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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程小青和《霍桑探案》(人气: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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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程小青和《霍桑探案》 03年07月05日21点34分


程小青和《霍桑探案》

吴承惠

程小青,原名青心,1883年生于上海,祖籍是安徽安庆。自幼家贫,不得已而辍学,被人介绍到钟表店当学徒,有了餬口之地。但并不甘心于此,在整日受人差遣之暇,刻苦自学,尤其致力于英语的研习,终于能阅读英文小说原著。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大概也是从这时候进入程小青的文字生涯的。
根据现有的资料得知,程小青创作的第一篇以霍桑为主人公的侦探小说《灯光人影》是在1914年秋季,发表在当时的《新闻报》副刊《快活林》上,据说是投寄征文竞赛而被录取的。而照我的猜想,在此前后,程小青肯定已在报刊上经常写写东西,说不定也是《快活林》的主编严独鹤先生经常联系的一位作者了。
不用说,程小青这时肯定也在着手翻译《福尔摩斯探案》。这不仅进一步激发了程小青的创作欲望,而且也帮助程小青进一步吃透了写这种小说的要领和笔路,酝酿福尔摩斯和华生的中国翻版霍桑和包朗这两个人物形象也愈趋成熟。
据说程小青笔下的这位大侦探本来不叫霍桑,而叫霍森,但小说《灯光人影》的原稿拿到《新闻报》去付排时,“森”字被排宇工人错排成丁“桑”字,校对又没有校出来,于是将错就错,成为
定案。后来有人对程小青为什么为这位侦探取名霍桑曾作过考证,自以为颇有依据,其实说穿了,就是这样简单,可发一笑。
《灯光人影》一炮而红,这是因为,一,题材突破了当时鸳蝴小说卿卿我我的范畴,使《快活林》副刊的读者有一新耳目之感;二,侦探小说是艺术化了的社会新闻。而社会新闻一向是报纸最能吸引读者的内容之一;三,外国的侦探小说虽然有耐人寻味的可读性,而中国的侦探小说取材于本地风光,眼前人事,不可信其有,未必尽是无,这也增加了读者从中玩味的兴趣。
以上的分析,不一定准确。但程小青先生在中国文坛上作为侦探小说的开拓者和创始者的地位,应是毋庸置疑的。在本世纪初至二十年代,中国人从事侦探小说的移译或仿效之作的并不少,如林琴南、包天笑、严独鹤、周瘦鹃、刘半农、陈蝶仙、陈冷血、陆澹庵、孙了红、俞天愤等都曾涉猎于此。而用情最专、倡导最力的却不能不首推程小青先生。其后的孙了红先生也是一个颇有名望的侦探小说家,他创造的侠盗鲁平似与霍桑针锋相对,就像外国的亚森罗苹专门要出福尔摩斯的“洋相”一样,其情节、布局,也许比程小青先生用笔更有机锋,但论译作之丰、影响之大,从典型性、代表性的意义上来说,则孙了红还是要比程小青稍逊几筹的。
英国的柯南道尔塑造了福尔摩斯,直到今日,仍然为人津津乐道,甚至福尔摩斯住的那座本来是纯属虚构的“倍克街”寓所,也被人当作是真有那么一个地方了。而亚森罗苹呢,现在提到他的人恐怕不多了吧。
