 对于该案,我认为还有一点是可说的,那就是在现阶段来说,法官裁量权的弹性空间。显然这里面文章很大。无期和无罪往往在一上一下之间为法官的三寸不烂之舌所左右,——更大的问题在于,两个极端的判决都能找到法理上的依据:都是合理的。

六感兄啊,我有一个直觉:不可能是“都是合理的”。如果“都是合理的”,那还叫法律吗?那还有法律吗?
兄台搞推理,应该知道这一点的。那么兄台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想,这就是现实了。现实就是这样子的。现实是两种可能都存在,都“有理由”。但是,这不是法律的本质,这只是现阶段中国法律的“存在状况”,它既不体现法律的本质,也不表达公民的意愿,更不是理想性的。它不是独立的,因此它基本上还只是“政治”的。
政治对于文化的强奸,不独是表现在文学上,也表现在法律上。
对于文学和法律,两者在被强奸时的表现各有不同。文学不但在流泪,也在呐喊;法律呢,它自觉地成了“二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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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感解离性同一性障碍打开第六感的博客
9 楼: Re:Re:Re:Re:Re:有一天... 08年02月22日16点46分


【郑学华在大作中谈到:】

>政治对于文化的强奸,不独是表现在文学上,也表现在法律上。
>对于文学和法律,两者在被强奸时的表现各有不同。文学不但在流泪,也在呐喊;法律呢,它自觉地成了“二奶”。

呵呵,政治,少谈的好,政治的话语权应该是牢牢掌握在分配社会资源的政治家手中的。至于被强奸的,我以为首先即不是法律,也不是文学,而首先是人。你的最后一句话很精彩,不过在我看来,还是有些理想化的。远说从文学诞生之初,近说有了文联、作协之后,文学一直是政治的一个工具。而工具往往是不会因为被强奸而流泪和呐喊的。
当然,我这种说法,在概念上和兄台有所区别。
还是多说说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少提提现在的荆棘。既不违背良心,又不会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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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学华郑学华
10 楼: Re:Re:Re:Re:有一天(我对... 08年02月22日16点48分


【第六感在大作中谈到:】

>【郑学华在大作中谈到:】

>>抑或是中国的现实不能产生大家呢?
>>中国的文学中,就在最近的几年,有一个文学家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能称得上“大家”吗?
>>可惜,后来有人跟我说,此君非中国人,虽然他在若干年前还是。
>>鲁迅说:这是怎样的悲哀呢?
>>鲁迅到现在一定还在说:这是怎样的悲哀呢?:(

> 艺术需要强烈的个性,这却往往是统治与政治的大敌。对个体来说,有时候这的确先是一个“国家或人民”而非“国家和人民”之类的问题。然而因为一旦第一项选错,很可能也就没有下面的选项了,——就变成了一个很难的问题。
> 扯远了。
> 中国的文化怎样,谁者不幸谁者幸,都是各自的存在着。议论起来,如果能减轻不幸者的不幸感,或加强幸运者的幸运感,当然是好的,可如果为了它伤了为生存而本来平和地跳动着的心——我的角度来理解——就不值得了。


六感兄讲到了“为生存而平和地跳动着的心”,我觉得这还有几个问题值得说说。
首先,我觉得作家不属于“为生存而平和地跳动着的心”这一类人。为什么呢?
因为在我看来,作家是社会的良心,因此,他的心不可能“为生存而平和地跳动着”。他的心是“为生存者更好地生存而剧烈地跳动着”。作家不能逃避现实,作家更不能迎合政治。
其次,兄台说“艺术需要强烈的个性”,这很对的,这也使得作家在技术层面上也不能迎合政治。迎合政治的艺术是不会有大家的。
第三,具体到侦探小说上,我曾说,侦探小说是完全现实主义的艺术,为什么呢?作为良心的作家,他是不可能回避现实的,他必须回到现实的层面上来,他简直就只能表现现实。侦探小说的文体也天生一副“现实相”。(这里不具体展开。)
因此,在我看来,没有什么值不值得的问题,而是如何去参与现实的问题。






花非花 雾非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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