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说这句话,我很尊重学华兄的人品和学识,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还是如此.
但,我们对文学的观点是截然不同的,我视你为朋友,所以不想争论,因为我知道最终你说服不了我,我也说服不了你.既然你写了文,我只好简单谈谈.
【郑学华在大作中谈到:】 > 其一,道德感的缺失。为达目的,不讲道德,任何行为都可做出。为了参加“大侦探网站”的有奖征文,杜超在推门网站上发求助贴,其行为,我是实在看不下去的。杜超还拉出了“某名人”的评价,为自己贴金。等等。 > > “第三,我想在自己的博客上写个‘i need you’请朋友支持,算不上什么乞求,你愿意这样认为那是你的事,我认为你也可以写啊,只要有人愿意给你投票,我还认为这种拉票是正当的,其实不光是博客,我在:‘推理之门’上也发了拉票信,效果很好,给偶回贴支持的,一半都是推门的超迷,版主也是推门的人,早就知道,同是推门的小白龙,河狸也都知道,有什么问题?而且我还准备六月到《推理》论坛去发广告。先通知你一声。”(这是杜超对DN-L的回复贴子一部分) > > 杜超的行为,其背后的根源是什么?为什么还有很多人为之叫好?是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道德已经完全缺失了呢?我觉得不是的。世纪末之时,我有一种感觉,觉得我们这个时代是道德的真空,但现在我没有了这种感觉。我觉得这个社会还是存在着道德的天空。看那蓝的天!但是,蓝天并不容许肆意地抹黑!我批判杜超,是要维护我心中的那一块文学的净土,那一片道德的天空。
完全不能理解学华兄的话,我参加比赛,在推门发一个广告,请大家支持,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这与什么道德有什么关系呢,一个文学大赛,难道不是一种商业行为?既然是一种商业行为,为自己的作品作作宣传有什么问题呢?推门的朋友愿意支持就支持,不愿支持就不愿意呗.也没有强迫哪一位,究其原因,是学华兄认为文学就是文学,而我,不但视文学为文学,更视为一种商品,其价值并不仅仅由自己评估,最终是要由大众来评估.我认为学华兄有些上纲上线了.
【郑学华在大作中谈到:】
> 其二,作家人格的流失。把作品的发表与否,当成唯一的价值。轻佻而浮躁。杜超十分自豪地说自己发表了多少字多少字,然后大声地公告,杜超,唯有杜超,才是大师。但是,杜超发表的背后,有多少不正常的因素呢?这个因素是不是造成了不公平竞争?正因此,我支持《推理》对杜超的拒绝。但是,对于杜超个人,我还是十分同情的。为什么?因为杜超也不容易。
不正常因素?不会有任何不正常因素,我从99年发表作品至今一百五十万字,共计七十余部,但退稿的次数超过了一百次,仅<今古传奇>就退了我不下三十次,顺便告诉学华兄,我是今古副总何大猷先生的门生,但今古的编缉只问作品的水准,从来不讲私情,我在今古只上过一篇稿.
【郑学华在大作中谈到:】
> “第四:学华兄所说的很多东西就是我当年说过的东西,我当年瞧不起中国的那些作家,只会写歌颂章,马屁文章,等我入了省作协才知道,哪一个作家都不简单。人家都懂,作家是需要独立精神和批判精神的.但是,目前中国的体制,是把文学当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的。讲主旋律,讲真善美,与西方文学的当代性,世界性,人道性和批判性背道而驰,是的,我知道我的潜力很大,事实我现在就可以写出伟大的不逊于高行健的文章,省作协的这些作家也都写得出来,那又什么用呢,肯定发不出来,或者会招来无妄之灾,03年省作协方方主席办的《今日名流》登了一篇文章,还根本谈不上什么批评就被命令关门,我的作家兄长在89年讲了几句实话就被开除了公职,至今为生活奔忙,而他二十三岁就在《人民文学》《诗刊》《人民日报》上发表东西,是省作协极力看好的人物,结果现在二十年没法写东西,才华废了,我就想告诉学华兄,很多道理我懂,很多作家也都懂,但是——只是不能做,不能进一步拓展是因为外界的压力。”(这是杜超给我的回贴中的话。)
> 这怎么能成为杜超自我堕落的理由呢!作家需要会出人格的代价才能换来作品的发表,这是怎么样的现实呢!杜超居然因此叫卖起了他的经历!现实迫使一个作家付出人格和道德的代价,但不能因此作家就失去或者不再讲求人格和道德!所以,杜超,就其个人来说,真正的可悲之处就在于,他在被社会异化之后,再以异化的标准来作为他的人格理想、道德追求。
> 我再重复一句诗: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这才是中国人面对黑暗和苦难的态度,这才是中国人的自强不息的精神!
