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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珠玉藏于匣——评《女娲石传奇》(人气:499)
 水天一色水天一色
1 楼: 珠玉藏于匣——评《女娲石传奇》 06年07月02日00点47分


  《网维侦探手记》系列,规模宏大,篇目众多。几年之间,一直跟从阅读。说句不惭愧的话,除作者之外,在下大概是对此系列看得最多的人。然而,对于纠葛如此之深的推理作品,却从未用心作评,好在此憾事当终结于今日。
  《女娲石传奇》是作者最新之作,按照一般规律,应是其水准最高的一篇文。本来,推理小说之评论,应适度介绍内容,但既然现已推出官方简介,在下也无须过劳了。
  总体来说,这是一篇优点万分炫目的文章,即使同为推理写手心有所妒,也不得不言。文中匠心之处,不论是否推理小说专业人士都能见其闪光。
  首先,对整篇小说的结构的改变,实在是一项大胆的尝试。上下部分离的模式,十分新颖,在下不曾见过先例;但若是将两宗案件简单机械地集成在一篇之下,则是作者不自重的表现。好在罗修先生并未犯此原则性错误,两部之间,主题虽各有侧重,却不曾完全分离;上部结束后,有心的读者一定不难发现,侦探的推理并不足以解释发生过的所有诡异事件,而剩余事件作为线索,真正做到了贯穿始终。而最可称亮点的地方,莫过于“怹”字与“赛璐珞”的设计。推理评论最忌泄露真相,在下既然敢于在此曝光,就是吃准多数读者即使有此提示,最终也参不透作者的用心。至此,起始时在下对于新模式能否立足的担忧,已化为乌有。
  其次,啊,不是其次,是最令在下欣慰的一点:我终于“认识”了网维——
  初见网维,是在《网维侦探手记I》中,就是那个以两个字为标题(如《苹果》、《香烟》)的系列短篇集。作者从网维的角度来叙述案情,由于这种切入点的束缚,致使主人公的形象并不明确,给人的感觉,仅仅是一个“能够协助警方破案的聪明人”而已。
  之后,在《网维长篇卷》卷一中,得知了这一位的身世。原来他的父亲是某著名网络公司的总裁,真正财势通天的人物。网维本应继承家业,谁知他在成年后忽然吐出嘴里的金汤匙,跑去作了一名推理作家,推理小说的魅力可见一斑(笑)。而他的妻子江泉,女性魅力有之,工作能力有之,聪明智慧有之,端地是要文能文要武能武的完人。只可惜不幸曾与网维同窗,兼饱受李白同志“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等隽永诗词的洗脑,不知怎地心里一忽悠,一朵鲜花就插在了那啥上。那时,网维是一个傻呵呵又平易近人的宠妻男子,这虽然符合他的好运,与他的家世结合来看却显诡异,诧异之余只得赞叹网老先生教子有方了。
  对这个人物的第一次惊艳,出现在甚至无法列入系列的一则番外篇中。那文名叫《莫名其妙的杀人案》,法庭推理类小说,以一名受了冤屈的嫌疑人的视角,首次让吾等得以从侧面观察网维。他在案件的紧要关头,带着关键证据步入法庭,一副金丝眼镜,相貌俊秀,气宇轩昂。这一刻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网维从此也就定位成了“法庭贵公子”。
  可惜,《网维侦探手记II》(名为《某地某物之谜》的中篇系列)的出现,动摇了原本已经立住的主人公的模样。在这一系列中,侦探依然作为旁观者出现,与一群不相识的人结交,发生杀人事件,观察、问口供、调查取证,最后用几千字饶舌一段,凶手伏法,正义得到伸张,全剧终。随着作者逻辑能力的加强,文章篇幅的加长,案情越来越是细密复杂,拥挤得文中已没有余域来进行人物塑造了;而能够破获如此艰深的案子,读者看罢只剩下对主人公及作者的仰慕。由于侦探并未露出任何令人印象深刻的缺点,正渐渐往“完美”二字靠拢。大凡完美者,皆是高高在上、远在天边,观者或许一时憧憬,却谈不上喜欢。或者说,网维成了作者转型及自我提高的牺牲品,他已经失去了作为一个人的意义,正在慢慢沦为侦探符号、破案必需品。这无疑是人物形象最岌岌可危的时刻。
  所幸,作者爱上了长篇。这一回节奏放慢下来,终于有空间来让我们了解网维了。在《网维长篇卷》中,这个人确实鲜明得多,但总体说来,依然略嫌平淡。在家里,他是好丈夫;在小辈中,他是好大哥;在警官面前,他是好侦探。也许正是这“千好万好”的温吞相,令读者如饮白开水——虽然知道这人物就在那里,却总是轻飘飘的忽远忽近、若即若离,缺乏一种能够压实的重量。
