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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推门冬季活动13】读水天一色《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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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01月20日12点42分 |
很高兴又读到亲切得如闻其声的文字。
水JJ的文章总是让人拊掌赞叹又抚掌叹息。本文的人物设定除了青烟女士,都是典型的小说人物,屡次让我想到金田一里三个著名的家族——犬神,鬼头和东海林。而青烟女士,兼具潇洒与温柔,她青年时代的形象究竟是轻小姐,还是杜公子呢?我看玩猫吃话梅等温馨居家细节描写还是浸润了马波尔小姐的影子吧。
强迫他人自杀,呵呵,这倒是一种十分新奇的谋杀手法。刚才还在感叹这家的乱伦关系居然发展到生子,比犬神家还恐怖,未免太狠。不过强迫自杀这种“无血的手法”,不比刀砍斧剁,有如远距离的苦无攻击,非得力道极大不可。赞作者。第二次毒杀是妙手,第一次可称神手。当然配合威力更大。物理上看实用性不强,其实就如骄纵的陆文彩后来颐指气使,前面边修指甲边讲话一样,有某种必然性。而捕捉与洞察这人性中的必然,也是水JJ的强项呵。
自杀——他杀——自杀,现场的双重伪装及毒药的双重嫁祸,嗯,好喜欢对称的感觉。
不知道如果凶手不那么贪心地毒杀老人,而只是诱导杨律师自杀,在法律上究竟有没有罪呢?
又,林凯的不在场证明并不充分,使得演戏中初推理也难推倒。要是用一两句点到更好,就像《盲人与狗》中杜公子说明第一个推理版本中被害者约见凶手的不合理性。呵呵,不过这么紧凑简洁的文章中,小人物的证明可以忽略。
又,既然化装暗访杨父的是陆文素,就是说陆文彩并不是以为杨家有遗传病,仅仅是简单轻率地抛夫弃子,可恶。
又,最后谈到“你!你知道我国传统的,可能会理解凶手……”不知道青烟自己是怎么看待陆家长子长女乱伦生子,次女逆伦弑父?毒死的,发疯的,入狱的,咎有自取。而自杀的杨律师,也在不知情时犯了天条……都有罪。
杀人,不只是为了遗产,而是为了心理安慰,深刻!
本文几乎没有外貌描写,却让人历历在目,赞。
又,丑小鸭因经历不平凡不现实才进入了文学。但在文学世界里,本文这样现实的人与事反而如此珍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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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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