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aklees(herakle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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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Re:Re:利用零口供规则杀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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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年12月02日12点49分 |
【蝴蝶在大作中谈到:】 > >话不是这么说,现在不是公安机关对他进行扣留罚款,而是检察机关对他进行逮捕进而提起公诉最后判刑,和罚款无关.犯了罪就应该为此承担后果,虽然他不承认,可是既然他没法证明自己是无罪的,就算是冤枉也活该他倒霉,谁让他去占别人便宜呢?好色而又花心的男人,吃几年官司也是活该.
先不说男女之间是谁占谁的便宜,这种事几千年了也说不清。
这个案子里随便哪个人拉进去吃几年官司,我也不觉得可惜,也可以轻飘飘说句“活该”,虽然我无权审判。可是如果再利用无限防卫,把这人杀了呢,我就觉得过分了,不知道你还是不是说得出口“活该”两个字。
可这都不是问题,问题是案件本身的推定过程是否可以被重复的打破,那就是机制出了问题。 这个案子也可以换一个背景,两个青梅竹马的恋人,后来大学也毕业了,也都工作了,双方都有了固定的收入,人还都挺善良,没事就做点医院义工,或者种种树什么的,反正属于被社会认可的那种人,虽然没什么大出息,可和“活该”俩字压根没关系。 然后挺自然的俩人同居了一小段时间,也就一个两个礼拜吧。结果那个女的又邂逅了一个打小心目中那样的男人,想改弦易张了。或者也没有出轨或者背叛的低级情节,就是觉得这个男的趴在自己身上的样子特别可笑,满不是原来想的那种浪漫情节,和大学里偷偷看的所谓“毛片”也不一样。感到后悔了,想终止这样的关系。就找了个很小的事情激怒了这个男的,让他打了自己一拳。其实都是说不上的小事儿,什么晚上洗完脚没擦干啊,什么刷完牙还忍不住吃两块饼干啊。以俩人互相了解的程度,随便借题发挥,抖点陈年往事,逼得对方勃然大怒是很容易。当然很快要和好,到半夜了再云雨一下。剩下的就是第二天直接把他给告了。多简单!
胡编了一段(好像都可以做一个小说的架子了,我不善笔,谁看了好就拿去用吧,也甭打招呼),就是为了说明这样的事情谁都能干,在哪里都能发生,都可能成为强奸犯。我知道这段偏激了,看不惯的就请略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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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现罪犯的心理,以期达到和罪犯相同却更安全的快感,而根据现实原则,这种快乐才是巨大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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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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