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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许霆案重审进展(人气: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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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许霆案重审进展 08年02月22日10点41分


“只要能推动法治进程,牺牲我儿子无所谓”

许霆案今日重审,本报特派记者独家专访许父,还原一个父亲为儿子争取公正判决的心路轨迹



“明明是法律适用有问题,但他们为什么那么做……为什么这个条文不提……为什么……”坐在记者面前,这位51岁的山西汉子不停地翻动着手中的记载着法律条文的笔记本,不停地为记者讲述他对各种法律的见解。在儿子ATM机取款案重审开庭前的元宵之夜,对许彩亮来说,注定是一个既紧张又期待的夜晚。只是这样的矛盾状态,他不知道何时才能够结束。

在开庭之前,本报记者独家专访了许霆的父亲许彩亮,尽力勾勒出一个父亲、一个家庭为儿子争取公正判决的心路轨迹。

父亲的泪 “当着三个男人的面,我竟然大哭起来”

“我以前从来没有为什么事情哭过,但是这次我真的被改变了。”从广州白云机场接到许彩亮后,问及儿子让他改变了什么时,他说为儿子哭是他最大的改变。

对于哭泣,甚至大声哭泣,许彩亮的确从没有过。在面对过去各种艰苦的生活时,他没有哭泣过,但儿子出事后,他哭了。去年11月21日得知儿子被判刑后,他开始四处奔波。“就像疯了似的,到处找人,之前广州都来了四次。”许说,有一段时间特别累,“晚上觉也睡不着了。”许指着自己花白的头发说,他头发以前是全黑的,仅仅一两个月,就白了一半。“有时候真的忍不住了。有一次,三名记者采访我,接通老婆的电话,让我说几句,接过话我就哭了,当着三个男人的面大哭了起来。”

儿子印象 “像我一样,很犟,也敢做敢当”

“上小学时他是个优秀生,成绩非常好,也非常听话”。谈起自己的儿子,许彩亮始终没有多少责怪。因为他对儿子总的印象是:“像我一样,很犟,也敢做敢当。”

对于儿子,许彩亮更多地回忆起小学时的许霆。小学一二年级时,许霆曾在一个村小读书。三年级时,许彩亮为了儿子的学习,把孩子转到了一个好点的小学读。在分班的时候,有两个班的老师认为他成绩差,都不想要。结果经过考试,两个班都想要他。这让许彩亮长脸不少。只是,从初二下学期开始,儿子开始逃课,断断续续的读完了高中,高考落榜后去城里读大专,一年半后,他就不再读书了。

“虽然学习上没有取得成功,但我觉得他已经努力了。”许彩亮称,儿子利用自己所学的市场营销知识帮别人卖摩托车干得很出色,还赢得很多名声。

妻子的短信 “你要有很好的思路,关键时候看你了”

许霆出事后,许家整个中心都围绕在其身上。父亲每天为他奔波外,母亲杨苏卓对他更是思念有加。“她是一个脆弱的女子。”许彩亮说,很多时候自己都不敢把一些事情告诉许霆妈妈,怕她受不了。而她又总是打听这样那样,消瘦了不少。“明天就要开庭,他妈妈发了一条短信给我,说的都是儿子的事,今天本来是元宵节,但都没有提。”在许彩亮给记者的手机上,记者看见如下字行:“你要有很好的思路,希望明天有出人意料的结果!关键时候看你了。”

21页笔记 “我学的法律都在笔记本上”

作为一个矿工,用许彩亮自己的话说,压根儿就没有想过要去与法律打交道,花费心思钻研法律,但是,许霆案的发生,让他注定了要去思考前所未有的法律疑云。

“你说,法院为什么要这样判啊,这明明就不是刑事案子,为什么不适用‘罪刑法定’这条?”昨日,许彩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断翻着一本笔记本,而这个笔记本中的21页笔记,正是记载着他为儿子奔波的全部心血。记者在这个笔记本上看到,每篇都用圆珠笔工整地记载着一些刑法的条文以及一些专家观点。“这个笔记是从去年12月中旬开始记录的。”许彩亮说,当自己得知儿子被判无期后,就开始不断学习法律,不仅记录了一些专家的见解,还写了自己的一些法律分析。“我学的法律都在笔记本上,我把它给律师都看过了,真的希望能够有所作用。”