对不起,那不叫堕落,那叫识时务,前文已经对学华兄说过,我花了两年写的两部长篇,过不了政审,白费了,那时还在上班,全部都是用业余时间写的,那种痛苦的滋味,真的是不好受,让我觉得白白地浪费了两年的时间.一个作家辛苦写出来的东西不能发表,额,学华兄认为没有什么,只要自己觉得成功就行了,对不起,完全不能接受,问一下推门的那些写手吧,看看他们辛苦写出来的东西如果无法发表他们会是什么滋味,学华兄,不要总是以个人的判断来决定某件事情的对与错,不要把自己与大众脱离出来.
【郑学华在大作中谈到:】
> 其三,作品形式与现实的分离。侦探小说是一个先天的现实的体裁,但是,我们在形式的海洋中悠游,乐此不疲。这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有大量争议的问题,不是一两句话能说得清的,也不是说了就能说服的。但我只想说,侦探小说并不适合现时代的这个思潮。这是我的观点,不求苟同。 > > > 其四,作品价值的失范。市场,市场,因为市场的原因,很多专家说,市民文学在兴起。但是市民文学的价值是什么呢?很多人,在这种不明价值之下,贩卖起了广告,杜超,以其自我广告而著名。他的作品发表了,这有市场的原因,但是市场的原因是不是我们所要追求的价值呢?我觉得,大多数不是!一个作家,尤其在这一点上要有准确的判断的。
市场价值不是唯一的因素,但很重要,甚至可以说,极为重要,正如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
【郑学华在大作中谈到:】
>大略地说了一下“杜超现象”,现在探讨一下杜超的几个小问题。 > > 其一,杜超作品的价值问题。好与坏?涉及到一个作品价值的判断,是很难的。但我觉得有两个简单的判断方法,一个就是“最高价值判断法”,取其最好的作品来作为他的代表。另一个就是“文学的奥姆剃刀”,就是“不重复自己”!只要简单地将同一个作家的作品拿来比较,看其前后写作方法、人物形象、情节构成有否重复、有多少重复,我们就能够大致地明白,一个作家,他的成就有多大了。“最高价值判断法”适合于终极判断,而“文学的奥姆剃刀”适合于一个作家的进步程度。杜超的作品,用这把剃刀过一下吧,看还剩下多少! >
关于我与<推理>的争论,事实已经证明是<推理>有眼无珠,销量锐减,是杜超对了,<推理>错了,我在这里还是说,学华兄,五年吧,用五年的时间,看看杜超的作品在当代是一个怎么样的评价.这一点,我颇为自信. >
【郑学华在大作中谈到:】 > 其二,关于高行健。杜超曾经很热心地给了我一个高行健的网址,还贴了许多人对高行健的评价。我感谢他。记得其中有一个评论家说,高行健的作品水平很高,诺贝尔奖没有乱评。杜超现在说:“我知道我的潜力很大,事实我现在就可以写出伟大的不逊于高行健的文章,省作协的这些作家也都写得出来,”我不知道杜超兄何以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并不是高行健的作品不可逾越,但高行健也绝不简单。杜超说这些话,我因此知道,杜超所追求的是什么了。他不是在追求作品的水平,不是的,他追求作品的字数,追求发表,追求字数和发表之后的稿费。
先生存才能求发展,比如当代的大学生,很多都会应征不是所学专业的工作,因为他首先要在这个社会立足,有了一个饭碗,才能再想到发展,我看过黄易先生的访谈,黄易先生说,最初他以倪匡为赶超目标,要超过他,首先就要在数量上超过他.因为倪匡写了几千万字,我记住了这句话,并认为这句话说得很对,所以要先求发表的数量,但这种数量并没有以牺牲质量而换取. > 【郑学华在大作中谈到:】 > > 人可以堕落和被堕落,但是文学不能堕落,更不能被堕落!小说和侦探小说也一样。 > > >杜超,醒来吧!
我不觉得有什么堕落,只是认为自己脚踏实地.还是那句话,学华兄,我们是对文学的见解不同,如江户川之于横沟正史.我视你为朋友,不想和你争论. [此贴被杜超黄金于2008-5-22 21:00:26修改过]
[此贴被夜云于2008-5-22 21:17:08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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