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原哀(灰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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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Re:Re:Re:Re:新车苯中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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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04月16日18点47分 |
【smao1979在大作中谈到:】 > >【灰原哀在大作中谈到:】 >> >>【smao1979在大作中谈到:】 >>> >>>如果我是这个人的律师,就以汽车制造商环境污染为由提起诉讼,这样就举证责任倒置,恐怕汽车制造商就要败诉了 >>可是“因质量问题直接致人死亡”与“环境污染”相比,好象差很多。 >南京有个案例,是装修新房导致的甲醛中毒.当事人也是以环境污染为由起诉,将装修商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两案异曲同工啊!!呵呵 真的是这样吗? “人命至重,有贵千金。”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比人的生命更加宝贵,即便是很热门,很时尚的环保问题也不能与之相提并论。那个厂家是凶手,而不单单是一家污染环境的企业,但是他们作为凶手,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不过话说回来,能够让他们付出一点代价总是好的,——尽管这份代价并不如他们所应当承担的那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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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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