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阿加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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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Re:Re:(转发)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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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08月23日20点16分 |
“人物性”不在场证明 1、证人说谎 说明:现实中最常见的情形,凶手只要事先买通证人作假证词便行了。但这一低级手法推理小说家一般不屑使用,要用则一定要做到非常出人意料的效果才行。 例子:阿嘉沙·克里斯蒂的经典之作《东方快车谋杀案》,你永远也猜不到一共有多少个人说了慌! 2、法医说谎 说明:“法医”这一角色在推理剧当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其判断的死亡时间直接决定了所有人的不在场证明,因此,在传统推理中法医一般是不许说谎的。但偶尔也有法医作假证,甚至法医本人就是凶手的情形。 例子:柯南《月影岛杀人事件》。 3、“认错了人” 说明:推理小说中最常用的诡计之一。低级实用一点的手法有凶手事先买通了一个人装扮成他(她)的样子在别处露面;高级手法则有凶手与死者互易容貌、将两个死者互易容貌、肢体拼接这样大胆的心理诡计。另外,推理小说中一般不允许双胞胎出现。 4、(上课)不在场证明 例子:柯南《好赚的跟踪》、《小学教师杀人事件》,金田一《异人馆村杀人事件》、《飞閳机关宅杀人事件》。最经典的要数克里斯蒂《阳光下的罪恶》了。 5、苦肉计 说明:凶手先伪装受伤、无法行动而取得不在场证明,趁医生还没赶到的时间里完成凶案,回到“受伤”处再真的把自己弄伤。 例子:柯南《怪兽哥斯拉杀人事件》、克里斯蒂《尼罗河上的惨案》。 6、假装被杀 说明:我个人给予最高评价的手法!因为只要众人都以为你“已死”,就形成了我在暗,众人在明的极其有利的环境。之后再杀人时,若想嫁祸给某人,就专挑他(她)一个人没有不在场证明时下手;若想引起众人恐慌,则可找一个所有人都有不在场证明的时间动手。操纵大局,得心应手。人们肯定不会怀疑到一个“已死”的人头上的!只是要怎样让别人确信你“已死”却是一件极难办到的事情。 例子:金田一《悲恋湖传说杀人事件》、金田一小说版《鬼火岛杀人事件》、克里斯蒂《无人生还》。 7、“人称陷阱”(仅限于小说) 说明:这是作者故意误导读者的小花招,像金田一小说《幽灵客船杀人事件》,那本“船长日志”里口口声声说什么“女儿啊”,一开始就把我们完全引向了岔路。更有甚者,你能想象小说中的第一人称“我”会犯案吗?在克里斯蒂及横沟正史的作品中均有着这样的例子,另人拍案叫绝!为免降低大家阅读时的趣味性,我就不说出作品的名字了,大家自己去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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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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