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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霍桑的得力助手——包朗(人气: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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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霍桑的得力助手——包朗 01年05月18日00点31分


霍桑的得力助手——包朗
作者:卢润祥

在霍桑探案中,包朗这位助手是一个闲不住的人,他热爱侦探事业,愿意为此献身。他勇于进取,嫉恶如仇,虽处助手地位,却处处主动;他出生入死,为种种疑案动足脑筋,运用他那有限的推理能力,尽量为霍桑排难解纷。他热情爽朗,心直口快,又常常蒙在鼓里。当霍桑破案已有十分把握、部署的计划已出台,包朗往往还不明白,于是经常埋怨霍桑“卖关于”。他在侦破工作之余,勤于笔耕,将种种怪异之事记录下来,写成小说。霍桑探案中,他似乎又是一个文学界中的人物。总之,包朗,不失为一个性格可爱的、正直勇敢的知识分子,一个杰出的侦探工作者。所有这些,不能不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根据程小青的描述,包朗和霍桑是大学里的同窗,彼此都有服务社会的共同理想。共同的侦破事业将他们联结在一起,他们是一对患难与共、相濡以沫的平等朋友。他虽是助手,霍桑却从未以主人身份命令他去做过一件事。他们在同气相求中寻求人性的温暖,在有商有量、互相帮助体贴中寻求人间的真情。在拜金社会中,他们真诚相见而非互相利用,这种关系,就是那个黑暗社会中可贵的闪光点。亚里士多德说过:“朋友应是同一灵魂寄在两个躯壳中。”霍、包两人在侦探事业中建立起来的友谊,使他们在合作中犹如共有一个灵魂而生存着的两个人。

在《活尸》一案中,一个服毒的女子不说一句话,不明不白地死在霍桑家中。这个从天而降的变故,一下子使霍桑处于被动之中。一时舆论大哗,流言四起,报纸甚至把霍桑为救助这位女子抱起尸身送往医院的事渲染为:“软玉温香抱满怀”。在“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态势下,包朗却勇于承担责任,他说:“事情发生时,我是个目击者,万一有什么意外,我情愿和你共同负担。”包朗的话温暖了朋友的心,“竟使霍桑沉着的脸上钩起一丝微笑。”他说:“包朗,你真是我的患难知己。我想凭着我几年来在社会上的信用,这件事谅来还担当得住;意外的铁窗风味,我大概还不至于领受。”他劝包朗乘夫人外出探亲的机会,住到自己家中来,因为“楼上那只旧榻至今还没有折卸哩!”而包朗也极愿与知友一起“重温独身时的同居生活”。

在包朗探案生涯中,有过一次有趣的男扮女装的经历。在《沾泥花》一案中,霍桑为了侦破那个拐匪团伙,决心闻人虎穴,引蛇出洞,为此,他提出要包朗假扮他的老婆(取假名丽珠)。包朗一听简直傻冒了,表示实在干不了这种事。雹桑说:“我可以当导演,保证教会。”包朗依旧犹豫,说:“虽然,我所装扮的又是个私奔的荡妇,我又何以为情?——”又说:“扮女子是犯法的——。”霍桑说:“你犯法,目的就为着要维持法律。谁知道谁都要敬佩你呢。”包朗就在这为义务所迫、无可推诿下勉强允诺了。霍桑身穿时新式样的灰鼠袍,足登浅梁缎鞋、白丝袜,头戴浅灰色西色泥帽,装扮得像个花花公子。名字也变成了“赵金寿”,而包朗则穿上了黄色花呢大衣,颈围白丝巾,“头戴发套”这四个字,在作品中未作交代,是个漏洞,装扮女子,这是不可少的),住进了绑匪的大本营——西新桥申江旅馆中去,当“赵金寿”与绑匪头子谈判成功,准备来付款取走“丽珠”这个“女人”时,包朗拔出了手枪,配合“赵金寿”,一起捕获了三名绑匪,包朗的智勇精神在这里表现得很充分。

 《险婚姻》写包朗的婚变。包朗的未婚妻是位装束朴素,有着天然的抚媚、柔娜的体态和温柔秉性的女子。包朗深深地爱着她。正当他准备与这位高佩芹女士举行婚礼的前一天,意外地接到一封匿名信:

包朗,你居然想结婚了吗?嘿!你历年来作了这许多孽,这才是你请偿的日子到了,你准备好吧!

这以后,就是高女士的出走,原来,此时有个叫刘贵凤的女子,写信给高女士,约她在一个废园——“味莼园”中见面。该女自述曾被包朗玩弄、生有一个孩子,还出示一张“合影”。高女士竟轻信了此事,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住到了在嘉定的舅舅、一个军人名叫赵铁生的家中。包朗经过许多曲折,才找到赵家。这个军营中的武夫说了一大堆刺激包朗的话,把他骂得狗血喷头,又大大地挪推理、讥讽了一番。包朗真的被这武夫之舌差点“压死”。多亏霍桑在关键时出来调查、澄清真相,才使包朗摆脱困境。那个佩芹的舅舅也“自悔孟浪”,亲自向包朗谢罪了事。

包朗这一助手形象,对程小青说来是必不可少的。有人写文章说:包朗实在缺乏自己的性格特征。如果说,霍桑是个“主脑”型的人物,那么这位助手却成了作品中的工具。……因此,包朗是“工具”型的。当作品中要布置假线以便将读者引入迷宫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包朗是将读者引入迷宫的“向导”,而使读者豁然开朗的则是主脑型的霍桑。在作品中,这位助手还有一个作用,就是成为霍桑“卖关子”的对象。霍桑要“卖关子”——其实是作者要制造“悬念”,就由包朗将疑点提出,而霍桑又不愿坦率地回答。而一旦霍桑引读者出了“迷宫”,又少不得包朗从旁为读者作“注释”。所以,包朗既是霍桑的工具,更是程小青的工具,而且又是作者要他去做读者的工具,作用可谓大矣。但人物的性格却是不够鲜明的(见范伯群《论程小青的《霍桑探案》)。我个人认为,这个评价总的来说还是确切的,实事求是的,但是综观程小青笔下的包朗形象,似还非属概念化型的人物。诚如我在本文开头所说的:他还是一个读者熟悉的、不失为一个性格可爱的人物,经过程小青一番塑造的努力,包朗的事业心、进取心和他对侦探事业的献身精神,他那甘当配角、不慕虚荣、弹精竭虑的性格还是比较丰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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