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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关于“湖南湘潭女教师裸体死在宿舍案”!(人气:5704)
 无风起浪wfql1949
1 楼: 关于“湖南湘潭女教师裸体死在宿舍案”... 03年11月11日23点40分


这个贴子可没有贴错地方,呵呵,看起来是个“案例”,但是,此案中“技术”成了大焦点。黄静案在上海刑事法律网上资料挺全的,这个网站上“黄静案聚焦”及“留言板”中相关内容很多,我基本上对每一个贴子发过言,呵呵。介绍大家看此案,关键不是看我的“评论”,希望大家能发表看法,看看各位如何选择自已的立场。
黄静案聚焦:http://www.lawsh.com/ShowSpecial.asp?SpecialID=5
留言板:http://www.lawsh.com/bb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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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非常关心活着的人,所以才会去研究死去的人。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楚魂楚魂
2 楼: Re:关于“湖南湘潭女教师裸体死在宿... 03年11月11日23点53分


【无风起浪在大作中谈到:】


这个事很复杂,很难下断语啊!从个人心情或一般了解的情况而言,个人也认为黄静死得有些蹊跷,不过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吧,我认识此案直接鉴定法医的上司湘潭市法检医院的院长,并跟他就此事进行交流,他的说法与网上一般流行的说法区别很大,而这位朋友我个人认为是公安机关里目前还少有的特别具有爱心与良知的人士,加之其分析的依据也有一定道理,所以我个人认为此案的背景比预想的可能更复杂一点,对此案的评论还是更慎重一点为好!:)






推理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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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风起浪wfql1949
3 楼: Re:Re:关于“湖南湘潭女教师裸体... 03年11月12日00点02分


【楚魂在大作中谈到:】
>这个事很复杂,很难下断语啊!……我个人认为此案的背景比预想的可能更复杂一点,对此案的评论还是更慎重一点为好!:)
****算不算巧?我也认识院长同志,呵呵,不知你是如何和他老家相识的(不必回答)呵呵。
****此案我关心两点,一是法医鉴定方面的问题;二是很多人坚定站在黄母一边所依据的网络资料。我写了回多贴(很累哟,呵呵),有些是从专业角度谈,很多都是从“常人”角度来“审查”网络资料,我想,推理之门有“成群结队”的推理爱好者,不知大家看到这些资料后,会有什么样的看法。到上海刑事法律网上发言就不必了(不方便这里的朋友看),能不能把看法跟在这个贴子下面呢???






因为我非常关心活着的人,所以才会去研究死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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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魂楚魂
4 楼: Re:Re:Re:关于“湖南湘潭女教... 03年11月12日00点12分


【无风起浪在大作中谈到:】
>****算不算巧?我也认识院长同志,呵呵,不知你是如何和他老家相识的(不必回答)呵呵。


没什么不方便回答的,我认识的湘潭警察不算多,但他是其中为数不多吃过饭还合过影的之一,而且我调查员之家的友情联结中就有他的论坛呢。




>****此案我关心两点,一是法医鉴定方面的问题;二是很多人坚定站在黄母一边所依据的网络资料。我写了回多贴(很累哟,呵呵),有些是从专业角度谈,很多都是从“常人”角度来“审查”网络资料,我想,推理之门有“成群结队”的推理爱好者,不知大家看到这些资料后,会有什么样的看法。到上海刑事法律网上发言就不必了(不方便这里的朋友看),能不能把看法跟在这个贴子下面呢???



我也赞同,由于我对法医毕竟不如各位专业人员一样了解,有时也总带点愤青的滋味,受网上民运分子煽情影响也不小,所以还是想听听无风起浪兄的专业意见啊,直接转贴过来吧!——毕竟搞这行的在真正面对案情时就一定要冷静客观,既不能被情绪迷,也不能被一时的民意所迷哦。如果有关人士的说的真正有道理,经得起推敲,我想至少在推门的朋友还是应该有那一份求真与求实的客观态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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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魂楚魂
5 楼: Re:Re:Re:Re:关于“湖南湘... 03年11月12日00点38分


说明一下,最后为黄静案做鉴定的中山大学的教授就是为孙志刚案做鉴定的一班人马,到底相信哪一边呢?信呢,还是不信呢,这真是一个问题啊!