程小青于发表了《灯光人影》的第二年,即1915年,举家迁往苏州定居,任东吴大学附中和景海女师的教员,这是他的正式职业,并为之贡献终身。业余之际,则埋首于《霍桑探案》的创作,前前后后,陆陆续续,大约写了六十多篇,于1941年由世界书局集印出版。此外他还翻译出版了《世界名家侦探小说集》,《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等,又主编或与人合编过《新侦探》、《侦探世界》等杂志。我的记忆有点模糊了:早年的《万象》杂志上曾经连载美国艾勒里·奎恩的《希腊棺材》,好像也是程小青先生翻译的。(这个说法是正确的。——ellry)
当然也毋庸置疑,程小青的《霍桑探案》是《福尔摩斯探案》的模仿之作,不妨列出几条“证据”来说明之:
一、如前所述,霍桑和包朗这一搭一档是福尔摩斯和华生的翻版。甚至霍桑一直是个独身,而包朗后来结了婚,也同福尔摩斯和华生的境遇是一模一样的。
二、霍桑的为人性格也同福尔摩斯差不多。如“体魁梧而健硕……绝机警,强记深思,……好学问……攻理科,除数学、物理、生物、化学等科外,旁及哲学、法律、经济,而于实验心理变态心理尤有独到;他如美术、药物及我国固有之技击等亦复兼收并蓄。”总之,是个文武全材,什么都懂,又什么都精的人物。福尔摩斯也是这样的一个人。这大概也是一个侦探必备的条件。
也有不同的地方。福尔摩斯空下来喜欢拉拉小提琴;还有打吗啡针的嗜好,这常常使华生深感遗憾。霍桑喜欢美术,不打吗啡针,只吃吃香烟,没有抽上鸦片烟。在程小青笔下,霍桑比福尔摩斯更完美。
三、福尔摩斯善于化装,神出鬼没,霍桑这一手也不推板。
四、在《福尔摩斯探案》中,常常有这样的描写;当事人来拜访福尔摩斯时,福尔摩斯能一眼从他到达的时间,身上的衣着,脚上的鞋子,语言神态,动作习惯,判断出这是哪里人,从哪里来,坐的是什么班次的火车,外面是下雨或者天晴,干的是什么职业,昨天晚上有没有睡过觉,等等,等等。而在《霍桑探案》中,也总可以看到这样的描写。
五、当事人来叙述案情时,福尔摩斯有时让华生坐在——旁当面聆听,有时又让华生躲到隔壁去偷听。霍桑对包朗的“使用”,也常常照此办理。
六、在《福尔摩斯探案》中,苏格兰警局的警官常常自以为是,轻率地对一个案于就下了结论;有人在福尔摩斯面前还表现得非常倨傲,并对福尔摩斯的干预而表示不满。《霍桑探案》中警官汪银林、倪金寿的头脑也是比较简单的,有时对霍桑的“故弄玄虚”不大相信,但表面上还算客气,表现了毕竟是中国人的礼貌。
七、警官也罢,包朗也罢,他们对于案情的侦查和推断,往往都是霍桑个人活动的陪衬,抑彼扬此,更显得霍桑的不同凡响,这也是《福尔摩斯探案》的笔法。
一时想到的就是这些。
模仿其实是创造的必由之路。比如,写字、作画、演戏,最先也是从临摹自己所崇拜的偶像入手,一笔一划,一枝一叶,一举手一投足,先求其肖,到逐渐熟悉,逐渐悟入,逐渐驾驭之后,必定会逐渐摆脱已有的束缚,而注入自己认为颇有心得的东西,这就是突破,这就是创新。但大框架还是不走样的。程小青笔下的霍桑与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大体相似而又不尽相似,正是作者想表现自己风格而作的努力吧。
那么,《霍桑探案》究竟有哪些地方不同于《福尔摩斯探案》呢?