  令人感动的是,《女娲石传奇》一篇,网维着实可爱了起来。他终于拥有了一个鲜活的特质——嬉皮笑脸,某些自得其乐的段落,也算表现了他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随着那一个个的小玩笑,完全无视他人的自作主张,甚至拿嫌疑人开涮,一位随兴自由的侦探形象便跃然纸上。但是,把自家院中植物命名为“王八叫”,会不会太幽默了一点?
  形象发生如此巨变,莫非与作了父亲有关?但是,他没有当爸爸之前,似乎更要沉稳啊,怎么责任加身反而活泼起来?这也是一宗无解的迷案了。而在繁殖后代的设置上,网维显然拥有男主人公们一项普遍的特异功能,可以令自己的女人生下龙凤胎。此事在言情中多有发生,在推理文中出现尚属首次。在这里我要旗帜鲜明地支持作者,一定要在这个领域立住阵脚,绝不让言情小说专美于前(笑)。
  不过,这位令我心生恋慕的侦探形象,仅仅出现在上部中;在下部里,又回归了那招牌的平淡角色,惜乎!总结起来,似乎网维先生作配角,要比作主角时令人喜爱得多。
  本评名为《珠玉藏于匣》,以上内容为“珠玉篇”,而之后则要侧重“藏于匣”者,想当然即将剖析本文的缺陷。
  第一、难以掌握的固定模式。
  像这种“暴风雪山庄”——就是将固定的一群人圈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然后开始案件——的模式,是目前推理界最为流行的,也是最正统最被奉为经典的。于是,网文界此类文章也是出产者众,但是,真正写得好的,凤毛麟角。
  在下这样说,并不是为了摆出傲视群雄的姿态自高自大。实事求是,这种模式确实难写,写不好可以理解。
  通常,最容易犯的毛病有两个——
  其一,将出场嫌疑人当作棋子。
  这些人物没有自己的形象,没有自己的性格,没有自己的思想,唯一有的是一段经历,也就是本案的犯罪动机(例如之前做过什么缺德事而被凶手仇恨)。他们为案情而生,也随着案件的结束而失去意义。作者所关心的似乎只是那个trick(诡计),而不屑投注丝毫的精力在出场人物身上。
  其二,庸俗苍白的演技。
  试想,一群相干不相干的人物,被有端无端地聚集在一个跑不出去的地方,这时候发生了杀人事件,应是个个惊心人人自危,怯懦猜忌狂暴等一系列人性弱点表露无遗。然而这难度极高,假设涉案者一共八人,一个人死了,其余七人脸色赤橙黄绿青蓝紫;第二个人死时,大不了三个惊叫三个晕倒;若再死了第三人,任作者挖空心思,也想不出那许多各有区别的惊悚类形容词了。而且,此类文章如此多,每篇都来个“集体筛糠”,读者只怕厌烦。
  在下知其难写,所以不写(众汗)。可是,众多推理创作者并不如我这般胆小,只因难舍这种模式明显的优点,比如情节紧凑、气氛紧张、嫌疑人圈定严密等等,于是非写不可。为了规避难度,一般会简单化处理,就是众多参与人均具有“山崩于前而不变色,海啸于后而不动声”的心理素质,人死了一个又一个,依然是面不改色谈笑风生,所谓“你杀你的人,我度我的假”,一副“干我屁事”的悠闲姿态。如此一来,就好像众多演员共同演出一幕推理剧,却统统没有入戏。虽然固定的“惊声尖叫”会令读者乏味,但一群人的漫不经心,只怕更令人切齿。
  其实,方才所说的中篇系列《网维侦探手记II》,便有些堕落至此,但在下一直以为,是限于篇幅不曾展开所致。《女娲石传奇》乃是长篇,应是好得多了。确实,本篇在这方面的处理上进步了不是一星半点,但并未达到令在下极其满意的程度。
  开场时,通过寥寥几句对话,冒出来许多人物。在下是老读者,又深知各个人名取定的内幕,还看得个头晕眼花。不知第一次接触《网维侦探手记》系列的读者如何感想?黄小邪一出场,我便已经知道他的底细;罗修和王君——男女主人公自不必说;几位男性形象还算稍有特色,唯一印象不深的一位早早罹难了;而女性形象中,白丹由于身份特殊,容易被人记住,可许露露和唐娜宇,在下实在看不出什么区别了。
  在形势已经露出异象之后——在下知道作者是个重视人性描绘的写手,以为好戏就此开场了,谁知终致失望。就算第一个受害者,从社会地位上是个令人轻视的人物,但那般“有事好似没事”呼朋引伴游山玩水的模样,到底夸张了些。再说,这一位的受害,当时从各个方面看,目标都是无差别的,也就是说,受害的也有可能是其他人。即使别人蒙难事不关己,但涉及自身安全,很少有人能这般逍遥吧?环境如此,再怎样经典的诡计,也变得廉价起来。
  幸好,之后有一处亮眼的地方。黄小邪提议调查案件,其他人却风风凉凉不肯配合,黄某人一针见血地揭破他们的心思——只是为了拍到“女娲石”,别人是死是活绝不关心。若是这样入木三分的刻划多上几处,在下在这个问题上,也就无话可说了。