他们的心愿 “不管怎样希望法院把事情说透”

重审开庭前夜是一个十分让人纠结的元宵之夜。许彩亮禁不住想起了儿子:“不知道他在看守所怎么样了。”

“还好明天就要开庭了,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开好庭,不管怎样,希望法院把事情说透。就算牺牲我一家,牺牲我一个儿子,只要能够推动民主法治进程,也无所谓,也愿意。如果真的最终还是维持原判,我会接受的,什么也不说。”许彩亮说。

许霆案·声音

人大代表:许霆案银行也应负责任

许霆案今天将在广州中院重审。昨日,在广州市两会天河区代表团的分组讨论上,与会代表热议许霆案,代表们纷纷表示,许霆案中,银行也应负责任。

申石泉代表率先发言说:“我对法院列举的几条判决依据不赞同,比如第一条,法院认为许霆在银行卡只有170元的情况下,第一次就取1000元,存在主观故意。这没有道理,许霆很可能是按错了,他可能只想取100元,不小心多按了一个0。在按错的情况下,柜员机出了1000元,这是柜员机的错,怎么能成为量刑的依据?”申石泉说:“银行是典型的‘傻进不傻出’。”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人大代表陈雪表示,市民在柜员机前收到假钞时,银行从来不承认。他说:“在许霆案中,银行肯定也有责任。如果柜员机定性为金融机构,在柜员机取钱,相当于在银行柜台前取钱,我递给你一张取2万元的条子,可银行职员给我10万元。这说明什么,说明银行雇了一个傻子,难道银行没有责任?”

针对发回重审的许霆案,广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树坚表示,重审许霆案是走了正常的法律程序,只有尊重法律,才有法律的权威。

据《信息时报》


许霆案进展:今日重审公诉材料有新内容

代理律师吴义春表示,对判决前景很有信心

备受关注的许霆案今日上午9点将在广州中院如期重审。广州市检察机关日前披露的一份公诉材料显示有新的内容,银行工作人员承认曾接到一个叫许霆的人的电话,并询问可否把恶意取款所得款项先还一半。许霆的代理律师吴义春昨日表示,他们已经做好充分准备,仍将继续为许霆进行无罪辩护,并对判决前景充满信心。

新内容一:案发后曾要求还款?

据透露,新的公诉材料显示,报案人广州市商业银行工作人员黄某曾称,银行于2006年4月24日发现ATM出错并造成损失后,并未正式报案,直到2006年4月30日才到广州市经侦支队报案。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和银行其他工作人员核实了许霆的开户资料后,又找了许霆的领导了解情况,发现许霆在2006年4月23日晚就收拾东西走了,连辞职的相关手续都没办,中间耽搁了几天。

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许霆的父亲许彩亮曾表示,许霆曾打电话给银行要求还款,但银行没有接受。对此,广州市商业银行个人银行部门经理卢某在询问笔录中的说法是:“在案发一个月后,我曾接到一个自称是许霆的男子打来的电话,他说因为钱被偷,没有那么多钱还,问先还一半行不行。我当时就说希望你全部还清……许霆说,肯定还不清,最多只能还一半,我就跟他说希望他早点到公安机关自首,争取把事情处理好,之后他就把电话挂了。”

新内容二:许母事后拒绝还款?

新材料还显示,2006年11月12日,冼村派出所的两名侦查员前往山西临汾追捕许霆时,曾让许霆的父亲许彩亮劝许霆早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还款项。当时,许彩亮就提出,还款后能否不再抓捕、追究许霆的法律责任。侦查员拒绝了许父提出的要求,之后就没有了许霆的消息。

在许霆被抓获带回广州后,许霆的母亲曾联系其中一名侦查员,称自愿帮助许霆退还赃款 ,并询问了还款的方式。之后几天,工作人员多次联系许母,许母称许霆的行为不是盗窃行为,拒绝还款。

