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772(风之圣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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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Re:Re:Re:录音带能当证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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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10月14日23点29分 |
【老蔡在大作中谈到:】
楼上搞错了,可以的。
据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则>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据此,录音在法律上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但其证明力的大小却要分为不同情况.即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录音或者原声带核对无误的录音复制带,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果是存在疑点的录音,虽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其证明力非常小.此外,依据法律,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在法律上是不能使用的.当然也包括录音.如偷录的.现在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地方法院对虽然是偷录,偷拍但并未侵犯对方隐私的录音录象也在一定程度上认可其证据效力. 但不能侵犯他人隐私以及公共利益,否则不能采纳。
可以做为证据,但不能单独成为证据。 |
哦,那就是说是相当无力的证踞,估计很容易就会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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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快乐要有悲伤作陪,雨过应该就有天晴。如果雨后还是雨,如果忧伤之后还是忧伤.
从容面对这离别之后的离别。
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
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
就在漆黑之中,给予一直期盼着我归去的您,奉上最后的,深深的一吻,别了,今生啊~不会再见了吧.
就像世世予您在奈河桥分别一样.心都被绞碎了,又要踏上永远也看不到尽头的轮回里。
泪水啊,泪水若能有用的话,若能止住我漟血的心。请哭瞎我这双眼眸!又何况?感受过太多的悲伤,
太多的绝望.到底还要付出些什么啊,还要哭多少次啊.才能祢补我这残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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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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