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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话已说完(请老蔡删除)(人气:728)
 wumi0212五迷
1 楼: 话已说完(请老蔡删除) 02年11月15日13点43分


话已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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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鳞龙兽我是傻逼打开金鳞龙兽的博客
2 楼: Re:让我把话说完 02年11月11日22点06分


曾经我也有一次回答谜题,随便说了两句,就被被别人骂。他说得对,这没问题。只不过我当时的确很气愤。

后来想了想,做人,忍让是很必要的。一个是能够从别人激烈的言词里面过滤出精华的道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少树敌。毕竟自己体力不好打架不行,呵呵。

我认为一个人不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是很无能的。当然,控制住之后也要知道应该如何运用拉。

人类就是有了这个能力才成为有着高级智慧的动物。没有了这个能力,自愿被兽性控制的话,那是人类的悲哀。






我还是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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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umi0212五迷
3 楼: Re:让我把话说完 02年11月13日18点08分


话已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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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鲁斯特savage
4 楼: Re:让我把话说完 02年11月13日18点28分


用心良苦啊.....
一句话:

Don't look back in anger








Dare you venture into the Savage Gar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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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qiya月游
5 楼: Re:让我把话说完 02年11月13日19点41分


五迷兄说得对!
但有时看到有评击人的贴子还是很气。
生气并不因为是评击的贴子。
是因为,有时这种贴子太无理取闹了。
如果他们说的有条理一些,大家还是能接受的。
对于那种理不直气不壮的言论,有一点“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的味道,这只会破坏推门的安定团结。
所以在提倡大家不仅要鼓励,也要批评的同时。
要求批评贴要实实在在说明缺点,不要只凭主观的意向。
这是我的看法,说的不好,请见谅!:l






只要是犯罪,无论用什么理由都无法让它名正言顺!
自己犯下的罪,必须要自己来偿还!无论怎样遮掩,甚至是替人受过,也不能解决问题。情理永远不能大于法!!
我有时在想是罪犯们发明了卫生学,还是卫生学的改革派发明了犯罪?哼,他们中的一些人看起的确像这么一回事。大家都在谈论那些污秽的地下室和罪犯猖獗的平民区。然而事实恰恰相反,称那些地方罪犯猖獗并不仅仅因为有人犯了罪,而是因为犯罪被大量的发现了。而在那些整整洁洁、一尘不染的地方,地上没有脚印,杯中没有含毒的残酒,善良的招待员洗去了所有可能留下的凶杀的痕迹,在这里,罪恶才能真正的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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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鳞龙兽我是傻逼打开金鳞龙兽的博客
6 楼: Re:Re:让我把话说完 02年11月13日22点13分


【wumi0212在大作中谈到:】
〉冲动也好,书生义气也好,自笑我自己太傻,一个人怎么可能改变所有的事哪?哈哈哈哈哈……

嘿嘿……想要改变所有事?也太疯狂了吧?只要你能够让你自己的思想被一群人接受,能够传出去而不消亡,那就很不错了。例如说儒家思想也并非被所有人接受,但是的确有着极大的影响。(警告各位:本人不接受讨论儒家思想的回应,这仅仅是一个现象,我拿它出来作为例子,请勿跑题)

老子云:“死而不亡者寿”,只要你的思想能够有影响而且能够传下去,那么就够了,要让所有人接受?绝对不可能的(无奈。也罢。)。






我还是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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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umi0212五迷
7 楼: Re:Re:Re:让我把话说完 02年11月13日22点28分


龙兽,你的话我都懂,虽然我无法全盘接受,就像我赞成谭嗣同,不赞成康有为;赞成《平凡的世界》里的哥哥,而不赞成弟弟(常有人笑我傻)。但我认为一个人不去积极的改变他认为应该改变的世界,而选择逃避,认为“公道自在人心”,去寻找一篇新的天地。那这个人就是自私的。
算了,有些话我们私下里去谈吧。
在这里我不希望你再回帖了,也不希望别人回了。
因为它明天将不复存在,就像我的热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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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rryfly空军一号
8 楼: Re:Re:Re:Re:让我把话说完... 02年11月14日00点43分


缺少一种批评的气氛,说得不好听是吹捧太多。






My Blog:http://spaces.msn.com/jude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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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雪黛
9 楼: Re:让我把话说完 02年11月14日00点58分


其实呢,我觉得关键问题是要看作者的态度,像你举的这个例子,作者的态度就很鲜明了,他对捧场的话表示蔑视,认为苛评(也就是说,优点可以省略或者干脆否认,仅仅指出缺点)才能帮助他进步——这样的朋友,我们就应该不吝啬地给他们一点苛评。推门里有些朋友也是有这样的态度的,评论者们也不应该让他们失望。
至于我们暂时不了解态度的那些作者,希望大家能够在评论的时候,注意三明治形式,也就是先总结优点,再提出缺点,然后指出作者发展的优势方向(切忌武断地指出作者根本没有发展方向……)。如果是苛评,请务必私下交流。假如作者认为可以公开交流,再公开。

【wumi0212在大作中谈到:】
记得在前一段时间有一个新开的论坛(名字我就不说了,以免大家认为我似有所指),那里的斑竹把他们的原创小说贴到了推门,我也好奇的到他们的论坛里参观了一下,正好发现那里有一个贴子正在讨论这件事,后面有个回贴,说“那还不让他们捧死”。当时我看到这里,心里的感觉不用说大家也应该都知道,难道推门的风气都已经发展成这样了吗?






杏花疏影里。
吹笛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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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鳞龙兽我是傻逼打开金鳞龙兽的博客
10 楼: Re:Re:让我把话说完 02年11月15日13点43分


【周易在大作中谈到:】

>至于我们暂时不了解态度的那些作者,希望大家能够在评论的时候,注意三明治形式,也就是先总结优点,再提出缺点,然后指出作者发展的优势方向(切忌武断地指出作者根本没有发展方向……)。如果是苛评,请务必私下交流。假如作者认为可以公开交流,再公开。

我个人不是太喜欢这种“食物”法,因为我是喜欢多方面多角度分析的人。我觉得专门界定先说什么后说什么,也仅仅是为了让别人觉得好受一点而已。但是为了别人好受而处理过的评论,是不是有点(为了人的心情)偏离事实呢?我是认为事实并不会由于人的心情而改变,所以我觉得评论的话,只要中肯就好,没必要考虑对方的感受。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自己觉得中肯准确。这和自称中肯准确不一样,自称的话,可以是谎话也可以是实话,我们听起来没什么差别。但是自己是骗不了自己的。假如写出来专门是为了一时之快,那么这个人也太没人性了。






我还是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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