但是,对于这份新材料显示的内容,许彩亮表示不认同,他称,许母不可能拒绝还款。正确的表述是,希望把钱还了,不要追究孩子的责任。

新内容三:银行已获厂家赔偿

新的材料还证实,银行在事情发生3天后,就已经获得了提款机生产厂家的赔偿,双方已经通过民事程序解决了问题。许霆的辩护律师吴义春表示,这种民事解决方法应该同样适用在许霆身上,而不应该通过刑事诉讼途径对其进行处罚。

律师:对判决前景很有信心

昨日,本报记者与许霆的父亲一同抵达广东省经纶律师事务所见到代理律师吴义春。吴表示,他们已经作了非常充分的准备,并对判决前景比较有信心。

不过,许霆的父亲对案件判决仍旧信心不足。他称,如果检察机关仍旧以盗窃罪起诉许霆,那么前景仍旧是有很大的变数的。

据相关分析人士分析,今日的开庭可能不会当庭宣判。而由于是重审,不论是什么结果,许霆仍将有机会上诉。

特派记者涂劲军今日零时广州摄影报道


[此贴被第六感于2008-2-23 8:41:39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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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男子恶意取款续:公诉人称许霆无彻底悔... 08年02月23日08点44分




许霆昨日在法庭上的表现,公诉人称他没有彻底的悔罪表现。新快报记者 陈昆仑 通讯员 罗伟雄/摄





男子恶意取款续:许父称若判十年以上将不退钱

许霆陈辞火爆 旁听席数度哗然

他称:“本意是想把钱取出来,保护好还给银行”

■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黄琼 李斯璐 通讯员 穗法宣

昨日上午,在全国媒体的关注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许霆案。检察机关坚持指控,许霆的行为构成盗窃金融机构罪。昨日庭上,针对控方的指控和提问,许霆不断爆出惊人之语,旁听席上数度哗然。窃笑声、赞许声、窃窃私语声,都因许霆的“经典”话语而被引发。许霆在法庭上将自己的“疯狂取钱”的行为解释为:“本意是想把钱全取出来,保护好还给银行”。此语一出,公诉人立即予以驳斥,并称,“钱放在柜员机里远比放在许霆那里更安全。”





许霆的父亲许彩亮、国内数十家媒体记者以及众多法律界人士及市民近百人旁听了昨日的庭审。由于法庭容量有限,很多慕名而来的媒体记者和一些市民只能在法院大门口苦苦观望、等待。

上午9时多,庭审正式开始。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6年4月21日22时许,许霆伙同同案人郭安山(已被判刑一年)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的广州市商业银行ATM提款机,利用银行系统升级出错之机,多次取款。至4月22日晚11时30分止,许霆共提取现金175000元,之后便携款潜逃。检察机关认为,许霆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检察机关出具的新公诉材料显示,2006年4月24日,银行发现问题后,该行相关部门负责人找到了许霆的主管领导赵部长。赵部长告诉银行工作人员,许霆4月22日曾提出辞职,理由是想回家考公务员。

赵部长说,银行找上门之后,他曾两次打电话给许霆,告诉许霆有1000多元的工资没有结算,希望许霆把家庭地址告诉他,但许霆没有接听,只是发短信表示感谢,并说:“工资就不要啦!”

交锋

自辩“本意是把钱取出交给银行”

“我想,如果银行来找我,就说明他们是有资料的,我就把钱还给他们,如果我主动找银行,那是不是后面取的钱都会算到我的头上?”

昨日上午9时30分,当法槌敲下后,两名法警带着一个年轻人走进法庭,他就是许霆。与上次庭审相比,许霆似乎胖了些,面色红润。法庭上,许霆首度在公开场合详细讲述了自己取款时的心路历程。

法庭上,许霆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取款行为基本没有异议,但并不承认自己有“盗窃”的故意,也称自己没有“潜逃”。许霆表示,取钱最初的目的是为了“把钱全取出来保护好,明天好交给领导”。

许霆说:“2006年4月21日晚10时左右,我去提款机取钱时,按下100元的键,柜员机不能确认,我重新按时,不小心多按了‘00’键,变成了按1000元的键,因取消不了,我就按了确认键,柜员机吐出1000元来,我又输入了一次1000元,结果柜员机照吐不误。”

“取了两次之后,我想把取出来的钱保护好,事后交给领导。结果我取了4万元之后,朋友郭安山来了,他问怎么了,我说柜员机坏了,他一听很兴奋,说你小子发财了!我说发什么财呀,要交还给人家的。我们就继续取钱……”

法庭上,面对许霆迟疑很久后,还是承认自己最终没有把钱交出去是有“主客观原因”的,他说:“取完钱后,我一直想把钱还回去,但是郭安山对我说:这钱不是偷的,不是抢的,你怕个啥?”

