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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心理内容(人气:556)
 飞啦匿名
1 楼: 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心理内容 04年10月02日10点51分


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心理内容
[内容摘要] 对犯罪心理测试所测心理的传统认识使犯罪心理测试变成了刑事测谎,导致犯罪心理测试业内的争议和业外的质疑。心理学家改变了对犯罪心理测试所测心理的传统认识,主流心理学思想对犯罪心理测试重新进行了审视,形成犯罪心理测试的定向反应理论,开创了对犯罪心理测试所测心理的科学认识。现代犯罪心理测试研究揭示,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特异生理反应所反映的是被测者对犯罪的记忆状况,与犯罪有关的记忆状况决定着犯罪心理测试所测反应的水平,反映被测者是属于作案人、涉案知情人、一般知情人,还是属于无辜者。
[关键词] 测谎 犯罪心理测试 原理 生理反应 心理内容 定向反应 犯罪记忆
通过测量人们的生理反应状况来检测人们的心理状况,进而认定犯罪嫌疑人的技术被称作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也就是俗称的测谎。[2]犯罪心理测试不能说具有悠久的历史,但也不是新近才出现的技术。如果说古代东方通过咀嚼干米来认定犯罪嫌疑人[3]因为没有使用任何仪器,手段过于简陋,不能称其为犯罪心理测试,[4]那么意大利科学家龙勃罗梭使用液压脉搏仪测量犯罪嫌疑人的脉搏和血压变化来认定犯罪嫌疑人[5]应该属于犯罪心理测试了。即使从Keeler 多导波谱仪(polygraph)[6]在刑事司法中的使用算起,犯罪心理测试也已经有了60多年的历史。[7]60多年来,对犯罪心理测试的科学性一直颇多争议,[8]犯罪心理测试结论也只被有些人看作刑事诉讼中的科技证据。[9]尽管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很多,但其中最主要的,也是至关重要的原因就是犯罪心理测试的科学原理仍处于探索之中,对犯罪心理测试进行科学的解释需要更全面深入的科学研究。犯罪心理测试直接测量的是一个或几个生理指标的变化,根据造成这些生理变化的心理原因检测诸如恐惧、强化注意、信息加工、定向反射、冲突、唤醒之类的心理成分。[10]然而,评价生理反应的内在因果性质是来源于确定测试的准确性的、独立的科学问题。相当可能,并且可接受的是,测试可以准确地满足具体的目的(内在和准绳效度),却没有完全理解其内在的理论成分(结构效度)。[11]换言之,尽管犯罪心理测试可以基本准确地检测出犯罪嫌疑人,但犯罪心理测试原理却没有完全研究清楚。
现代社会日新月异,现代科技蒸蒸日上。随着心理学研究的深入,心理学家涉足犯罪心理测试领域,主流心理学的思想进入犯罪心理测试原理,犯罪心理测试原理也日益完善、日臻成熟。[12]但是,犯罪心理测试原理研究的最新进展、最新成果还不被我国犯罪心理测试的研究人员和测试人员所完全熟悉,更不为其他人员所熟悉。更为严重的是,有些犯罪心理测试的研究人员和测试人员还在传播那些已经被证明是错误的、已经被世界心理测试领域所抛弃的犯罪心理测试原理。这不仅混淆了正确与错误的界限,更重要的是动摇了业外人士对犯罪心理测试的信心。因此,无论是心理学界还是法学界,无论是专业人士还是其他人士,都对犯罪心理测试原理存在一定误解,对犯罪心理测试结论持有一定怀疑。为了澄清对犯罪心理测试原理的误解,消除对犯罪心理测试结论的怀疑,促进对犯罪心理测试的研究,进而扩大犯罪心理测试在我国的应用,我们准备将犯罪心理测试原理研究的最新成果介绍出来,将我们的研究心得公布开来,以期抛砖引玉。
鉴于犯罪心理测试原理是一个复杂的知识体系,我们这里仅阐述心理测试所测的心理内容。
一、 犯罪心理测试所测心理的传统认识
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心理内容,即以多导波谱仪为代表的生理检测仪所检测出的生理指标所反映的心理内容。站在心理生理学的角度,就是什么心理活动产生出仪器所检测出的生理反应。正确地回答这个问题,既是心理生理学的主要内容,也是探讨犯罪心理测试原理必须回答的问题,更是人们对犯罪心理测试结论的信心的科学来源。正是因为对犯罪心理测试所测心理内容的研究不够,对犯罪心理测试所测内容的认识不深,才会对此问题产生不同的认识,才会对相关问题做出不同的回答,也必然导致人们对犯罪心理测试结论产生怀疑。但值得庆幸的是,这种局面正在发生变化,对犯罪心理测试所测心理内容的认识日臻完善,对犯罪心理测试原理的认识正在成为真理。鉴于真理是在和谬误的斗争中形成的,科学是从伪科学中衍生出来的,我们这里先对犯罪心理测试所测心理内容的传统认识[13]进行简要的回顾。
