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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小说创作经验谈(3)——长篇小说的场景、人物与故事流程
文/段一 摘自《推理志》
前面我们分别谈了短篇小说与中篇小说的创作,这次要讨论的长篇小说是这个经验谈系列的最后一篇。其实对笔者来说,谈短篇与中篇小说的创作经验还是比较得心应手的,但长篇小说不同。毕竟笔者本人至今为止还未创作完任何一篇长篇小说(有一篇正在努力中),因此由笔者来谈这个问题不免有站着说话不怕腰疼之嫌。在此笔者只把自己把持的一些观点拿出来与大家分享,由于没有创作经验,难免出现许多幼稚的言论,请大家多多指正。
一、小说的场景设置
长篇小说的场景设置几乎没有任何限制,作者在较长的篇幅内可以有足够的空间烘托气氛,因此在短篇与中篇小说中难以驾驭的“暴风雪山庄——孤岛”模式以及“深山藏古宅”模式均可自在运用。
在长篇小说的创作中,为了防止读者对重复阅读单一场景的厌烦,笔者建议作者可以进行场景或描写视角的变换。比如,如果小说故事发生在一栋别墅内,切忌平铺直叙,作者可以不断变换描写的核心人物,一会以角色A为中心,一会再以角色B为中心,这样不仅可以烘托气氛,更可以稳定读者的耐性。如果单纯的变换描写的人物仍不足以架构整篇文章,作者还可以加强心理描写,或者扭曲时间与空间,采取倒叙或夹叙的方法,总而言之,一切场景写作方式均以维持小说的阅读趣味为主要目的。
在这里,笔者强烈建议大家学习绫辻行人先生的写作方式,他的“馆系列”小说最大程度上运用了场景变换的技巧。比如岛内和岛外(《十角馆杀人预告》),过去与现在(《水车馆幻影》),馆内与馆外(《钟表馆幽灵》)……这些极富技巧的写作方式保证了小说从头至尾的趣味性,使小说的品质也上升了一个档次。
二、小说的人物塑造
长篇小说的人物塑造,首先要集中于侦探本人,这是毋庸赘言的。为了让侦探形象能够活灵活现,笔者建议不妨让侦探有点小毛病,这样才会使侦探显得有血有肉。在推理小说发展史上,完美的大侦探明智小五郎远远没有邋遢的金田一耕助更引人共鸣。
至于侦探之外的人物塑造,通常有以下两种不同方式:
1、集中式人物刻画
在长篇小说中,作者为了防止读者提前猜出凶手,通常会集中刻画一个或几个人物,以达到某种程度的误导作用。采用集中式的人物塑造方法,通常在案件嫌疑人中摘取一到三人,其中一个(即真凶)竭力刻画为不可能是凶手,另外一人或两人则误导读者猜测他(她)是真凶。
集中式人物塑造方法在早期的推理小说中很常见,那时的推理小说读者尚未有机会阅读大量的多种类型的小说,因此作者创新的机会更大一些,误导读者的可能性也就更大一些。常用的误导方式有:
(1)在小说前半部分一直担任受害者地位的人才是凶手。
(2)凶手诈死。
(3)以第一人称“我”贯穿文章首尾,实际上“我”就是凶手。
(4)多重解答小说中在最终解答公布前的其他解答。
(5)貌似担当侦探角色的人就是凶手(这种模式常出现在非系列侦探的小说当中,否则小说有坑骗读者之嫌)。
实际上,这些误导方式在推理小说已经成熟的今天已经很难奏效,作者如果想误导读者,如果不是有极高的叙事技巧,那必须探寻更有独创性的误导方法,比如叙述性诡计的运用等。
2、分散式人物刻画
相对于集中式的人物刻画,分散式的方法更保险一些。分散式方法基本用对等的墨水描写每一位嫌疑人,使每人都看似凶手。这种写法避免了集中式描写方式的风险性,在集中式中,小说悬念的处理结果是两个极端:如果成功的误导了读者,那真相揭开时足以让人拍案叫绝;但一旦有一点偏差,凶手是谁便一目了然,小说会被贬得一文不值。而分散式最次也能起到保底的作用,即使小说的诡计水平不高,分散式也不会令凶手的真面目显得太过明显。但分散式也有其不可克服的弱点,那就是使小说显得拖沓、不够紧凑。横沟正史是日本推理小说家中及其擅长人物塑造的,他经常采用分散式的方法,也正因为如此,横沟正史的小说常常有人物关系复杂、故事冗长的缺点。
在推理小说写作中,如果能恰到好处的把集中式与分散式结合使用,也许能产生出人意料的效果。另外,不得不提的是,笔者极其不赞成两种模式均摒弃的写作方式。有些推理小说,诡计本身设计非常经典,但忽略了对嫌疑人的人物塑造,仅仅专注于侦探一人的描写,其他人物在读者印象中只有一个空洞洞的名字。这样的小说,到了解谜阶段,虽然读者确实猜不出凶手是谁,但由于嫌疑人的形象根本没有在读者心中留下印象,所以读者根本不会惊讶于凶手的真面目。这样的小说通常会给人平淡如水的感觉,激不起阅读的兴趣。