  第二、细节上的处理瑕疵。(微涉谜底。为了不使您的阅读失去乐趣,尚未看文的同志请跳过这补分,直接看第三!)
  诚然,本文有许多处精妙的细节安排,但在某些地方,依然存在纰漏。
  例如,上部中精妙的时间诡计,其成立是建立在饮食的基础上,只有去野餐才能达成目的。而那日去野餐乃是临时提议,而凶手却事先约了被害人见面,莫非凶手未卜先知不成?我可以理解,作者害怕读者从每个嫌疑人对案情的影响上推理出凶手,所以通常不敢让凶手去主导情节发展;为了解释这种巧合,一向有个无赖的招数,最终推理段落让侦探说:“即使别人不这样做,你自己也会这样做的。”虽然是千百人用过的万金油,但为了严密,还是抹一抹的好。另,赞一下坦白部分的“一个傻瓜”,令人想起金庸先生《天龙八部》中少林寺一段叶二娘说玄慈方丈“他是个好人”,动容,一阵唏嘘!
  再例如,十五星是否有必要大兵压上?他们作次安排,早在网维介入以前,自然无法预料到他会生疑并做此万全应对。若不出差错,只用其中之菁英便可轻松达到目的。莫非,这年头犯罪组织也流行大制作么?
  再再例如,更细节的小地方,最后最关键的一人出现在现场(在下还以为是江泉呢,至少能打能杀,帮得上忙),如此行险是否绝对必须?在解释身份证照片时,某人完全没有必要吐实,这个点安排在此处并不自然。还有,许露露小姐最终被证明是个PKD,既然如此,她之前怎能铁口直断出王君的三围?这眼力实非常人所能及……
  第三、过分的贴靠与局限。
  推理小说本来是大众文化,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在中国却始终大不起来。而在下今天要控诉的是:罗修你!正在用你的行动,把本就小众的推理小说,变得更加小众!!!(插两句闲话,在下涉足推理界,要晚于罗修先生,数年来一直以“前辈”称之,不敢有丝毫轻慢。若不是真正激愤,原不至如此尖锐。)
  作者懒得登峰造极,吾等凡人难以望其项背,正如古龙先生描写之楚留香——能坐着他绝不站着。文如其人,即使是《网维侦探手记》这个作者最为重视的系列,也总是需要斜倚着什么东西才站得住似的。
  若作者的目的是借鸡生蛋,在下并不反对;但他只是自控能力太差的缘故,这就不可原谅了。每个作者所写,必然与他自身经历有关,会带出个人喜好也是难免,但这方面罗修先生太过自我了。他的其他文章中出现过“桃花岛(这次的‘黄小邪’也是)”、“圣斗士”、“COSPLAY”,其中许多甚至是推理的重要线索,于是我们知道,罗修是个金庸迷,喜欢动漫,犹爱圣斗士,但是读者看文的目的,并不完全是开着小说对作者搞个人崇拜——虽然这也是一方面。当然,能够根据信手捻来的背景构造推理,是一种了不起的能力,只是不知作者是否想过,对你所喜爱的事物一无所知的人,看到文中忽然冒出这些东西,会不会感叹“这是什么和什么啊”?难道有朝一日,作者的文章成书,要在封面上标明“只给80-82年间出生的人们读的推理小说”吗?
  幸好,在下与罗修经历相似,爱好相近,所以阅读零障碍。能够成为网维系列最铁杆的追文者,也是所在必然。但在《女娲石传奇》面前,我也终于落马了。因为作者最近迷上我并不熟悉的网游《轩辕剑》。本来作者之前的长篇,在下看的都是初版,因为他改得太慢,我等不及那2.0升级版。但这篇却耗到了修改版,因为当我得知这是一篇以轩辕剑为背景的小说时,就失去了阅读的勇气。后来壮着胆子开始看,起初文中的罗修就说“以为这是一次轩辕剑游戏同好的网友聚会”,当即火冒三丈。若不是与网维多年的追文之情,加上与作者的交情,看到这里便已经关网页了。硬着头皮读下去,发现许多设置和名字都是游戏中的,记忆理解时颇为吃力,好在案情与之牵扯不大。但是,并非每位读者都如我一般,与作者有着这般深厚的革命友谊,若看到一篇自己并不了解内幕的同人小说,依然勇于撞南墙的又有几人?
  但是,说作者刻意“小众”似乎是冤枉了他。从本文中可以透视,他确实有扩大推理小说的普及面,将之发扬光大的意向。为了改变推理小说固有的陈旧模式以适应现代人需求,他在进行创新:现今的读者难以忍受用几万字去铺垫一个案子,他们没有耐心等到最终同样N万字的大揭秘。所以,作者借鉴《达·芬奇密码》,设计成逐步解谜的模式,将一段集中的大型推理拆分成一系列小段落,确实增加了悬念和可读性。只不过,此举可谓收之桑榆,失之东隅。
  推理与其他体裁不同。阅读别个种类的小说,读者只能作为旁观者,说白了就是插着胳膊在一边看热闹的;而推理小说,读者却可以跟随甚至超越侦探去破案,真正做到参与其中。这也正是再冗长枯燥的推理小说也有人可以忍下来的原因。但是,密码——包括死亡留言,是读者参与性最差的项目,很容易沦为作者的自说自话,不过最起码,谜面,也就是推理的依据,应该让人看懂。