1、犯罪心理测试所测反应的心理来源:在犯罪心理测试时,被测者对测试人员的反应因个体和测试等所有因素的不同而不同。被测者的所有情绪、心理和生理特性结合形成的人格既决定他对情境的认识,又决定其对此做出的反应。无论他感受到愤怒、焦虑、内疚、恐惧,还是感受到其他不同的情绪,他都会对每一个问题做出反应,并表现出不同的敏感程度。犯罪人和无辜者会同样利用他们的规范模型特征抵消与测试相关的应激。
如果恐惧是欺骗时最有可能被抽出来的情绪并可能产生最大的生理反应,那么冲突和内疚也可以改变被测者的生理状态。恐惧和冲突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反应,对什么进行反应却是学习获得的。内疚却是一种学习获得的反应。这种学习从儿童早期就开始了。通过奖赏和惩罚过程,这些思想融入人们心里以至于被认为是与生俱来的。当价值观成为孩子的一部分时,因为孩子会进行自我惩罚,父母类人物再也不曾惩罚孩子的任何违反行为。每当他们不合乎接受的教育时,他们会通过内疚惩罚自己直至合乎良心的要求。因此,犯罪心理测试中的欺骗行为一般导致一定程度的内疚感,并且产生生理变化。
冲突引起像内疚一样可以激发身体反应的应激或焦虑。冲突发生于三种不同的情况下。其中第三种,也是与犯罪心理测试相关的发生冲突的情况是,要获得有价值的东西又必须接受一些有害的东西。当被测者对相关问题进行欺骗时,肯定性方面与避免牵扯进犯罪行动相联系,规避可能随之到来的刑罚。否定性方面涉及内疚及其被戳穿谎言的恐惧。冲突的意义越大,决策的时间越长,压力越强烈。而且,压力的结果是生理反应。
恐惧被认为是犯罪心理测试中的生理变化的主要激发者,是与检测欺骗能力相当直接相关的一种情绪,是一种不需要回溯至童年时代的调节过程。
犯罪心理测试本身也将影响被测者的反应。似乎被测者的谎言一旦被戳穿后不得不受到的损失越多,其体验的应激、焦虑和恐惧程度越高。
2、犯罪心理测试差异反应的心理来源:接受犯罪心理测试的被测者携带着其所经历的、所学习的所有东西。他们或者是信仰、或者是偏见和价值观。所有这些东西都决定着被测者的反应方式、有关他自己和他人的观点、以及对期望的拒绝或接受、尊重或贬损。这些东西及其许多其它东西与其生理掩饰无情地交织起来,以至于在所有情境中保持相当一致、十分稳定并能自我维持的人格结构。不管两个人的背景如何相似,绝对没有对任何两个人都完全一样的环境。即使成长于同一家庭、为同一父母所抚养的同卵双胞胎也经历着不同的世界,并形成相当不一样的人格。
因此,每个人都以不同方式带给自己以独特的经历。不管他曾经如何误读,对他而言,他坚信的现实就是他真实的现实,他还据此做出反应。他遭受的拒绝越多,他获得它的欲望越强。无论在或不在,他都期望它,发现它。在期望落空时,他按照他认为可以激发它的方式行动,以便实现它的预言,更彻底地强化他的信仰。与此相似,人越自我怀疑,他的所有努力以失败而告终的可能性就越大。由于自我认识不足,他可能低估每次成功,高估每次失败。因此,一文不值的感受成为他的精神食粮。这一循环致使这样的感受更加根深蒂固,以至于认为它的所有期望都不切合实际。
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生理反应值是个体恐惧、内疚、冲突、愤怒与一般兴奋程度,及其与情境相关的应激的函数。当测试既威胁到犯罪人又威胁到无辜者时,影响的幅度与犯罪心理测试人员操纵环境的方式直接相关。因此,他必须让被测者明白其回答会得到精确的解释。一旦做到这一点,无辜者可以较小恐惧地面对关键问题,相应地,生理敏感程度的规模就较小。与此直接相反,犯罪人表现出更大的恐惧并拼命掩饰,因此呈现出更高的反应程度。
理解这一概念必须这样假设,环境不间断地用广泛的刺激轰击人们。十分明显,既然全面注意所有这些线索是不可能的,人们只能有选择地认识。为了发挥作用,事实上是为了生存,人们必须集中精力于一些刺激而忽略其他刺激。他专注什么不仅依赖于遗传,还依赖于学习。一种刺激必须和许多其它的刺激竞争,鹤立鸡群的刺激可能是新颖的、复杂的、突然的、强烈的或与人的需要相关的刺激。驱动或需要可以降低感觉阈限以至于使人们变得有选择地感受特定刺激。满足需要或降低驱动的对象被集中注意,而其它的则相对地被忽略。犯罪心理测试中的被测者积极避免谎言被戳穿,其注意牢牢钉在其准备欺骗的问题上。对无辜者而言,其主要问题是如何避免在他认为不该进行欺骗的问题上,以免被认定为不诚实而通不过犯罪心理测试。因此,无辜被测者的心理定势不是集中在相关问题上。对有罪被测者来说,其心理定势主要集中于相关问题,而不是其他问题上。因此,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特异生理反应反映的是心理定势。
