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翼零(ero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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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紧急避险--汶川地震联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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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06月01日11点01分 |
<<刑法>>第21条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害,不得已而采取的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地震可能会引发如此类似的情况:
甲、乙、丙三人在洞穴探险中,地基崩溃,洞口堵塞,但能与外界进行通讯联系。联系结果表现,挖开洞口需要20天,但三人所携带的粮食只够生活5天。于是,甲提出,三人抽签决定输赢,二位赢者杀死输者以其肉维持生命。乙、丙表示同意。对应否付诸实行,他们征求了救助人员的意见,但没有得到答复。其后通讯中断,待第20天挖掘成功时,甲由于抽签失败而被杀,乙、丙以其肉维持了生命。
记得还看过一则报道:说是一个班的学生被困,最后一些学生经受不了,最后自杀. 还没有出现紧急避险而发生所谓的人伦悲剧的报道.
讨论下合法的杀人~在国内
个人认为,碍于人性的观点,不会完全免罪,但不会死刑.主要看情节即手法以及避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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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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