关于孙志刚案的有关情况可参看法律案例版的有关文章,我已提起来供感兴趣的朋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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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风起浪wfql1949
6 楼: 关于“湖南湘潭女教师裸体死在宿舍案”... 03年11月12日00点40分


我说“不必回答”,是因为我问的随意,呵呵,追究太深是不礼貌的。没想到你们认识这样深。我只是以前到过他的金猴站,近来在法医网看到他,在讨论黄静案中认识的。
听到不平之事会生气,说明正义满胸呀。我的意见不一定很专业,一则太专业别人不懂我也做不到,二则让怀有“刻骨仇恨”的人看到“警察”在此,哪还听你讲话,只管闭着眼睛大骂了,所以,我也要伪装成“网民”呀,呵呵。
直接贴过来不方便,因为,那里的“法律新闻”很多,我基本上对每一个都“有针对性的回贴”,光转贴我的回贴,大家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把每一则新闻都转过来,还不如大家直接去看呢。尤其是要看看其他人的看法呀,不能只“宣扬”我的看法呀,呵呵。
另外:那个“老民警”也是我,因为“无风起浪”被人骂了,想留个全尸,所以就换个“老”一点的名字(希望不要给人一种在黑道种混的很久的印象)说话。在“技术交流”发这个贴子,当然相信这里的网友具有“求真与求实的客观态度”,想请大家对一个网络资料相对较多案件,进行“推理”(判断?)、各抒已见,也是练练手吗,呵呵。
全是我和楚兄对话呢,看来可以一起并成一个贴子了。







因为我非常关心活着的人,所以才会去研究死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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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魂楚魂
7 楼: 呵呵,那我尽量客观地先转几篇相关贴子... 03年11月12日00点53分


湘潭女教师黄静裸尸案续:“自侦自鉴”为何受质疑
[ 作者:千龙网 转贴自:千龙网 点击数:4742 文章录入:虚室生白 ]
记者于振华9月3日报道:

在湘潭女教师裸尸案中,陈玉川的尸检结论推翻了前三次法医鉴定。陈玉川在接受千龙网记者独家专访时称,他们在尸检过程中遇到阻力,但他的结论依据是自然科学。而黄淑华对官方的结论怀疑的依据,则是来自社会的复杂性。事实上,家属对“自侦自鉴”的质疑已经成为一种现象,其主要原因是它容易导致司法腐败,危害司法公正。
  

陈玉川细说四次尸检

8月中旬,有关黄静的第四次尸检结论表明:“黄静因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梗死致死缺乏证据”。这一结果经千龙网率先披露后,立即在海内外引起轰动。人们纷纷把目光投向了为黄静做尸检的陈玉川教授,他是如何完成这次尸检的?他的尸检结论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9月1日晚上,全国法医病理委员会主任、广州中山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法医学教授、博士导师陈玉川接受了千龙网记者的独家专访,他说,他和中山大学病理学教研组主任、教授、博士导师林汉良、副教授竞花兰、讲师成建定等5人来湘潭为黄静再次做尸检时曾经遇到阻力。

“我们赶到湘潭为黄静做尸检是带着三个目的去的。”陈玉川教授说,其一是要评价前面的三次尸检工作,其次是要找出“因病死亡”的证据,第三是要查清死亡的客观依据。

他们于8月1日上午飞到长沙,又立即赶到湘潭,下午稍作休息就和律师去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市公安局局长杨建杰非常欢迎陈玉川教授一行的到来,并表示这次尸检有利于该局侦破此案。该局刑警支队一位姓胡的支队长也声称要全力配合这次尸检,第二天将派法医去协助,还可以把相关组织切片和标本提供给陈玉川一行研究。

而当天深夜,胡支队长突然打电话通知陈玉川,该局的一位副局长不允许他们做尸检。陈玉川说,8月2日早上,黄淑华打电话给胡支队长时,胡支队长没有开机,公安局的法医也没有来。黄淑华和律师只好又去找杨建杰局长,杨建杰表示坚决支持这次尸检。