二、犯罪心理测试所测心理的科学认识
通过回顾犯罪心理测试所测内容的传统认识,我们可以发现,在传统的观念中,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内容是测试时被测者的心理定势,是一种即时的心理状态;所测的有罪被测者和无辜被测者之间的生理差异来源于他们对相关问题的关注程度,换言之,对相关问题的关注程度是区分犯罪人和无辜者的心理根据。以准绳法(CQT)为代表的、犯罪心理测试的比较问题测试技术(测谎技术)就以这种认识作为其测试原理。在比较问题测试技术的研究人员和测试人员看来,犯罪心理测试的效度、正确性取决于激发被测者心理关注的刺激(提问的问题),区别犯罪人与无辜者的核心技术是对照问题的编制。因此,他们研究的重点是如何设计对照问题(一般称为准绳问题),[14]而他们受到的批判也来源于此。[15]
正是这些为怀疑犯罪心理测试科学性的有关人员留下了合理的怀疑空间,强化了他们对犯罪心理测试的错误认识。既然犯罪心理测试的核心技术是对照问题的编制,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心理内容是被测者在测试期间出现的心理状态,而这些心理状态肯定受到测试环境的影响,那么犯罪心理测试的科学性何在,犯罪心理测试结论的客观依据何在?科学地揭示犯罪心理测试原理,还犯罪心理测试原理本来的面目,回答人们对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合理质疑的重任,历史地落到了心理学家的肩上。也正是心理学家的介入,犯罪心理测试原理才进入了科学认识时代,犯罪心理测试原理逐步为主流心理学所接受,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开始进入辉煌。
1、犯罪心理测试所测心理的科学认识的形成:1958年,美国明尼苏达州医学院的心理学教授莱克肯(David T. Lykken)提出了一种新的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犯罪情景测试(GKT)。[16]他不仅是提出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第一位心理学家,而且是开展犯罪心理测试研究的第一位心理学家。从此以后,犯罪心理测试原理的研究范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犯罪心理测试的对象开始由测试谎言转变到测试记忆,而且犯罪心理测试原理的认识日臻完善,犯罪心理测试所测心理内容开始形成科学、合理的认识。
莱克肯教授指出,“罪犯和无辜,两者之间心理上的重要差异,仅仅在于一个当犯罪发生时,他在现场,他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事,在他的心里装着当时当地的景象,而一个无辜者,则对此一无所知。”“怎么能测出某人是否知情?所谓‘知情’,就是罪犯能识别处于犯罪有关的人、物和事。但是现在还没有直接观察识别的办法,还没有与众不同‘识别反应’,如同没有特殊的‘说谎反应’一样。但是,当把与犯罪有关的人、物、事的实物或照片给被测人看,或者用言词讲给他听时,可以预期,如系罪犯,能够触发一个较强的生理反应。而把与犯罪无关的人、物、事的实物或照片给罪犯看,或用言词讲给他听时,触发出来的生理反应,肯定比较弱。”[17]
20世纪80年代中期,Kleinmuntz[18]、Saxe[19]等心理学家开始用认知心理学解释犯罪心理测试原理,认为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心理是一种对犯罪情景的认知,犯罪心理测试的测试人员所使用的实物或言词是一种意在引发再认的刺激。当这种刺激属于犯罪情景的真实描述或犯罪情景的真实状态时,有罪的被测者会出现自主的认知唤醒,唤起对特定事件的认知。由此导致生理反应,而使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生理反应异常,进而表明被测者与犯罪事实存在一定关联。
几乎与此同时,人们开始使用条件反射理论解释犯罪心理测试原理,并且开始进入犯罪心理测试手册。Abrams的犯罪心理测试手册对这一思想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阐述,犯罪人在进行犯罪活动时,其必然经历一些情景,做出某些动作。这些认知和运动必然伴随一定的情绪体验。尽管这些运动没有经过反复的练习,这些认知没有经过重复的学习,但由于它们属于特殊事件,所以经历一次便可以形成条件反射。在心理测试期间提及相关的情景或动作,犯罪人便会由于条件反射而产生强烈的情绪反应,从而增大犯罪心理测试所测试反应值,致使相应生理指标异常。由于这些强烈的反应值来源于情绪体验,而且这些情绪体验是犯罪情景的伴生物,所以这些异常的生理反应反映被测者有罪。[20]
