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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死刑的理论和实践探讨(敬请耐心全部看完后给于斧正)(人气:5413)
 风岚真相何止一个?
1 楼: 死刑的理论和实践探讨(敬请耐心全部看... 06年08月02日20点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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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
应该废除死刑。
论据:
一 死刑没有权利来源:生命不是社会所给,社会就无权剥夺。
二 死刑可以导致l滥杀:君不见有的匪首谈到为什么杀人如麻时说“杀一个也是死,两个也是死,多 拉几个垫背的不亏”?
三 死刑可以导致犯罪增加:如果抢劫、绑架一律都判死刑,我抢了、绑了再杀,灭口嘛,不容易案发。就算被发现,你还能杀我两次?
四 用死刑来威慑潜在犯罪者,是把人当成手段和工具。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绝大多数人已认识到,人,永远应当是目的,而非手段、工具。杀鸡儆猴,是把人和动物等同!
五 支配刽子手和统治者双手的暴虐,也会反过来支配杀人者和刺客的双手。历史上刑法最严酷的时代,都是犯罪日益猖狂的时代。而有据可查的是,过去那么严酷的刑罚下,犯罪(尤指杀人罪)率是远比今天为高的。现在刑罚日益宽和,犯罪率却下降了。
六 废除死刑的国家,同样有据可查,犯罪率并未居高不下,反而基本持平,长期来看升值略有下降。
七 在中国的今天,冤假错案和刑讯逼供层出不穷,远的杜培武,近的那个被误认为杀妻判了死缓,十年后妻子活着冒出来那个。天知道没查出来的或者查出来却被捂住了底还有多少?!你可能说,为了社会安定,牺牲几个人没什么大不了。但要是牺牲到你亲朋甚或你自己身上你还会这么说嘛?死刑用在了无辜者身上,什么可以弥补他们?
八 受害者有亲朋好友,他死了他们会难过。犯罪者的亲朋好友本身有罪嘛?他们就该受痛失亲人的报应?
九 我不赞成用死刑,不是要让重罪犯逍遥法外。应当创制新的刑罚方法,如终身无释放可能的监禁,还有释放犯人前让专业人士评估其人身危险性和在犯可能性等。尤其中国不象外国,犯人要劳动,不是白吃饭。不存在良民花钱白养范罪分子的可能性。可以让他们自己养自己。况且经调查很多犯罪分子,尤其是坐过牢的,怕终身坐牢到死怕过死刑!
十 再去调查下,现在有多少文明国家还对纯财产犯罪,不涉及人身危害的罪名如盗窃等(盗文物、银行)保留死刑的?人命没有财产重要吗?
十一 当然我不是说要立刻废除,那会人心大乱。但是应当从今天做起,宣传死刑的不人道和不科学,从转变民众思想开始,同时规划代替死刑的新刑罚体系。当然第一步是尽量减少死刑运用,能判无期判无期,能判死缓判死缓。把死刑复核权统一收归最高法院。废除财产犯罪的死刑罪名。最后全民公决或通过立法废除死刑。
十二 刑罚思想已从远古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报复式转变为现代保护公民的保护式。惩罚犯罪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保护人民的手段。如果说人命是宝贵的,那国家杀人,无异于减弱了人命的宝贵程度,无异于安排公共杀人犯!不是杀了死刑犯,受害人就能活过来。只是白白在断送一条生命!不是杀了死刑犯,受害人的家属就能免受痛失亲人之苦,只会让本身无辜的犯罪人家属也痛失亲人!
十三 如果说杀人抵命天经地义,那么过失杀人为何例外?难道不是因为其人身危险性、在犯可能性小嘛?如果将重罪犯长期隔离于人群,也能有效防止再犯阿!
十四 长期监禁固然有越狱再犯可能,但不能因噎废食,因为刑罚除了惩罚功能外,还有改造功能。绝不是每个被判死刑的重罪犯都会再犯罪,而只要他们中有一个不会再犯,处死这个人就是不必要、也是不公正的了。
十五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犯罪都是对社会不公的反抗。基本上没有生活幸福的人会去犯罪,你说犯罪狂?他们有精神问题,不是常态。这些生活不幸福的人,其不幸福的由来归根结底是社会造成的。社会上每个人都有责任,可以算是每个人的“原罪”。尤其今天的中国,社会不公仍在很大程度上存在,有很多犯罪者是情有可原。不应让他们背负整个社会的十字架。只要可能(即不触犯他人合法权益),就应对他们尽量宽容,死刑是太重了。
十六 人们的刑罚理念其实绝非一成不变,而是与时俱进:古代人对强奸犯概处宫刑,伤害犯处以同种肉体伤害,杀人者处死……认为公平无比。今天人们既然已认为宫刑、肉刑残酷而废止之,待以自由刑。那么不久的明天,也一定会认识到死刑也是过于残酷,应代以自由刑了!
十七 纵观世界,凡是废除死刑的国家,都是较为发达的国家。而且国际社会上最终应废除死刑已成共识,有争议的只是具体时间而已。这一点,国内法学界也是同意的。
十八……
文短言长,仍有未尽之意。敬请有识之士斧正。
法律学人谨识