三、故事流程
对于故事流程的设置,不同人有不同的经验,没必要做统一的要求,笔者在此仅提两个比较典型的问题:
1、故事人物的出场
长篇推理小说中的人物,通常数目较多,因此如何设置人物的出场也成了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长篇小说中有时仅死者就需要五六个,再加上足够量的嫌疑人以及警察、侦探、法医等人物,超过十个人是必然的。当案件涉及一个家族时,如果设置成四世同堂或五世同堂,那牵扯的人物会更多,人物关系也会更复杂。
估计不少推理小说读者在阅读小说时,偶尔会有如下经历:
(1)人名太多,记不住名字(在阅读国外推理小说时这种情况会更多,因为国外的人名和特殊的语法增加了我们的阅读困难)。
(2)搞不清各人之间的关系,人物的身份、经历常常记错。
(3)当出现(1)(2)两种情况时,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回读(即翻回前页重读已经读过一遍的内容)。
这些情况的出现,如果不是读者不适应外国小说的原因,那多半是作者处理人物登场时的蹩脚所造成的。作为推理小说写手,要尽力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必须计划好人物的登场顺序和速度,笔者的经验有以下几点:
(1)切忌初次登场的人物一哄而上,要依不同场景、不同时间,以一到三人的频率依次出现。
(2)如果出场人物彼此之间有复杂的亲属关系,可以在小说中提供家谱。
(3)在小说之前添加“小说人物介绍”是防止读者混淆人物的简便方法。
另外,各人物的姓名也要尽可能的不同,否则读者同样会混淆人物。笔者三年前曾写过一篇小说,原本打算写长篇,但由于没有耐性,硬把一个长篇故事缩减到中篇。小说涉及一个豪门世家,当家人有六个儿子,六个人的姓相同,辈份字也相同,这就造成六人彼此间的名字只有一个字不同。笔者把这篇文章给朋友试读时,朋友普遍反映诡计本身不错,但由于分不出六个兄弟,读起来感觉很累,再加上小说本身的篇幅已经缩减了,致使读者不得不在极短的篇幅内接受太多的信息量,结果造成读者阅读兴趣不高,仿佛在读结案报告,给人索然无味的感觉。
2、连环杀人案的处理
长篇推理小说有相当一部分是连环杀人故事。对连环杀人故事的架构有一个难点:侦探在杀人事件连续发生时,究竟有没有发生作用?二流的推理小说,通常在连环杀人事件中让侦探无所事事,似乎侦探非要等人死了一大堆后才能找出线索。这样的小说常常走了以下的错误路线:
(1)A被杀。
(2)侦探涂有摆设,没有获取任何有用线索。
(3)B被杀。
(4)侦探继续愣神。
(5)C被杀。
…………
待N个人被杀后,侦探忽然发现了所有线索,一并解决了所有谋杀案。
如果采用这样的故事流程,不仅让解谜之前的小说部分太过平淡,还给人侦探太过无能的感觉。因此笔者给大家的建议是:别让侦探在连环杀人案中静下来。即使重要线索都是在故事最后才出现的,也要让侦探作出一直在侦查的表现来。只有把侦探一直在努力寻找真相的姿态表现出来,在最终一切重要线索浮出水面时,故事才会显得不那么突兀。
以上是笔者个人的一些观点,欢迎大家指正。至此,笔者的推理小说创作经验谈系列也宣布完结,在文章最后,笔者再一次感谢《推理志》主编水爬山先生的约稿,感谢先生为笔者提供了这么一个与广大推理迷交流的机会。笔者今后也会更加努力,争取创作出更多让大家满意的推理小说。
参考书目:
(根据文中提及的创作方法而涉及的相关具有代表性的文学作品)
1、绫辻行人《十角馆杀人预告》《水车馆幻影》《钟表馆幽灵》(珠海出版社)——小说场景的不断变换
2、阿加莎.克里斯蒂《罗杰疑案》《长夜》《尼罗河上的惨案》(人民文学出版社)——集中式人物刻画模式,误导读者的典范
3、绫辻行人《雾越邸杀人事件》(珠海出版社)——误导读者的典范
4、横沟正史《罪恶的拍球歌》(珠海出版社)——分散式人物刻画模式
5、天树征丸《电脑山庄魅影》(内蒙古少年儿童出版社)——反面教材,诡计优秀、但人物刻画失败的推理小说
6、江户川.乱步《孤岛之鬼》(珠海出版社)——人物登场节奏恰到好处的推理小说
7、艾勒里.奎因《荷兰鞋之谜》(人民文学出版社)——侦探在连环杀人案中的表现。