但是,当陈玉川一行来到湘潭市殡仪馆时,该馆馆长却以没有公安局的通知为由不让做尸检,杨建杰立即给该馆馆长打电话表示同意做尸检,并答应借用解剖室,而该馆馆长非要律师写一个该局长电话通知的书面证明才得以放行。

“后来,黄淑华都给湘潭市殡仪馆馆长跪下了。”陈玉川介绍说,他们几个人进入解剖室,刚开始工作,却又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该馆好几个工作人员突然跑来把陈玉川他们都轰出了解剖室。理由还是该公安局的一位副局长不同意,最后,等了两个多小时,还是杨建杰局长给顶住了。陈玉川说:“杨建杰很正直,坚持让我们做完了尸检。”日前,杨建杰在接受千龙网记者采访时补充说,为了避免作弊的嫌疑,是他自己决定不派法医前去协助陈玉川尸检的。

据陈玉川解剖尸体检查,黄静尸体已经“面目全非,高度腐败,尸体表面起了水泡”,因而无法直接从尸体上确定其死因。但是,他们从由湘潭市公安局提供的已经被甲醛固定的大体标本检验出,黄静的心脏“各瓣膜未见粘连、增厚、硬化,瓣膜缘光滑,无赘生物,腱索弹性好”,冠状动脉“管壁未见粥样硬化斑块形成,管腔通畅,未见血栓形成”。

陈玉川分析说,风湿性心脏病的病理特征主要是表现在心瓣膜增厚和变形,而他发现黄静的心瓣膜是半透明的,腱索没有发生病理改变、弹性非常好,因而可以判断黄静并非是因风湿性心脏病死亡。而冠心病大多数是发生在中年人身上,它的病理表现为血栓的形成,这对于21岁的黄静来说,冠状动脉中没有血栓形成。

“所谓的心腔内可疑血栓是呈典型的分层结构,底层为沉淀的红细胞,上层为血浆、纤维素、白细胞。”陈玉川认为,这是人死后心脏里沉积形成的血凝块。而湖南省公安厅和公安部的“黄静死于肺梗死”结论又是如何形成的呢?

陈玉川告诉千龙网记者,在湖南省公安厅所做的“(2003)湘公刑技第093号”尸检报告中,是说黄静尸体右心室中有附壁血栓,该附壁血栓的脱落部分可以造成肺动脉栓塞,从而引起肺梗死。此外,在有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主任法医师闵建雄参与的“(2003)湘公刑技第210号”鉴定中也认定,黄静“系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系统循环衰竭而死亡”。

由此可见,血栓的变化成了肺梗死病理改变的关键依据。而千龙网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湖南省公安厅在“(2003)湘公刑技第093号”和“(2003)湘公刑技第210号”尸检报告中分析肺梗死病理时,并没有描述是鉴定人是如何发现附壁血栓的,鉴定人员都是依据“首次尸检”的首次发现。那么,首次尸检中,法医吴建群又是如何发现“血栓”的呢?

在湘潭市公安局做出的“潭公尸检字(2003)第204号”尸检报告书中,千龙网记者了解到,吴建群是在湘潭市殡仪馆“于自然光下对尸体进行了解剖检验”,发现了心脏右心室有“附壁血栓”和“条状血栓”。而当时在解剖现场的黄淑华告诉千龙网记者,吴建群是用肉眼直接发现“血栓”的。据陈玉川介绍,用肉眼直接辨析血栓是非常不科学的,血栓必须在显微镜下才能辨析。

黄淑华为何怀疑官方尸检结论?

陈玉川一行为黄静所做的尸检结果,虽然推翻了前三次由公安机关人员鉴定的结论,但是由于尸体腐败的原因,他们最终也没有找出黄静的死因。而在此之前,黄淑华又是根据什么原因来怀疑官方的尸检结论呢?