[此贴被风岚于2006-8-2 20:53:20修改过]

[此贴被风岚于2006-8-2 23:08:46修改过]

[此贴被风岚于2006-8-2 23:10:36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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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lie V. Chang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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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庆亮爱喝啤酒的马
2 楼: Re:死刑的理论和实践探讨(敬请耐心... 06年08月02日20点48分


本人不反对!:g






       智慧、勇猛、高大,此乃本人人生3大追求!

排除一切不可能的事,剩下的事无论是多么的不可能,但那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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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舞跑步进入秋天
3 楼: Re:死刑的理论和实践探讨(敬请耐心... 06年08月02日22点20分


看起来像是一篇论文的提纲啊,论据已经很充分了,也相当全面。最好可以重新排列一下,更有体系性,也就更有说服力了。
死刑的存废其实从贝卡利亚时代就已经开始讨论了,在我看,论犯罪与刑罚里,贝老的论述已经是宣判了死刑的死刑,缓期了这么多年还没执行,原因还是很多的,最大的一个原因应该就是人们对自身智慧和力量的不自信,对废除死刑之后的未来的恐惧吧。
无论从法哲学(1,4,10),法社会学(5,11,16),犯罪学(15),犯罪心理学(2,3),法经济学的任何一个角度讲,还是从现实的角度看(6,7,17),死刑都没有存在的理由。正如楼主说的,这一点已经是共识了。






那一天,
我踏进暮春的花园,
蓦然看见,
花雨中你飞舞的翩仟;
那一月,
我拍遍所有的栏杆,
不为望远,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携孤影独行向天边,
不为流浪,
只为贴紧你的温暖;
那一世,
纵歌纵酒纵流年,
不为醉倒,
只为梦中与你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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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岚真相何止一个?
4 楼: Re:Re:死刑的理论和实践探讨(敬... 06年08月02日23点06分


【狼舞在大作中谈到:】

>看起来像是一篇论文的提纲啊,论据已经很充分了,也相当全面。最好可以重新排列一下,更有体系性,也就更有说服力了。
>死刑的存废其实从贝卡利亚时代就已经开始讨论了,在我看,论犯罪与刑罚里,贝老的论述已经是宣判了死刑的死刑,缓期了这么多年还没执行,原因还是很多的,最大的一个原因应该就是人们对自身智慧和力量的不自信,对废除死刑之后的未来的恐惧吧。
>无论从法哲学(1,4,10),法社会学(5,11,16),犯罪学(15),犯罪心理学(2,3),法经济学的任何一个角度讲,还是从现实的角度看(6,7,17),死刑都没有存在的理由。正如楼主说的,这一点已经是共识了。

谢谢支持!这其实就是我毕业论文的大意。当然原文不是这个顺序,比较有体系。现在只是看到别人的文章,有感而发,自己大概论述一下而已,没有按逻辑顺序来。顺便说一句,我的论文可是看了十几本书后,自己论述的,绝对没有抄袭哦!上文所说的贝卡里亚《犯罪与刑罚》我是中英文对照着看的,确实对我帮助很大!
我是法律专业毕业的,将来希望当律师。当然还没想好当刑事律师(兴趣和志向)还是涉外民商律师(擅长和利益),但无论最后决定选哪个,都希望自己能为中国在若干时间之后最终废除死刑做出自己的贡献,哪怕是很小的贡献……

[此贴被风岚于2006-8-2 23:07:29修改过]






Leslie V. Chang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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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舞跑步进入秋天
5 楼: Re:Re:Re:死刑的理论和实践探... 06年08月03日00点21分


