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翼零(ero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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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Re:(原创)~浅谈凶杀--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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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02月17日23点36分 |
【林兴在大作中谈到:】 > > 浅谈凶杀 > >前言 > 算是为了刚建成的论坛,总得写些原创的东西。不过这文章倒是想很久了。正如题目所言,以下的只是浅谈;只是对凶杀动机、手法、侦破手段的一些简单的讨论。暂时还没能力写一些专业性的东西^_^p。当然,我很希望在几年后能写一篇叫“深谈凶杀”的文章。 > my文笔很差,平时考试作文都是中下水平--;.......所以,这文章要是对各位侦探推理爱好人士,甚至侦探,警探等有那么一点的作用,我也十分开心了~!^_^。 > 欢迎来RG侦探俱乐部坐坐:http://rgdc.92ff.com/ > > >浅谈凶杀-part 1,冲动凶杀 > 这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凶杀。这类凶杀出现在抢劫、偷窃、争吵、殴打等众多方面(其中很多也叫过失杀人)。接下来将会详细讲述其中几点。 > > 抢劫中的冲动凶杀。 > 他们都是缺钱的家伙。其中有不少甚至是吸毒。通常来说,一些有原则的抢劫犯不会对老人和妇女动手。他们大多抢劫路人;有时候会叫上一辆的士,去到偏僻的地方对司机动手。不过,在动手之前他们都不准备杀人。毕竟这与抢劫完全是两码事。他们可不想寄宿在一个没有自由的地方长达数十年。 一般罪犯~ 还有一种是预谋的,就象有起案子素未谋面的无业人员蹲点某有钱人,最后把他的妻子杀了,抢劫杀人,有些案子罪犯不光为了钱还有强烈的侥幸心理,想要瞒天过海,所以手段很残忍也很智能~ > 在杀人之前,他们都遇到了激烈的反抗。可能在反抗的过程中无意把受害者杀了;也可能因愤怒或恐惧而动手。 个人觉得要看对象,反正不反抗的人在抢劫事件中的生存率不比反抗的人高,积极的反抗还是很必要的,安全第一! > 凶器:最佳选择就是他们抢劫时用的小刀了(或手枪)。他们也可能用假枪;这时的凶器可能就是地上较大的石块,或者是徒手。ps:如果是美貌的女子可能会遭受奸尸或先奸后杀。 > 处理:罪犯们可能会把尸体抛进附近的湖中,更多情况是不对尸体做任何处理。因为他们当时都十分恐惧。有的甚至把凶器仍在地上就跑。自带的凶器大多会带走,或用一些隐蔽的方法处理掉。 > 调查:冲动杀人都会在现场留下很多蛛丝马迹,如指纹。如果这些罪犯们有前科,指纹曾被送进资料库....................后果大家都知道。若在证据上得不到凶手的特征,就只能从相关的证人下手。因为这事情是突发的,附近必定有了解一些细节的证人,甚至是目击了整件事的经过。所以,这类凶杀的结果只有两个:短时间内侦破,or成为无头案件(自首或有特殊事件发生除外)。 其实没有任何的案件的罪犯能逃脱法网~ 只是资金的问题,只要警察叔叔有钱了,理论上破案率应该会很高很高~ > > 争吵中的冲动凶杀 > 争吵普遍出现在日常生活中。情侣间、朋友间、家庭间(以后会详细讨论)、事业上等。处理得不好的话会升级到暴力,甚至凶杀。这里讲到的是引起凶杀的。犯人与被害人之间争吵的问题有大有小(但在凶手看来是很严重的问题)。凶杀现场取决于争吵发生的地方。 > 凶器:附近的一切利器、硬物、枪支或徒手。这也由争吵地方决定。当时凶手必定10分愤怒。他们也许本身就接触着能成为凶器的东西,或扫视一下附近寻找凶器。ps:如果调查人员在现场附近找不到凶器,应想想现场少了些什么。因为这可能就是凶器。 个人觉得冲动杀人事件比较棘手的就是预谋的,而且现在的仇杀也越来越向这样的方向发展了,中国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句话.......嘿嘿 > 处理:若发生在公众地方,他们不会处理尸体。等清醒过来,可能扔掉凶器就逃跑;或坐在地上,等待警察的到来。如果凶手在犯罪后察觉到没人看见,他们会处理现场相关的东西(当然也可能去自首或逃跑)。这时他们感到恐惧万分,会把一切过错推给受害者,以平衡心理。尸体可能会被藏起来,或者“毁灭”掉(以后会详细讨论处理尸体的各类方法)。凶手们也可能把现场伪造成抢劫杀人、意外等。至于凶器,可能会被藏起来;或留在现场。总而言之,他们不想被警察怀疑。 > 调查:毕竟这不是精心策划的谋杀,蛛丝马迹一定会有。寻找凶器和记录现场留下的指纹或体液等,接着就询问附近的人。这些证人也许能提供准确的案发时间or其他细节。之后便是受害人身份、人际关系的调查(某方面来说这是重点)。这就能发现哪些人有杀害受害者的动机。最后调查嫌疑人的不在场证明及指纹、dna等物品,应不难找出真凶。 > > 冲动凶杀的类型远远不止以上所说的如此简单,在后来的几章里还会出现到。到时会列举更详细的例子。 > 然而,冲动凶杀都有以下特征: > 1、凶手在杀人的时候都是怀着恐惧或愤怒的心情; > 2、凶手会有自首的念头,但可能很快消失; > 3、对尸体和凶器的处理有漏洞,会留下不少蛛丝马迹(甚至把自己身上的物品丢在了现场); > 4、恐惧的心情会使他们忽视了附近的环境(不知道已经有人目睹了这一切的发生,等); > 5、询问的时候凶手们更是恐惧,警探们多用些技巧便能使罪犯们招供。 > > ps:过失杀人and故意杀人是有很大区别的!最起码在判刑上! > > 本章就到这里。写得很差,hoho~下一章是“家庭中的凶杀”,将会在下星期发布。大家如果觉得还能看的话,不妨顶1顶,或到rg侦探俱乐部转转,谢谢~! > 大家如果有什么意见,或想跟我交流一下侦探的东东,欢迎联系我~!qq:108653682 > > >后语:大家好,我是林兴,17岁。理想是做一名出色的咨询侦探。在这里希望能学习到更多的关于侦探的技术,跟大家交流。如今建了一个名叫“rg侦探俱乐部”的论坛,然人气还很低,缺少人才;希望大家能支持支持http://rgdc.92ff.com/ >谢谢~~!! > 2006.2.17 > 看完以后感觉楼主很认真的写文了 但是也很理性了,有些同情罪犯的感觉,人性本善~ 但是我觉得人在平静的时候才称为人,一旦被金钱名利仇恨这些诱惑的话就会退化为野兽,凶残阴险的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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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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