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64010(Cosy)
|
|
2 楼:
Re:面对恐吓信敲诈该怎么办?
|
02年05月31日17点52分 |
鄞县??为什么我都不知道!!!…… 【青青在大作中谈到:】 > >面对恐吓信敲诈该怎么办? >曾祥生 施源明 >利用恐吓信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由于犯罪嫌疑人并不直接同被敲诈者接触,具有隐蔽性,且发现风吹草动,便及时抽身藏匿,增加了侦破的难度。因此,这种形式的犯罪已成为新形势下刑事犯罪的新动向。特别是在私营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此类案件频发,有的性质极其恶劣,严重威胁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最近在浙江鄞县检察院受理提请批捕的此类案件13件13人中,就有用人头敲诈浙东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邱某30万元案,在全市引起轰动。该院对此类犯罪的主要特点、原因进行了调查分析,提出了打击、遏制的对策。这些案件的特点有: > >目标的特定性。敲诈勒索犯罪的对象大都是在当地比较有影响,经济效益较好的公司或企业负责人以及发家致富的个体户,这些人行有名车、出手阔绰,容易引起犯罪分子的注意,成为被敲诈的对象。 > >犯罪分子均是单独作案,多为本地人,且对被敲诈目标的情况比较熟悉和了解。 > >作案手法以暴力威胁的倾向明显。在用匿名信进行敲诈时,借用西方电影中黑社会的一些犯罪手法,不仅署有黑帮名称,且随信送上炸药、导火索等威胁性物品,增加恐吓的威力,甚至发生用人头进行敲诈勒索的,前所未闻。鄞县东钱湖镇耷河村的李桂红,选中浙东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邱某为敲诈目标后,将一湖南籍女子从镇海骗至江东自己的暂住房内刺死、割下头颅装入邮寄箱中,通过出租车,将邮寄箱及敲诈信送到浙东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向董事长邱某敲诈现金30万元。 > >勒索的主要目的是现金,且数额巨大。13起敲诈勒索案中,1万元以上3件,3万至10万元5件,10万元至30万元1件,30万元以上1件。根据高法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1万元以上至3万元为“数额巨大”,可见,敲诈勒索案的情节都比较严重。 > >发案的主要原因有: > >1.贪图享乐的心理作怪。13件案件中出于享乐的动机进行敲诈的有9件,占69%。这些犯罪分子有的有工作,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但仍不满足,企图通过敲诈快速致富;有的是好吃懒做,没有正当的职业,看到人家生活富裕,贪图有钱人的生活,铤而走险。如鄞县邱隘北头村的朱某,看到村里人个个都富裕起来,心里羡慕,苦于自己致富无方,则铤而走险,写恐吓信给村书记周某,谎称周某贪污情况被其掌握,要周拿出3万元放在指定地点,否则后果自负。后朱在指定时间地点取钱时被当场抓获。 > >2.报复心理和“花钱买太平”心理诱发犯罪。出于报复他人心理继而写恐吓信敲诈勒索的案件共有3件,而接到恐吓信或恐吓电话的受害人由于担心犯罪分子的报复,而不敢报案,对敲诈数额不大的,希望“花钱买太平”,致使犯罪分子能敲诈得手,一而再、再而三地进行敲诈勒索。如鄞县某不锈钢厂厂长项某1999年9月辞退一外籍打工人员钟某。当年10月,钟某写恐吓信给项某,称其被辞退系项某姐姐从中作梗,要同项某姐姐算账,并叫项厂长拿出2000元补偿费。项某慑于钟某淫威,次日给钟某1500元想买个太平。不料,钟某觉得钱太少,再次写信塞进项厂长办公室,被当场抓获。 > >遏制恐吓信敲诈勒索犯罪,首先要快侦、快捕、快诉、坚持从重从快方针,坚决打击此类犯罪,使群众相信公安机关有能力及时打击,同时,也使那些企图以身试法者悬崖勒马。其次要结合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依靠社会各级部门的力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公民要敢于同这种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为快速破案争取时间。 > >:o
|
|

|
Quest for love
Quest for dream
Quest for all truth
|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