除了众所周知的当地公安机关的个别干警和个别法医存在的态度恶劣、工作不细致、不负责任的现象之外,尤其是犯罪嫌疑人的父亲姜金有与湘潭市雨湖区政法委“热心”火化黄静尸体、姜金有的“关系论”等言行,增加了黄淑华的疑虑。

8月23日下午,千龙网记者从湘潭获悉,当地政府部门通知黄静家属要强行火化黄静尸体,不但遭到家属强烈反对,而且遭到教育界人士的反对。黄淑华在接受记者的采访中说,8月21日,湘潭市雨湖区政法委的一位姓伍的副书记打电话指示湘潭市湘潭县教育局,要该教育局通知黄淑华在这两天火化黄静尸体,如果家属反对,雨湖区政法委将采取强行措施对黄静尸体进行火化。

当记者问及当地政府要强行火化黄静尸体的理由时,黄淑华说,8月22日,湘潭县教育局的领导向她转述说,“黄静的案子立了,尸检也做了,姜俊武人也被抓了,应该火化尸体了”。黄淑华立即向该教育局表示,只要法院还没有判决,她就坚决反对火化黄静尸体,“因为这是犯罪的证据”。

据悉,黄淑华的决定得到了湘潭市教育界人士的广泛支持,湘潭市教育局和湘潭市湘潭县教育局的领导曾多次公开表态,一定要查清黄静的死因,在当地法院作出公正判决之前,坚决反对火化黄静的尸体。

千龙网在第一时间对此作了报道,引起广大网民的强烈反响。广大网民强烈要求查清真相,严惩凶手,严处有关责任人。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8月26日,湘潭市政法委书记公开表态,不强制执行火化黄静的尸体,并对该市雨湖区政法委姓伍的副书记进行了批评。日前,湘潭市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也向黄淑华保证,坚决抵制“毁尸灭迹”的丑恶行为。

“除了一些政府官员的一些言行令我失望以外,姜金有的态度也让我提高了警惕。”黄淑华向千龙网记者透露,3月13日,在有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副书记张非、临丰小学党支部张书记、湘潭市国税局一分局副局长魏闻坚、平政路派出所一位姓曾的民警等十几人参加的协调会上,姜金有公然宣称:“我有一位战友现在湖南省公安厅当副厅长,不管你们告到哪里去,我都不怕,我已经稳坐钓鱼台了。”

一语既出,四座皆惊,这个副厅长到底是谁呢?8月19日,千龙网记者赶到湘潭采访时,杨建杰局长解释说,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朝维对此案非常重视,曾经亲自来过好几次湘潭“督促办案”,但是,杨建杰并没有证实姜金有和张朝维是曾经的“战友关系”。

相反,杨建杰表示,黄淑华在网上散布言论说,姜俊武曾经和多人谈恋爱,其中一人,姜俊武欲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该女不从,姜俊武将其致伤,并由姜俊武父母赔偿了十多万了事等等,后来经该局公安人员侦查,并无此事。杨建杰肯定地说:“假如姜俊武真有此事,那就是我这个当公安局局长的是在包庇罪犯。”

杨建杰还给千龙网记者介绍说,6月6日下午5点左右,他突然接到上级的电话,得知公安部派出的专家组在当天5点半左右抵达湘潭,让他作好接待准备。

杨建杰回忆说,当公安部专家组到达该局后,他们根本就不听什么汇报,而是直接分成三个工作小组,一组去临丰小学踏勘案发现场,一组去殡仪馆验尸取样,另一组去直接找黄淑华谈话,以了解情况家属的意见。在验尸得出病死的结论后,公安部的专家组立即向公安部领导汇报了情况,公安部早就准备好的第二个纪检工作组才没有派出。

“自侦自鉴”屡遭质疑

千龙网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事实上,死者家属不服公安机关“自侦自鉴”的案例很多,比如四川南江县的徐岳案、河南巩义市的杨涛案等,这显然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不可回避的现象。

9月1日,四川南江县政协委员、红光乡人大主席团主席徐银儒在接受千龙网记者采访时介绍说,他的儿子徐岳于去年刚刚考上研究生,却被严刑逼供拷打,然后,徐岳从三楼上落地致死,当地公安机关法医鉴定为“系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

据徐银儒回忆,徐岳的未婚妻张静对徐银儒哭诉说,2002年8月21日,他们突然接到南江县地税局长谢新民打去的恐吓电话说:“你必须于近日返回南江,到我办公室来,如你不来,我要杀死你全家。”徐岳深感意外,只好于8月22日晚上乘火车到广元,又从广元转乘汽车于8月23日到达南江,当天晚上8点左右被谢新民叫到他的办公室。