许霆称,郭安山告诉他,“提款机坏了,可能所有资料都没有了,那全部少了的钱都会算到你头上;如果有资料,他们自然会来找你”。

许霆觉得郭说得不错,产生了“害怕”的心理,遂选择了“等待”。他说:“我想,如果银行来找我,就说明他们是有资料的,我就把钱还给他们,如果我主动找银行,那是不是后面取的钱都会算到我的头上?”

“结果我等了一段时间,他们没有来,22日晚上,我就想回老家了。

反驳“放柜员机远比放许霆那安全”

“作为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他既可以立刻打电话告知银行,也可以打电话报警,甚至可以在第二天告诉单位领导。”

许霆当庭辩解:“疯狂取钱是为了保护银行财产安全”,公诉人称,这种说法不仅与其本人在侦查阶段的五次供述相矛盾、与同案人郭安山的供述相矛盾,而且明显不合情理,要保护银行财产“为啥不报警、不告知、不汇报”?

首先,“作为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许霆应该明白在发现柜员机出错的情况下,他既可以立刻打电话告知银行,也可以打电话报警,甚至可以在第二天告诉单位领导,对于保护银行财产而言,这些方法远比许霆把钱取出来更好”。

“任何人都清楚,在当时的情况下,钱放在柜员机里远比放在许霆和郭安山那里更安全。”

其次,柜员机出错只是记账错误,对于正常的取款人来说,取款100元它会吐出100元,取款1000元它会吐出1000元。正常取款的人,往往会在其账户存款数额的范围内取款,柜员机内的银行财产当时并没有处于紧急的危险状态。完全没有将其取出来予以保护的必要。最后,许霆在柜员机取款后,在两天半的时间内,在完全有报案条件的情况下,他既没有报案、致电银行,也没有告知单位领导,而是在取款后的当天上午就向保安部部长提出辞职,连尚未结算的工资都不要了,携带巨款逃离广州。

公诉人认为,上述事实和证据都表明,在发现柜员机出现故障之后,许霆就产生了非法占有银行财产的故意,而不是像他当庭辩解的那样,从柜员机取款是为了保护银行财产。

最后陈述:许霆幽了法官一默

与其他在押人员一样,许霆留着很短的平头,身着“天看·1866”的蓝色囚衣。昨日庭审前,当被法警带入法庭时,所有旁听人员的目光都投到他身上,他看上去有些局促。

虽然在天河区看守所蹲了几个月,但有高中文化的许霆仍显得很精神,口齿伶俐,在应对公诉人员的问话时很机敏,普通话也讲得很流利。

当审判长要许霆发表辩护意见时,他来了一招“黑色幽默”,竟然起身前后左右鞠躬,说:“感谢所有关注我的人们,感谢新闻媒体的关注”,随后,他的“答谢辞”立即被合议庭制止。

庭审到最后,轮到当事人最后陈述时,许霆说了这样一段话:“我把真实的情况说出来,并不代表我态度不好,希望法官大人能理解。现在无论判重、判轻、判无期都没什么好说的了,我希望通过我的不幸遭遇,能让法律界的专家们制定出更健全的法律,能让银行多为老百姓着想,提高银行的安全度。最后,感谢大家的关注,希望审判长能给予公正的审判。”

■一问一答

三个“没有”很干脆

公诉人的疑问是:“你取第一笔和第二笔之间相隔不到40秒,当时你已经发现了机器故障,为什么还是决定继续取?”

许霆回答说:“我想柜员机里应该没有多少钱,我想取出来交给领导,所以就决定先取出来自己保管好,哪里知道我取啊取啊,钱越取越多,怎么取都取不完……”

为了证明自己保护银行财产的诚意,许霆还在法庭上说,“原本准备第二天再去取的,把钱取完。但第二天上班一直到凌晨2时,我把闹钟调到凌晨5时,结果我睡过头了,没有去成。”

公诉人问:“既然是为了保护银行财产,那么取完钱后的第二天,你有没有报警?”