心理学家们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基本实现了犯罪心理测试原理的体系化,基本完整、全面地回答了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心理内容究竟是什么、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生理反应反映什么的问题。这一系统化、主流化的犯罪心理测试原理的理论便是定向反应理论(orienting response theory),或定向反应模型(orienting response model)。由于Ben-Shakhar和Furedy[21]、 Lykken[22]等人的定向反应理论及其研究为多道波谱的犯罪情景测试(GKT)提供了理论基础,GKT测试被认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有效的,因而被学术界接受。[23]由于定向反应理论是一种与主流心理学相一致的理论,是一种科学的犯罪心理测试原理,人们也开始使用定向反应理论解释以准绳法(CQT)为代表的刑事测谎理论。[24]
2、犯罪心理测试所测心理的定向反应理论:巴甫洛夫发现,被选作条件刺激的刺激在启动条件反射之前可以诱发指向刺激的定向注意反应,或定向反应(OR),而且,只有以这一方式吸引注意的刺激才可以用作条件刺激。[25]巴甫洛夫原来将定向反应称作探究或“他是什么”反射。定向反应包括改变姿态以至于感受器指向刺激之类的运动成分、皮肤电阻和心率的阶段性改变之类的生理成分、注意集中到刺激事件的认知成分。[26]近来,Williams等人使用功能磁共振技术(fMRI)研究了与是否诱发同步定向皮肤电反应的视觉刺激相连的大脑活动。结果显示,潜在(有定向反应)重要刺激激活针对熟悉(没有定向反应)刺激的不同机能网络。[27]Critchley等人也利用功能磁共振技术研究了大脑活动。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卷入情绪和注意的区域以不同的方式卷入边缘皮肤电反应。他们认为,这一机能安排可以整合与有机体正在发生的情绪和注意状态相应的适应性生理反应。[28]
可以诱发作为定向反应的生理变化的刺激需要具备新奇性和信号价值两类特征。[29]“信号价值”所描述的是构成信号的刺激的学习特征。[30]相对于中性刺激,新颖刺激可以诱发更强烈的定向反应,对适应产生更强的抵抗。通过指导被试期望刺激、在出现特定刺激时指导被试活动及其通过经典条件反射,可以将中性刺激转变成信号刺激。[31]来自环境的感觉输入类似于前述刺激的记忆表象,是额外的信号记忆表象。他们使用来自Tversky相似对照模型[32]的特征匹配功能来完成这一对照。新奇性是刺激与附加其上的刺激之间的差异程度,重要性为刺激与储存在记忆中的信号之间的相似程度。两类特征都影响特征匹配的相似理论所预测的定向反应的泛化。[33]
Gati和Ben-Shakhar提出的模型[34]极大地发展了定向反应理论,显示了相似关系、刺激输入和两类记忆表象之间的运作如何通过新奇性和信号价值决定所诱发的定向反应的规模。与记忆的适当代表相对照,根据暂时区别将刺激输入区分为新奇性,根据泛化和区分的结合将其区分为重要性。
对比刺激输入获得的有关刺激新奇性或重要性的诊断不是定向反应的唯一决定因素。那些既不是刺激的固有特征,亦非具体输入的刺激特征也可以转化成信息的新奇性和重要性。这些内容反映先前事件所建立的记忆内容与刺激之间的关系。对比过程通过确定感受到的事件和记忆中的先前事件之间的相似关系来调节它们之间的关系,赋予刺激一定程度的新奇性和重要性。定向反应和注意集中反映感觉到的事件与现行和过去表象之间的相似性。对比事件之间的相似程度是每类事件的特征的函数。鉴于相似方面可以根据记忆中的参照系对目标物进行分类(同一、泛化、辨别),所以它们是可以诊断的。描述正向或负向强化性质的特征具有特定类型,可以称作动机特征。当刺激被定义为动机时,刺激被赋予重要性,成为信号。新奇性和重要性的赋予通过由下列内容构成的相当简单的机制完成:
其一,匹配功能的特征——比较操作;其二,事件具有的两类特征——诊断和动机;其三、两种神经模型或环境的记忆表象——⑴工作记忆:至少包含三种成分,空间视觉暂存器是努力保持和操纵那类内容的系统,负责视觉表象;音位或表达回路实现基于言语信息的功能。这两个系统与长期(持久)记忆相连,受到中枢执行系统的注意控制系统的协调。⑵长期记忆:那些持久但可变地构成既往环境背景的储存事件的表象。Schacter和Tulving将它分为各自独立的语义记忆系统和情景记忆系统。[35]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生理反应不仅受到测试期间被测者的心理状态的影响,还受到记忆中的心理状态的影响。换言之,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心理既包括传统认识所看到的被测者的即时心理状态,还包括既往心理状态的记忆。正是记忆中的既往心理状态的差异造成被测者被测到的生理反应不同,进而成为认定有罪和无辜,或相关和无关的根据。
3、犯罪心理测试所测心理内容的分析:通过上述回顾,我们对造成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生理反应的心理因素有了比较全面、正确的认识。这不仅使我们对犯罪心理测试原理有了科学、正确的了解,还为我们解剖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生理反应奠定了科学的基础,为我们分析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心理内容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为了阐述的方便,我们根据犯罪心理所测生理反应与犯罪之间的关系,或与测试目标之间的关系,将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生理反应区分为一般生理反应和特异生理反应。前者是所有接受犯罪心理测试的被测者都会产生的生理反应,后者是只有那些对所测内容具有记忆的被测者才会产生的生理反应。
(1)一般生理反应所反映的心理内容:经历过犯罪心理测试的人、观看过犯罪心理测试的人都会看到,无论是谁,只要被佩戴上传感器,相关记录设备上马上会出现生理反应的痕迹,并且出现相当可观的反应值。这种生理反应是每个人都具有的,体现着被测者当时的生理代谢状态,既受到被测者身体状况(Pb)的影响,又受到被测者心理状态(Mb)的影响,还受到测试环境(Hb)的影响。鉴于这是被测者的基本生理反应,其反应值一般被假定为相对零点,所以我们称其为基础反应(Rb)。我们还可以看到,被测者的基础反应主要是被测者身体状况、心理状况和测试环境的函数,即Rb=f(Pb, Mb, Hb)。
一旦我们提问一些诸如姓名、年龄之类的中性问题,被测者也会出现一定的生理反应变化,这些反应值反映的是被测者对新异刺激的定向反应。这些生理反应值主要受到被测者神经类型(Ns)、问题所涉及内容的新奇性(Nc)的影响。鉴于这些生理反应所反映的心理内容主要涉及被测者的探究心理,我们称这些生理反应为探究反应(Rp)。探究反应主要是被测者神经类型和问题新颖性的函数,即Rp=f(Ns, Nc)。
CQT之类的犯罪心理测试技术还使用准绳问题,其他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有时也使用一些类似的问题。这些问题一般具有一定的刺激性,目的在于诱发一种高于探究反应的生理反应,以便更好地甄别无辜和有罪。因此,我们称这类问题为刺激问题,由此引发的被测者生理反应为诱导反应(Rs)。诱导反应主要是被测者神经类型(Ns)和刺激问题涉及的内容的刺激性(Ec)的函数,即Rs=f(Ns, Ec)。
(2)特异生理反应所反映的心理内容:定向反应理论指出,犯罪心理测试所提问的问题的重要性与被测者长期记忆中的事件表象有关。长期记忆可以区分为语义记忆和情节记忆,它们分别记忆一般性、事实性、知识性和事件性、个体性、传记性的内容。被测者听到的言语问题或看到的实物展示与这些记忆内容发生关联后,便会形成重要性特征,进而形成动机特征,致使工作记忆系统中的即时心理内容和记忆心理内容相互作用,产生强烈的特异性生理反应。这些特异生理反应主要取决于记忆中是否具有相关记忆、记忆强度、内容的重要性等因素。
由于无辜的被测者没有相关内容的记忆,所以他们没有特异生理反应,即无辜者对目标问题的反应值等于一般反应值。而在无辜者之中,可能有些被测者知道一些犯罪情景,进而形成一定的记忆,便会出现一般知情反应(Rg)。一般知情反应主要受到被测者神经类型(Ns)、所知情的情景的重要性(Seg)和记忆清晰程度(Smg)的影响,即Rg=f(Ns, Seg, Smg)。由于一般知情往往是事后知情,或者犯罪人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所以其Smg或Seg的值很低。因此,一般知情反应不会太强烈。