徐岳一进去,谢新民就软硬兼施地威胁徐岳必须承认与他二女(现在双流棠湖中学读书)发生过两性关系,并令徐岳写出书面交待,谢新民的两个妻侄杜斌(现任南江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长)、杜小松(现在南江县乐坝镇地税所上班),对徐岳戴上手铐,进行一阵毒打。

徐岳被打后仍未写出令谢新民满意的材料,谢新民又与他的两个妻侄一起实施暴打,将徐岳打得奄奄一息。当时大约11点左右,街上的路灯正巧突然熄灭,邻近摆摊设点的人,过路行人听到“咚”的一声掉下来一个人,就都围拢来看,发现徐岳仰面朝天落在一家美容店左侧。他是从县地税局三楼掉下来的,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第一次尸检,公安机关做出的尸检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徐银儒介绍说,该县公安局为了尽快平息事态,让家属相信徐岳是“跳楼自杀”,2002年8月24日下午县公安局长薛举元和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代选才派法医张军等进行了尸检,认定徐岳“系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属畏罪自杀”。

后来,徐银儒不服这个结论,他又到成都请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鉴定中心对徐岳的尸体再次进行尸检,得出的鉴定结论是:“一、据尸体检验发现,死者徐岳符合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二、依据现有材料,死者徐岳额部头皮、左臂皮肤、左大腿皮肤损伤及双上肢腕部损伤不能用高坠损伤解释。”徐岳究竟是怎么死的呢?徐银儒表示,他还要设法请陈玉川教授来做尸检。

此外,河南杨涛案也是如此。8月30日,杨涛的哥哥杨春在接受千龙网记者采访时说,今年3月,河南巩义市的大学生杨涛因涉嫌介绍销赃被刑拘,后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被当地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

“5月29日,我们带律师去要求公安局无罪释放杨涛,却被拒绝,结果杨涛反而于当晚死在巩义市看守所。”杨春介绍说,当地检察机关的法医的尸检结论为,杨涛死于“青壮年猝死综合症”。家属不服,连尸体都不让看。5月30日,家属要求解剖尸体鉴定被拒绝。7月7日,杨春再次申请对杨涛尸体进行国家级重新鉴定,又遭到拒绝。


“自侦自鉴”弊端有多大?


死者家属对“自侦自鉴”的怀疑已经呈现出越来越多的趋势,这不禁让人疑问:“自侦自鉴”到底有多少弊端?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自侦自鉴”最大的弊端是导致司法腐败,危害司法公正。

日前,一起国内罕见的公安局领导“做假”案终于浮出水面,令人震惊的是,所谓的“张仁琼卖淫案”牵扯出四川省南江县公安局集体造假大案。

据报道,巴中市南江县城东派出所4名警察,今年3月23日晚上在前往一“疲劳恢复中心”抓卖淫嫖娼人员未果的情况下,将该中心一名叫张仁琼的没带身份证的女子带回派出所审问,结果该女“缢死”在派出所留置室。

张仁琼死在留置室的事很快上报到南江县公安局。当晚,县公安局局长薛举元召集副局长柳昆等连夜开会。据知情人透露,会上,局长们不是认真反省事情发生的原因,而是一起商量如何将这件事“抹平”。

会上,一名副局长提出建议:就说事发当晚城东派出所连续接了几起报警,所有值班人员都出警去了,而张仁琼在这期间脱下长裤袜后上吊自杀。大家都为这个“点子”叫好,在“群策群力”下,两起报警很快被制造出来:一起是城南劳动局对面有人打群架;另一起是断渠镇有人闹事。这样,根据“接警后5分钟内必须出警”的规定,值班的民警都出警去了。据了解,会上,局长薛举元严令各参会的局领导“别把这事说出去,谁砸我牌子,我就要砸谁的饭碗”。

根据警方“设计的事件经过”,3月26日,南江县公安局来人通知家属张仁琼死了,他们听后非常吃惊,连夜包车赶到南江。据张仁琼的父亲张永华介绍,来到南江县后,公安局安排他们住进宾馆,在他们的再三要求下,公安局终于在3月27日中午让他们见了张仁琼的尸体。