风岚不用客气的。
我也是学法学的,所以更是钦佩你的这股浩然之气。毕竟中国的这个环境,磨平了多少指点江山的书生义气,当年那些粪土万户侯的同学少年,不到几年也已经英气消尽,面目全非了。真诚的希望你可以坚持下去,走到自己梦想实现的那天。
死刑在中国的废除,大概还是和收容制度一样,要走从下到上,再从上到下的路径。总要再付出一些鲜血,再经历一些丑恶,总要有人不惧牺牲,要有人不惧漫骂,才能最终走到成功。我想在这条路上你不会是孤独的。







那一天,
我踏进暮春的花园,
蓦然看见,
花雨中你飞舞的翩仟;
那一月,
我拍遍所有的栏杆,
不为望远,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携孤影独行向天边,
不为流浪,
只为贴紧你的温暖;
那一世,
纵歌纵酒纵流年,
不为醉倒,
只为梦中与你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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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岚真相何止一个?
6 楼: Re:Re:Re:Re:死刑的理论和... 06年08月03日10点46分


谢谢,也许道路会很漫长,也许我能做的也很少,但相信总有实现的一天。
如果每个人都认为很难,都认为不可能,而不肯迈出一小步,人类的一切进步都是不可能实现的了。
不是要做很多,只要从力所能及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改变身边哪怕一个人的看法做起,就是付出自己的心力了。
与天下所有有志于此的朋友共勉之。






Leslie V. Chang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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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岚真相何止一个?
7 楼: Re:死刑的理论和实践探讨(敬请耐心... 06年08月04日12点41分


另附上我的论文提纲,这个帖子写时激动,有些乱:

论文题目:《对死刑的理性思考》

论文纲目:
一、死刑的合理权源之缺失
(一)死刑在历史上的存在
(二)死刑在现代社会没有合理权源
1社会契约论:杀死自己的同类,人们能凭借怎样的权利呢?当然不是造就政府和法律的那种权利——社会契约所赋予的权利。
2强盗逻辑:人类的生命,并非由社会,或由国家所赐予。那么,作为社会和国家,又有什么权利从个人那里夺走并非自己所给与的东西呢?
3自然界铁律:“现代社会还和蛮荒时期一样,不处死犯罪者就无法保证全社会的生存”的假设,在现代也是完全不符合实际的。
4功利主义:为了多数人的利益而无视甚至夺取少数人的利益真是“善”的,或者说是合适的吗?
(三)以上诸观点都无法论证死刑的合理性。
二、死刑的独特价值之缺失。
(一)当今世上流行的四种死刑存在理由
1死刑能有效阻止犯罪人日后再度实施犯罪行为。
2死刑能安抚被害人及其家属,防止私相报复导致的新犯罪。
3死刑能威慑尚未犯罪者,使之不敢犯罪。
4死刑是对恶性犯罪人的应有报应,体现了社会正义。
(二)对以上四种观点的逻辑分析
(三)死刑并不存在独特而无可替代的价值和功能
三、死刑废除后的前景展望
(一)表格和数据、历史情况
(二)对以上资料的分析
(三)前景展望
四、死刑废除方法浅谈
(一)对现状的分析,指出不一一蹴而就,宜分步进行。
(二)具体步骤
1宣传和舆论的准备工作
2现行刑法框架内的死刑谦抑
3非人身性犯罪的死刑废除
4死刑的替代性刑罚规划
5死刑的最终废除
五、总结
(一)死刑没有合理的权利来源,也缺乏存在的有力理由。废除死刑并不会给社会、国家带来灾难,但同时废除死刑应该逐步有序地进行,而不能采取粗暴的所谓“休克疗法”。
(二)个人的希望。