在知情者之中有一批人属于涉案知情,或者亲眼目睹犯罪经过,致使刻骨铭心,历历在目,记忆清晰程度几乎可以与犯罪人相媲美;或者犯罪人与自己同呼吸、共命运,尽管事后知情,但所知情的情景具有可以与生死攸关同日而语的重要性。因此,往往伴随有强烈的情感体验。这又强化了记忆的强度。尽管涉案知情反应(Rk)与一般知情反应一样,是被测者神经类型(Ns)、所知情的情景的重要性(Sek)和记忆清晰程度(Smk)的函数,即Rk=f(Ns, Sek, Smk),但由于Sek≥Seg,Smk≥Smg,所以可以推论,Rk>Rg,即涉案知情反应值高于一般知情反应值。
至于那些犯罪人,因为犯罪是一个程序,很容易形成非陈述性记忆。这是一种具有自主性和反射性质的记忆,而且是一种永志不忘、记忆犹新的记忆。同时,犯罪人犯罪时不可避免地伴随一定的情感体验,这种体验必然强化其对犯罪情景的记忆。因此,犯罪情景的记忆清晰度(Smc)远远大于一般知情者。一般说来,犯罪是犯罪人的重要事件,犯罪活动对其一般具有重要意义,所以犯罪情景的重要性(Scc)是一般知情者所不可比拟的。所以,Smc>Smg, Scc>Seg。作为Smc和Scc的函数的作案反应(Rc)必然强于一般知情反应。
对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心理内容的全面分析清楚地表明,被测者在测试期间的心理状态不仅包括被测者对当时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而且包括被测者过去对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而且,区别于犯罪相关与否的特异反应反映的是与犯罪相关的长期记忆,是记忆内容决定被测者测试反应的水平。因此,我们认为,犯罪心理测试实际上是犯罪记忆测试。而且,犯罪记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不仅包括犯罪认知,还包括犯罪情感。这一科学认识不仅有利于分析犯罪心理测试结果,推断犯罪心理测试结论,而且可以让人们完整地了解犯罪心理测试结果所反映的心理内容,使人们正确地理解犯罪心理测试原理,进而把握犯罪心理测试结论的科学依据,消除对犯罪心理测试冤枉无辜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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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人天
2 楼: Re: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心理内容 04年10月02日17点16分


很好呀!朋友!
我正在找这方面的东西,你发了上来真是及时呀!
在此感谢一下![虽然本人还没看完,不太知道内容]!
还有犯罪心理学方面的东东,继续传呀!






法医学的神秘,以及对其的向往,使我走上了这条由无数尸体组成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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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盲点北德文斯克
3 楼: Re: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心理内容 04年10月02日17点56分


好东西,收下了:)






严风吹霜海草凋,筋干精坚胡马骄。汉家战士三十万,
将军兼领霍嫖姚。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
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云龙风虎尽交回,
太白入月敌可摧。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
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胡无人,汉道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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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啦匿名
4 楼: Re:Re:犯罪心理测试所测的心理内... 04年10月02日17点58分


呵呵,当然既然是技术交流,本人一定会多传一些的!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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