“我当时揭开一看,(张仁琼)左脸颊至耳根部乌黑肿胀。靠下巴处有一道乌黑的痕迹。整个尸体的肩部、背部、耳部均有乌黑的淤血肿块。”张永华说,他们当时就叫公安局的人解释清楚,这些伤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公安局拒绝张家人对尸体拍照和查看死亡现场,而要求直接进行赔偿协商。

“我们不是来要钱的,我们要知道死因。”张的家人表明自己的观点。但南江县公安局在法医结论尚未出来的情况下,就告诉他们,张仁琼系“自缢身亡”。在3月28日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中,该公安局赔偿张仁琼家人5万元。但是,南江县公安局拒绝了张家人要其在协议上盖公章的要求,而只由局长薛举元签字。局长们的设计看来是天衣无缝,但事情很快败露。

张仁琼的家属认为,由于公安机关对张仁琼死亡前后经过的说明漏洞百出,且她身上的许多伤不能用“缢死”解释,因此,他们怀疑公安机关在张仁琼生前曾对其进行过刑讯逼供。就此,张家人已向南江县检察院提出了刑事控告,要求查清张仁琼死亡的真正原因,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介绍,当天晚上南江县公安局领导开会商议造假期间,被人偷偷地录了音。后来,这段录音被送至纪检部门。“这段录音后来成为攻破此案的一个有力证据。”这名人士说。今年5月,巴中市、南江县两级纪委抽调了大量的人员进驻南江县,终于将造假的盖子揭开了。

从张仁琼的案例不难看出,“自侦自鉴”很可能会危害司法的公正性。而如何解决“自侦自鉴”的弊端,成了法学界广大学者目前所共同关心的问题。

“鉴定机构山头并立,各自为政,司法鉴定混乱无序。”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卞建林撰文介绍说,目前在我国,具有鉴定权的机构大约有五类,而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公、检、法机关各设有一套鉴定机构。公检法机关“自侦自鉴”、“自检自鉴”、“自审自鉴”,鉴定机构缺乏中立性,鉴定结论的公正性难免受到质疑。

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没有必要设立鉴定机构。卞建林认为,法院作为采信证据的中立者,有权决定、指定鉴定人。法院可以决定重新鉴定,但不能指定自己的机构来做。对于检察院的鉴定机构要限制。对于检察院负责的自侦案件,为保密起见,对字迹鉴定、票据鉴定等与侦查职能相关的鉴定,应保留;其余的,应取消。由于需鉴定的东西通常要在现场提取,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保留。

卞教授还表示,各种鉴定机构重复设立,不仅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而且经常出现鉴定结论互相矛盾的现象,有些部门甚至互相扯皮,诉讼久拖不决。

此外,还有专家认为,要想解决我国目前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建立不隶属于公、检、法部门的、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制定全国统一适用的司法鉴定法。只有这样,司法鉴定才能真正走向公正和权威,才能真正成为“证据之王”。










推理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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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酱银行dk
8 楼: Re:关于“湖南湘潭女教师裸体死在宿... 03年11月12日02点33分


其它证据却指向非自然死亡。如果法医无法给予确切的证据。不可以从旁敲入吗?看看有没不能见光的交易。国内应该也有类似廉政工署的机构吧。






坚持每天去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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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风起浪wfql1949
9 楼: 转贴湘潭“生活与法“网上的一段:) 03年11月16日01点16分