  “不停歇的东奔西跑中”这种情节,用得相当好的,乃是虐心系同人男温瑞安先生。他多部作品中所描绘的“千里大逃杀”,虽有数不清的用典错误,却是黄山华山的风景片,即使没有去过的观众也看个眼熟。问题是,《女娲石传奇》中,一行人左冲右突,也不曾转出一座苏州城(虽然这是剧情需要)。我承认苏州是一个美丽而伟大的城市,但是作个类比,在下身在北京,若我的文中出现“天安门”、“雍和宫”,读者应该知道;若是“西单”、“北海”,读者多半知道;若是“德胜门”、“滨河公园”,读者只有抓瞎了。所以,纵然作者用怎样的笔法,付出再多努力,各位看官却难以领会其中妙处,岂不是做无用功?难道有朝一日,作者的文章付梓,要买一送一,随书附赠一本《苏州旅游指南》么?
  综上所述,仔细分析来,作者是在给自己写小说。他构思好一个案件的核心,编织好情节,拉来一个自己喜爱的背景,尽情体会创作推理小说的乐趣,并在文中将心目中的完美女性许配给以自己为原型的男子,然后心满意足,哈哈一笑,扬长而去。只是,作为一个已经有粉丝,而且是一批粉丝的写手,是没有权力这样任性的!
  原本好好的一部推理,本是光芒四射,堪比和氏璧;因细节上的处理不当,退化成一块璞玉;璞玉还不算,由于题材和场景的狭窄,进一步缩小了读者群的范围,等于又将它封入匣中。目睹如此惨剧,在下的心情如同楚人卞和,纵然没有人斩去我的四肢,我也真想坐到路边去哭啊!!!
  原创推理欲有所发展,文固然重要,然而写文的人却更加重要。在下始终以为,中式推理需要一个偶像、一个象征、一个图腾,许多年来,一直将这种希望寄托在罗修先生身上。而我与此人,每经过一段不长不短的时间,便会有一次不大不小的摩擦,究其原因,大约是我希望他成为一位响当当的推理作家,但他本人并不希望,至少不如我希望得迫切。在此说一句:大好才能,不要被自己埋没了;抽去懒筋,好好做点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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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请到15876.jjwxc.net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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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5014083……
2 楼: Re:珠玉藏于匣——评《女娲石传奇》... 06年07月02日02点09分


  今天水天不看球,发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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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案纪实地窄打开迷案纪实的博客
3 楼: Re:珠玉藏于匣——评《女娲石传奇》... 06年07月02日10点23分


罗修先生欲成世外高人或者一纯粹OTAKU……

水天J啊~不要指望罗修他老人家老牛拉破车的速度~~您老人家为什么不首当其冲呢~~

据本人观察,你们家杜公子可比网大侦探有偶像气质多了~~^_^(不过当然是比不过小艾小姐的~我闪~~)

[此贴被迷案纪实于2006-7-2 17:19:14修改过]






让我大声地说:我想要看本格推理小说!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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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孝明拥护本格
4 楼: Re:Re:珠玉藏于匣——评《女娲石... 06年07月02日15点06分


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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