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感(解离性同一性障碍)
|
|
7 楼:
Re:Re:Re:Re:Re:趁AT...
|
07年12月24日12点09分 |
这事还在闹,转几个网友的回帖,很有意思,中间夹了几个专家的说法。选取的观点当然可能有一定倾向性。
1我要告银行盗窃罪,因为银行用他的衍生金融机构——取款机吞了我的钱
2这个笨蛋真是傻得可爱,但银行过错应该是要负主要责任,作为客户,在ATM机取款,银行要多给钱,这责任难道要客户承担,应是银行发现后,如果还归还,最多也只能算是侵占,何来盗窃之说!真是的
3盗窃个屁啊,ATM机故障是一个事件,从自己卡里拿钱是另外一个事件.
这样判刑以后谁取钱啊,你取一百我故意弹出100W立马一个无期.
4 杀一儆百的事多了,不能乱用,能够用教育的手段就用教育的手段,主要看对社会的危害有多大,你这辈子骂过人没有,如果你骂了人判你两年杀一儆百让全人类都不骂人可不可以。 [引用] 无论是那家银行都是一样的,就把你的钱放在家里吧,千万别存银行,银行没你这种爱沾小便宜的顾客才能更好的为大多数讲道理的顾客服务,明知不是自己的钱,还一次又一次地取,还有没有廉耻了?连不义之财不可得的道理都不懂,还好意思在这里喊冤,他父亲是怎么教育孩子的,说实话,判无期是有些重,但杀一儆百也是很重要的,现在的人素质都很差了,在银行取钱,多付给了钱几乎没人主动退还不杀一儆百行吗?
5恶意取款17万,判无期。贪污百万千万,该多少年?
6我同事还在ATM机上取到了600元假RMB 6张一百的编码全部一模一样 你银行会给怎么样的说法,给个怎样的解释?有说法没/?她不还是自认倒霉。难道把银行工作人员判个15年劳教?[隐去骂街的话一句]
7案件适用民法还是刑法,涉及到几个关键的支撑点,对这些支撑点进行判断汇总,最终才能决定适用哪种法律最合适,不管是采用哪种法律,都应该给出一种合理、复杂的推论或解释。但是这些,在现在的判决书上都看不到。
8银行可比作在夜晚穿着暴露的女性,是这种暴露诱发了强奸行为的发生。你的疏忽引诱让我一时失控,加害人因被害人的引诱而导致的犯罪,应当考虑从轻量刑。为此,银行应当向被告人道歉,“我提供的服务不合理,引诱了你的犯罪”
9。。。胡扯!!!谁叫你银行的ATM机坏了?知道什么叫做投资吗?用1元投资换得1000元,这是一个投资的行为,居然犯法了。。。他光明正大的去取钱而已,谁叫你银行的ATM机坏了?谁叫你银行的ATM机坏了?谁叫你银行的ATM机坏了?谁叫你银行的ATM机坏了?谁叫你银行的ATM机坏了?谁叫你银行的ATM机坏了?
10柜员机好比银行工作人员,只要客户提供的信息,银行工作人员认为是准确的,就应该给予无条件支付,至于银行工作人员是因为病了或者做错了,那是银行工作人员的责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款项,而取款人利用银行工作人员的生病或失误,而做了错事,理应受到道义上的指责,若款项不能追回,才应受到刑法处罚,但也不能那么重。
11银行就像妓女!!
诱奸了别人,还称自己是被强奸的!!
12不知道可否这样看:许某去取款,卡插入取款机,输入密码,取款机出钱,在许某卡内金额范围内取款,应视为合法行为,即取自己的钱;而许某所取的超过自己卡内金额的款项,则要另眼相看:许某把卡插入取款机,输密码,机器出钱,应当视为一种合法行为,许某取钱,且并非输入假密码,个人认为应视为双方自愿行为--即可把这些钱看为是银行对许某的一种赠与.
另:国家应当加大对错判案件的法官严加惩处,多出台一些关于对错判案件法官进行乘惩处的措施.