http://218.75.231.248/lawinlife/xtbbs/dispbbs.asp?BoardID=31&replyid=&id=376&star=1&skin=0
无风起浪:
我在上海刑事法律网上说了好多话。不过,好象说了很多也无用处,很多很多人只信网络上的,只信所谓的“黄静母亲说”或者“记者说”或者“吴法医说”,搞不清这种话的可信度有多少??就算可信度挺高的,是否也要留一个心眼,反问一句:“有无假话的可能?”各位可以到“上海刑事法律网看一看所有与黄静有关的新闻或留言板的贴子,请不要骂我呀。呵呵,作为中国人,谁不会骂呀。
网络传:”某人听说姜某对警方说他和两个男性朋友把黄静背到七楼的,当时黄静就昏迷状态“。这一句话现在也成了怀疑姜某的特重大疑点,认为姜某及其朋友算是杀人移尸吧??那么,现场发现姜某精液呢?姜某如真要伪装此案与自已无关,有必要在现场扔下留有自已的精液的卫生纸?有无必要把黄静衣服完全脱光,造成所有人看到现场都觉得不正常的情况呢?谁见过这种往“异常”方面伪装现场的??
我不能说记者在说姜某与其男友背黄静上楼,就是记者认为姜某有疑点,只是说,这里讲得和后来说的有矛盾之处,显而易见,那么,大家是否在发表枪毙姜某命令之前考虑一下,为何有这样的矛盾?记者前后两种说法哪一种是对的?如果存在这样的矛盾,网络“传言”可信度有多少??
楼上有网友认为中山陈教授水平比湘潭高,不全对。因为,陈教授专搞病理学,很多都是看显微镜下的变化。湘潭法医显微镜基本不搞,主要搞现场。显微镜下的病理主要是委托湖南的病理专家检验的。所以,如果病理方面有问题,也追究不到湘潭公安身上的。还有人质问胡法医和当地公安的素质,本人是外地人,不了解他们的素质,但是,胡法医的鉴定没有被公安厅、公安部的法医推翻,说明胡法医没有什么显而易见的错误吧?中山陈教授的级别挺高,终究是一个大学教授,级别就高过公安厅和公安部吗??
网络传言千奇百怪,真的,绝不是造谣。比如上面我说的传言姜某是在黄静昏后将其背上楼的,又有说是姜某和黄静在宿舍里求欢不成。比如黄母说女儿绝对不可能留外人住宿,但是,很多人认为姜某当时就在黄静身上“求欢”并最终致黄静死亡(很多人以此认为姜某要负责)。比如有人说中山的一位林教授说死者的颈部有软组织伤,肌肉有出血,明显是暴力作用于颈部造成的。但是,中山的鉴定书中对颈部是如何写的??有兴趣的话,可以到上海刑事法律网上找来看看——根本没有说有损伤。比如说有人认为有副局长等等多位领导对此事使了“幕后黑手”,并认为姜某的父亲有好朋友是高官,我不知道这种关系是否能在凌晨就运作好并且直接作用到吴法医头上,并且这个靠山力大无穷,不仅要湘潭所有参与办案的警察为他讲假话,还让公安厅、公安部的法医、调查组成员都为他讲假话,我看,这样的后台估计官高极品吧??比如黄母说在黄静身上看到烟烫伤、针刺伤、掐伤等等伤,并且当时在场了除了黄母、吴法医外还有其他的人。而吴法医的鉴定书中没有提到这些损伤,看这意思,吴法医是睁眼说瞎话了?此种案件,尸体全身都必须照相的,不论有伤还是无伤,难道吴法医不怕日后有人看照片??其实不用日后,公安厅、公安部的法医看过,好象也没有说有损伤呀?他们都睁眼说瞎话??
其实,真正的知情者,一方是黄母(黄父),一方是就是公安局、厅、部。我们通过网络了解情况者为何只听一方的话??只因为黄母是一个弱者?因为她的才貌双全的女儿死的可疑?如果网络上的人认为此事可疑,站出来要求查清真相,这是可以理解的,我也赞成。但是,好象非常多的人联名要求“处理”派出所和吴法医?为什么?处理的理由是什么?依法办事还是依你的想法办事?大家都是从何处听说派出所和吴法医有问题的?只听黄母一人所言,不调查,不等真相大白就急着处理别人??真是文革的光荣后代呀,整死一个算一个,证据留到日后平反的时候再用吗??
有理说理,没有理谈谈个人看法也行,这里也不是调查黄静案的工作组开会,没有必要乱指矛头。






因为我非常关心活着的人,所以才会去研究死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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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aoxin小新
10 楼: Re:转贴湘潭“生活与法“网上的一段... 03年11月16日13点35分


【无风起浪在大作中谈到:】

>http://218.75.231.248/lawinlife/xtbbs/dispbbs.asp?BoardID=31&replyid=&id=376&star=1&skin=0
>无风起浪:
>我在上海刑事法律网上说了好多话。不过,好象说了很多也无用处,很多很多人只信网络上的


现在公众都不相信警察,也不相信官方说法,有时即便说的真的,出于逆反心理也不愿相信了。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不值得警方和政府深思吗?:(: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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