许霆回答:“没有。”

“有没有告知银行?”

许霆回答:“没有。”

“有没有报告给单位领导?”

许霆回答:“没有。”

“第二天,你有没有向单位提出辞职?”

许霆回答:“记不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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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Re:许霆案重审进展 08年02月23日08点45分


律师错愕连称许霆缺心眼

频爆经典语言,“不知都是谁教他的”

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余亚莲 李斯璐 通讯员 穗法宣)昨日庭后,记者随即联系了许霆的辩护律师杨振平、吴义春。由于伤情需要继续治疗,坐轮椅出庭诉讼的杨振平律师在庭审结束后即返回医院。而面对媒体追访,吴义春律师则表示,对许霆的当庭表现“很诧异”,称完全没想到许霆会当庭说出这么多经典语言,“不知道都是谁教他说的这些话”,并连称许霆的表现是“缺心眼”。




对于许霆在庭上的种种出位表现,吴义春分析,也许是里面有什么“高人”给他支招,让他这样“拔高”自己,没想到反而弄巧成拙。对于许霆的这种倾向,他也曾经予以指出,本以为就此平衡了。但没想到时隔一年再次开庭,许霆一时控制不住过于激动,表现得“过了火”。


说到许霆庭上的出位表现,和庭下面对媒体健谈的老爸许彩亮相比,两人都有“异曲同工”之处。吴义春连连叹惋,许家父子两个都是实在人,都“实心眼”,想什么说什么,不知道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不会保护自己。许父面对媒体频频语出惊人,吴义春直言很多事情不敢跟他说,也不能跟他说。





律师情绪激动,当庭大喊:“柜员机,你知罪么?”


昨日庭审时,杨振平仍带病坚持出席了庭审。杨振平称,“许霆案乃千古奇案,我没有任何理由不予出席。”


审判长询问律师的辩护意见时,杨振平首先发难。


手握麦克风,杨振平的情绪非常激动,他表示,法庭调查时,公诉人的讯问充满“火药味”,他的当事人许霆受到了不公正对待,以至于审判长不得不将他的演说数次打断。


“我认为,广州市商业银行的柜员机没有被传唤到庭,今天的庭审少了一名被告,因而,庭审并不健全!”杨振平戏谑性的大嗓门立刻引起了旁听人员的骚动,很多人善意地大笑出声。


“柜员机,你知罪么?”“柜员机,你是不是魔鬼?”杨振平的厉声喝问顿时让整个法庭静寂无声。随后,合议庭打断了杨的发言,审判长要求其就案件的具体事实进行辩护,“不要作无谓的指责。”


平静了一下情绪后,杨振平称,“必须对柜员机作技术鉴定,要调查柜员机出错的概率,如果它出错的几率为百万分之一乃至千万分之一,芸芸众生一辈子都碰不到这类诱惑,那么重判许霆就没有任何预防犯罪的现实指导意义。”


杨振平表示,他反对公诉人对“盗窃罪”的扩张性解释。杨振平称,许霆并没有进入金融机构银行的内部,他只是以客户的真实身份在柜员机上进行操作,“他发出的要约得到了银行网络系统的回应”,且银行还有流水账单的监控,毫无秘密可言,许霆是公开取钱,与“盗窃罪”的最大特点“秘密窃取”沾不上边。杨总结性地表示,许霆的行为属于民法上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应用刑法来调整,根本就不能将许霆定罪量刑。


许霆的另一辩护人、同样来自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的吴义春律师作了补充,吴认为,许霆通过柜员机发出指令,银行网络通过指令后,柜员机给许霆吐钱,许霆与银行的关系是双边互动的,“这与盗窃行为是盗窃者单方实施的行为明显不符”。他还纠正公诉人员“赃款”的说法,“不构成犯罪怎么能说是赃款?”