13假设我那天也是在那个坏了的ATM机上取钱,我以为我的工资到帐了,于是就取了5000元,但其实工资那天还没有到帐,而卡上的钱不足5000,在我完全未知的情况下多取了银行的钱,那我不就犯罪了吗?
14兄弟,这种情况在英国才会发生 [引用] 如果我是银行负责人,就会主动承认这笔钱归该名男子所有,然后向公众承诺以后会积极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请公众来监督,并将这次事件作为对自己的警醒和教训。想想这是在社会上树立了多么正面和积极的一个形象啊,并且能加深客户对她的信任程度,这家银行的客户量一定会因此而大幅度上升的,这是再多钱也换不来的。17万,打一两次广告就用完了,连在繁华地段上几个月户外的钱都不够,但是这家银行却没有把握住这次为自己在全国塑造正面形象的机会,反而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完美的反面形象,他所因此而流失掉的客户和客户信任度,远不止17万的价值。说到底,银行根本没拿自己当服务方看待,把客户置于自己的对立面,这是重大失策
15罪与非罪在于对社会的危害性。许霆按正常程序取款,ATM机按正常金额出款,但是程序出错,记帐错误,少扣款,过错方首先在银行。许霆发现该错误,以占有多余款项为目的,并且告之他人,过错方在许霆。有过错不一定有罪,许霆占有银行的款项金额虽然较大,但是社会危险性很小,而且银行过错在先,有诱导他人过错的嫌疑。因此,许霆有过错但无罪,退回多余款项即可
搞笑!!!如果连续10次在马路上拣到钱不交的,那么就拉去蹲一辈子监狱.这样中国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监狱!
怎么能算盗窃呢?人家可是在公共场合大庭广众之下,用自己合法有效的银行卡,输入自己有效密码取的钱,任何人都可以这么操作,只要能取出钱,就说明银行已经授权柜员机认可.没有任何规定客户的取款次数.错,不在取款人,在银行!许霆至多由于贪图钱财而多取了几次款,算作非法占有不当得利而已!请问法官:什么是盗窃?有几个要件
从ATM机里出假钱的话,要不要把行长也关了。。??
出了假钱,银行的工作人员就一句话“不可能” 就完了。。
我是读法律的。。法律是穿西装的人定的。。是有钱人的东西。。
大家说说:现在持枪抢.作案多次是不是可以枪毙几次了,怎我们常见小偷.持枪抢的罪犯有的当时出来,有些一两年就出来再作案.持枪罪重还是持卡罪重?????????
16不但不能判罪,而且不用还款! 理由如下: 1、银行ATM是银行的延伸。 2、储户到银行取款是正当合法的行为。 3、银行有约在先“钱款当面点清,出门概不负责”,可视为银行与储户的合同条款,双方都得遵守。既然银行少给了钱要储户自己负责,储户不能向银行追讨,储户自己接受教训,那么银行多给了钱自然要银行自己负责,银行不能向储户追讨,银行自己接受教训了。 4、合同是双向的,银行少给了钱不算银行不当得利,银行多给了钱就算储户不当得利吗? 5、能将正当合法的行为、符合履行合同条款的行为说是犯法吗?
17根据刑法定罪还要考察“期待可能性”。人非圣贤,当一个正常人发现柜员机出现“可用1元存款取走1000元”的漏洞时,相信多数人会选择多次取款,既然所有人都有可能做出该行为,那么刑法就不该判所有人犯罪,同理也不该定涉案人许霆的罪。
18将“出错的柜员机”认定为“金融机构”是否合适?在国内,没有任何法律解释说过,一部有瑕疵、乱吐钱的柜员机是金融机构。柜员机是银行的设施,它必须是在银行的控制下才能视为“金融机构的延伸”,现在它出错了,金融机构不能控制它了,还能将其定性为金融机构吗?
19刑法代表的是国家公权力,事到迫不得已时才适宜动用。如果能用民事途径解决,为什么要刑法干预?
|
|

|
直觉是我最后的武器!!!
人生五十年,与天地长久相较,如梦又似幻;一度得生者,岂有不灭者乎?……
|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