我的粗浅分析是:
一、人物、场景、事件,都是中国的“标记”,而且又有着旧上海租界的光影,虽说故事都是虚构的,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
二、时时流露着中国人的人情关系、道德观念、处世哲学,与当时上海社会三教九流之徒的风貌,大体是吻合的。而在作者落笔时的褒贬之间,又有着他本人的是非标准,既有儒家的中庸之道,又有墨家的兼爱主义。霍桑的思想,也是程小青先生思想的部分映现。霍桑嫉恶如仇,藐视权贵,同情弱小,济危扶困的行为,正是程小青这位富有正义感的文弱书生想做而没法做,只好借助于他的笔墨来实现一吐为快的愿望。
三、当时中国社会特有的一种思想结构,即既有封建传统的积存,又有西洋文明的渗入,也在《霍桑探案》中有所反映。特别是在某些男女主角的身上,矛盾最为明显。他们是在洋学堂读过书,甚至还出洋留学过的,但是到了生死紧要关头,又被中国旧有的礼法拘束得不敢作出大胆的决择,一误再误,使案情更加复杂化了。
四、案子查了好久,线索列出不少,嫌疑犯也不止一个,但闹来闹去,最后还是家里人在闹鬼。这方面的案例,程小青写得很多。在《福尔摩斯探案》中,这类案例也有,但更多的是种种复杂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惨剧。程小青可能对中国的家庭结构有他的看法,便从侦探小说的角度来暴露其中的内幕。尤其是所谓大户人家,成员比较多的,更容易制造纠纷,酿成惨祸。
我虽列举了这些不同之处,但福尔摩斯原样的模型已定,以之来衡量程小青的霍桑探案,却也不难找到其不及的地方。
一、气氛的渲染要差得多。你读《福尔摩斯探案》,随着福尔摩斯走向那出事地点,如果又是座乡间古宅,单是那阴森森的环境,阴森森的仆人面色,就把你的心揪起来了。程小青写这类事物,无论怎么刻意加工,总显得比较单薄,平淡,缺少那种怪异诡秘的色彩。比如《白衣怪》这一篇,那个总在夜里出现的白色鬼怪,很快地就失去了它的神秘性,不用霍桑来侦查,读者也能猜得出这是家里的某一个人在装神弄鬼。
二、程小青剖析写侦探小说诀窍,说:“比如写一件复杂的案子,要布置线索,内中只有一条可以通到抉发真相的鹄的,其余三条都引入歧途的假线,那就必须劳包(朗)先生的神了,因为侦探小说结构方面的艺术,真像是一个迷阵。”话是不错的,程小青也是按照这样的结构去写的。但由于笔力不足,几条假线往往不能引人入迷,包朗的行动过于笨拙,给人的感觉往往是多此一举,照故事应有的发展,他这一条线不布置也是可以的。
二、因为要故布疑阵,设想又不怎么出奇,就使人感到篇幅有点拖沓,读几篇还有点兴趣,读多了就味同鸡肋。当然看也看得下去,但新意不多,总是那么一套。读《福尔摩斯探案》也不是没有这种感觉,但文字的逻辑要严密得多,福尔摩斯对案件的推理也要深刻得多。
四、做小说本来是虚构的假人假事,也要有真实的生活作基础。程小青对当时的上海社会是了解的,但也不是样样都很熟悉。比如《舞后的归宿》的情节确实很曲折,一个红舞女的身边围绕着四个男士,而她最为钟情的那个男士竟然怀有使命而来,欲置她于死地。可是她的死,又不是死于这位男士之手,而是从乡下来的养父给了她致命的一刀,但男士也确实对她放过一枪。如此错综复杂,令人为之目眩。但细细品味,又觉有不少可议之处。如红舞女另外有个秘密身份:奸细?间谍?还是某个政治派系的一个牵线个物?小说里只含糊地提了一笔,都没有说清楚,于是那位男士想来刺杀她的理由就显得不充分。事实卜,作者可能也没有办法说清楚。因为一个出来没有几年的乡下姑娘能够在上海当一名舞女,有几个舞客捧她,使她能过上比较舒适的生活,曰经很不错了。要她再卷入政治斗争中去,老实说,凭这个舞女的经历,还够不上。而在当时的上海舞女中,嫁阔佬做姨太太的多的是;升格为交际花,结交达官贵人也有的是。达官贵人可能要为她营筑一个“香巢”,有时会在“香巢”里招待几个臭味相投的“知己”,顺便做几笔肮脏的交易,有了好处,自然也要让她分享一点,但绝不会把她置于一个掌握机密的重要地位。在这方面,程小青先生的用笔未免有欠斟酌了。
那位男士的一枪,子弹偏偏就打中在养父刺死她的刀口上,是过分玄妙的。但无巧不成书,只要能骗过读者一时的眼睛,不必苛求也罢。