将所为说成是保护银行财产 许霆至今没有悔罪


在昨日重审庭上,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称,许霆的行为构成盗窃金融机构。许霆在明知自己的银行卡内只有170余元的情况下,却利用银行柜员机的程序错误,主动多次向出错的柜员机发出取款1000元的指令,取款后即匆忙辞职,携款潜逃,其积极追求占有他人财产结果的故意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显而易见。


根据刑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许霆盗窃的银行柜员机内的资金,显然是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理应认定为盗窃金融机构。


公诉人还指出,许霆的犯罪行为具有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许霆盗窃的是银行柜员机内的资金,这虽然被法律明确评价为盗窃金融机构,但与盗窃银行金库、营业厅等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机构的资金相比,柜员机无人值守、无人看管,且没有严密的保安措施,盗窃柜员机内的资金,情节相对较轻。同时从盗窃手段来看,许霆不是以外力破坏柜员机或者破坏电子程序来盗取柜员机内的资金,而只是利用柜员机既有的程序错误作案,手段不是十分恶劣。


但公诉人同时指出,其行为也具有酌情从重处罚的情节。首先,许霆在发现柜员机出错后,明知自己卡内余额不够,还多次连续恶意取款,主观恶性相对严重。其次,其作案后潜逃长达一年之久,虽然曾经有过退赃的意思表示,但没有实际的退赃行动。另外,根据他当庭将自己利用出错的柜员机盗窃银行财产的行为,说成是为了保护银行财产的辩解来看,许霆至今仍没有彻底的悔罪表现。


[此贴被第六感于2008-2-23 9:16:29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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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Re:Re:许霆案重审进展 08年02月23日08点46分


许霆经典语言


“我坦坦荡荡有着诚实的品行”


许霆取款时到底有没有害怕?许霆被抓时,有没有自首情节?许霆从被抓到昨日开庭已经9个月了,这么长的时间为何一直不肯退赃?银行在这件事情上有没有责任……昨日庭上,针对这些问题,许霆不断爆出惊人之语,旁听席上数度哗然。


关于害怕“我一直坦坦荡荡”


庭上,公诉人出示了同案人郭安山的证言,郭安山说,许霆在取钱的时候“满头大汗”。许霆对这种说法很不满,他称自己根本没有“吓出一身冷汗”,自己一直非常冷静,保持着一颗“平常心”。


许霆说:“我一直都是个讲良心的人,坦坦荡荡、从小到大都未曾失信于人,没有过投机的行为,有着诚实的品行,从这些就可以推断出,我取款的本意是出于好意保护存款。”


关于抓获“早点抓我,早点解决”


许霆在法庭上表示,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落网时,他曾经过了安检,但又折回来告诉火车站的工作人员,自己叫“许霆”(正是当时的通缉犯)。许霆说:“我想,他们反正要抓我的,早点儿抓到我,早点儿解决问题,早点儿出来好结婚,过我自己的日子”。


关于退赃“我们可以宽容大度一点”


庭上,主审法官询问,从抓捕到开庭,9个月了,为什么许霆及其家人从未向公检法机关提出过“退赃”的要求。虽然许霆家人曾向媒体大肆宣称要求“还款”,但公检法机关至今未收到一分钱。


许霆则在庭上反驳,称自己从未说过“抓到我再说”。他说:“我的本意一直是希望能够退赃的,希望家人能兑现对我的承诺,不要过分计较得失,把钱还上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们可以表现得宽容、大度一点。”


关于银行“有义务提供没故障的取款机”


对于银行,许霆有着自己的不满。他说:“我出这个事有一个复杂的过程,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错了就是错了。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已经跟我建立了联系,银行有义务给我提供一台没有故障的取款机,那样,也就不会发生这种荒唐的事情了。”


他还说:“银行取钱一直都是当面点清,出门之后概不认账,ATM机既然是银行的专利,也应该遵循这个潜规则,柜员机和银行网络愿意给我钱,现在却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很难理解。现在是银行受到了损失,如果是老百姓受到了损失,客户还不是大多只能自认倒霉?”


关于同案 “距离产生美吗?”


许霆说:“郭安山在这个案子上是我的同案犯,他取钱的次数比我多,主观恶性比我大,为什么他判1年,我判无期?是距离产生美吗?该承担的责任我都愿意承担,那能不能把这种距离拉近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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