基本论点:
1死刑缺乏合理的权源
2死刑缺乏独特的存在价值
3死刑废除不会导致无法掌控的恶果
4死刑应当逐步废除

主要论据:
1缺乏权源:
(1) 作为现代社会文明政府权力来源的公共意志或云社会契约,是不可能也并没有包括个人对自己生命权的让渡。既然没有社会契约的合法授权,国家的刑权力就不应当包括死刑的设立。因此,死刑就是没有合法权利来源的了。
(2) 因为社会、国家拥有可以强制执行自己意志的暴力机器,就可以为所欲为,而不需要给出任何合逻辑的理由的论调似乎有将拥有理性的人类这种高等动物与其它尚未脱离野蛮的动物等同之嫌。
(3) 死刑绝不是保证人类社会延续的必要条件,所以自然界自保第一的铁律也帮不了支持死刑的人们什么忙。
(4) 任何主张为了公益而剥夺个人权利的合理性的理论,都必然只会导致多数人暴政而非所期望达到的社会的和平与安宁。
2缺乏存在价值:
(1) 死刑这种特殊的刑罚,完全“把刑法的改造理念悬置起来”,完全牺牲了刑法的改造功能,对于那些不会再犯的犯罪者不公平。
(2) ①绝大多数案件中的受害人及其家属所重视的是犯罪人得到了及时、公正的追究,为侵害行为受到相当的刑罚处罚,而并不执着于该刑罚必然为死刑。②而其他少数受害者及其家属,坚决要求判处犯罪人死刑,并在要求未能达到满足的情况下不惜选择自力报复、从而犯下新罪的行为,其实是对国家司法机关自主裁判权的一种无理要挟和干涉,不应予以妥协。
(3) ①一些犯罪人,尤其是重罪犯,宁愿接受死刑也不愿意终身监禁——对于这部分人,终身监禁的威慑力还比死刑要大,死刑本身却不是他们所惧怕的。②死刑那“至高无上”的的威慑力,也许不仅不能带来更佳的预防犯罪效果,甚至还有可能造成副作用——如撕票和滥杀无辜。
(4) 刑罚的目的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戒其它人不要重蹈覆辙。如果报应要求对杀人者保留死刑的主张成立,我们就没有理由认为不应对强奸罪保留宫刑、对伤害罪保留肉刑了——我们在谴责宫刑、肉刑野蛮的同时,难以肯定死刑不野蛮;在主张死刑对杀人罪公正的同时,也难以肯定宫刑对强奸罪、肉刑对伤害罪不公正。
3废除死刑不会造成无法掌控的恶果
(1) 欧洲7个世纪以来所有的杀人案纪录(数据表格)
(2) 废除死刑国家的现状(含数据)
4死刑应当逐步废除
我国国情现状(中国死刑制度调查报告)


我这个帖子还加上了论文漏写的刑讯逼供、冤假错案这一论据。






Leslie V.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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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妒名律师天妒名律师
8 楼: Re:Re:Re:Re:死刑的理论和... 06年08月04日12点58分


【狼舞在大作中谈到:】

>风岚不用客气的。
>我也是学法学的,所以更是钦佩你的这股浩然之气。毕竟中国的这个环境,磨平了多少指点江山的书生义气,当年那些粪土万户侯的同学少年,不到几年也已经英气消尽,面目全非了。真诚的希望你可以坚持下去,走到自己梦想实现的那天。
>死刑在中国的废除,大概还是和收容制度一样,要走从下到上,再从上到下的路径。总要再付出一些鲜血,再经历一些丑恶,总要有人不惧牺牲,要有人不惧漫骂,才能最终走到成功。我想在这条路上你不会是孤独的。

狼舞,你这家伙终于出来露面了啊,狼舞说得对
"我想在这条路上你不会是孤独的"








    身为云南人,我4岁开始跟着父辈在森林里打猎,7岁就骑大象上学,12岁精通各种毒品鉴别,13岁的成人礼必须能够干掉3斤包谷酒,14岁左手香烟右手砍刀打天下,18岁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单兵轻重武器射击操作,20岁看破尘世回乡修房子干麻将,深藏功与名!有时候我太低调了。我是云南人,我为自己带盐,偶尔也带些花椒和辣子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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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感解离性同一性障碍打开第六感的博客
9 楼: Re:Re:Re:Re:Re:死刑的... 06年08月04日18点45分


狼舞兄说得有理,不过粗暴而简单的死刑现阶段之所以存在,还是有其理由的。正因为其简单粗暴啊。






   直觉是我最后的武器!!!

     人生五十年,与天地长久相较,如梦又似幻;一度得生者,岂有不灭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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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舞跑步进入秋天
10 楼: Re:Re:Re:Re:Re:死刑的... 06年08月04日19点38分


【天妒名律师在大作中谈到:】

> 狼舞,你这家伙终于出来露面了啊,狼舞说得对
>"我想在这条路上你不会是孤独的"

嘿嘿,是啊,阿狼野蛮回归了,天妒好久不见。







那一天,
我踏进暮春的花园,
蓦然看见,
花雨中你飞舞的翩仟;
那一月,
我拍遍所有的栏杆,
不为望远,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携孤影独行向天边,
不为流浪,
只为贴紧你的温暖;
那一世,
纵歌纵酒纵流年,
不为醉倒,
只为梦中与你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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