五、有人认为,程小青的《霍桑探案》文学性不够,我不知道这是从什么角度来提这个问题的。如果从现在所标榜的“纯文学”角度来衡量,自然是无法高攀的。如果程小青至今仍然健在,我想他也不会争这个名分,肯定自愿与通俗文学者为伍,则《霍桑探案》应该推崇为此中的上乘之作。在程小青的笔下,绝无半点狭邪之念,文字以白描取胜,很少鸳蝴派的陈词滥调。如他写天气的冷暖,就说“是一种衬衫里面还缺不了一件卫生衫的气候”,很具体,很巧妙,让你—下子就能有比较实在的感受。他写。人的外表,也头是头,脚是脚,衣服是衣服地交待得很清楚,很形象化,没有用那些“丽若天仙”,“美如宋玉”之类的使人看了仍毫无印象的字眼。这也与程小青受了《福尔摩斯探案》原著的薰陶有关。
但是,程小青先生行文,又有清顺有余,深藏不足的遗憾。就像一泓池水,清彻见底,水里的东西样样都看得见,固然很好,但也缺少了让人去搜索,去钻研的意味。在这一点上,似又不及《福尔摩斯探案》的深文周纳,虽然费人心思,但读侦探小说的乐趣亦在其中矣。
不管怎么说,尊奉程小青先生是传播国外侦探小说的先驱者,开创中国侦探小说的实践者,是当之无愧的。人总有他的历史局限,他只能完成在一定时期内历史所赋予的任务。我们评述前人,可以凭着今天的历史发展所锻炼得来的认识水平而说长道短。可是,我们如果处在程小青的那个年代,就能达到或超过他的成就吗?不一定吧!
不管我们现在给予侦探小说以什么样的地位,它毕竟能给读者以文化娱乐的享受。这些读者不一定是浅层次的,高层次的也有。就像武侠小说的读者群中,也有大学教授、领导干部—样。侦探小说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给人以知识,乃至让人间接地增长阅历,教人变得聪明一些。程小青在1933年写的一篇题为《从“视而不见”说到侦探小说》一文中,更认为侦探小说可以锻炼人的观察力。他说:
……侦探小说是一种化装的科学教科书。凡科学—上的
观察、集证、演绎、归纳,和判断等等的方法,侦探小说可以
说是应有尽有。侦探小说固然不贡献什么天文、物理、生物
等等的物质科学,但它却在潜移默化之中,暗示科学的方
法。我以为在现今的时代,科学方法是我们一般人应付任
何事理的工具,并不限于纯粹的科学家才需用得着。
侦探小说中的侦探,自然是个个都有精密的观察力的。
我们读得多了,若能耳濡目染,我们的观察力,自然也可以
增进。
这些话也许说得太夸大了些,却不无道理,可供思索。
程小青先生写这种谲奇怪秘的侦探小说,本人却是个平和的、忠厚的、质朴的谦谦君子。作家陆文夫曾经有文章怀念程小青生前同他的交往.在陆文夫处境困窘之时,程小青—再询问陆文夫缺不缺钱花,有一次竟爬上陆文夫住的小搂,把钱送来给陆文夫去买生活必需的闹钟。在“文化大革命”中,程小青先是被诬蔑为“苏州三家村”的成员之一,挨过多次批斗。后来家里被人占领,他只能在一个小房间内存身,与之相伴只有一张小床和一辆沾满了灰尘的自行车。当陆文夫去看他的时候,两人相对黯然,别后不久,程小青就去世了。(此段可参见陆文夫《心香一瓣》,载群众版《霍桑探案集》。——ellry)这使我想起,是1973年还是1974年,有次我从南京回上海,路过苏州下车,去看一个老朋友。这位老朋友也带我去看望过一次程小青先生。正如陆文夫所描写的,走完那非常狭窄的小弄,敲开弄底的一扇大门,又走过断瓦颓垣小院,走进那还有两张破藤椅、两只破书橱的房间,见到了程小青先生。他穿着一身破旧的蓝布中山装,头发花白,神情萧索,说不出的一种凄然之感。我同程小青先生是初见,不好多说什么,也忘记了我那朋友同程先生说了些什么。但我总算见到了这位我仰慕已久的前辈,是他带领我涉足了侦探小说的领域,他是教我认识这种文学样式的启蒙者。程小青先生并不是什么伟人,但一生中能在某个方面给后世留下一些影响,也值得我们这些后辈追念不已了。

摘自:萧金林 编:《中国现代通俗小说选评·侦探卷》,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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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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